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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诉求与社会管理

利益诉求与社会管理

2011-07-2117:

04:

59 来源:

南方网

时间:

2011年7月2日上午  地点:

中山图书馆

  主讲人: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院长、教授 蔡禾

  陈实:

各位街坊、各位听众、亲爱的朋友们,“岭南大讲坛·文化论坛”第八十七讲现在开始!

今天的主讲嘉宾是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院长蔡禾教授,他演讲的题目是《利益诉求与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这两个词已经成为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一个词汇,而且很快就会成为一个热词。

从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始,我们党就高度关注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问题。

今年2月中央党校省部级专题研讨会上,9个政治局常委全部出席,被称为有关党和国家问题的最高级别的研讨班。

在这个研讨班上胡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

我总结一下:

  一、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管理体系;

  二、要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统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中央已经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放在了与树立社会科学发展观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样重要的位置。

或者说科学发展转变方式、社会建设、人们幸福很可能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或者十八大前后最重要的四个观念。

  今天蔡禾教授将告诉我们,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矛盾凸显期,群众性事件不断增多,信访规模居高不下,劳动纠纷逐步升级,人们的利益诉求呈现着不同的表现。

面对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利益表达,我们应当恰当地认识当前的利益矛盾。

不但要恰当的认识,而且要打好社会的基础,来保证社会管理的实现与创新。

  蔡禾教授是广东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也是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主席,教育部社会学科学科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审组成员。

蔡禾教授的学术路子叫做从冥想,也就是书房走进田野,理论结合实际。

我把他总结为四点,第一扎实,第二严谨,第三端正,第四是在学术上非常富有激情。

所以他的学生在网上写道:

严重推荐蔡禾老师的家庭社会学,不是一般好。

有请蔡禾教授!

回顾三十年改革开放,1978年党和国家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战略,三十年来的发展战略,其内涵实际是在变化的。

1982年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强调了物质和精神文明;2002年提出政治文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中国社会主义的“三位一体”;2005年中央在六中全会上,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个时候基本上形成了“四位一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战略。

前段时间胡锦涛同志在领导干部的研讨班上,专门讲了要扎扎实实的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从1978年到现在大概经历了30年,我们提出了社会建设的问题,这实际上是在对三十年改革开放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回归到以人为本的目标的表现。

之所以现在提出来,我以为是跟当前中国社会矛盾凸显的现实有关。

国际上有学者认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以后,社会矛盾会出现一个凸显期,这在统计学上可以明显看到。

但是不是说这是必然的呢?

或者说只是和GDP相关呢?

我想可能在不同国家,这种社会矛盾的凸显,与不同国家体制的安排、制度的安排是联系在一起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想谈谈自己对中国当前社会现象的一些考虑。

  一、当今中国正在进入一个利益矛盾凸显时期

  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各种经济的发展非常快,经历过文化革命时代的人,都会知道当年的日子跟今天是没法比的,真是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另外一面,当经济迅速发展的时候,社会矛盾也在滋生。

这并不是说过去没有矛盾,其实在任何时代都有矛盾,改革就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关系的调整就一定会有矛盾。

但我以为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社会矛盾在表现形式上有趋于激烈的特征、趋势,有以下三个特点:

  1.群体性事件频发。

  有一类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别频繁,我们将其称作泄愤性的群体事件。

所谓泄愤性的群体事件,就是卷入这个群体事件的人,他们本身与这个事件根本没有关系。

就以最近增城的事件来看,事由是一个孕妇与一个保安之间的冲突,肢体的冲突引起的,但卷入这个冲突的人绝大部分跟当事人是没有关系的,甚至连他们的亲戚都不是。

这种事件最大的特点,事件本身的卷入者跟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而且这种事件的瞬间的人群集聚性强、规模大、严重的无序且破坏性强,而且他们直接冲突的目标往往是国家机关。

  贵州的瓮安事件,是一个14岁的女孩溺水死亡,验尸是公开进行的,验了三次,但仍然没有化解群众的疑虑。

最后这个事件发展到2万多人围观,导致整个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被毁。

  湖北的石首事件,是一个厨师非正常死亡。

事件最后导致数万群众围堵道路,酒楼被焚烧,群众和武警发生冲突,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

  安徽的池州事件,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的结果是整个超市被哄抢,警车、消防车被烧,警察受伤。

  我们把这类事件叫做“泄愤性的群体事件”。

为什么我们国家经营了60年,人们的教育水平、法制观念在提高,经济在高速的发展,人们生活也有很大的改善,但是却仍然发生如此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而且那么多事件的利益无相关者为什么要卷入其中?

