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739582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6.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docx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总承包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完成本工程,规范现场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管理质量,保证项目各项管理目标得实现,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总承包管理规定,各分包应认真按照以下规定严格执行。

第1条总则

1.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总承包管理协议及各单项协议书。

1.2各分包单位入场后必须按协议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否则总包将报请业主,以后该分包施工过程中一切责任自行承担与总包方无关。

同时,总包方停止对其提供一切配合服务。

第2条项目对分包的基本要求

2.1总包对分包的基本要求:

2。

1.1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统一管理,接受资质审查,并按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

2.1.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文明施工与职业健康安全协议

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临电、机械安全责任书。

.

2。

1。

3分包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临电工人等。

2。

1。

4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如实上报进场人员,人员变动时应及时上报。

2.1。

5分包应及时、准确上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到总包存

档备案。

2。

2分包进场会签制度

分包进场前要办理会签手续,并按照会签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由各部门的总包负责人和分包负责人签字,最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所有签字齐全后方可进场施工。

2.3函件的联系形式

为了使文件在收发过程中不发生丢失、遗漏,总包单位特指定专人进行

收发文工作.本项目的所有文件将用统一的《工作联系单》进行沟通。

分包单位应指派专人到总包签字领取文件,有需要分包做回复的,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用文件形式进行回复.

第3条总、分包方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3。

1总包方的工作

3。

1。

1施工现场达到具备分包进场的施工条件.

3。

1。

2提供用水、用电的接入点。

3.1.3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

3。

1。

4协助业主、监理作好分包方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3.1.5总包方需根据工期总体计划,对工程实施综合协调管理.

3。

1.6对进场施工的分包单位按专业、区域管理施工。

在建立现场综合管理机制,保证全面工作整体进展的同时,完善专业性、区域性管理体系。

3.1.7总包方有权对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单位进行手续审查,对进场的人、机、料具进行检查,对做工人员证件不齐,机具未达标的,有权责令其改正,对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进场;对虚假、欺骗行为有权处理.处理结果通报业主及各方。

3.1.8明确施工总包、分包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守法施工。

遵守政府有关施工工地行业要求,保证工地治安、交通、市容、卫生等达标。

3。

1。

9协调各专业施工工序,及时提供分包施工作业面,保证分包施工顺利进行。

3。

1。

10对各分包施工单位提供配合服务,超出合同范围内的配合内容发生的费用,分包方另行支付给总包方.

3.2分包方工作分包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2.1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总计划:

在施工前7天上报总包方。

月计划:

在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计划、第一个月计划在施工前7天上报

周计划:

在每周四下午上报下周计划,第一周施工前3天上报总包方.

3.2.2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等。

如分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分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并在进场前签订安全、消防、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责任状。

3.2.3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

必须遵守成都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

2。

4己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谁破坏,谁赔偿”原则:

竣工前由分包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果需要分包方配合,则另议。

3.2。

5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对各自的材料堆场每天设专人清扫,并服从总包方的管理,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分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3.2。

6分包方须按投标时所报的项目经理部人员派驻工地,项目经理必须到场负责施工,落实各项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3.2。

7分包方在入场时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的企业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如属外地进蓉(或川)施工企业还应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同时提供所有入场人员花名册以及负责人通讯方式。

3。

2.8分包方人员入场后,应指定专门人员每日向总包方汇报当日施工人数、岗位,如施工人员变更应及时向总包方汇报,同时补办各种手续。

3.2.9分包方的施工单位违反或拒绝总包方施工现场正常管理,总包方有权对其处理,严重者根据书面意见对其处罚,甚至清出现场。

3。

2.10分包方对分包区域的前期已完工程保证施工质量,如施工时不慎将其破坏,分包方应负责修好并赔偿损失。

3。

2。

11在施工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施工作业面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运送至总包指定场地。

3。

2。

12专业分包方负责施工工程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若需报请第三方验收的,应负责整理有关资料,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3。

2.13专业分包方与其他分包接口部分,后施工者负责处理前分包施工者留下的接口。

3。

2。

14分包进场后,应对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问题请在7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确认.

