监理规划范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795621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70.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规划范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监理规划范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监理规划范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监理规划范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监理规划范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监理规划范文.docx

《监理规划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规划范文.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监理规划范文.docx

监理规划范文

一、总则

1、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

大安市牛心套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2工程概况

大安市牛心套保水库位于大安市境内,距大安市63公里,坝址集水面积32.8平方公里,是一座防洪抗旱为主,结合养鱼以及生态保护等综合利用的小Ⅰ型平原水库。

1.3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大坝工程、泄水闸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2、主要目标

2.1工程投资及组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85.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50万元。

2.2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

2.3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吉利监理公司对监理工作将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精神,“注重信誉、科学严谨、诚信守法、优质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工期为重点,,施工质量作保证,投资效益为目标”的方针。

在思想行动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规范言行。

通过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全面满足设计要求、承包合同规定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做到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监理人员对本工程的施工实行全过程控制,即一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先控制和动态控制,使其达到优良工程的目标;二是对承包人的人员、施工设备,施工方法、质量监测等进行监督管理,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

3、工程项目组织

3.1项目主管部门

大安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3.2发包人

大安市水利局

3.3质量监督机构

大安市水利质量监督站

3.4设计单位

白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3.5承包人

吉林省防汛机动抢险队

3.6监理单位

吉林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资质为水利工程施工甲级。

4、监理范围和内容

4.1监理范围

大坝工程、泄水闸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4.2监理内容

4.2.1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单位签定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原审批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组织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会审,提出会审意见。

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5、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7、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8、审核按承包合同规定应由施工单位递交的设计文件。

9、保管监理所用的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4.2.2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2、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分包人资格。

3、督促发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经发包人批准,签发开工通知。

4、审批施工单位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临建工程设计以及现场试验方案和试验成果。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工期要求。

当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工程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核实质量管理文件。

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工艺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由发包人报质量监督部门批准后实施。

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和评价。

协助发包人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8、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投资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递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签署付款意见。

对合同变更或增加项目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发包人,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

9、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组织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主持单元工程验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发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按发包人的规定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资料和档案及时进行整编,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尽力配合相关工作部门人员。

1.5、监理主要依据

5.1法律法规

5.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

5.1.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建管[1999]637号

5.2国家技术标准

5.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2000年12月7日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11)

5.3部门技术标准

5.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2003年10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5.3.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5.3.3《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J201)

5.4批准的建设文件

5.5合同文件

1.6、监理组织

6.1监理部的人员构成

根据大安市牛心套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组成、投资密度、施工条件及工程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拟安排足够监理人员承担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6.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6.2.1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项目机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督促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可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结算;

8、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

9、参与工程质量的事故调查;

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结。

6.2.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其职责为:

1、为总监理工程师的代表参与有关工程承包合同的谈判,参与审核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2、对授权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当出现危及生命、财产和工程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可不受承包合同的限制,向承包商下达指令,以尽快解除不安全因素和减少损失。

如果上述情况不应由承包商负责时,应同时提出对承包商的补偿建议,并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审核施工图纸,审查设计修改通知,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依照合同文件,组织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设计,设备材料和资金计划。

提出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特殊施工工艺的处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5、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

6、组织审查承包商使用的材料和工艺试验报告,并进行合格签证。

施工过程中组织监督承包商的检测试验和工程检测工作。

按照合同和技术规范、标准,指示承包商进行取样送检,必要时可随时进行抽查。

7、审批承包商的月进度报告,包括完成的工程项目、实际工程量、工程形象、设备使用量、材料消耗、劳力使用量、管理人员出勤情况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月进度报告。

8、组织审核承包商的月进度支付情况,包括完成工程量收方和计算、单价、预付款的支付和扣还、物价浮动、滞留金扣除与归还、计日工计算、附加工程费计算、补偿与索赔费用计算等,并草拟月进度付款凭证与各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办理支付。

9、审批承包商发来的信函,对于重大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草拟答复的信函,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

10、签发分管工程项目的工地指示。

涉及改变工期与费用时,应事先与项目法人协商。

1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组织索赔调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

1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组织调查违约和特殊风险事件,并与承包商协商后提出处理报告,呈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13、组织调查工程延期责任和补救措施、工程缺陷责任和补救措施,并与承包商协商后提出处理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14、支持生产协调会,联系、协调有关的各种关系和事项。

参加承包商有关的生产和安全会议。

15、签署各单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停工或复工指令。

16、指导和安排监理员的工作。

17、收集并保管合同范围内的各项记录资料,并做好汇总分析工作。

18、编写单项工程批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19、组织单项工程批复及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草拟工程竣工验收凭证。

20、组织工程维护期终止验收,提出验收报告,草拟工程缺陷责任凭证。

21、组织编写本项目的施工大事记。

6.2.3监理员

监理员由监理工程师授权,对监理工程师负责。

其职责:

1、在授权分管的工程部位监督检查各项施工活动,掌握施工进度、施工程序和方法、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及设备、处理和劳力使用等详细情况,并对此作出尽可能详细的值班记录,填写好施工签署证明。

2、按照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修改通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检查、控制各工程部位和各项目工序的质量,审查承包商的自检报告,并签署证明。

3、参加分部工程、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填写有关施工情况的说明,签发混凝土浇筑合格证。

4、及时向工程师报告承包商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及时向承包商指出违约现象,并签发违约通知要求纠正,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提供、核对每月完成工程量与质量评定资料。