这是一个要考虑的问题。

  2.信访规模居高不下

  信访是中国特色的一个社会救助体系,在很多国家是没有的。

在50年代中央政府设计信访制度是有两个功能,一个是听取广大群众意见,为发展国家建言献策;一个是反映群众的利益需求。

然而信访制度发展到今天,第一个功能基本消失,只是一个利益诉求的基本渠道。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说市场经济要法制化,因为信访是行政诉求的渠道,但市场经济需要法律诉求的渠道。

事实上在法律日益健全的今天,信访仍然作为一个主渠道还在发挥作用,而且信访规模一直居高不下。

最近中央信访局从北京城迁了出去,信访量有所下降,奥运和亚运之后国家也采取了大量的办法来解决信访问题,目前在规模的增长上有所控制,但是整个规模还是居高不下。

我们来看几组数字,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登记接待的进京来访总量达67000余人次,比2008年上升24.8%,2007年最多的一天来访群众多达近2000人。

而且还有一个很有趣的趋势,一项调查显示,国家信访局受理信访量上升比例最高,省级信访机构受理信访量上升比例其次,地级信访机构受理信访量上升比例第三,而县级信访机构受理信访量则下降,信访呈现越级向上的趋势。

其次,人们对信访的信任度,也是越往上信任度越高。

但是,如果是到过北京信访的,信任度就往下走了,没到过北京的,对中央信访的信任度也最高。

这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在很多国家假如出现劳资纠纷,劳方一般是把工厂围起来,但在中国劳方是去堵政府的大门。

因此信访对于各级政府的压力来讲是巨大的,对于基层政府来讲,基层工作者本身工作就很辛苦,而且又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因此各个地方不得不采取一些方法去对付信访者。

(PPT)这是一条标语;非法上访,一次拘留、二次劳教、三次判刑。

我是站在一个很无奈的角度来理解基层政府的。

这也提出一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法律体制,尽管不敢说已经很完善,但毕竟是建立了。

我们有“问官”的行政诉讼,“问民”的民事诉讼,“问罪”的刑事诉讼,但为什么人们还是信“访”不信“法”?

我觉得这是我们讨论利益诉求和社会管理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

  3.劳动纠纷升级

  以南海本田工人罢工为标志。

其实老百姓的利益诉求,尤其劳资纠纷的诉讼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没有停止过。

但是大家注意一下,我把利益诉求分为底线型利益诉求和增长型利益诉求。

“底线型”利益诉求是指劳动者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为达到国家法规明文确定的标准而展开的利益诉求。

  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节日加班和正常的加班工资也不一样,工商保险、劳动环境保护等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你必须达到。

在21世纪以前,应该说大部分的劳动纠纷都是围绕着底线利益的,比如老板欠薪、工商赔偿、加班工资。

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有一个变化,增长型利益诉求增加了。

“增长型”利益诉求则是指劳动者不满足底线利益的获取,要求自身利益的增长与企业利益增长或社会发展保持同步。

  以本田工人的例子来看,去年他们罢工的时候工资是1144元,而佛山最低工资是990元。

假如不去考虑加班费以及实习工(本田工厂有很多实习工,实习工的待遇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律的盲点)的待遇,本田工人的工资是高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但是工人提出要增长,他们认为本田产业、本田汽车的利润这么高,但是工人的工资这么多年来没有增长。

工人诉求背后,就是希望个人的利益增长跟企业利益增长同步。

  几年之前,深圳盐田港的门吊工人罢工,当时他们的平均工资已经有3000多了。

但是工人们算了了一下账,盐田港建港10多年里来,港口收益有多少,但工人收益又有多少,他们要求增长工资。

本田工人罢工以后,后来在珠三角引起了罢工潮,《南方都市报》在不到一个月内报道了40起罢工事件。

记者去采访罢工工人,问他们希望达到什么标准?