3。

2.15分包每完成一道工序,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总包、甲方、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2。

16分包单位分别向总包单位、业主、监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五套。

3.2.17分包单位提供相应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材料检测报告,并执行GB18580~18588-2001、GB6566—2001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3.2.18提供相应的承包范围内有关技术资料。

3。

2。

19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所使用的材料需经业主、监理签字封样后方可采购。

并将封样品提供给总包备案。

3.2.20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包方自行绘制工程竣工图四套,同时提供各项技术资料原件四份。

3。

2。

21分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

在收到有关施工图纸、技术资料7天内提供.

3。

2。

22分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总包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并抄送业主管理。

3。

2。

23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

分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总包方

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业主方及总包方的检查检

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监理、业主方及总包方的要求返工、

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3。

2。

24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分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前条款规定向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交竣工图。

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责任。

3。

2。

25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分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方及总包方。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业主方及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分包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业主方及总包方报送安全保护措施,经业主方代表及总包方批准后实施.

第4条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4.1技术管理

4。

1.1分包在进场时需向总包技术部申报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深化图纸,以保证施工质量。

4.1.2分包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货检验、复试和报验要及时。

4。

1.3分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的技术管理进行全程监控,技术部门应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经常检查施工过程中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

其中重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须及时向本单位项目经理和总包项目经理部汇报,以共同消除隐患.

4.2质量管理

4。

2.1分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由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物资管理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落实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中工程质量的责任条款,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实处。

4。

2.2分包施工管理按谁施工谁负责施工质量的原则。

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和控制施工质量,如发生不合格品或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4.2。

3分包单位检查严格开展工序间及工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活动,形成人人严把质量关的局面。

分包质量检查员负责施工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质量检查验收的正确性负责.如对违反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施工行为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检查监督不力而造成不合格品或发生质量事故的负直接检查监督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5.2.4分包施工班组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工艺、验收规范和技术交底

精心操作,确保所干的工程一次符合要求,出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返工修整,不给下道工序留隐患。

如发生质量事故,负直接生产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4.3技术资料管理

4.3。

1分包单位负责自身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整理、编目。

在承包的项目完工后交付前,将验收合格的技术资料一式四份移交总包单位。

4。

3.2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技术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4。

3.3分包单位应对移交给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负有配合总包做好后期汇集、整理的责任。

4。

3.4技术资料的形成、整理、编目应符合要求。

做到完整、准确、真实、字迹清楚、工整、与施工进度同步。

4。

4安全生产管理

4.4.1各分包单位全体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

生产方针,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和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4。

2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

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4.3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包单位必须及时地、如实向安全部门汇报人员进场、退场情况.

4。

4。

4分包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应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贯彻到每个人心中.

4.4。

5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分包单位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4.6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各分包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4.4。

7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成都市安全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

4.8总包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分包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

4.4。

9分包单位进场后应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业主要求及《安全标化手册》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分包单位应按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和拆除.

4.3。

10总包单位制定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4。

3。

11分包单位应按总包单位设置临边防护及洞口防护,未经总包方许可不得擅自拆除.

4.3.12分包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经常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工作;按总包的要求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按时参加总包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服从总包的全方位管理.

4.3。

13分包单位根据总包要求设立安全巡查员上报总包,由总包统一管

理。

4。

3.14对工序、环节关键的分项工程,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等相关管理人员应到现场亲自跟班指挥,并检查指导落实安全防护工作。

4。

3.15各分包单位所在施工现场应做好防护,做到防火、防盗、防尘、

防灾、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

4。

3。

16冬季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防寒服装,穿胶底的防滑鞋,严

禁穿塑料底鞋,冬季不得采用取暖,不得使用电炉。

4.4材料管理

4。

4。

1分包单位的材料及工具进场时,必须提供明细单给总包材料部门、保卫部各一份,经材料部门验收后签字生效,以备退场。

物资报验时一式四份。

4.4.2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总包承认的合格分承包方范围内采购的材料,材料进场请提供前三天通知总包方。

