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8和10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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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8和10资料
8场站建设
8.1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场站建设,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从满足环境保护、周边环境、安全距离、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做好选址工作。
(2)场站建设时,应先组织相关人员按场地选址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查勘。
预制构件场应编制临时设施选址方案,绘制施工场地总体平面布置图,在方案实施前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其他场站建设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3)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必要时可适当增大排水坡度。
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4)场站的消防设施应满足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有关规定。
场站内的临时用电均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46)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第10章“临时用电”。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选址应设在水文地质、地基良好的地段,尽量避开泥沼悬崖、危岩、陡坡、低洼等危险地区,以及易发生塌方、落石、滑坡、洪水、泥石流雪崩等自然灾害,或受风暴潮、台风等自然气候影响严重的地区。
(6)场站选址应避开雷电高发区,建设时应采取防雷避雷措施。
(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存放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
污染严重的工程场站应配有防污染设施。
(8)场站应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避开取土、弃土场地,且必须距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不得将项目部选在拌合站、料场的下风口。
(9)场站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0)有关场站的安全距离详见表8.1。
表8.1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单位:
m)
设施
设施间距
办公用房
宿舍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可燃材料
库房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
固定动火作业场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
办公用房、宿舍
4
4
5
5
7
7
10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4
4
5
5
7
7
15
可燃材料库房
5
5
5
5
7
7
10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5
5
5
5
7
7
10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
7
7
7
7
7
10
10
固定动火作业场
7
7
7
7
10
10
12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
10
10
10
10
10
12
12
8.2场站建设
8.2.1驻地建设
(1)临时设施选址方案及施工场地总体平面布置图获得批复后,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部的办公区、生活区、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各类库房及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编写建设方案(包括位置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结构图、使用的建筑材料、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消防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2)临时设施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建设验收表并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设施不得使用,须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或租用沿线合适房屋。
项目部办公区与生活区应分开设置,以满足工作需要(图8.2.1-1)。
项目部建设场地面积相关参数原则上满足表8.2.1-1的要求。
表8.2.1-1项目部建设场地面积参照表
占地面积
(㎡)
办公室面积
(㎡)
生活用房面积(㎡)
停车场面积
(㎡)
活动休闲区面积(㎡)
绿化面积(㎡)
≥6000
≥800
≥1400
≥300
≥500
≥200
注:
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势特点,可取0.6~1.4的调整系数,平原地区取大值,山区取小值。
(4)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高度不得低于2m。
(5)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道路应做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
(6)办公、生活区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满足工作、生活需求,自建房屋还应安装、拆卸方便且满足环保要求。
办公、生活区宜集中供暖或采用冷暖空调设施。
(7)自建用房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建设应选用阻燃材料,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
活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宜超过两层,食堂、厕所只限一层。
房间净空高度不低于2.6m,会议室应设在第一层,如图82.1-2和图82.1-3所示。
(8)自建用房屋顶排水通畅,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
拼装式活动板房应能够抵抗10级风,在台风、季风期间,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9)生活用房一般应设置宿舍、食堂、淋浴室、办公室、厕所等,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所有班组(含劳务人员)应纳入施工工区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②房屋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结构坚固,通风、照明良好。
③宿舍区应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严禁使用通铺;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电线、明火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应设有专人保洁,夏季设有消暑、防蚊虫措施;冬季应设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如图8.2.1-4所示。
