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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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后张法梁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

1.3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5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7江苏省交通厅贯彻交通部《关于督促落实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1.8江苏省交通厅贯彻交通部《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意见

1.9江苏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试行)

 1.10交通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11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2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3JC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

2、工程概况

绥化至北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是黑龙江省中部地区的干线公路,是黑龙江省南北沟通最便捷的运输通道,路线起自绥化市,经望奎、海伦止于北安市,路线全长208.548km.本项目纵向连接哈尔滨、绥化和黑河三个地级市,是我省南北中轴线上由内地连接北疆最便捷的公路运输大通道,通过起、终点与东西走向鹤岗-哈尔滨、绥化-大庆、伊春-五大连池、齐齐哈尔-北安高速公路交叉衔接,本项目将增加公路系统的网络功能。

本标段为桥梁工程B3标,起讫桩号为:

K65+500~K106+200,主要桥梁上部构造形式为后张法20m、16m、13m、10m预应力空心板梁,主要下部构造形式为钻孔灌注桩桩基础、承台基础和柱式台、墩、立柱,中小桥桥台主要为肋式桥台和薄壁桥台。

全标后张法空心梁板计1372片,其中后张法空心板梁10m梁板计360块、13m空心梁板244块、16m空心梁板152块、20m空心梁板616块、20m空心箱梁计20片。

3、后张法空心板梁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令,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程的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展现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我们生产管理的综合现代化水平。

3.1安全保证体系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各施工队具体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为重点,以定期检查为主干,专项与群体检查相结合。

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本合同段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建成。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见下表。

 

3.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本合同设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和项目副总工任副组长,项目部设专职安全管理员,各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按工程规模和有关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3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者之一,对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负责任;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专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监督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具体监督责任,作业队现场负责人对本队施工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一级兼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班组长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二级兼职安全员,自觉接受专职安全员及一级兼职安全员的监督,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4.1企业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工作时要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的作业。

3.4.2各级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各自操作规程,不得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简称为“三违”现象)”,职工对于违章指挥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4.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4严禁在禁火区吸烟或动用明火作业,确需动火的需要办理动火证,并严格遵守动火要求。

3.4.5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拔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

3.4.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3.4.7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不得搭乘铲运机斗、倾御车车厢、小翻斗车、装载车及其他不准载人的机械。

3.4.8严禁赤脚,赤背或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进入施工现场。

3.4.9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未经主管责任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和移动。

3.4.10上班前三小时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3.4.11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3.4.12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3.4.12.1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专题会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制定的安全措施等情况,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专题会议情况进行记录。

3.4.12.2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及现场环境等具体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4.12.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之中。

3.4.12.4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为防止安全技术措施只有编写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4.12.5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特点和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或补充新的内容。

3.4.12.6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12.7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符合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应侧重于施工中的特殊问题主要危险因素,要求详细具体和可操作性。

3.4.12.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上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4.12.9班组长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要求,针对作业环境,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交底。

3.4.12.10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仅是施工技术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也是现场其他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对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人人有责。

3.4.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4.13.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3.4.13.1.1查单位领导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3.4.13.1.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4.13.1.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3.4.13.1.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3.4.13.1.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3.4.13.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3.4.13.2.1日常检查:

3.4.13.2.1.1工程项目部每周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并按照JGJ59-99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自查。

3.4.13.2.1.2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3.4.13.2.2专业性检查:

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

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实施。

3.4.13.2.3综合性检查:

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3.4.13.2.3.1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

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

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3.4.1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3.4.14.1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这主”的思想。

3.4.14.2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3.4.14.2.1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3.4.14.2.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4.14.2.3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4.14.2.4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3.4.14.2.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4.14.2.6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14.2.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3.4.14.2.8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4.14.3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3.4.14.4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3.4.14.5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职能部门统一安排。

对原有证件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或换证。

过期无效证件不准上岗作业。

3.4.14.6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所指对象:

3.4.14.6.1特殊岗位人员:

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试验员、施工员、预算员。

3.4.14.6.2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4.14.7除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包括的范围,施工现场的其他机械操作也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凭证上岗。

3.4.14.8对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有教育、培训记录。

3.4.14.9项目部在每月召开的生产计划会时,必须把安全管理指标列入月计划,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即: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4.14.10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都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

3.4.14.11每逢国家规定的重大节日,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全员进行节日安全教育。

节日期间需要加班的,要根据其作业项目对加班人员进行有针性的安全教育,现场要有领导负责。

3.4.14.12项目部领导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好每年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企业开展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1)预应力张拉施工事故的主要类型

1)锚具(或夹具)组装件破坏。

  2)台座倾覆或滑移。

  3)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

  4)张拉设备故障。

  5)不当操作事故(闪失、碰撞等)。

  6)施工机具伤人。

  7)现场火灾与触电。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预应力筋与锚具(或夹具)组装件的锚固性能差。

 2)预应力筋的质量不合格。

 3)张拉机具失效。

4)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5)作业面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没有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6)机具使用前没有进行检修,或操作不当。

(3)危险源的监控

 1)对预应力筋的质量进行检查,对使用的机械、工具、用具进行检查与监控。

 2)应由预应力筋与锚具(或夹具)组装件静载试验测定的锚具效率系数和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组装件受力长度的总应变来确定预应力筋与锚具(或夹具)组装件的锚固性能,并应满足循环次数为删万次的疲劳性能试验。

