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754862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

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公开招标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的管理,提升我区统一配送工作的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卫生部等部委的文件精神和药品“三统一”政策规定,结合宁夏区情实际,借鉴外省(区、市)的先进经验,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配送企业公开招标,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和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原则;

(二)药品经营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数量适当、符合区情实际的原则;

(四)以市为区域、以县为单位,公开招标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五)先招配送企业,后招配送区域,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区域一致的原则。

二、配送企业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12日,由自治区药招办和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联合发布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二)报名。

8月12-8月22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区内药品及医用耗材经营企业,向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报送投标标书,附相应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正式经营满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药品经营企业;同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年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医疗器械。

2、企业在册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具有30名以上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注册执业药师不少于5人。

3、具有与配送工作相适应的药品、医用耗材专用库房和办公场所。

药品常温库、阴凉库面积不得少于5000平方米,其中医用耗材专业库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冷藏库不得小于20立方米。

4、流动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库存药品及应收账款)。

5、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物流设施设备,自有产权的药品配送车15辆以上(含冷藏车1辆),能保证急救药品1-2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送达。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药品配送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7、成立独立的药品配送部门,中标药品统一配送工作与其它药品经营活动完全分开。

8、具有配送药品及医用耗材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能保证药品及医用耗材购进、储存、配送等环节的质量,配送能力可以覆盖到配送服务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

9、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区药品“三统一”各项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初审投标企业资料。

8月23-26日,资质审核组对投标企业的投标纸质资料进行初审。

8月27日,公布投标企业资质初审情况及现场核查的投标企业名单。

8月28-30日,对企业的申诉及疑问进行解答。

凡投标企业涉及的子公司,必须是2011年7月31日前向自治区药招办提出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公司。

(四)实地进行核查。

9月4-10日,资质审核组依据“宁夏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公开招标现场评分表”(附表1),实地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各项程序进行完毕后,资质审核组向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提交包括核实情况、评分情况等内容的书面审核报告。

(五)评标确定配送企业。

9月11-12日,由自治区药招办牵头,招标、药监、工商等部门配合,监察纠风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组随机抽取部分医药专家和行政管理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资质审查组的报告进行评价,并按照“宁夏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公开招标专家评分表”(附表2)进行评分。

专家组将资质审核组现场核查评分和专家评分进行汇总,得分达到7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投标企业,确定为本次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

(六)网上公示配送企业招标结果。

9月13-17日,由自治区药招办和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预中标结果。

公示期满,向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上报《配送企业招投标工作报告》。

经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再组织配送区域的招标选择工作。

三、配送区域招标选择程序

在自治区招标确定的中标配送企业中,按照“县招市选”的方式确定配送区域,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打包,招标选定配送企业;市及市以上医疗机构采取双向选择的方法确定配送企业。

其中,隶属自治区、市级医疗机构的分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卫生室,纳入属地管理。

具体程序如下:

(一)县(区)招标确定配送企业的程序

9月18-30日,在自治区、各市药招办的监督协调下,在县级监察纠风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县(区)药招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配送企业的招标。

1、发布公告。

9月18-22日,由县(区)药招办发布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可参照自治区配送企业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

自治区招标确定的中标配送企业,均可报名参加县(区)级配送企业的投标,按照规定制作和提交投标标书及相关材料。

2、评标确定配送资格。

9月23-25日,县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在审查完投标企业标书和相应的资质后,从县药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取6名行政管理人员、从本县药品“三统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医药专家,共同组成13人专家组。

投标配送企业在封闭式的评标现场依次阐述竞标优势后,专家组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2家投标企业为该县(区)的中标配送企业。

为了保证足量配送和充分竞争,本次招标,根据实际情况,每家配送企业的县(区)级配送区域不得超过8-10个。

3、公示中标结果。

9月26-30日,招标工作完成后,公示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报市药招办审核,经自治区药招办审批后,由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发放县(区)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中标通知书。

(二)市及市以上医疗机构双向选择程序。

10月10-23日,自治区、各市药招办分别组织自治区、市级医疗机构双向选择配送企业,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全程参与,监察纠风部门全程监督。

1、发布公告。

10月10-14日,由自治区、各市药招办分别发布自治区级、市级医疗机构统一配送企业的双向选择公告,确定报名时间和要求,接受配送企业报名。

其中,自治区级、市级医疗机构只能从已经承担全区及市辖县(区)配送任务的企业中选择。

2、抽取专家,集中谈判。

10月15-18日,每家医疗机构抽取本单位2名行政管理人员和3名医药专家,加上药招办随机抽取的非本单位的2名医药专家,组成医疗机构谈判专家组。

专家组组长由相关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主任担任。

抽取专家时间到双向选择谈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自治区、各市药招办分别确定统一的谈判场地和时间,组织各医疗机构专家组与投标企业进行封闭式谈判。