这些工人并不是说自己的工厂盈利了多少多少,而是说本田工厂的工人涨了500元工资,那么我们至少也要涨500元。

他们认为,这个社会在发展,劳动力的价格在增长,那么他们也应该涨工资,他们是把一个社会发展的尺度放进去了。

这给我们提出了第三个问题,今天的利益诉求已不再是停留在底线型的利益诉求上了,已经向增长型的利益诉求转变,在这种条件下,一个社会由此引发的矛盾特征是什么?

社会管理或者说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又该怎么建立?

 二、恰当认识当前的利益矛盾

  1.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社会矛盾

  面对这些矛盾,我们政府还是高度关注的。

我们提出了一些口号,比如“稳定”。

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反过来讲,我们提稳定、提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什么?

我的观点是,我们在面对矛盾的时候要确立一个基本认识,那就是没有一个社会是没有矛盾的。

如果我们把和谐社会看作是一个无差别、无冲突、无矛盾的社会,这是乌托邦,根本不可能。

任何一个社会,只要资源不是无限供给的,你的分配就一定有差异,资源的分配有差异矛盾就一定会产生,冲突也会由此而产生,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在任何社会都存在。

我们更要看到,当一个社会经济发展之后,随之带来的是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而这种发展导致的结果是多元化的。

这个多元化是指人们在不同的纬度上都在分化,文化领域、价值领域会出现变化。

  举一个例子,前段时间网上热炒一个事件,一个爱狗之人在高速公路上拦住了一辆载满狗只的车。

这辆车上的狗要拉到东北去卖,而且是要进餐厅的,但是这车狗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

宠物爱好者就认为他们太残忍了,在高速公路上拦了大概大半天,最后宠物爱好者们在网上瞬间募捐了11万块钱,把这车狗买下来了。

把这个事情放在现有的制度上来讲,运狗人以及这一车狗的买卖基本上没有大的原则错误,宠物爱好者在公路上拦截了一辆合法交易的车,从某种意义上他们才是违法。

这件事情出来以后跟贴的人很多,有一个人认为爱宠物没有问题,但是中国有这么多穷人宠物爱好者为什么不去捐助,而且他还提出,如果宠物爱好者不拿出同样的钱去捐给穷人,那他就一天杀一条狗。

结果网民对此人进行人肉搜索,搞得这个小伙子被迫辞职,还出来道歉。

这就是一种分化,分化跟有钱没钱没关系,宠物爱好者有穷人也有富人,与小伙子持同样观点的人相信也有穷人也有富人。

这体现了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人们会在价值观、文化理念上产生差异。

比如绿色环保理念,和穷富没有严格的关系,环保运动者有穷人也有富人。

事实上当一个社会发展以后,人们不仅会在经济上产生分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文化追求、价值追求,乃至政治追求也在发生变化。

而这个变化同样会产生变化,由此引出的矛盾也是我们当今社会所看到的。

而且我们看到,经济上的分化在某种意义上政府可以拿钱来缩小这个差别,但是人们在文化、价值、政治领域产生的分化是很难用钱来解决。

我们对社会要有一个根本的判断,随着社会的发展水平越高,社会会越趋向多元化,由此这个社会的矛盾会更加复杂、差异性更大。

我们对一个社会要有一个正确的判断,有矛盾这不是一个问题,不是一个让人觉得很恐惧的问题,只有这样判断,我们在面对矛盾的时候才不会做出错误的根本判断。

譬如说,我们不能有矛盾,我们要稳定。

“稳定”这个词压制了所有的利益表达。

  世界上没有一个社会没有矛盾,如果是以罢工、游行、示威来衡量社会稳不稳定的话,我相信在中国的量是非常低的。

五一期间我在瑞典的哥德堡,那几天据说是一年里最热闹的,大家都出来游行,全部喊着一个口号“革命、革命”,在广场上演讲、集会,唱《马赛曲》、《国际歌》。

这些事情在很多国家经常发生,但是这些国家的社会根本制度几百年不变,基本宪法几百年不变,并不是说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社会的根本性就受到了挑战。

