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文件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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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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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文件汇总

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的工作意见

  2010年,是上海举办世博会和全面冲刺完成“十一五”规划十分关键的一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世博园区提出“六个确保”的要求,这是上海全面做好举办世博会的总动员令,也为全市建设者认真开展好2010年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指明了方向。

为此,我们要求全市建设者开拓创新抓竞赛,求真务实促推进,不断提升立功竞赛工作水平,全面完成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和重大工程建设。

现将2010年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六个确保”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上海实际、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创性、操作性相结合,开拓性、传承性相结合,围绕举办世博会和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总目标,进一步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努力发挥立功竞赛鼓舞人、激励人、凝聚人的功能,确保举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和重大工程的全面完成。

  二、主要内容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世博园区的指示,市委、市政府领导在2009年度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政府对2010年重大工程建设的安排,今年将开展“三强化、三展示”为重点的立功竞赛活动。

“三强化、三展示”就是强化世博会的保障工作,展示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和建设者的精神风貌;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展示建设者科技创新实力,上海的建筑精华和政府关爱民生的爱民精神;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展示上海的优美环境,市民的热情好客和社会的和谐安详。

  1、突出世博抓保障,建设管理创佳绩。

  2010年,上海将举办世博会,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来宾之多在我国历史上都是空前的。

世博会的各项保障,是今年上海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工作和重中之重,也是重大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

春节前,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了世博园区,并提出了“六个确保”的工作指示。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人民的殷切希望和嘱托,也是全国人民对上海举办世博会的期望。

今年的立功竞赛活动首先就是要强化对世博的保障。

一方面,各建设单位要按计划、安全、优质建好世博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确保这些工程按期投入运营。

另一方面,“600天行动计划”运行架构要全面转化为世博期间的保障,要从体制机制上为世博会各方面工作,建设、管理、运行作好充分的保障工作。

  各赛区,各参赛单位要通过各项行之有效的保障工作,一要展示中华民族5千年的灿烂文明,展示全人类文明进步的优异成果;二要展示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辉煌成就;三要展示我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

要使世博会成为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流,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和繁荣的重要平台。

  2、突出安质争一流,竞赛成果重突破。

  今年,全市在举办世博期间,中心城区施工会适当减少,郊区施工增加较大。

市政府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提出上海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要求,今年关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经济适用房建设、新型产业体系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仍安排了84个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仍十分繁重。

各赛区、各参赛单位务必全面、辩证地处理好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关系。

市重大工程建设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这不仅是工程自身的管理水平问题,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和稳定的大事。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伤亡事故,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重大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从项目的科技创新中找技术支撑,认真开展好质量零事故、管理零缝隙等立功竞赛主题活动,确保所承建的每项工程都是优质工程,传世佳作,并在高起点上凝聚人才,激励斗志。

  各赛区、各参赛单位要通过建成的城市标志性工程和民生工程,一要展示建设者的科技创新和精细化管理的实力;二要展示建筑精华的风采和“绿色元素”;三要展示市委、市政府关爱民生和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

要让重大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成为每个施工单位、每个建设者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标准。

成为建设交通系统在城市建设中的一项优良传统。

  3、突出文明办世博,惠及群众促和谐。

  今年的重大工程建设,特别是市中心的施工工地,要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要在过去成绩的基础上,创新文明施工的新做法,尽可能减少对城市运行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少噪声、减少扬尘、减少扰民。

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还要善于结合新一轮三年环保计划,进一步改善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混凝土、旧沥青固废综合利用,进一步推进节水、节电、节油、节地、节材等工作。

各参赛单位要从制度建设、技术推广、节能治理、目标考核等入手,结合创建文明工地,把节能降耗减排落到实处,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惠顾广大市民群众。

  各赛区、各参赛单位要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节能降耗减排,一要展示上海的优美环境和城市形象,为上海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二要展示上海市民的热情好客,笑迎天下客的传统中国礼仪;三要展示上海城市和社会的和谐安祥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要让每一个文明工地成为城市的一扇窗户,成为新时期节能降耗减排的排头兵,成为上海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使每一个到上海参观世博会的中外友人都感到上海既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又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三、工作要求