4.4.3对于需要复检的物资,及时进行取样复检,进入现场及仓库的物资要及时填好材料进货记录。

业主提供的材料产品应填写业主提供产品进场记录。

4。

4。

4各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料具必须集中入库管理,如果不能入库的派专人照管,否则丢失总包不负责。

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应设单独仓库存放,专人负责贵重物品。

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定期检查,有隐患及时消除。

4.4。

5各分包单位如需总包提供施工必备材料时,必须向总包材料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总包料具。

施工中的料具及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及使用。

4.4.6施工材料进入现场后堆场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

现场材料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

5米。

散落的材料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废弃物集中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场。

4。

5机械管理

4。

5。

1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规程,所有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遵守操作使用规程、保养规定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场设备要有自编号,设备安装后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5.2各分包单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岗位责任制,保证机械的良好运行和安全使用。

4.5.3为了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加强使用岗位责任制,需持证操作的机械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上岗使用。

4.5。

4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和技术性能,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待排除或修复故障后方可使用.

4.5。

5分包进场必须按总包要求及时上报所需资料。

4。

6现场临电

4。

6.1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按总包要求配备合格的现场维修电工(持有效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上报总包动力部门;

4.6。

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上报用电设备(含电动工具、照明器具)

明细;

4。

6。

3分包单位所有电器设施(电箱、电缆)进场后必须经总包验收合

格后方可使用。

4。

6.4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动用或损坏施工现场内的临电、临水各类设施、设备;

4.6.5分包单位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各分包应互相配合,发生矛盾上报总包

协调解决,严禁打架斗殴现象的出现;

4.6。

6在施工用电过程如出现违章用电及电器隐患,必须无条件接受总包

所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和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整改;

4。

6。

7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其维修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

6.8分包单位工长必须对作业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针对所

用的电器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

6.9总包单位严禁分包单位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4.6.10分包单位任何人不得使用或他人提供带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所使用的电线、电缆必须利用绝缘物架空后方可使用;

4。

6.11分包方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4。

7成品保护管理

4。

7.1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达到一次成优的目的,分包单位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成品保护措施。

4.7。

2如分包单位自行保护成品确有困难的,可与总包单位协商,由总包单位负责成品保护,相应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

4.7.3分包单位应明确其在成品保护方面承担的责任,总包单位会按执行情况给予奖罚。

4。

7。

4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提供的成品保护措施,总包单位会

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7.5成品保护原则是“谁施工,谁保护;谁破坏,谁赔偿”,各分包

单位负责自己的成品保护。

4.8总承包施工协调管理

4.8.1总承包负责对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配合问题进行统一协调解决。

4.8.2总承包应为各分承包商提供必须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各分承包商应服从总承包统一管理安排。

4。

8。

3总承包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应为各分承包商提供生产区域内垂直运输配合,各分承包商应服从总承包统一调度安排。

4。

8。

4总承包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应为各分承包商提供其他配合工作,如脚手架、指定办公地点、设备堆放场地等等。

4。

8。

5各分承包商应及时向总承包反馈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以便协调解决,预留、预埋部分为避免出现遗漏和错埋现象,除分承包商自检隐蔽记录外,经总承包检查正确合格后方可浇注砼。

4。

8.6项目施工中的协调管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可采用工程联系函、定期协调会议、专题协调会议、现场直接协调解决等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施工配合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

8。

7坚持工程协调会制度:

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生产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会议内容由总承包整理成会议纪要,打印下发分承包商执行。

4。

8。

8各工种工作面交接坚持书面交底制度.上道工序施工完毕,须由其他专业插入施工时,双方应做好自检、互检工作,以及做好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和中间检查交接记录(,符合要求后双方签字认可办理工作面移交手续。

各专业应同时采取措施做好工作面内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确保现场不因工种交叉施工而显得凌乱,有效保护各工种的劳动成果.