只有有了这个判断,才能让我们很理性地面对社会矛盾。

现在是一个事情出来以后“摆平就是水平”,但“摆平”往往是临时性的东西,被摆平的事情未来产生的模仿效应我们却无法知道。

而对于一个国家管理来讲,任何一个问题的解决是应该建立在制度的建设上。

这是我们认识当前的社会矛盾应该确立的第一个观点。

  2.当前的利益矛盾基本上都是基于经济利益上的矛盾

  第二个观点是,当前的利益矛盾基本上都是基于经济利益上的矛盾。

利益冲突提出的目标指向是经济,这是一个客观的判断。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利益矛盾有两个变化,一个是前面说过的劳资冲突、劳资纠纷是从底线型利益向增长型利益转变。

同时我们要看到还有一个利益矛盾在发生,除了劳动的利益诉求,人们还有一个产权利益诉求产生了。

这是过去没有的,过去没有私有产权,今天我们有了房子。

产权利益诉求与劳动利益诉求最大的差异在于有连带性的利益要求。

劳资纠纷,只要老板支付了欠薪,问题就解决了。

但是如果你居住在一个小区,小区的产权只在围墙里面,围墙外跟你的产权没有关系,但是政府要在小区院墙外开一条马路业主们肯定不干,因为噪音上来了,房子贬值了。

但是如果政府要在旁边建一个大公园业主肯定高兴,因为房子增值了。

住在小区里的人都希望方便地处理垃圾,但谁也不想垃圾站建在门口。

这是一个连带性利益诉求的问题,而且这个诉求往往具有群体性,这是我们必须要看到的一点。

今天基本上是经济利益诉求,它的内涵和形式在发生变化。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经济矛盾的解决和社会的稳定、政治的稳定联系在一起,经济利益上的矛盾解决不好不仅影响社会稳定,更会影响政治统治的合法性。

  3.当前利益矛盾的产生并不意味着说我们的社会没有利益诉求的制度化渠道

  一个社会有利益矛盾没问题,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能不能建立一个通畅的渠道,让利益得到表达。

在社会学科里有一个“减压阀”的理论,这来自于一个形象的物理学的概念。

譬如说每一个锅炉的耐压是有限的,蒸气压力太大,锅炉就爆炸了。

锅炉要减少爆炸的几率就要装一个阀门,当压力差不多的时候就往外排气,锅炉就安全了。

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矛盾,每一个社会也有一个面对矛盾怎样去化解的问题。

所谓“减压阀”,就是这个社会要有一条渠道,让人们的利益能够在体制内得到表达,或者说它能够把各种矛盾纳入到体制内来。

没有一个社会没有矛盾,我认为和谐的社会本质上是有序的。

什么是有序?

就是各种社会矛盾能够纳入到体制内来加以表达和化解,这个社会就是和谐的。

  譬如这个社会常常有罢工,社会制度给了你合理的表达,你可以罢工,但是也有一个边界,在什么条件下的罢工是合法的,什么条件下是不合法的,政府有权利干预。

你什么时候可以去围工厂的大门,什么时候又不能去围工厂的大门。

社会有一套相应的完整体制允许你去表达,它是有序的。

我个人认为,不能说今天的社会没有利益诉求的渠道,这个结论论下得太简单了。

劳资纠纷可以仲裁,仲裁不服可以上法庭。

我们还有行政复议,还有上访渠道,我个人认为,今天中国社会利益诉求的问题,当然渠道要改善的,但本质上还不是一个有没有渠道的问题。

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是,今天中国社会的利益诉求是以“原子化”的方式来实现的。

而一个社会用“原子化”来表达利益诉求,即使有公平的制度也不一定能导致公平的后果。

  为什么这样讲呢?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在利益诉求上一个最大的变化是从一个纵向的利益讨价还价变成一个横向的利益讨价还价。

什么含义呢?