  市委、市政府对2010年的市立功竞赛活动提出了“三个强化”的工作要求,强化世博保障工作,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为此,我们在今年开展立功竞赛活动中要努力做到:

  1、立功竞赛活动要坚持以世博保障为己任,确保上海办成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

  向世界人民呈现精彩纷呈的世博盛会,兑现向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历史重任,是13亿中国人民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每一个建设单位,每一个建设者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责任。

各赛区、各参赛单位务必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确保场馆设施建设和布展如期完工,确保运营服务保障全面到位,确保安保工作万无一失,确保外事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新闻宣传有声有色,确保社会氛围文明祥和的工作要求,从制订世博保障的立功竞赛规划、活动措施、应急预案、工作责任人、目标考核等入手,把世博保障的各项工作切切实实落到实处,让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满意,让广大市民放心。

  2、立功竞赛活动要坚持把重大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放在首位,堵绝重大伤亡事故,建成的工程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是重大工程建设一个永恒的主题。

特别是今年世博会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以及今年要开工的一批重大工程,都是一些比过去的工程技术要求、工程关联度、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都高。

在市中心搞建设,现代化程度越高,意味着对管理的要求也越高。

这就要求各赛区、各参赛单位要从思想保证、技术措施、精细化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开展好立功竞赛活动,通过行之有效的竞赛主题活动,从使命感中找责任,从科技创新中找活力,从持续改进中找突破,从优化、细化、量化中找提高,确保安全工作总体受控,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伤亡事故,确保承建的每一项重大工程都是优质工程,传世佳作,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充分展示建设者的敬业精神和聪明才智,充分展示市重大工程建设的上海水平、上海标准、上海精神。

  3、立功竞赛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惠及群众,构建好和谐社会。

  创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文明安祥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立功竞赛活动要在坚持传统的社区共建、警民共建、优化服务保障、社会监督参与等工作同时,各级领导要工作前移,深入基层一线,站在市民的角度,注重群众的感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多办实事、化解矛盾,让广大市民既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又是600天整治成果和美好生活的享用者,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最大限度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样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文明安祥才会有真正保障,上海举办世博会才会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0年全市的重大工程建设目标已经明确,立功竞赛活动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全力办成一届成功、精彩、难忘世博会的中心工作,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完善机制、丰富内涵,强化导向、再立新功,用600天行动打造精彩,用平安和谐铸造成功,用快乐温馨实现难忘,圆满完成2010年举办世博和重大工程建设任务。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及

《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关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区县综合赛区、重大工程赛区及参赛单位:

现将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及《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政府《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沪府发[1996]3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的相关参赛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办)具体实施先进评选表彰工作。

各赛区负责向市立功竞赛办推荐各类先进名单。

第四条评选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和公正。

采用市民评判、社会评价和科学数据评定等做法,提高评选的透明度。

(二)突出市重大工程建设。

先进集体名额向市重大工程参建单位倾斜,先进个人名额向参与市重大工程的优秀建设人员倾斜。

(三)注重科技含量。

从事工程项目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单位,以及优秀科技人员应优先推荐。

第二章评选系列

第五条市立功竞赛评选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个系列:

(一)先进集体

1、金杯公司

2、金杯集体

3、优秀公司(单位)

4、优秀集体

金杯公司为优秀公司(单位)中的最高荣誉称号;金杯集体为优秀集体中的最高荣誉称号。

(二)先进个人

1、建设功臣

2、记功

3、优秀组织者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金杯公司和优秀公司(单位)的评选对象原则上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金杯集体和优秀集体的评选对象为非法人机构,如项目部、班组或科队等。

(一)金杯公司

1、连续3次或累计5次被评为优秀公司(单位)荣誉称号的,方具有评选金杯公司的资格;

2、优质、高效、全面完成市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任务,当年承担重大工程年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或重大工程年产值占企业年产值的30%以上;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坚持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突出;

5、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显着;

6、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创市文明工地,效果显着;

7、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绩突出。

(二)金杯集体

1、连续3次被评为优秀集体荣誉称号的,方具有评选金杯集体的资格,但在当年市重大工程建设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可破格推荐;

