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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为。

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置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管理内容包括:

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报告。

3.科室内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科内质量控制,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设备、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设备档案。

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以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科研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10.建立健全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其他方面的疑难问题,要落实医院逐级负责制,层层上报。

检验科窗口服务制度

1.每天当班工作人员上班提前五分钟开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实行窗口责任制。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

应向病人讲明各种标本采集要求,并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

对重、危、年老行动不便病人应根据情况出窗口服务。

3.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能在工作电脑上打游戏和做私事。

不吃零食,不擅离职守,不闲谈嘻闹,不聚众聊天,不得高声喧哗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项目、有无收费及收费是否正确。

5.抽血窗口要严格按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进行,戴口罩、帽子、一人一针一带一垫。

6.要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多用“您好、请、对不起”文明用语,告别生、冷、硬、顶、撞态度。

耐心地给病人做解释工作,注意对患者解释的语言艺术性,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和纠纷。

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营造“放心医院、放心科室”,塑造医院、科室新形象。

7.若发现因态度不好而受到投诉者,一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检验科工作职责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私自干私活。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到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5.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6.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大方。

检验科劳动纪律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检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能在工作电脑上打游戏和做私事,不闲谈嘻闹,不聚众聊天,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哗。

3.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发扬主人翁精神,对待病人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耐心地给病人做解释工作,注意对患者解释的语言艺术性,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和纠纷。

4.科室内实行岗位责任制。

下级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不能解决的业务问题时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能随便应付了事。

凡不报告而造成差错的,责任由下级工作人员承担,经报告后而上级工作人员不重视又不积极解决问题的,责任由该级人员承担。

5.不能私自换班,如因换班而导致差错事故发生,则以科室排班表为准处理相关人员。

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休息者需向科主任请假批准。

6.实行救死抚伤的崇高职责,凡遇抢救重危病人或其它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不论白天黑夜,不管是否工作时间,均应服从科室统一调度,召之即来。

对借故推诿而耽误工作的按违纪论处。

检验科岗位职责制度

1.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医学检验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各专业小组实验室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才能保持协调而有秩序地工作,因此各专业小组实验室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职责明确,事事有人负责,立足本职,团结互助,相互协调,保证各项检验任务的顺利完成。

2.牢固树立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保证医学检验质量及医疗安全。

3.科内交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须核对实物和记录,对工作一般情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应进行具体交待,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工作人员临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工作委托给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否则,发生问题由原担任该项工作者负责。

4.新参加工作的检验工作人员,在未熟悉和掌握工作前不能独立工作,不能顶岗,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5.精密仪器和重要设备,凡是专用的,要建立专责岗位制,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凡是一物多人使用的,除共同负责外,应指定一人为该岗位责任制负责人,负责指导正确操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该负责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和有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检验科卫生保洁制度

1.保持科室卫生整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感染条例的要求,对检验科室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分工,严格检查。

3.科内物品器具摆放应整洁有序,工作完毕后须对相应设施和环境进行消毒。

检验科实验内设施如有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整洁,应及时报告。

4.科内人员在打扫卫生时不得任意拔出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用的电源插头,检验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清洁,仪器内部结构清洁由维修工程师负责。

5.各种清洁剂、消毒剂由检验科负责人妥善保管,各级人员都应按规定的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或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6.每天检验室内应更换垃圾袋,储放于指定地点,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

所有垃圾均应按照医院垃圾处理方法规定集中进行处理。

7.卫生清洁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带手套,运送垃圾时垃圾袋要密闭,中途不得离开,不能让污染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

8.科室对新来的卫生清洁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使他们了解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消毒、灭菌观念,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各种清洁剂和消毒剂的性能及使用,掌握消毒、灭菌技能,具有安全操作常识,了解处理各种垃圾的要求。

废弃物处理制度

1目的

保证检验室废弃物能被有效、安全地处置,防止浪费或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样、检验分析和实验室日常管理中所产生的废弃物。

3管理制度

3.1对一般检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3.1.1对下列废液不能互相混合:

过氧化物与有机物;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3.1.2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3.1.3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操作,并应尽快处理。

3.1.4采血针、采样注射器在用完以后,应立即抽吸1:

20的84消毒液,并将针头和注射器分别浸泡在1:

25的84消毒液中60分钟以上;标本管、吸头、加样板等感染性废物应用1:

25的84消毒液浸泡60分钟以上后分类装入黄色塑料袋交指定部门,并作好登记。

3.1.5工作中用的棉签、棉球、纱布、手套等应消毒后装入黄色塑料袋交指定部门。

3.1.6试验桌台面、加样器等应用1:

25的84消毒液擦拭,并用清水清洁,以免消毒液腐蚀台面和加样器。

3.2对一些无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

3.2.1对含汞废液,因其毒性大,经微生物等的作用后,会变成毒性更大的有机汞。

因此,处理时必须做到充分安全,可用硫化物共沉淀法、活性炭吸附

法或离子交换树脂法处理。

3.2.2对含有重金属的废液,要用氢氧化物共沉淀法或硫化物共沉淀法把重金属离子转变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物或硫化物等的盐类,然后进行共沉淀而除去。

3.2.3对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原则上应将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分别收集。

但当把它们混合没有危险性时,也可以把它们收集在一起。

3.2.4对酸、碱、盐类废液,原则上应将其分别收集。

但如果没有妨碍,可将其互相中和,或用其处理其它的废液。

对其稀溶液,用大量清水把它稀释到1%以下的浓度后,即可排放。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台、地面湿扫,每日消毒一次,发生污染时要及时消毒,无菌室应保持清洁,应设有空气消毒灭菌设备。

