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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五建设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基地专项规划

 福建省“十二五”建设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基地专项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着力先行先试,深化闽台产业合作是福建加快转变、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要求。

  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批复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海西规划》),明确了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赋予福建省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政策,为深入发展闽台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规划以国务院《若干意见》、《海西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编制,主要提出“十二五”闽台产业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以及闽台产业合作的重点领域、空间布局和相关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闽台先进制造业、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划是福建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重点为闽台先进制造业、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

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基础条件

  

  福建是全国最早实施对外开放的沿海省份之一,是全国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福建已形成包括台商投资区、保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台合作格局,成为祖国大陆最重要的对台贸易口岸和台商投资的重要集聚地。

  一、合作基础

  

(一)产业合作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以来,福建充分发挥对台优势,不断深化闽台产业合作,台湾已成为福建吸引境外投资的第二大资金来源、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市场和第七大出口市场。

至2010年,福建台资企业达3796户,占福建外资企业总数的21%,居全国第三位,台资企业出口额占全省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全省投资总额千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企业700多家,在台湾“百大”企业中,已有50多家来闽投资70多个项目。

2010年,我省实际利用台资26.68亿美元,比增5.3%;实现对台贸易103.89亿美元,比增48.58%。

“十一五”期间,福建累计吸收台资项目2037项,累计实际利用台资(不含第三地转投)78.03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1.84倍;闽台贸易额累计达372.55亿美元,年均增长17%。

福建已成为祖国大陆最具活力的台商投资集中区之一。

  

(二)产业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十一五”期间,闽台产业合作领域已由第一、二产业延伸到物流、金融等第三产业。

目前台商在闽投资中,第一产业约占10%、第二产业占65%、第三产业占25%。

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和莆田等5市吸收台资项目数、合同台资额、实际到资额均占全省90%以上。

利用台资结构不断优化,沿海初步形成以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纺织鞋服、食品加工等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台商投资集聚区,随着我省山区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台资企业逐步向内地山区转移,呈现闽台产业全面对接发展态势。

  (三)产业合作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福建省加快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等合作平台建设,已建立4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一批闽台合作光电、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专业园区和产业基地。

捷联电子、华映光电、东南汽车、友达光电、华阳电业、翔鹭化纤、腾龙芳烃等一批台资企业已成为我省重点骨干企业。

闽台产业合作形式也由“单向”转为“双向”投资,新大陆通过收购荷兰史利得控股公司在台独资的帝普科技有限公司58%股份,成为首家赴台投资的大陆企业。

截至2010年底,福建省已有20家企业入岛投资,投资额列大陆各省份之首。

专栏一:

闽台产业合作基础

截至2010年,福建实有台资企业3796户。

“十一五”期间,福建累计实际利用台资(不含第三地转投)78.03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1.84倍。

以台资为主参与投资发展的电子、石化、机械等行业,已成为福建的主导产业。

有41家台资企业入围福建工业企业300强,其中福建捷联电子、友达光电、翔鹭石化、华阳电业4家台资企业上榜福建工业企业十强。

入围福建工业企业300强的41家台商投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黑色金属加工等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84.65亿人民币,占福建工业企业300强的21.8%,户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1.33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0年底,福建省已有新大陆、厦门国贸、厦门航空、福建超大集团、厦门华天、福建华东船厂、拓福集团等20家企业(含12家分支机构)入岛投资,涉及果蔬、花卉、儿童服装销售、建筑、会展服务、交通物流、旅游观光等多个产业。

赴台投资企业数与投资规模在大陆保持第一。

 

  二、有利条件

  

(一)两岸关系的积极变化。

近年来,两岸关系明显改善和发展,为两岸经贸合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相关产品税收降低为零关税,投资和人员往来更为自由化和便利化,台湾放宽产业对大陆投资限制,放宽台商对大陆投资的资金限制,放宽从台湾汇出大陆的金额,开放陆资持股的海外企业到台湾上市等,这些经济政策将有利于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加快台湾岛内企业到大陆投资步伐,福建具有独特的区位政策优势,将成为台商投资的重要省份。

  

(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

国务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福建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承接台湾产业转移,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

《若干意见》出台后,国家多部委和央属企业纷纷出台先行举措和特殊政策,助推闽台产业深度合作。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门辟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独立章节,提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国务院正式批复的《海西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建设布局和先行先试政策,为闽台交流合作拓展了广阔空间。

  (三)区位优势和产业互补。

福建处于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是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区域,80%以上台湾民众祖籍地在福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在台湾地区有广泛影响,闽台商贸往来历来十分密切,各种关系渊源深厚。