2、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成绩突出;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4、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四新”成果,效果显着;

5、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具有特色,效果显着;

6、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创市重大工程文明工地,成效突出;

7、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绩突出。

(三)优秀公司(单位)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网络健全,相关制度完备;

2、立功竞赛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特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3、竞赛宣传形式多样,竞赛气氛浓厚,发动面广,员工参与率高;

4、全面完成市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任务,质量、安全、技术、工期、效益和科研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贯彻“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坚持“集中、快速、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成效显着,市民满意度高,行风测评名列前茅。

(四)优秀集体

1、营造良好竞赛氛围,积极开展竞赛活动,取得显着成效;

2、出色完成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任务,主要单项经济技术指标或管理指标,处于同行先进水平;

3、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科研活动,员工素质明显提升。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能申报评选金杯公司、金杯集体、优秀公司(单位)和优秀集体:

(一)领导班子成员发生犯罪案件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二)发生死亡事故,经市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

(三)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文明施工或文明服务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经营亏损的;

(六)职工队伍出现不稳定因素,造成一定影响的。

第八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建设功臣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为建设功臣:

1、在确保市重大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市重大工程设计或施工方面,注重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四新”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

3、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美化市容市貌、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等城市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或消除安全隐患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二)记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给予记功:

1、在确保市重大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作出贡献的;

2、在市重大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或开展技术攻关,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作出贡献的;

4、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美化城市环境等城市管理方面,作出贡献的;

5、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消除安全隐患中,采取措施,避免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三)优秀组织者

优秀组织者应从赛区或参赛单位组织立功竞赛活动的有关人员中推荐。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优秀组织者:

1、思想重视,责任心强,积极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做到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2、深化竞赛活动,创新组织体系,丰富工作内涵,取得明显成效的;

3、围绕立功竞赛目标,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取得明显成效的;

4、注重竞赛日常管理,严把评选推荐关,在基础工作和经验总结方面作出显着成绩的。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九条市立功竞赛办根据当年市重大工程建设的规模和参赛范围,会同市人事局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名额指标,报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市立功竞赛办按照评选原则,综合承担市重大工程的建设规模、科技含量、社会效益和竞赛实效等因素,将先进名额分配给各赛区。

第十一条各赛区根据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方式,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十二条被推荐为先进集体的,由市立功竞赛办组织检查考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批。

被推荐为先进个人的,经市立功竞赛办审核后,报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批。

被推荐为金杯公司、金杯集体、优秀公司(单位)和建设功臣的,还须通过媒体公布、现场告示等形式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第五章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立功竞赛评选表彰每年进行一次。

个别有重大影响的市重大工程完成时,确需表彰的,可向市立功竞赛办申请表彰,其名额计入年终表彰总额。

第十四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市政府召开的市立功竞赛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各类先进的奖励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记功和优秀组织者的物质奖励按委、办、局、集团、区县先进个人的标准执行。

建设功臣的物质奖励应高于此标准。

奖励费用由推荐单位负责落实。

第十六条奖杯、奖牌、奖章和荣誉证书,由市立功竞赛办统一设计、制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立功竞赛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上海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各类先进评选办法》(沪竞字[2002]第1号)同时予以废止。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完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评选机制,不断提高竞赛评选活动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根据《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立功竞赛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评选材料

各参赛单位应积极主动向所属赛区和市立功竞赛办,提供能够正确反映本单位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真实情况的评选材料。

年初提供:

1、参赛单位登记表;

2、年度创建规划。

年终提供:

1、年度立功竞赛活动过程资料;

2、承建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3、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4、中途检查及年度总结;

5、先进事迹材料;

6、参赛单位申报表。

二、年产值统计

《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六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金杯公司2中的“年产值”,是指按参赛单位上年10月1日起至本年9月30日止的各月产值累计总额。

三、优秀公司(单位)评选

优秀公司(单位)由各赛区具体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各赛区应结合本赛区实际情况,依据《评选办法》第三章第六条(三)的条件,在体现和涵盖下列内容要求的前提下,细化制订出相应的考评标准(检查评分表),报市立功竞赛办备案后实施。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党政领导担任竞赛领导小组组长,高度重视立功竞赛活动,并给予大力支持。