2.使用灭菌的采血针,一次性注射器消毒后毁之,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巾,使用后应与洗涤污水分别煮沸20分钟或药物浸泡适时后再洗涤。

抽血后病人使用的止血棉等不随地乱扔,设污物蒌。

3.使用后的玻璃器材、试管、吸管等器具必须全部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

然后再用清水洗净烘干备用。

盛尿的试管必须煮沸20分钟或消毒药物浸泡后再洗净。

4.剩余标本如血液、脓、痰、尿等应消毒后倒去,粪便标本必须灭菌无害化处理、焚毁。

甲、乙肝阳性标本应用高效消毒剂灭菌处理后弃去。

5.除门(急)诊必须当即发出的化验单外,其它均应消毒后发出。

6.肝功能、乙肝检测应有专用台或室,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应穿隔离衣或专用衣(应有明确标记),并放在固定地点。

金属仪器设备每天用毕均应消毒处理。

7.化验室的每一个部门应设有洗手设备和消毒液。

甲、乙肝检测部门严格使用高效消毒剂。

8.肝炎或疑似肝炎病人,应与一般病人抽血严格分开。

9.一次性医疗器具,用后必须消毒毁型并焚烧。

 

检验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医院垃圾分类:

㈠生活垃圾:

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

用黑色垃圾袋装。

㈡医疗废物:

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

其中:

1.感染性废物:

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废弃的被服等;⑵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⑶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⑷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⑸废弃的血液、血清;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病理性废物:

⑴废弃的人体组织和器官;⑵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⑶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切片。

3.损伤性废物:

⑴医用针头、缝合针;⑵各类医用锐器;⑶载玻片、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

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

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㈢放射性废物:

用红色垃圾袋。

二、检验科工作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总务科派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池贮存,并隔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置。

三、有效氯消毒剂:

500mg/片,检验科常用消毒浓度为1500mg/L,应用3片配置1L,并用检测试纸定期检测。

四、本科室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科内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全自动仪器下排液排入医院污水池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六、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

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实验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7.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10.消毒(灭菌)后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放置在医疗废物存放点,存放不得超过三天,由医院安排专人集中处置。

1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报告。

1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八、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1.检验科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厕所。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3.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5.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6.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7.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实验室进行防腐处理。

9.室内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九、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1.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6.本科室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

7.运送时间:

11:

30~13:

30

8.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9.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十、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3.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认真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十一、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暂时储存区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3.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4.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5.医疗废物转运车及容器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6.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7.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

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手卫生管理制度

1.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对医务人员及相关后勤人员进行手卫生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手卫生知识与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2.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

流动水;最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干手物品(一次性纸巾)或干手设施。

3.手消毒采用速干手消毒剂,可采用0.5%洗必泰醇等。

4.医务人员掌握洗手、手消毒的指征,按洗手六步法正确洗手,手卫生达到微生物监测标准。

5.病房每个治疗车、换药车、护理车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ICU、烧伤病房、传染病房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6.急诊、口腔门诊、传染病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每诊室配备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

7.感染办等职能部门加强手卫生工作指导,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附:

六部洗手法:

1.掌心对掌心搓揉2.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3.手指交叉,掌心队长新搓揉

4.双手互握搓揉手指5.拇指在掌中搓揉6.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医疗废物泄露事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科室主任报告,科室主任立即向医院感染办公室汇报,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应急事故小组报告。

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局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3.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4.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5.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6.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院及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8.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

 

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及管理制度

 

1、制定《标本采集手册》,对检验、医护、运送等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避免由于标本采集、运送、管理等因素而影响检测质量及生物安全。

 

2、标本采集前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以减少因运动、过度空腹、饮食、饮酒、吸烟等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3、采集时核对患者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容器、抗凝剂选择、采集量等,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4、标本采集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检,避免因暂存环境和时间延缓等因素,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不能及时送检的标本,要按规定的贮存条件及方式妥善保管。

 

5、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

接收标本时须认真核对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对不符合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做好记录。

不合格标本不得上机检测,更不能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和患者安全。

 

6、标本接收后应及时处理,防止标本中被测成分降解或破坏。

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善保存。

 

7、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记录,医院其他科室使用检验标本从事科研时,必须征得专业主 管、科主任同意,并作详细记录备案。

 

8、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9、标本采集、运送及检验人员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使用合格的标本输送箱,加盖封闭运送,检验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接触标本时须佩带防护手套,工作完毕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感染。

 

10、废弃标本应严格按照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和废弃物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检验科仪器设备维护、检查、维修制度 

 

一、各级检验人员应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日常维护方法。

爱护仪器,保护仪器正常使用。

 

二、在使用仪器中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

使用仪器中发现故障不能使用时,应立即关机,请科主任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三、计量用仪器(天平、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应每年鉴定校正一次,取得合格证方能使用。

 

四、仪器使用人员应维护好仪器,经常擦拭灰尘、污物,清洗管道,按照仪器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五、每年检查一次仪器使用状况,及时排除仪器隐患(此项工作由仪器工程师或维修人员负责)。

 

六、仪器使用时间过长,故障较多而不能排除时,申请报废,予以更新。

 

七、每日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开机时间、关机时间、运行状况,使用者签字。

 

 

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

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2、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的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

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购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同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一般为组长)签名。

4、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

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

要做好记录。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

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易燃易爆品要远离火源、水源;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6、确需白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置人。

7、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和主管部门组长二人同意方可执行。

检验科检查工作流程

住院病人门诊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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