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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商业广场三方程序

郑和商业广场工程

 

昆明万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30日

 

郑和商业广场工程

建设业主、监理公司、承包单位

三方工作程序

为规范业主、监理公司、承包单位的工程建设行为,切实履行合同赋予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实现业主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目标要求。

三方研究商定,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条款的约定,进一步明确各方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面应当认真执行、互相监督、密切配合、友好协调。

1、业主的责任和义务。

1.1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1.2及时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经政府有关部门

审核批准的各种项目批准文件;向勘察设计单位及时提供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各种原始资料(包括业主要求);向施工和监理单位按时提供完整的并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1.3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费用。

1.4按合同由业主负责标准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并按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准时供货到现场,不影响施工任务的正常进行。

1.5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为施工方提交合格的施工场地。

1.6业主应及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7业主有权对项目建设的工期和质量目标提出合理要求,可以对项目的工期、质量目标的落实情况确定奖惩办法。

但这些目标要求和奖惩办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1.8业主有权对参与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根本不能完成项目目标和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包单位及监理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9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文件、资料,依照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送工程建设档案管理部门预验收,取得预验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10收到施工承包单位提交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地点、时间和验收组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质监站。

1.11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照建[2000]142号文件要求,提出

工程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12由于业主原因(业主未按时向承包单位提供合格场地导致不能准时开工;业主拖欠施工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运行;业主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造成待工业主应向施工承包单位适当给予经济和工期补偿。

2.勘察设计单位

由业主负责协调勘察设计单位与其他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纠正设计错误,参加重要部位的检查验收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工程承包单位

3.1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非法分包,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3.2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负全责。

3.3开工前,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具体而又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3.4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质量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月、周工程实施作业计划,并认真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实际施工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发生偏差,分析原因,制定纠编措施,(如适当增加劳力、机械投入;制定安全措施,采取交叉作业和立体作业;增加作业班次等)使实际进度始终符合计划3.3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的要求。

施工单位用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7工程临时延期/最终延期申请表。

监理单位用表:

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5遵守施工程序,履行工程开工审批手续。

3.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设计、不偷工减料,发现设计错误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7对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如;钢材、水泥、砖、砌块、PVC-U管、PPR管、PVC管电缆、电线、及其它主要材料、进场后进场时都必须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和质量证明资料的审查,未经检验的和自检不合格的必须退出现场、自检合格的,应按规定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用于拟定部位;对重要材料(如钢筋、水泥、防水材料)还必须具见证取样送检。

3.8加强工序质量管理,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对上道工序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9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按云建建(1999)第578号文件的规定,作见证取样送样检验。

3.10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资料后的规定时间组织复查,复查通过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当隐蔽工程涉及多个专业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核实各专业情况(实行各专业会签制度),经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1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合理划分项目的检验批(按楼层、单元或区段划分),某检验批的工作完成并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及时、认真做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D.0.1),并向监理单位提交检验批报验申请表(A4)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验收。

3.12基础、主体施工完成,由监理方组织分部验收;单位工程完成,由监理方组织初验,业主主持竣工验收。

每阶段验收由施工单位预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签证。

(分项工程、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验收)

3.13工程质量事故应在发现时及时报项目监理部,严重质量事故,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报告,做好事故发展记录,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施工单位用表:

A4报验申请表。

3.14必须及时报验沉降观测方案、防雷接地电阻方案和实测记录,完工后形成报告。

3.15必须及时报验放线定位记录,以便监理复查。

未经监理复查,不得施工。

3.16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前必须报验,未经监理认可,不得施工。

3.17所有工序完成后,必须报监理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18必须及时报验实体检测文件和基础、主体竣工报告。

.

3.19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和程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3.20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由专业的资料信息管理人员及时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做到工程建设的外业与内业同步,施工进度与技术资料同步。

严禁作假。

质量保证资料应提交监理方审查,一式四份,其内容包括:

(1)建筑主要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数量清单,必要时需出具发票。

(2)施工试验报告,包括:

回填土、水泥砂石、砌筑砂浆、砼及钢材焊接试验等。

包括规定的见证取样。

(3)砼、砂浆、防水材料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

(4)隐蔽工程及其它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防水试验记录、淋水试验记录、泼水试验、通水试验、灌水试验、水压试验、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等。

3.2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负责返修,直至合格。

对应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2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3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有保修责任。

在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出具质量保修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或合同约定,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24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负责保修外,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5单位工程竣工前,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整理后交监理方核查。

核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有关资料要求见附录:

表G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施工单位用表:

表A10工程竣工报验单。

4.监理单位

4.1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不转让监理业务、不与本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自觉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为人处事要忠诚老实、讲信誉,要与自己所拥有的全部能力竭诚为业主提供一流报务。

在处理业主和承包单位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坚持科学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公正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科学地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利用科学的方法手段和已有的经验和智能对工程实施监理。

4.2在对本工程的监理中,我们将组建一个专业配置齐全合理,具有较高学历和多年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并拟派一名具有相应资格,既懂工程设计,又熟悉施工管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指导项目的监理工作。