(2)组织网络健全。

设立竞赛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到位,遇有变动能及时调整。

(3)相关制度完备。

建立竞赛例会制度、检查考评制度,并正常开展活动;建立竞赛激励机制,并和奖惩挂钩。

2、目标明确,推进有力。

(1)有计划。

围绕全市年度竞赛活动目标要求,制订年度竞赛活动计划,并经公司(单位)竞赛领导小组或职代会审议。

(2)有特色。

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行业实际,开展竞赛活动。

竞赛主题鲜明,竞赛工作特色明显。

(3)有检查。

采用自查、互查、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全面、及时掌握竞赛活动情况,中途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4)有总结。

及时总结竞赛经验,积极推广竞赛成果,既有阶段性小结,又有年度总结。

3、宣传发动,全员参与。

(1)竞赛宣传形式多样。

及时上报竞赛信息和简报,通过采用发放竞赛资料、制作影音图片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动,重视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

(2)竞赛气氛浓厚。

现场悬挂旌旗或横幅、设立宣传栏、制作竞赛铭牌等,竞赛活动气氛热烈。

(3)发动面广,员工参与率高。

员工普遍知晓争创目标、竞赛主题和活动内容等方面情况,并能积极参与。

4、指标领先,成效突出。

(1)全面完成市重大工程建设任务。

按时保质完成重大工程建设任务,或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质量、安全、技术、工期、效益和科研等方面指标经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5、诚实守信,文明施工。

(1)贯彻“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

以人为本,以德为先,诚信经营。

落实便民措施,搞好共建活动。

(2)坚持“集中、快速、文明”施工和管理。

积极争创文明工地或文明窗口,坚持文明施工,力争做到不扰民、少扰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成效显着。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环保意识强、措施得力。

应急预案完备,应急措施到位,综合整治成效显着。

(4)市民满意度高,行风测评名列前茅。

市民反映良好,社会投诉率低,有关投诉处理及时,相对人满意程度高。

注重行风建设,测评结果位居前列。

四、否决指标

1、安全责任认定

《评选办法》第七条

(二)“发生死亡事故,经市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是指申报金杯公司、优秀公司(单位)的建筑施工单位在本年度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涉及3级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含)以上;

(2)对4级事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3)超出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安全事故责任指标;

(4)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公司对一般安全事故负有次要责任超过3起,或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公司对一般安全事故负有次要责任超过2起。

事故认定标准,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不稳定因素

《评选办法》第七条(六)“职工队伍出现不稳定因素,造成一定影响的”中的“不稳定因素”主要指存在下列情况:

(1)拖欠工程款;

(2)拖欠民工工资;

(3)欠缴职工“四金”;

(4)群体上访。

五、公示

应公示的各类先进推荐名单,由市立功竞赛办统一组织公示。

公示时间为两周。

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等形式向市立功竞赛办反映。

市立功竞赛办组织有关赛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六、工作纪律

1、各赛区和参赛单位必须按《评选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推荐各类先进。

凡发现评选材料严重失实、虚报竞赛成果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并在下一年度相应减少该单位所属赛区的先进名额。

2、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经市立功竞赛办查实后,报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批准,撤消其所获奖项,并及时收回奖杯、奖牌、奖章、荣誉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3、参加各级评选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选纪律。

凡在评选工作中营私舞弊的,进行通报批评。

七、附则

1、各赛区应根据《评选办法》及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竞赛实际,制订各自的实施细则,并报市立功竞赛办备案。

2、本实施意见由市立功竞赛办负责解释。

3、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订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订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定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第三款“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规定,为使本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以下简称立功竞赛)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促进上海“改革、发展、稳定”为准则,保障市政府所确定的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推动本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承担当年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外地单位)都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参加所在赛区的立功竞赛,在质量、安全、进度、科技、效益、文明施工、规范服务等各个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立功竞赛。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

第四条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

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由负责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委、办、局(集团公司)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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