谈判程序包括:

企业阐述投标优势、专家组提出问题由投标企业解答、专家讨论和专家投票等。

市及市以上二级医疗机构,选择得票最高的2家企业为本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三级医疗机构根据医院规模及药品用量适当选择本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

3、公示双向选择结果。

10月19-23日,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双向选择结果,接受社会及医疗机构监督。

公示期满,市级医疗机构将双向选择结果报市药招办审核,经自治区药招办审批后,由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发放配送企业双向选择结果通知书。

自治区级医疗机构直接报自治区药招办审批后,由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发放配送企业双向选择结果通知书。

10月24-30日,自治区、市、县药招办组织,与各级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签订三方行政合同。

从11月1日开始,按照总体安排,新的中标配送企业正式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业务。

为了确保配送衔接,设定3个月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原配送企业和新中标配送企业同时配送。

过渡期满后,医疗机构只能从新配送企业申购药品。

原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用完为止,医疗机构不得无故退货或者拖欠货款。

四、组织机构

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次配送企业公开招标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具体工作小组,确保招标工作顺利推进。

(一)领导小组。

成立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开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叶旭自治区药招办副主任、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齐忠诚自治区药招办副主任、自治区招标管理服务局副局长

殷远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马力自治区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

成员孙吾自治区卫生厅药械处处长

杜金保自治区卫生厅监察室主任

白熔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

南晓亮自治区物价局收费处副处长

张利荣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主任

田丰年银川市卫生局局长

陈玉珍石嘴山市卫生局局长

董玉明吴忠市卫生局局长

童全成固原市卫生局局长

马桂岚中卫市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标的组织、协调、监督和重要事项的研究处理。

(二)资质审核组。

由自治区药监局牵头,组织资质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组长殷远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任永忠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处长

郭涛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处处长

杨万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调研员

张进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调研员

杨廷江自治区卫生厅药械处副处长

刘轶文自治区物价局收费处主任科员

易炜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

药品和医用耗材专业管理人员各1人。

对投标企业报送的企业资质进行集中审核和现场检查核实。

(三)现场工作组。

由自治区招标管理服务局负责,组织做好招标服务工作。

组长齐忠诚自治区药招办副主任、自治区招标管理服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力自治区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

成员张利荣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主任

易炜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副主任

马海忠卫生厅药械处主任科员

张东河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莫瑞婷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其他工作人员。

其职责为:

接受投标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发放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定标和数据录入等。

(四)评标定标组。

由监督组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定标组,组长由监督组在抽取的专家中选择确定。

具体职责为:

根据投标企业规模、人员、质量管理、仓储设施、企业车辆、信息化管理、企业诚信和违约情况等综合评审投标企业标书,依据规定评标确定中标配送企业;评标定标结束后,向药招办和药品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标定标报告。

(五)监督组。

由自治区监察厅牵头,组成配送企业公开招标监督组。

组长马力自治区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

副组长袁有立自治区招标管理服务局纪检组长

连本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副组长

成员孙吾卫生厅药械处处长

杜金保卫生厅监察室主任

白熔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

南晓亮自治区物价局收费处副处长

王淑娟银川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胡文生石嘴山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马建军吴忠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张凯固原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李汉荣中卫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具体职责为:

对招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抽取评标专家小组成员,监督专家评标定标全过程;受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公开招标,是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根本解决配送过程中的问题,提升配送服务能力,强化配送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严谨有序的做好具体工作。

配送企业招标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意见。

(二)引入竞争,优胜劣汰。

配送企业的招标,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配送企业的行为,增强配送企业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

一是要建立动态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配送企业和配送区域招标完成后,严格设定工作要求和标准,凡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配送规定指标的,取消配送资格,重新选择配送企业。

二是市级以上配送区域和县级配送区域挂钩。

县级配送不达标的,除取消县级配送区域外,还要减少自治区级和市级配送区域。

(三)严格管理,规范行为。

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药招办要切实加强管理,根据工作方案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对个别配送企业垄断代理配送和串货配送的,要坚决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

要建立完整规范的信用管理体系,定期公布企业的信用情况。

(四)有序衔接,保障供应。

在招标过程中和配送区域交替时,要切实抓好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配送工作。

各配送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做好新区域配送工作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原配送区域的协调,保证医疗机构不缺货、不断货,满足临床需求。

各市、县(区)药招办及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努力做到配送秩序不乱、配送到位率不降,确保配送工作的顺利衔接。

(五)严肃纪律,全程监督。

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招标程序严谨,环节繁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要认真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全程参与配送企业招标的监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附:

1、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开招标现场评分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开招标专家评分表

 

THANKS!

!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