4.3我公司对委托监理合同中所确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内容承担监理方面的责任,并认真履行监理义务。

4.4严格依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4.5做好对施工投入的控制:

﹙1﹚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体系的组织机构、质量和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职责分工等);

﹙2﹚审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对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质量的控制(重点审查:

施工机械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及技术性能;施工机械数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需要;现场设备管理维护制度;操作规程;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制度)。

﹙4﹚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质量证明资料齐全,进场时应履行报审手续,监理应从外观、质量证明资料方面对其审查,对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还必须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签验,准于使用。

﹙5﹚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主要从其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和方便施工等方面进行审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不准开工。

﹙6﹚对现场总平面布置和施工作业环境进行审查。

设备位置、堆场、加工场地、垂直和水平运输通道等环节应符合施工流程的要求。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符合要求时对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主要审查专业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测量成果。

4.6对上述各种施工投入的审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签发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其开工申请。

4.7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

﹙1﹚监理员应通过巡视、旁站、见证等形式对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工序间的交接检查,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

﹙2﹚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工后,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作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在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意隐蔽。

﹙3﹚对有关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监理人员应100%做到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

﹙4﹚对工程项目按工序、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进行分解,制定质量控制要点,确定控制手段,以此进行系统控制。

﹙5﹚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做好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逐步做好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6﹚加强对竣工资料的检查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技术资料的签认工作。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8﹚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停工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签署复工报审表,准予复工。

﹙9﹚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确需变更时,应报告业主由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文件。

4.8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对承包单位提报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审核。

﹙2﹚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整理预验收检查纪要,将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4﹚协助业主做好竣工备案工作。

5.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5.1分包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签认,主要审查内容:

(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待业施工许可证;

(2)分包单位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总监理工程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6.会议制度

6.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业主组织,会议内容:

(1)三方各自介绍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2)业主宣布对总监的授权;

(3)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业主与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介绍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6)研究各方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会议地点、日期和议题。

6.2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例会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原因;

(2)检查分析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和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付款情况;

(5)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项;

6.3总监或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各专项问题。

7.来往文件规定及时限

7.1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可能的时间尽早提交项目监理部,分阶段施工的方案在本部分施工前7天提交监理方。

监理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应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书面回复,分段施工方案审查意见在2日内书面回复。

7.2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提出,下月施工作业计划在本月25日前提交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在2天内以书面意见回复。

7.3工程量报表应于每月25日前提交项目监理部,30日报业主,项目监理部将审定意见汇入月报。

7.4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后4天进行。

特殊情况另定。

7.5监理部应在下月5日前向业主方报送监理月报。

会议纪要一般应在3日内报送,特殊情况由三方研究决定。

7.6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内通知项目监理部,并提交自检资料。

7.7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后2小时内明确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签证。

若在验收后24小时内无明确指示,也未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字,应视为批准,施工单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应在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具体研究决定。

材料到货后,施工单位原则上应于用材前7天,并不得拖延至用材隐蔽后向监理方报送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于2天内并不得拖延至隐蔽后以书面形式回复核查意见,检查合格的可用于工程。

检查不合格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7.9已经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的工程量增减,施工单位应于收到正式变更文件的7天内(特殊情况另定)报送监理方,监理方应在收到之日起7天内签署审核意见(特殊情况另定)。

7.10施工单位对基坑护壁及桩基的内业资料应于验收前2天内向项目监理部报送;监理方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保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14天向监理方报送,监理方在7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施工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向质监站报送。

7.11、工程量审核及工程款支付

﹙1﹚施工单位应每月向监理方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由监理方审核后报业主。

﹙2﹚工程的中间支付及竣工结算支付,在施工单位送交工程量清单及要求支付的明细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监理方将进行以下两个层次的审核。

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工程量(已是合格工程)进行核实,并与分项、分部工程签证记录进行对照,确认付款的已完工程量。

②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由投资监理工程师审核支付内容及依据是否正确,并签署支付意见。

经上述两层次审核后的监理支付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业主方,支付金额及办法由业主决定。

施工单位用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8费用索赔申请表

监理单位用表:

B3工程款支付证明书

B6费用索赔审批表

8、其他

﹙1﹚施工单位应每周报送人机料发环的统计表,周进度表,每月向监理方报送本月现场动态月报。

﹙2﹚对未列入以上专用表格而合同规定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的内容,应用通用表格。

各单位用表:

表C1监理工作联系单或A4报验申请表

﹙3﹚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单位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完后,以书面回复,请监理单位复查,回复日期按通知上说明,无说明一般不能超过3天。

如果不按期回复,或拒不整改者,可以根据情况罚款,如果罚款也不执行,可以下达停工令。

监理单位用表:

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施工单位用表:

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4﹚项目部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场地清洁,无噪声扬尘等扰民现象。

保证场内交通通畅,保证有甲方监理方施工方的办公和停车地点。

9.三方工作关系流程

(业主、承包商、监理公司三方工作关系流程图)

申报

建设方

汇下达

施工方

监理方

申报

 

建设单位:

(盖章)监理单位:

(盖章)

施工单位:

(盖章)

 

编制日期200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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