④食堂内,应挂设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帽子、口罩,穿工作服;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冷藏设施、隔油设施和排风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节期间,应配有降温、防暑和卫生防疫措施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紧急救助医疗设施。
有条件的可配备医务人员
(10)监理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置,严禁驻地办和总监办合署办公。
监理驻地一般按表8.2.1-2的原则设置。
表8.2.1-2监理驻地建设标准
编号
名称
配备标准
1
办公用房
人均不低于6㎡
2
会议室
不小于60㎡
3
试验室
不小于175㎡
4
资料室
不小于40㎡
5
生活用房(宿舍、浴室、厕所)
人均不低于4㎡
6
食堂(含餐厅)
人均不低于0.8㎡
8.2.2拌和站
(1)拌和站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设在生活区、居民区的下风向。
(2)通往拌和站及作业区的施工便道,应保证混凝土运输车等施工车辆晴雨天均能顺畅通行。
(3)拌和站建设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运输车辆停放区、试验区、集料堆放区及生活区等,内设洗车池(台)、污水沉淀池和排水系统。
图8.2.2-1所示为一拌和站照片。
拌和站场地硬化如图8.2.2-2所示。
(4)拌和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生活区的建设参考项目部生活区建设。
(5)拌和站库房包括水泥、掺和料、外加剂库房。
拌和站库房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使用袋装水泥的,应建造库房,袋装水泥垛高不得超过10袋,宜一车一垛。
②库房面积按照不小于1.5t/㎡的荷载标准建设,库房内地面应做硬化、防潮处理;水泥应架空存放,且离墙(地)距离不小于30cm
③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超过1.5m,液态外加剂应分罐存放。
(6)拌和站堆料场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砂石料堆存区的分隔墙应稳固,宜采用不小于30cm厚的混凝土或厚度不小于60cm的浆砌片石。
②料仓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同时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安全作业要求。
③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储料场应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顶棚须经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后方可施工,顶棚起拱线高度不小于7m,顶棚雨水采用PVC-U管集中排至四周的排水沟,两端的储料仓外侧面与端面设置封闭围挡,防止雨水在风力作用下进入料仓。
(7)拌和站在建设前应充分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注意以下几方面:
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轮池,布设排水系统,沉淀池的四周应采用金属隔离栅封闭,树立安全警示标识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沉淀池,如图8.2.2-3所示。
②作业平台、储料仓、集料仓、水泥罐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传动系统裸露的部位应设有防护装置和安全检修保护装置。
③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④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⑤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应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⑥拌和站宜按全封闭设置,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
⑦拌和站的各罐体宜连接成整体,安装缆风绳和避雷设施
⑧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控。
(8)沥青拌和站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作业前,热料提升斗、搅拌器及各种秤斗内不得有存料。
②配有湿式除尘系统的拌和设备其除尘系统的水泵应完好,以保证喷水量稳定且不中断。
③卸料斗处于地下底坑时,应防止坑内积水淹没电气元件。
④拌和机启动、停机,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点火失效时,及时关闭喷燃油门,待充分通风后再行点火。
需要调整点火时,必须先切断高压电源。
⑤液化器点火时,应有减压阀及压力表。
燃烧器点燃后,应关闭总阀门。
⑥连续式拌和设备的燃烧器熄火时,应立即停止喷射沥青;当烘干拌和筒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停止供给沥青,再投入含水率高的细集料。
⑦烘干拌和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关机后清除皮带上、各供料斗及除尘装置内外的残余积物,清洗沥青管道。
⑧料仓内保温、通风措施得当。
避免生火取暖加温造成废气集中,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⑨拌和楼内不得采用碘钨灯照明,不得用电热管等设施取暖,严防火灾。
8.2.3钢筋加工场
(1)钢筋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集中布置,封闭管理,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如图8.2.3-1所示。
(2)钢筋加工场架构宜采用钢结构搭设,顶棚应采用固定式拱形防雨棚,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空间(起拱线高度不小于7m),并设置避雷及防风的保护措施。
(3)严禁使用非起重设备或自行组装的门吊进行吊装作业。
(4)金属加工机械(如卷扬机等)的工作台应稳固可靠,防止受力倾斜(图8.2.3-图8.2.3-4)。
(5)根据加工量大小,可将加工场地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模,加工场地面积应符表8.2.3的规定。
钢筋加工场的原材料堆放区、半成品堆放区应满足材料的堆放要求。
图8.2.3-5和图8.2.3-6分别为钢筋加工棚的场地硬化和钢筋加工场的道路硬化。
表8.2、3加工场地规模及面积
规模
加工总量(t)
加工场地面积(㎡)
大
>10000
≥3500
中
6000~10000
≥2000
小
3000~6000
≥1500
(6)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
①钢筋应垫高堆放,离地面20cm以上,下部支点应以保证堆放的钢筋不变形为原则。
②钢绞线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防止被雨水淋湿。
8.2.4预制场
(1)混凝土构件预制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场地内宜按办公区、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域、废料处理区等科学合理设置,预制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图8.2.4-1)。
生活区应与其他区隔开,生活区应参考项目部生活区建设。
(2)预制场周边存在边坡时,应提前进行安全防护,设置排水设施。
(3)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