7、监督计日工与附加工程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人员数量(包括姓名和工种)、设备种类和质量、消耗材料种类和数量、实际工作时间等。

填写散工日报表与质量评定,作为月进度支付依据。

8、对索赔提供证明材料。

9、对承包商现场施工人员密切配合、联系,做好现场工作。

10、做好分管项目的技术与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参加编写单项工程技术与管理总结。

监理人员除遵守我监理咨询公司制订监理职业准则、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外,还应遵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中3.3条款内容。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7.1签定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7.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

7.3熟悉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7.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7.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7.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7.7实施监理工作。

7.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7.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7.10结清监理费用。

7.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总结报告。

7.12向发包人提交所提供的资料和设施设备。

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8.1监理工作的主要工作方法。

1、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查: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要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组织协调: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解。

8.2监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递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施工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通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建立的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的各方应派人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

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②监理例会。

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解决的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③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分发与会各方。

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7、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工作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8、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水利工程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1.9、监理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禁,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职,公正廉洁。

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和材料供货人有其它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

8、遵守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二、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的原则

2.1.1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1.2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2.1.3按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2.1.4按监理合同的约定,核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

2.1.5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对不称职的人员禁止其在本工程中工作。

2.2、质量控制目标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

2.3、质量控制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大坝工程、泄水闸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中土方44400立方米、铰接板块护坡14700立方米、砼300立方米。

2.4、质量控制措施

2.4.1质量控制程序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填报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监理机构审核自检资料完整性,审核合格后,监理机构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核准计量。

(质量控制程序见程序图)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2.4.2质量控制方法

2.4.2.1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

工程项目划分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规定,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交发包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批准执行。

批准施工单位的开工申报,在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其施工准备符合规定要求后,批准申请单位工程开工;批准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和相应工程项目监理细则规定的程序、期限和要求,编制施工作业措施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批准分部工程开工;签发单元工程的开工签证:

单元工程开工,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计量及支付申报的依据;下序单元工程开工,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或联检合格证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开工签证,签证后方可开工。

2.4.2.2开工前质量控制工作

1、制定质量措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工程质量控制流程,监理部结合监理体系的编制,完成工程质量措施的制定,完善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并贯彻执行。

2、签发设计文件

监理项目部对每张施工图进行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的缺陷、差错。

如果施工图与实际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离,报告发包人并协助解决。

可能时,可根据现场情况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发包人研究。

3、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4、批准施工措施计划。

5、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工作。

6、审查和批准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选型、设备的配套和数量,检查进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完好情况,并注意比较与承包人在投标时所作的承诺,以满足施工能力要求。

7、严格审核承包人的开工申请,仔细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坚持监理工程师未发开工通知不得开工的制度。

8、发布单项工程的开工通知。

2.4.2.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不断强化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和承包人质量保证为核心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质量控制工作,并按工程项目和专业,设置专业质量监理人员,形成逐级向上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检查和帮助承包人建立并不断完善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与监理的质量控制体系相衔接。

2、质量控制坚持主动控制和事前、事中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事后控制为辅的原则,通过对技术文件、质量文件(质量报告、报表、质量记录等)的审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及平行试验检测、签发验收签证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3、如业主允许工程分包实施,还应认真审查分包实施,还应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严格控制工程的分包。

4、认真审查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标准、施工范围和施工图纸,并组织好施工交底工作。

认真审查和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临建工程设计、施工措施、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以保证工程质量。

5、审查和批准承包人的测量实施报告,对测量控制网点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

审查和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检测试验规划。

实行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制度,监督承包人按规定进行的土工试验、工艺试验等,并审查和批准试验成果,必要时进行抽样复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并限期清理出场。

6、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对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和工艺进行认真的分析,编制好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和检查验收办法,预先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并拟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7、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加强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督促承包人严格施工图施工、按施工规程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坚持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艺和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制度。

8、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审查和签发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终验合格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对一般工序和部位,采用巡视的监理方式,并经常性的抽检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对有怀疑者进行复查。

9、发现质量问题,行使质量否决权,首先根据事情性质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违规通知,责其整改,直至下达停工指令(需经发包人批准)或返工指令。

当出现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在产生事故或问题的原因未查清、出现的质量问题未处理、预防发生类似事故或问题的措施未明确和落实前,监理不发复工指令,对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必须提出书面文件报发包人。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或危及工程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示施工单位停止施工,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应会同有关方研究处理方案,报发包人批准执行。

10、监理工程师要坚持记好监理日记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应在监理日记上详细写明。

对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检查情况,必须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做为保存。

11、定期或不定期的主持质量分析会,分析和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协调有关单位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定期编写质量分析月报,报业主或分送其他有关单位。

12、严格遵循未经质量认证不予支付结算的制度,严格审核支付项目的工程质量并签署质量审核意见。

13、按规定组织或主持已完项目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的竣工交工验收和质量评定。

14、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检验报告及其他质量文件,对有疑点部位进行复查和复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阶段验收报告,协助业主草拟竣工验收报告、重要阶段验收报告,负责落实工程项目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检查督促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15、及时、准确、完整的整理保存工程质量签证验收文件并移交发包人。

4.2.4跟踪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采用平行检测的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4.3质量控制要点

2.4.3.1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至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注意排水工作,开挖过程中应保证边坡稳定。

(2)土方开挖按开挖图进行。

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及高程要求进行,超挖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欠挖。

(3)放样测量按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点进行,定线放样必须采用进度要求的仪器。

2.4.3.2土方回填工程质量控制

(1)土方压实质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