闽台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台湾产业结构已由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迫切需要将一些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其他地区,而福建具备接纳台湾产业转移的条件;同时,福建乃至大陆庞大的市场将为台湾产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海峡两岸的比较优势,要求加强两岸产业分工合作,形成海峡两岸双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专栏二:

闽台产业合作趋势

据统计,台湾工业24个行业中,按产值排列前十位依次是电子零组件制造(25.02%)、化学材料制造(14.4%)、金属基本(即钢铁业)工业(12.36%)、石油及煤制品制造(9.07%)、金属制品制造(5.61%)、电脑、电子产业及光学制品制造(4.92%)、机械设备制造(4.50%)、食品制造(3.25%)、电力设备制造(3.11%)、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2.16%)。

电子、机械、冶金、石油石化是其当前的主要产业。

受岛内资源匮乏和市场狭小的约束,台湾临港重化工业等产业急需向外转移,液晶面板与半导体产业两大核心产业有加速外移的趋势。

  福建应积极推进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信息等产业与台湾深度对接。

在产业合作布局上,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沿海地区,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区,布局金属深加工、运输及工程机械、电机电器、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充分发挥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形成差别化布局、比较优势明显、协调配套发展的新格局。

专栏二:

闽台产业合作趋势

据统计,台湾工业24个行业中,按产值排列前十位依次是电子零组件制造(25.02%)、化学材料制造(14.4%)、金属基本(即钢铁业)工业(12.36%)、石油及煤制品制造(9.07%)、金属制品制造(5.61%)、电脑、电子产业及光学制品制造(4.92%)、机械设备制造(4.50%)、食品制造(3.25%)、电力设备制造(3.11%)、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2.16%)。

电子、机械、冶金、石油石化是其当前的主要产业。

受岛内资源匮乏和市场狭小的约束,台湾临港重化工业等产业急需向外转移,液晶面板与半导体产业两大核心产业有加速外移的趋势。

福建应积极推进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信息等产业与台湾深度对接。

在产业合作布局上,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沿海地区,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区,布局金属深加工、运输及工程机械、电机电器、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充分发挥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形成差别化布局、比较优势明显、协调配套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海西规划》,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着眼互利双赢、着力先行先试,构建长效产业合作机制和分工体系,加快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转移,全力打造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为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先行先试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着力先行先试,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两岸产业合作交流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二)分工合作原则。

统筹考虑两岸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重点,构建长远、有效的合作架构和分工体系,共同提高两岸产业技术层次和竞争力,提升闽台产业合作水平。

  (三)互利双赢原则。

充分发挥两岸的比较优势,深化闽台两地产业合作,积极承接台湾优势产业转移,促进双向投资,推动闽台联手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集约发展原则。

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发展集约的要求,选择优势产业向产业集中区、台商投资区、特色专业园区等集聚。

  (五)生态优先原则。

突出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实现两岸产业合作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优化闽台产业合作布局,拓宽两岸产业对接领域,构建产业分工合作和互利共赢体系。

“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台资力争年均增长10%左右;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和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载体功能更加突出、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产业发展更加协调;重点扶持和培育捷联电子、华映企业、友达企业、翔鹭集团、正新企业、宸鸿科技、乐捷显示、腾龙芳烃、福欣不锈钢、灿坤实业等10家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台资企业,打造闽台合作石化、信息超千亿产业集群(基地);构筑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实现闽台农业合作新跨越;提升服务业合作水平,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充满活力的两岸产业合作紧密区域和前沿平台。

  

  第三章 重点领域

  

  围绕先进制造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培育壮大闽台合作产业集群,构筑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一、电子信息产业

  重点推进以新型平板显示、LED、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光电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合作,吸引台湾高端生产环节和技术向海峡西岸经济区转移,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发展。

成立产业合作联盟,强化技术和产权合作,促进闽台两地LED产业合作互补,推进OLED、3D显示等新型显示产业项目。

加强标准制定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计的研发试验,推动两岸合作制定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

支持晶宇、汉晶、亿冠晶等台资LED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与台湾晶元、鼎元、视创合作的外延芯片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推动闽台集成电路产业的交流合作,承接台湾集成电路设计业的转移,搭建两岸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电子整机生产企业的联系对接平台。

推进省电子信息集团与台湾友顺IC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

加快厦门、泉州、福州、龙岩等地的闽台光电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完善南安光伏产业园、惠安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等特色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形成台商太阳能光伏产业集聚地。

强化软件、信息化、电子商务、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建立闽台IT产业合作机制,积极推进闽台云计算产业和两岸物联网产业合作,支持平潭综合试验区打造“平潭智慧信息港”,推动建设对台区域性通信汇接(枢纽)中心,共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及育成中心”。

  二、石化产业

  加快推进闽台合作建设古雷石化园区,使其成为拥有较多完整石化产业链的闽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以轻油裂解项目为龙头,推动石化产业链深度延伸。