4.9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服务措施

4.9。

1协调管理内容

1)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协调管理

(1)设计图纸协调管理

A、汇总各专业分包商提出的疑难问题,组织召开设计图纸会审协调会。

C、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图纸问题,由设计图纸协调相应的专业协调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并在12小时内书面通知各分包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工程技术协调。

协助各分包商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协调

(1)塔吊和施工电梯

各分包单位应每周一次以书面方式向总承包提供其下一周的材料运输计划,每日提供塔吊和人货梯使用申请表,以便于总承包合理调配安排塔吊和人货梯的运输工作.

(2)施工脚手架在施工脚手架尚未拆除前,总承包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脚手架进行协调,避免施工脚手架的重复搭设与拆除。

3)对外协调

总承包将统筹与外部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为各专业发包及专业分包提供对外协调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统筹管理与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城管部门的关系,争取他们对本工程各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2)统筹管理与周边派出所、居民和企业的关系。

各单位分别向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当发生纠纷时,总承包统一出面协调处理,以维持良好的关系。

4。

9。

2指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考虑到工期紧可能遇到的施工困难,各单位必须参加我公司按期举行的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施工问题:

每周协调会议:

协调工程进度及工期、施工方案、质量方案、安全措施、有关提高功效的任何事宜、物料供给的有关事宜

每日统筹会议:

协调塔台使用、人货梯及脚手架使用、土建与指定分包施工配合、工地行道使用、临时水电供应。

4.9.3土建与机电安装之间协调

(1)土建基础施工时,注意与机电安装单位协调地下管线埋设。

(2)土建结构浇混凝土之前,机电预埋管线与土建的配合协调。

(3)机电预埋线配合土建浇捣混凝土,往往施工工期短,安装要求高,因此,总承包在现场随时保持与安装、消防、弱电等分包联系,协调预埋管线安装时间及保证结构厚度,以使土建顺利进行。

(4)机电安装施工时,由于业主设计变更,需重新敲、凿及拆搭脚手架,安装完成后土建需做地坪及封洞修补工作。

但是由于机电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需重新敲、凿及拆搭脚手架而发生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

总包一方面催促土建向安装分包提交机房等施工现场面,另一方面,要求安装分包尽快完成安装返交土建修补,同时督促各安装分包减少返工,以免增加土建修补工作量.

4。

9。

4机电安装与精装修之间的施工协调

机电安装与装饰在施工时存在工种搭接顺序矛盾,在土建主体结构、砌体及初装修、机电毛坯安装结束后,将进入装饰阶段.首先,分析审核机电、装饰的施工计划,然后现场协调机电安装交装饰的时间,以及装饰返交机电安装洁具等时间,并做好吊顶封板前的隐蔽工程验收,确保装饰施工。

4。

9.5分包单位应服从项目及现场工长的指挥和协调,有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不能因沟通不畅产生矛盾,影响生产安全和工程进度。

4.9。

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机具等按总平面图的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设置标识牌;材料库房设专人负责,分类清楚、整洁有序;施工现场保持整洁不扬尘;结构施工中各种材料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禁止凌空抛洒污染环境;临电线路架空使用,不得随地乱拖;要求工人举止文明,团结协作。

4.9。

7分包在工程工期、质量、材料消耗、环境卫生等方面,必须按照

设计规范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外,或在必要时可能制定各种为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各种合情合理的要求,分包单位应给予支持。

在各项管理上出现意见分歧时,应及时主动与总包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4.10治安保卫安全管理

4.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企事业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条例,各分包单位必须相应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10。

2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杜绝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进入施工队伍,禁止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进行流氓活动和破坏活动。

4.10。

3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起哄、围攻领导等活动.

4。

10.4严禁破坏公共财产和小偷小摸盗窃公共物资的行为.

4.10。

5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4.10。

6施工现场严禁家属、儿童进入;生活区宿舍严禁留住家属、儿童。

4.10.7施工现场的道路、草坪、工程内、基坑、机械设备等严禁乘凉休息、睡觉.

4.10.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必须服从门卫的管理,人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