我们知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个人都是一个“单位人”,所有的资源垄断在国家手上,国家是按照行政级别给每个单位来配置资源。

那时候谁都想进央企,央企比省里的企业好,省里的企业比市里的企业好,最差的是街道企业,不同的企业福利完全不一样。

所以,每个单位的福利好不好,职工的工资增长比例有没有差别,取决于单位跟其上级的讨价还价。

那时候跟要干什么工作不是人的第一位选择,第一位的选择是能不能进央企,或者一个好的企业。

那个时候的资源分配是用行政力量,按照一个权利的等级来分配的,利益的讨价还价是纵向的上下讨价。

在一个上下讨价的体制里,什么对利益诉求起决定作用呢?

行政机制在起作用。

所以,那个社会我们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调解的机制基本依赖的是一个行政制度。

我进了工厂,跟我同时进工厂的人涨工资,我没有涨工资,我不满。

领导说我就40个涨工资的名额,你这个也有道理,我跟领导反映,上面领导再拨你一个工资标准,工资标准来了,工资也就到位了。

当时的社会是用一个行政的系统来化解、调解这样的问题。

  进入市场经济,国家不再垄断资源,或者说不是所有的资源都在国家手里。

大量的资源开始进入市场,由市场来分配。

市场是按照劳动要素来分配的,劳动者拥有劳动力,雇主拥有资本,管理者、技术人员拥有技术和人力资本、管理知识。

换句话说,他们在市场上的利益获得是他们之间的讨价还价。

这是一个横向的分化,它是根据你的生产要素的占有来分配经济的剩余、生产剩余,这是一个横向的分化。

在市场经济下,社会讨价还价的机制不是建立在和领导行政和政府之间的上下,而是一个横向的利益谈判和博弈的机制。

从理论上来讲,哪个阶层能在财富的增长里面获得更多的份额,取决于他在市场上的谈判能力。

这是我们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变化的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变化。

它变成一个横向的,根据你的生产要素的占有来讨价还价。

  当进入这个机制的时候,剩余的分割公不公平,它还取决于第二点:

不仅要有谈判的舞台,而且进入谈判机制的双方必须具备同等的博弈能力。

假如双方没有平等的博弈能力,哪怕你有一个好的法律也不一定有好的结果。

举一个拳击的例子,拳击比赛的时候,谁把谁打倒了,倒在地上的人裁判数了10下之后还站不起来,站着的人就赢了。

这个规则对所有的选手都一样,很公平。

但是假如把一个重量级的人放进去与一个轻量级的人较量的话,恐怕不打都知道谁赢。

因为进入拳台的这两个人的博弈能力根本不对等,然而规则好像是很公平。

我们把这个概念放在今天的利益博弈的场面去看是同样的道理。

一个社会的发展阶段不同,它的国情不同,进入利益博弈机制中的人的博弈能力不一样。

  在珠三角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工人要是主动辞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拿不回来的。

我们在做研究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例子,某个工厂有4个女工,老板扣了她们40天的工资,女工说老板违反《劳动法》。

老板就说你们去告我啊,劳动仲裁的结果当然是老板输。

老板说不服,要打官司,然后就是一审、二审。

去做社会研究的学生就跟老板说你肯定输的,干吗还让女工们去告?

老板回答了一句话:

“我拖也拖死她们”。

为什么呢?

从仲裁到二审打完,没有三个月、半年是搞不完的。

而且我们知道,打官司本质是一个市场,律师是一个职业,你找律师要花钱,而且打官司就要花时间,你就不能稳定地再去找工作,另外打官司是要举证的,有时候需要你自己举证。

几年前报纸上报道过一个事例,一个工人为了拿到老板加班不给工资的证据而在工厂“卧底”了半年。

所有的农民工都没有工资单,农民工打卡的记录他们自己也拿不到。

农民工跟法官说加班没拿到工资,法院就要你拿出证据,根据什么说你加了班,工资单在哪里,但所有这些农民工都没有,没有就永远告不倒老板。

  我举这个例子的意思是,在今天的发展情况下,中国是从一个计划体制,就是政府比较强势向市场经济转移,政府在很多领域里面还起着利益分配的关键作用。

当个体去面对政府的权力的时候,我相信个体永远是弱者。

中国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在培育市场的时候,资本也是强势,当弱势的劳动者去面对资本的时候,个体同样是弱的。