 3)对台座的抗倾覆与抗滑移,张拉设备的工作性能进行监控。

 4)对预应力结构混凝土的强度,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监控。

 5)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环境和条件进行监控。

 5.施工要求

 

(1)施工技术准备

  在预应力梁板施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熟悉预应力张拉施工的工艺流程、施工要求、安全技术要求等。

5、施工安全

1、生产预制

1.1预制厂、拌和站的规划、设置、操作以及各类施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第6.5条要求,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操作证书、按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和施工,现场用电、氧气乙炔使用、电焊等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程以及项目部质安科下发的各专项安全交底

1.2凡场内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短裤施工,衣服穿戴整齐利索,防止牵绊刮伤或跌倒

1.3汽车吊、龙门运送混凝土浇筑时,起吊、运送、卸料均要有专人指挥,起重臂下以及料斗移动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1.4电焊、振捣等操作人员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照明电缆、各种施工机具电缆不得随意乱拉、踩踏,过路电缆须开沟覆盖或采用钢管保护,不得外露

2、张拉压浆

2.1钢绞线、锚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油顶、油泵、油表均要求周期检定、先校验后使用

2.2钢绞线开包后须放置在开盘架内,防止开盘弹出伤人,钢绞线切割采用砂轮切割,不得使用氧气切割。

2.3严禁电弧焊在钢绞线及波纹管上引弧

2.4张拉时应在千斤顶两侧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有效联系,使张拉同步,严禁千斤顶后端站人,预应力张拉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5张拉端前方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油泵操作要缓慢进油、回油,不可使油表指针大幅度摆动。

2.6张拉后未灌浆的锚具端部和外露钢绞线禁止敲打侧击,人员不得踩踏外露钢绞线,防止发生意外。

2.7张拉油泵千斤顶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效期半年或张拉超过200次、或张拉中发生故障修复后均应重新校核的规定,确保张拉安全及应力准确。

2.8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油表震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滑丝、断丝等应立即停机检查。

2.9孔道压浆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压浆工人要佩戴防护眼镜,以免水泥浆喷伤眼睛。

2、梁板架设

(1)龙门吊吊装和架桥机箱梁架设安装须遵守龙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架桥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除要系好安全带外,还应穿防滑胶鞋,系好鞋带,防止滑落和绊倒。

(3)自制龙门必须经过受力验算并经过试吊(包括空载试验、静载动载试验),总工、队长、技术负责、安全员、起重班长等均必须在场且验收通过方可使用。

架桥机必须具有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和安全操作规程,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执行,规范操作。

(4)架桥机、龙门吊要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合理保养,保证起重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使用中避免急剧启动、制动、打反车。

(5)架桥机前支腿轨道横梁必须用钢丝绳、倒链捆牢固定在盖梁上,架桥机主梁使用中要保持整机平衡和水平,防止坡度倾斜过大。

(6)过孔必须配重,并检查受力连接杆件、销子的可靠性。

如果使用不当造成主梁等主要受力构件有残余变形、失稳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厂方或设计人员加以处理。

(7)龙门吊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应退至安全范围之外,钢丝绳、吊具等必须满足受力要求,且要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钢丝绳安全系数要求达到5以上);钢丝绳使用前一定要经过检查,没有弯折、毛刺、断丝等缺陷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必须更换。

(8)滑车组钢丝绳定期润滑保养,发现弯折或断丝超过6根必须立即报废予以更新。

轴承必须始终保持润滑状态、定期涂油,有磨损和损坏的要更换,走钢丝绳的股数要能满足滑轮组的稳定,防止偏斜。

(9)减速电机、走行等设备不得缺油,发现异常和噪声及时检修。

(10)起升机构、走行设备的制动器每天要检查一次,每次使用前也要例行检查。

电器设备也要定期检查保养。

(11)按规定的额定起重量提升构件,不得超荷,吊梁前要检查刹车、出示警报信号,专人指挥。

司机和人员离开时龙门或架桥机上不得悬挂重物,各控制扳手归零位,切断电源,各夹轨器均要在夹持状态。

(12)大风天气不得进行起吊安装,走行和卷扬必须制动且安装夹轨器。

6级以上大风时,必须用链子、钢缆将整机紧紧固定拴牢在地面,以防强风刮翻。

(13)箱梁吊点设在临时支座内侧,距离梁端50~80cm,最多不超过1m,防止负弯矩过大。

两端吊距要保持一致。

(14)为保证钢丝绳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应在吊点处加垫木板、麻片或采取其它措施使吊点处钢丝绳受力均匀,不产生应力集中,避免割绳、断绳等安全事故发生。

(15)钢丝绳安装好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牢固后方可指挥起吊。

起吊时要缓慢提升吊钩,先收紧吊绳使之受力,检查卷扬刹车、钢丝绳卡具接头、吊点平衡等方面,确认安全后才能正式起吊提升。

(16)钢丝绳卡具必须有受力卡具和保险卡具,两种卡具之间的钢丝绳要弯曲并有一定预留保险长度,以便及时发现卡具滑脱及时处理。

(17)吊装架设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指挥协调运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任何违规操作立即制止,纠正后方可继续吊装。

(18)严禁人、物混吊,任何人员不得从被吊构件下通过。

(19)现场注意用电安全,电线应穿管保护或浅埋,防止压坏漏电,每天施工完毕应收好电线,做到工完场清,并及时关闭电闸。

 

绥化至北安高速公路B3施工标段

 

后张法梁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江苏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绥化至北安高速公路B3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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