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法律常识.docx
《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法律常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法律常识.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是常识判断中的重点题型,一般以单选形式出现。
根据历年法律常识的出题类型来看,公务员考试所涉及的法律常识按照基本的法律专业分类,主要集中在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五大部门法中,对于法理学、法律思想史、法制史等过于冷僻的法律专业学科一般不会涉及,而这五大部门法中,宪法、行政法是出题的重点,民商法、刑法次之,经济法一般很少。
第一节 宪法
理论要点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2.内容: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与自由: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取得国家赔偿权。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5)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
(6)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和合法权益;保障军烈属、残废军人的权利;照顾残疾公民。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要求。
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
2.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理论
名师讲堂
一、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全面地反映了一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基于以下几个特征:
1.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涉及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基础和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必须具有合宪性;
(2)宪法是一国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另外,宪法的解释和监督程序也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真题实例]根据宪法和组织法,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有()。
A.中国共产党B.1/10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
C.全国人大常委会D.3个以上的代表团联名
[答案]C
[伍景玉解读]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答案选C。
4.宪法有着更突出的政治特性;宪法直接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包括不同阶级的力量对比关系。
[附法条]《宪法》序言: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
(二)宪法本质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三)宪法原则
宪法原则是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2.基本人权原则,要求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3.法治原则,是指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律之外的特权。
4.权力制约原则,指国家权力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四)宪法渊源
宪法渊源是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
1.最主要的法律形式是宪法典。
2.除宪法典外,还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以及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3.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同历史时期采用哪些宪法渊源,由该国的历史传统和特定现实政治状况等决定。
4.我国主要的宪法渊源形式为宪法典;同时我国也存在其他形式的宪法渊源,如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但我国不存在宪法判例这种宪法渊源形式。
二、宪法分类
(一)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1.划分标准:
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宪法性文件构成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其特点是宪法规范明确、集中并且方便了解,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文宪法。
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具有统一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习惯的宪法。
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真题实例]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俄罗斯
[答案]C
[伍景玉解读]
(1)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但属于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法典,而是由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和宪法性判例组成。
(2)法国的《人权宣言》第一次系统地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治的基本原则,其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3)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在宪法学领域,一般将美国于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看做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至今仍生效。
因此答案选C。
(4)1918年制定的《苏俄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1.划分标准:
宪法是否有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
2.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我国宪法属于刚性宪法,其制定和修改程序要比普通法律严格。
3.柔性宪法,是指无论制定、修改程序还是法律效力都和普通法律没有区别的宪法。
(三)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1.划分标准:
制定宪法的机关。
2.钦定宪法,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钦定宪法奉行主权在君原则。
3.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
4.民定宪法,是基于人民主权思想产生的,即人民是宪法的制定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民定宪法。
三、宪法修改和解释
(一)宪法修改
1.宪法修改,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2.我国宪法修改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修改宪法规范,既包括变更宪法规范的形式,也包括变更宪法规范的内容。
宪法创制实践中,一般将一个新国家诞生或者是一个新政府产生之后首次制定宪法的活动视为宪法制定,而在新宪法产生之后,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对宪法规范作出适当变更的活动称做宪法修改。
4.宪法修改的程序:
我国宪法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
我国宪法修改提案权主体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改的议案,必须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我国宪法修正案不由国家主席公布,而由全国人大通过其主席团公布。
5.新中国宪法制定、修改史:
临时宪法——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
1975年、1978年、1982年对宪法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形成了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对该宪法在1979年、1980年进行了两次部分修改)和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对该宪法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部分修正)。
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2004年最新修正。
[真题实例]我国现行宪法是()。
A.1978年宪法B.1982年宪法
C.1999年宪法D.2004年宪法
[答案]B
[伍景玉解读]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制定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其进行了四次修正。
6.宪法第四次修正内容:
(1)指导思想中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加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真题实例]()宪法修正案,指导思想中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A.2000年B.2001年C.2003年D.2004年
[答案]D
(2)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共同利益的需要,除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外,还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同时增加规定“并给予补偿”;
(4)再一次修改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5)修改后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并增加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6)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7)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8)明确规定全国人大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外,还包括由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
(9)“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
(10)增加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
(11)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从而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一致,都是5年;
(12)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二)宪法解释
1.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宪法解释既是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实际的一种方法,也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手段和措施。
2.近现代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大致有以下几种:
(1)由国家元首解释;
(2)由立法机关解释,该制度源自英国;