利用古雷石化项目的产品和副产原料,与台湾石化下游产业对接,延伸产业链。

加快在建重点项目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PX)和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50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古雷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6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的炼化一体化工程和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1500万吨/年炼油、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积极对接台北的橡胶、轮胎、树脂、塑胶制品等产业,建设石化下游产业集聚区。

  三、装备制造业

  以青口汽车城及厦门汽车城为载体,引导台湾汽车及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配件行业的转移,强化与台湾电电公会、汽车电子产业联盟的实质性合作,推进东南汽车三期项目建设;引导推进漳州、龙岩、泉州汽配产业基地建设;推进闽台新能源汽车合作试点,重点开展新型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综合控制系统、快捷充电技术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合作。

促进台湾数控机床、木工机械、食品机械、纺织机械、农业机械产业等向海西转移,积极引进台湾先进基础工艺技术,建立与台资装备制造业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

引导有实力的台湾数控机床龙头企业集聚到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以尽快形成台湾工具机产业专区和精密机械产业集聚区。

深化福安东元电机园与台湾东元集团合作;依托福州、厦门、泉州国际机场,加强同台湾中华、长荣、远东三大航空公司的联系,吸引台湾航空维修业转移或到我省设立飞机维修企业,拓展飞机维修等服务。

  四、农业

  落实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特长、优化技术、创新产品、拓展市场,全面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推动漳浦、漳平永福、仙游、清流、福清、惠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并带动创建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

加大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力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建设一批闽台合作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园艺产品、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基地,推动闽台优势产业发展;加强闽台渔业合作,推进养殖和加工合作,拓展远洋渔业合作,促进两岸水产品贸易;完善闽台农业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建立一批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推动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漳州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和东山、霞浦水产品集散中心等建设;借鉴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经验,开展一批制度规范、机制灵活、动作高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

  五、金融业

  拓宽台湾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深化与台湾银行业、保险业以及证券业等的交流合作,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支持台湾地区银行在我省设立独资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在我省独资或合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探索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推动两岸银行卡联网通用和结算;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探索建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吸引台湾证券公司在我省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期货公司及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简化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福建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

吸引台资保险公司在闽设立机构或设立注册独资、合资保险公司。

继续鼓励两岸合作在福建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股权投资机构,加快两岸股权投资合作与发展。

支持台湾在我省设立独资或合资的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两岸金融深度合作提供服务。

  六、物流业

  充分发挥现有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政策优势,加强闽台特殊海关监管区和管理机构的合作,推动两地通关作业管理信息化、互设办事处和实现有关单证互换互认。

积极鼓励、引导闽台大型物流企业间通过投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加大物流设施投入,共同做大物流产业。

进一步推动我省与台湾物流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台湾海空航运企业、物流企业来闽投资兴业,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物流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综合物流服务能力。

依托厦门、福州、湄洲湾三大港口和海峡西岸三级物流节点城市网络以及三级物流运作设施网络,推动台湾大宗散货和物资经由我省各大港区中转。

依托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围绕原辅料供应、零部件及产成品仓储配送,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

扩大“区港联动”,加强与高雄自由贸易港区等台湾港区合作对接,发展对台保税仓储、贸易采购、配送中转等业务。

加强港口铁路和高速公路支线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海陆联运,拓展港口腹地。

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现代物流供应链体系。

加快“福州邮政物流中心”、“海峡邮政第二枢纽中心”建设,开展邮政空中快递等邮政物流业务。

  七、创意产业

  加强创意设计合作,重点推介福州、厦门等创意产业园区,对接台湾创意设计中心、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推进联合建设时尚创意中心,吸引台湾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新包装设计、平面设计等设计企业入驻。

加强数字服务创意合作,重点推介福州、厦门软件园对接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吸引台湾动画动漫、网络游戏、软件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入驻。

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文化产业合作中心以及产业基地,举办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打造两地及海外企业合作平台,大力支持开展文化服务产业合作。

建设平潭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试验区,通过两岸合作建立创意研发基地,带动产业发展,实现创意产业与其它产业联动发展。

  八、服务外包业

  搭建闽台服务外包合作平台,共同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

落实ECFA及服务业对台开放在福建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支持台湾服务提供者依照相关规定到福建开办会计、法律、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依托福厦软件园和有条件的软件开发基地,吸引台湾企业服务外包转移;联合承接全球软件开发、金融后台、研发设计、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以面向全球的闽南语呼叫中心为突破口,打造区域服务外包品牌,建设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闽台服务外包基地。

