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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的划分及其隐预检资料

检验批的划分

在实际施工中,检验批的验收是最基本的验收,检验批的划分是一项重要工作。

合理划分检验批是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应当掌握的最基本要求。

对检验批划分的要求见《统一标准》第4.0.5条: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在验收中,划分检验批时应注意:

不同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有所不同。

有些分项工程,既可能划分为几个内容相同的检验批,也可能划分为几个内容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

如砌体验收规范,可按楼层划分为几个内容相同的检验批。

又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可划分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等几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

验收规范给出了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在原则指导之下,具体的划分应在施工中根据工程的特点去划分。

这种划分实际上是有一定灵活性的,规范给出的只是指导性原则。

例如,混凝土验收规范第3.0.2条给出的混凝土结构检验批划分原则是:

混凝土结构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在实际施工和质量验收中,检验批的划分是灵活的,并非固定不变。

不同的人可能会作不同的划分。

但是检验批划分得不宜过大或过小。

因为划分过大时一旦出现不合格,影响范围太大;划分过小时则将增加抽样检查的数量,增加验收成本。

《统一标准》中给出了检验批的定义:

检验批是“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就其实质来看,划分检验批,主要应当考虑是不是采用相同材料、按照基本相同的施工条件施工。

同一个检验批内的受检对象,其质量应当是相近的、材料和工艺应当基本一致。

各受检体应当具有较好的可比性,离散度不能过大。

假如一筐好苹果与2个烂苹果组成一个检验批…

假如一筐大苹果与2个小苹果组成一个检验批…

因此,划分检验批,主要的原则应该是

“使用材料相同、

施工条件相似、

工程质量相近”

在具体划分时,为了施工和验收工作的方便,还要考虑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通常做法是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

只要掌握了上述原理,再加上检验批的组成大小有一定灵活性这个有利条件,我们就能划分任何检验批。

除检验批外,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的划分相对比较简单。

它们的划分原则在《统一标准》中均有明确规定。

在施工中,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具体的划分在《统一标准》附录B中已经列明,通常不必自行划分,而是直接从《统一标准》附录B的附表中查找。

《统一标准》附录B中详细给出了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的划分情况和它们的名称。

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划分。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统一标准》附录B中的划分,是从分部工程开始的,不包括单位工程的划分。

单位工程怎样划分?

主要按照2个原则:

第一,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

第二,能够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

这样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可以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注意:

并非每个建筑工程都需要划分子单位工程,只有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且实际有需要时,才可按照上述2个条件,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在验收(表格)中,有一些重要而又容易混淆的用词。

如“检查”与“核查”,“检查评定”与“验收”等。

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些用词。

“检查”与“核查”:

检查:

依据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对工程实体进行的实际查验。

检查数量既可以是抽查,也可以是全数检查。

注意多数情况下检查主要是针对实体。

核查:

依据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对已经检查验收过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的符合性抽查或完整性核对。

核查时检查的数量既可以是抽查,也可以是全数检查。

核查主要是针对工程资料,但有少数情况下也可以针对实体。

“检查评定”与“验收”:

检查评定:

由施工单位自行对质量的检查,验收规范称之为检查评定。

验收:

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至少2方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的检查或抽样复验,称之为验收。

检查与验收均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即以验收表格的形式表达。

9●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并签认。

检验批质量验收时,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

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至少80%以上合格,

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计量检验的项目,不得超出1.5倍偏差

检验批验收表格填写

检验批验收表中,“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栏,应填写施工所执行的工艺标准的名称及编号,例如,可以填写所采用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如果未采用上述标准,也可填写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等依据。

注意此栏不应填写验收标准。

检验批验收表中,“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应采用验收标准,该栏已经在印制表格时预先印好。

但是,由于检验批验收表数量种类较多,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印制表格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的内容表达方式有各不相同。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制表时按4种情况印制:

1、直接写入:

将规范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要求写入;

2、简化描述:

将质量要求作简化描述,作为检查提示;

3、写入条文号:

当文字较多时,只将条文号写入;

4、写入允许偏差:

对定量要求,将允许偏差直接写入。

当表内印不下具体要求时,也可以将具体要求即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印在表格的背面以方便使用。

但是应注意,各专业验收规范中,第三章“基本规定”和每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的内容,并不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验收时往往容易被忽略。

应该注意,这些内容虽然不是验收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求,但却通常是验收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依据,或施工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虽然验收时不要求作检查,但施工过程中均应做到。

检验批验收表各栏的填写:

1、表格中工程参数等栏应按实填写。

单位名称宜写全称,最好与合同或印章一致,以免微机管理中难以识别。

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

2、填写检验批验收表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纪录”栏,应遵守下列7项要求:

①对定量检查项目,当检查点少时,可直接在表中填写检查数据。

当检查点数较多填写不下时,可以在表中填写综合结论,如“共检查20处,平均4mm,最大7mm”、“共检查36处,全部合格”等字样。

此时应将原始检查记录附在表后。

②对定性类检查项目,可填写“符合要求”,或用符号表示,打“√”或打“×”。

③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当各个子项目均符合规范规定时,可填写“符合要求”,或打“√”,不符合要求时打“×”。

④在一般项目中,规范对合格点百分率有要求的项目,也可填写达到要求的检查点的百分率。

⑤对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可先填报告份数和编号,待试件养护至28天试压后,再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和验收。

应将试验报告附在验收表后边。

⑥主控项目不得出现“×”,当出现打“×”时,应进行返工修理,使之达到合格。

一般项目不得出现超过20%的检查点打“×”,否则应进行返工修理。

⑦当采用计算机管理时,可以均采用打“√”或打“×”。

3、检验批检查验收时,一般项目中检查点的合格率,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各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主要原则是:

①主控项目,应该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②一般项目,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要求,应有80%以上检查点达到要求,其余20%的检查点应按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判定一般项目合格的规定大致如下:

属于定量要求的,实际偏差最大不能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但有些项目例外,如混凝土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点合格率应为90%以上,对钢结构,实际偏差最大不能超过允许偏差的1.2倍。

属于定性要求的,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达到规范规定。

其余检查点按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通常规定不能有影响性能的严重缺陷。

4、检验批验收表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的填写:

表的下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应由质量检查员填写。

填写内容:

可为“合格”,“符合要求”,也可为“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等。

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逐项检查评定合格后,应如实填表并签字,然后交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

5、检验批验收表中,“监理单位验收记录”栏填写:

通常在验收前,监理人员应采用平行、旁站或巡回等方法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抽查,对重要项目作见证检测,对新开工程、首件产品或样板间等进行全面检查。

以全面了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水平、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及实际执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在检验批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共同检查验收。

监理人员应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按照验收规范的规定逐项抽查验收。

应注意:

监理工程师应该独立得出是否符合要求的结论,并对得出的验收结论承担责任。

对符合验收规范的项目,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出标记。

6、“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填写

检验批验收表的最后一栏是“监理单位验收结论”,该栏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

填写前,应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按照验收规范的规定逐项抽查验收,独立得出验收结论。

认为验收合格,应在“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签注“同意验收”的意见。

如果检验批中含有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验收等内容,应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再作判定。

隐蔽工程验收与检验批验收的关系

检验批验收是所有验收的最基本层次,即所有其他层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等)的验收都是建立在检验批验收基础上的,工程的所有部位、工序都应归入某个检验批验收,不应遗漏。

而隐蔽工程验收则仅仅针对将被隐蔽的工程部位作出验收。

施工中隐蔽工程虽然很多,但一个建筑工程,毕竟还有大量非隐蔽部位。

因此,两者并不相同,“隐检”与“检验批验收”应分别进行。

在施工中,“隐检”与“检验批验收”验收的关系,可以有“之前”、“之后”和“等同”三种不同情况。

隐检”与“预检”的区别

预检是“检查”不是“验收”;隐检是“隐蔽工程验收”;

预检不需要各方共同签认;隐检需要各方共同签认;

预检是内部的检查认可;隐检是外部的验收确认;

预检是对作业条件的检查;隐检是对作业成果的验收;

预检时间在施工作业之前;隐检时间在施工作业之后;

预检资料归入“施工记录”;隐检资料归入“验收资料”。

施工中主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隐检

①土方工程:

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②支护工程:

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

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③桩基工程:

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④地下防水工程:

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

人防出口止水做法。

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⑤结构工程(基础、主体):

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⑥预应力工程:

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⑦钢结构工程:

检查地脚螺栓规格、数量、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⑧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①地面工程:

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②抹灰工程:

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应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

③门窗工程:

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粘结等。

④吊顶工程:

检查吊顶龙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固定方法、表面防火、防腐处理、外观情况、接缝和边缝情况、填充和吸声材料的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

⑤轻质隔墙工程:

检查预埋件、连接件、拉结筋的规格、位置、数量、连接方式、与周边墙体及顶棚的连接、龙骨连接、间距、防火、防腐处理、填充材料设置等。

⑥饰面板(砖)工程:

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件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

有防水构造的部位应检查找平层、防水层的构造做法,同地面工程检查。

⑦幕墙工程:

检查构件之间以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及防腐处理;幕墙四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处理、封口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

⑧细部工程:

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和连接件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

3、建筑屋面工程隐检

检查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贴方式、搭接宽度、接缝处理、粘结情况;附加层、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置、密封处理部位等。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

①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不进人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采暖、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套管:

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位置、标高、坡度;防水套管的定位及尺寸;管道连接作法及质量;附件使用,支架固定,以及是否已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②有绝热、防腐要求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喷淋管道和相关设备:

检查绝热方式、绝热材料的材质与规格、绝热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的防结露措施、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等。

③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成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隐检:

检查安装位置、标高、坡度;支架做法;保温层、保护层设置等。

5、建筑电气工程隐检

①埋于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

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等。

②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

检查轴线位置、钢筋数量、规格、搭接长度、焊接质量、与接地极、避雷网、均压环等连接点的焊接情况等。

③等电位及均压环暗埋:

检查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安装位置、连接方法、连接质量、保护层厚度等。

④接地极装置埋设:

检查接地极的位置、间距、数量、材质、埋深、接地极的连接方法、连接质量、防腐情况等。

⑤金属门窗、幕墙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

检查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的位置和数量、连接方法和质量等。

⑥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

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⑦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

检查材料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及与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⑧直埋电缆:

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标桩埋设情况等。

⑨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

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识情况等。

6、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

①敷设于竖井内、不进人吊顶内的风道(包括各类附件、部件、设备等):

检查风道的标高、材质,接头、接口严密性,附件、部件安装位置,支、吊、托架安装、固定,活动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风道分支、变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风管的漏光、漏风检测、空调水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②有绝热、防腐要求的的风管、空调水管及设备:

检查绝热形式与做法、绝热材料的材质和规格、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

绝热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垫以绝热衬垫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其厚度应与绝热层厚度相同,表面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7、电梯工程隐检

检查电梯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电梯钢丝绳头灌注;电梯井道内导轨、层门的支架、螺栓埋设等。

8、智能建筑工程隐检

①埋在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

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等。

②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

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③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线槽:

检查其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④直埋电缆:

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标桩埋设情况等。

⑤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

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识情况等。

施工中主要的预检项目:

1、模板:

检查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接缝严密性、起拱情况、清扫口留置、模内清理、脱模剂涂刷、止水要求等;节点做法,放样检查。

2、设备基础和预制构件安装:

检查设备基础位置、混凝土强度、标高、几何尺寸、预留孔、预埋件等。

3、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

检查留置方法、位置、接槎处理等。

4、管道预留孔洞:

检查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标高等。

5、管道预埋套管(预埋件):

检查预埋套管(预埋件)的规格、型式、尺寸、位置、标高等。

6、机电各系统的明装管道(包括进人吊顶内)、设备安装:

检查位置、标高、坡度、材质、防腐、接口方式、支架形式、固定方式等。

7、电气明配管(包括进人吊顶内):

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连接、弯扁度、弯曲半径、跨接地线、焊接质量、固定、防腐、外观处理等。

8、明装线槽、桥架、母线(包括能进人吊顶内):

检查材料的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9、明装等电位连接:

检查连接导线的品种、规格、连接配件、连接方法等。

10、屋顶明装避雷带:

检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方法、焊接质量、固定、防腐情况等。

11、变配电装置:

检查配电箱、柜基础槽钢的规格、安装位置、水平与垂直度、接地的连接质量;配电箱、柜的水平与垂直度;高低压电源进出口方向、电缆位置等。

12、机电表面器具(包括开关、插座、灯具、风口、卫生器具等):

检查位置、标高、规格、型号、外观效果等。

13、依据现行施工规范,对于其他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实体质量及建筑观感,须做质量预控的重要工序,应填写预检记录。

交接检查:

交接检查系指不同工序之间或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交接时应进行的检查。

交接检查后,应填写《交接检查记录》。

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地基验收(验槽):

地基验收属于隐蔽工程验收

国家地基基础验收规范规定:

所有建筑物或构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

对于天然地基的施工验槽,地基基础验收规范作出了详细规定。

主要规定有:

①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和坑底标高。

②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③了解基底及附近有无孔穴、古墓、古井、防空设施,如有,应查清其位置、深度、性状等。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地基处理:

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完工后填写《地基处理记录》报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

地基钎探:

钎探即通常所称轻便触探,一般用于检查基槽、基坑等基底浅层土的均匀性,确定地基的容许承载力及检验填土的质量等。

钎探前应绘制钎探点平面布置图,确定钎探点布置及顺序编号。

按照钎探图及有关规定进行钎探并填写记录。

地基基础验收规范规定,当有以下情况时,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①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②浅部可能有软弱下卧层。

③可能有浅埋的孔穴、古墓、古井、防空设施等。

④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或地方标准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深度为1.2m至2.1m

检验间距为1.0m至1.5m。

但地下不深处有承压水或持力层为砾石卵石层时不做轻型动力触探。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

1、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2、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沉降观测:

1、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2、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或监理单位批准的观测方案,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根据国家法规和验收标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形成以下主要资料:

1、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

2、凡列入报送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单位工程验收前由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3、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如同意验收,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记录上各单位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由各方共同检查,验收结论应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设单位填写,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

5、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同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附表。

表格样式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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