(3)由司法机关解释,该由普通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自美国。
3.我国法定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但这并不排除全国人大的宪法解释权。
[真题实例]在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法定的宪法解释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
四、宪法监督
(一)宪法监督的涵义和内容
1.宪法监督,是宪法制定者保障宪法准确实施和完全实现的调控宪法效力的活动。
宪法监督是一种特殊的监督活动,只有享有宪法监督权的主体才能进行宪法监督,不具有宪法监督权的主体不能进行宪法监督活动。
2.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1)规范的合宪性监督审查,即审查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2)行为的合宪性监督审查,即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二)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
1.最高代表机关监督,指由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立法机关,抽象地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
历史上最早由奉行议会至上原则的英国实行。
2.司法监督,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就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司法审查制度源于1803年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3.宪法法院监督,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抽象的原则审查为主,附带的案件审查为辅的方式审查法律文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典型代表为德国的宪法法院。
(三)我国的宪法监督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真题实例]在当代中国,下列哪些机关负责宪法的监督实施?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B
核心考点及对应法条
【核心考点1】 宪法的效力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核心考点2】 宪法的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核心考点3】 宪法的修改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核心考点4】 宪法的解释和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 第二节 国家基本制度
一、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1.国体,也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
2.当代中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3.我国要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
[真题实例]我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
A.多党制B.人民民主专政 C.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答案]D
5.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4年修正)、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真题实例]当代中国的国体是()。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答案]C
[真题实例]下列属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有()。
A.科教兴国B.人民民主专政
C.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D.民族区域自治
[答案]C、D
[伍景玉解读]我国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政党制度。
二、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原则
(一)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该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2.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
(二)国家对各种经济形式的政策
1.国家对国有经济实行的政策——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国家对集体经济实行的政策——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3.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三)分配原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附法条]《宪法》第6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
三、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
是指统治阶级按照一定原则组成的,利用国家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2.国体与政体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政体从属于国体;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只有借助政体,国体才能得以外化。
3.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有:
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
(1)君主立宪制以英国为典型。
(2)共和制又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委员会制三种。
议会制也称为责任内阁制。
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政府即内阁,它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由选举产生,一般不掌握实权,只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如德国。
总统制是资产阶级共和政体中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
如美国。
委员会制,在共和政体中,只有瑞士采用委员会制,是资本主义世界中的一个特别典型。
4.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都是共和制。
5.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原则,由人民民主选举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再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国家机关,组成统一的国家政权体系,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是人民当家做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切实保障。
[真题实例]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社会主义制度B.民主集中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人民民主专政
[答案]C
[真题实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活动原则是()。
A.直接民主制B.间接民主制C.民主集中制D.首长负责制
[答案]C
[伍景玉解读]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和在集中的指导下实行民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
四、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集体和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
2.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
3.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其特点是:
(1)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民族问题;
(2)通过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4.我国的行政区划。
[附法条]《宪法》第3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
①全国划分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②省级划分
省、自治区一般分为设区的市、自治州;某些省、自治区下设有地区;直辖市分为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
③地级划分
地级,即设区的市、自治州、地区,划分为县、自治县、区、不设区的市。
④县级划分
县级划分为乡、民族乡和镇。
(1)我国行政区划建置和区划划分的权限:
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省级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根据国务院授权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真题实例]香港特别区的设置是由下列哪个机构批准的?
()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D.国家主席
[答案]C
(2)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
①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②民政部门不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决定机关,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政府决定。
五、国家象征
1.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2.我国现行宪法对作为国家象征的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都有规定。
国旗是五星红旗;
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首都是北京。
[真题实例]2004年宪法修正案正式明确规定的国家象征是()。
A.国旗B.国徽C.国歌D.首都
[答案]C
核心考点及对应法条
【核心考点1】 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核心考点2】 政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核心考点3】 自然资源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核心考点4】 土地制度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三节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名师讲堂
[真题实例]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D.出生在我国的人
[答案]B
[伍景玉解读]判断我国公民的标准仅有一个,即是否具有我国国籍。
[附法条]《宪法》第33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一、公民基本权利
(一)我国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
1.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公民宪法和法律权利义务的基本原则。
从法律角度看,平等是法律的根本属性;从权利角度看,它是一切权利实现的基本要求。
(2)平等,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原则同等对待,不是指权利、义务的对等。
(3)平等,并不绝对排斥差别对待,只不过差别对待必须有适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