  九、会展业

  加强与台湾台北、台中、高雄世界贸易中心的联系,推动台湾会议服务业到我省设立独资企业,参与我省大型会展、论坛等活动的策划,利用闽台会展业在人才、资金、管理经验、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互补性,扩大我省会展规模,带动会展专业人才的需求;支持我省会议服务公司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形式在台湾设立分公司,与台湾会展企业合办专业展览、提供会议服务;允许台商以跨境交付方式,在福建省试点举办展览。

  十、生物医药产业

  利用台湾生物科技优势,以中草药物萃取技术、生物酶制剂、有机酸和多元醇等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技术等作为合作重点,在灵芝萃取技术应用及生物酶制剂应用合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优先扶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肽谷生物科技等生物科技项目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并支持漳州片仔癀、厦门星鲨、厦门中药厂等省内龙头企业与台湾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合作,推动三明、南平(武夷新区)、泉州永春与台湾合作开发生物医药产业。

  

  第四章 空间布局

  

  发挥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的引领作用,依托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现有各类台商投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一批与台湾产业相衔接,区域特色鲜明、产业分工合理的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化园区,形成“五区十园”的战略布局,构建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

专栏三:

闽台产业合作总体空间布局——“五区十园”

1.“五区”:

(1)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2)福州台商投资区,平板显示、金属深加工、轻工等产业

(3)厦门台商投资区,电子及电工电器、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

(4)泉州台商投资区,机械装备、轻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

(5)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属深加工、机械装备、食品深加工、智能家电等产业

2.“十园”:

(1)古雷台湾石化工业园,炼化一体化龙头项目、石化中下游产品项目

(2)福州青口汽车工业园,汽车、汽车电子等产业

(3)福清洪宽台湾工业园,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制造业

(4)泉州(南安、晋江)高端装备工业园,装备制造和高端模具等产业

(5)南靖台湾精密装备园,数控机床等高精密机械

(6)福安东元电机工业园,电机电器产业

(7)莆田台湾高新产业园,电子信息、机械装备与轻工等产业

(8)龙岩机械装备工业园,工程及运输机械和环保机械等产业

(9)三明台湾生态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林产工业等产业

(10)武夷新区特色产业园,资源深加工产业和以生物为主的新兴产业

  

图1:

闽台产业合作总体空间布局示意图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面积392平方公里(其中本岛为324平方公里),按照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推动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建设。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机械装备等产业,建设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积极发展精致农渔业、海产品深加工、海洋生物科技、特色船舶修造等现代海洋产业,努力打造海洋经济示范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金融等服务业。

鼓励台湾及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组织在平潭设立技术创新机构,建设两岸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基地。

  

 

 图2:

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布局图

  

  

(一)产业合作重点

  1.电子信息产业。

加强与福州经济圈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的配套衔接,承接台湾新型平板显示、汽车电子、LED和光伏产业转移。

  2.高端机械设备。

加强与台湾合作、着力发展船舶(游艇)修造、新型医疗器械、通讯设备、海上风机装备、潮汐能装备和海水淡化装备等高端机械装备。

  3.海洋产业。

加快海洋生物提取、海洋生物保护以及海洋资源综合利用等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合作,推广海洋药物、功能食品、化妆品及其它高附加值的新型海洋生物制品。

吸收台湾先进水产加工技术,重点发展鲜活海产品冷冻、海产品精深加工及关联产业。

    4.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服务业、金融及投资与资产管理业,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业等。

  

(二)产业布局或项目

  1.低碳科技区。

重点吸引台湾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布局电子信息、高端机械、海洋生物等产业。

重点发展LED、光存储、光输入(出)、光通讯、光电组件等;引进冠捷科技、LED项目等,推进与台湾相关行业组织的合作;引进8-12英寸芯片制造与封装,6-8代液晶显示、高亮度LCD、0LED新型平板显示器等生产线,完善与周边面板玻璃和基板平面玻璃、彩色滤光片、背光板、IC驱动电路等产业链配套。

  2.港口经贸区。

承接台湾海产加工业转移,布局鲜活水产品冷冻、海产精深加工和关联产业,促进水产加工业技术转型升级。

  3.吉钓保税港区。

重点布局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创意和会展业。

吸引台湾大型企业在平潭设立营运总部,发展总部经济。

  

专栏四:

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产业合作布局

园区

重点产业

产业布局或项目

低碳

科技区

电子信息

引进8-12英寸芯片制造与封装,6-8代液晶显示、高亮度LCD、0LED新型显示器等生产线、汽车电子等。

高端机械设备

船舶(游艇)制造、通讯没备、新型医疗器械等。

海洋生物科技

海洋生物提取、海洋药物、海洋生物新材料等。

港口

经贸区

海产品加工业

海产精深加工、鲜活水产冷冻产品。

吉钓保税港区

现代

服务业

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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