所以,当你去面对权力和资本的时候,弱势群体的个体要想在一个公平的平台上实现公平的后果,我们不能说不可能,但这个概率是非常低的。

有很多工人去打官司,去告,成功的很少。

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结果,实际上大量的弱者根本不去打官司,他们会去寻求其他的途径。

我们后面会回答这个问题。

  本质上来讲,30年来我们制度的建立非常快,我们今天法律的文本已经相当多。

问题是这个制度,我们的利益诉求制度的效率如何,这恐怕是一个关键。

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原子化”的利益诉求呢?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对计划经济有很多批评。

计划经济最典型的是单位制,单位制最大的问题就是限制了人的自由。

你到了一个单位,你想换工作也不行,你想调工作也不行。

在那个时代你会发现,单位对你有很多约束。

你想出门住招待所,单位不开证明不行,你想结婚,单位不开证明不行,你想到外地去,你广州的粮票换成省的粮票要领导签字,不签字就换不成省的粮票。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单位满足了你的所有的利益诉求,它保障了你的所有基本利益诉求。

而你如果你有什么样的利益诉求,你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去建立呢?

通过单位。

所以,那时候也有一句话,叫做“有问题找单位”。

那个时候的利益表达是通过单位组织和你的利益上级去发生联系。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对于企业来讲,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单位消失了。

这里讲的“单位”不是说你没有工作单位了,而是给你全能庇护的单位没有了。

你和单位就是劳资关系,你的利益冲突就是产生在单位内部。

那么,谁来作为一个群体,一个组织去代表你的利益,去进入这个博弈场呢?

我们今天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机制,或者说已有的机制如何在新的条件下发挥作用的方法还没有,严格来讲应该不会。

工会体制是在单位体制下建立的,当一个单位包揽了你所有需求的时候,其实工会在代表工人表达利益上的空间并不大,它更多的是辅助单位的领导,是一个助手。

但是当今天发生变化了,单位本身就是一个利益博弈场的时候,作为单位的助手如何在这个利益博弈中扮演角色呢?

这是今天工会的困境。

工会叫职工组织,但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人都叫职工,拿1000万的总经理也是职工,拿1000块钱的工人也是职工。

当1000万的总经理和1000块钱的个人发生冲突的时候,工会究竟代表谁呢?

我们今天在制度上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大家想想,当一个利益组织连代表谁都没法回答的时候,你怎么在利益博弈场里面去代表利益呢?

我们今天的工会更多的是劳资双方的中介,它起的是一个中介调和的机制作用。

所以,早年我们提出工会要有两个代表,既要代表企业利益,又要代表工会利益。

  我们不是没有一套机制,但这套机制怎么能够发挥作用,在这套机制中间,原本应该发挥作用的组织,在一个变化的体制面前怎么去行动?

这个必须考虑,如果没有这个考虑,我想很多的问题即使是有一套制度,但是未必能解决。

  4.政府解决利益冲突的能力在发生变化。

  面对如此多的矛盾,毫无疑问政府应该发挥作用。

但是客观地讲,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政府解决冲突的能力和计划体制下是不一样的。

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垄断所有资源,这就给它化解所有利益差异带来的矛盾,提供了资源供给的能力。

前面讲过,一个工人没涨工资不合理,向上级领导要,领导说我给你一个指标,给一个指标的含义是什么呢?

政府拨款下去。

可是今天一个工人说我要涨工资,政府不能说我来涨你的工资。

  前段时间政府提出工资倍增计划,这个计划恐怕只能在公务员里实现,因为公务员是财政开支工资。

在企业里面怎么下一个规定说企业必须工资倍涨,做不到,因为企业是一个市场化的组织。

其实在很多的问题上,政府化解矛盾的资源供给能力和过去已经不一样了,因为在政府已经不是所有资源的垄断者。

第二,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可以用一套行政手段去干预化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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