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二号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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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二号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资料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

关于印发《济宁二号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矿井通防事故,根据矿井生产责任制及我矿实际,修订了《济宁二号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并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原《济宁二号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济二矿发〔2009〕224号)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济宁二号煤矿“一通三防”责任制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质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要求,坚决杜绝通风、瓦斯、煤尘及自然发火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矿井通防安全,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一、各单位负责所辖作业区域(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做好“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双基”建设等工作,配合通风部门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单位正职是其所辖作业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行政领导责任,技术主管负技术责任。

二、各单位在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及措施时要充分考虑通防安全需要,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通防安全规定和通防安全技术措施,各业务科室必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措施中的相关通防内容严格把关并监督落实。

三、所有人员均有维护通防安全和爱护通防设施的责任和义务,严禁破坏通防设施,有权制止破坏通防设施等行为,发现通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科。

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通防设施。

确需改动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通风设施调整申请表,详细说明改动原因,改动设施的位置、名称、改动工作量等内容,报通风科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工区施工。

五、工作地点交接时通防设施、综合防尘管理责任范围一并验收交接。

第二章  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总责。

二、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对矿长负责。

建立健全通防管理制度,保证通防安全资金投入和“一通三防”专业队伍建设,主持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组织通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变更、“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审查。

对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

分管通风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

三、副矿长负责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副总工程师负责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

第三章各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通风科“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通风科是全矿“一通三防”工作业务管理部门,负责通防业务管理与考核,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负责全矿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安全监测、通防设计、自救器工作的业务技术管理与考核。

(二)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与质量标准,监督“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及“一通三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对各采、掘、机电、运搬、通风等区队通防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综合防尘质量的达标检查,每月进行考核,并按规定进行奖罚。

(三)根据生产情况和开采布置,制定矿井通风系统优化方案,按时编制采煤工作面的“一通三防”专项设计。

(四)参加审批采掘作业规程,组织通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并对各单位的通防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事故处理计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六)负责绘制矿井避灾路线图、安全监控系统图等有关图纸,收集整理有关通防技术资料,并建档管理。

对全矿通防技术资料档案管理进行指导。

(七)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矿井监控系统的设计、配置、升级改造和制度的组织落实。

(八)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安设通防安全设施,负责通防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与考核。

(九)组织编制年度“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通防仪器、仪表的检测、校定工作。

(十)按照矿井隐患排查分级管理规定,负责矿井通防专业安全隐患排查的业务管理并督促隐患治理,协助矿领导制定灾害事故的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通风专业会议,总结通防工作,安排布置通防作业计划,督促作业计划的实施。

二、通风工区“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通风工区在矿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工程师领导下,在通风科技术业务指导下,负责全矿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等工作措施的制定及具体实施,参与通防业务管理,具体负责爆破器材的管理。

(二)负责矿井通风系统日常管理,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配风计划,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定期测风、测压、优化通风系统,合理配风,及时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措施,保证采掘作业及其它地点足够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达到85%以上。

(三)负责全矿通风设施的建筑、维护;负责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的安装、配电、更换与回收,包括安、撤工作面的风筒敷设延接与回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负责局部通风机至全风压巷道内风筒的安设与维护(巷道开口以外),负责巷道贯通后风筒的回收;负责其它单位责任范围以外的局部通风管理。

(四)负责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的方案措施制定和具体实施,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一通三防”部分的编制,参加矿井通防隐患排查、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主扇性能测定。

(五)负责矿井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根据生产实际编制瓦斯设点计划,并严格执行检查,做到“三对口”,对瓦斯异常地点及时编制瓦斯治理措施。

(六)负责矿井全风压区域除采煤区队、掘进区队、皮带队、供电队、运搬工区、运转工区等单位责任范围以外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井上、下各作业场所的粉尘测定、分析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工作。

(七)负责矿井防灭火治理工作,及时编制防灭火设计和措施,按要求做好各项防灭火措施的落实。

(八)负责绘制通风系统图、网络图、立体示意图、防火注浆系统图、防尘系统图、束管监测系统图等通防图纸,负责责任范围内“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并归档管理。

(九)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做好矿井通防灾害的预测预报。

(十)负责通防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管理及发放、保管、维修、使用和送检工作。

(十一)负责爆破器材的井下运输、储存、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对专职采煤爆破工和井下炸药库进行管理。

(十二)负责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配备及管理。

三、采煤区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优化采煤设计,加强劳动组织,改进采煤技术工艺,提高采煤回收率,按上级有关规定保证每月推进度达到要求。

(二)负责维护好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顺槽联络巷以内的通风设施,搞好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的文明卫生,杜绝堆放杂物。

(三)加强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的管理与维护,保证有效通风断面不少于设计断面的70%。

(四)按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及时回撤上、下隅角的支柱,避免隅角拖后,按规定安设、使用挡风帘及导风帘。

工作面过断层、联络巷、老硐及地质异常区前都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并严格执行,出现瓦斯异常、发现煤炭自然发火征兆、风流变化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瓦斯、CO超限时立即停电撤人,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五)负责工作面辖区内安全监控设施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负责各传感器、线缆、隔爆电源、远程控制开关及安全监控设施管理牌板的使用维护工作;保护好安全监测装置及束管等,出现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监测值班及通风调度。

班(工)长负责按规定位置悬挂、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仪,采煤机司机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六)配备足够的专职防尘员,负责正常使用工作面的防尘设施,认真落实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综合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七)负责维护好两顺槽及联络巷供水管路,负责轨道顺槽、采煤工作面及运输顺槽(包括联络巷)的粉尘冲刷,防止煤尘堆积;负责两顺槽水幕的维护、挪移。

(八)使用好个体防尘器具,按要求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工作。

(九)负责保护好本工作面的注浆(氮)管路、煤层注水等通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严禁私自拆除通防设施或挪移他用。

(十)积极配合通风部门开展工作,按规定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四、掘进区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负责管好、用好责任范围内的通风设施,搞好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的文明卫生,杜绝堆放杂物。

(二)《作业规程》中“一通三防”相关内容、通防措施齐全,掘进面过老硐、断层、破碎带、废弃巷道等地质异常区及巷道贯通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严格执行并及时汇报通风部门;沿空掘进时必须采取沿空堵漏措施,严禁超挖;开掘硐室时严格按设计与措施施工,防止出现人为盲巷,不得随意开挖沿空侧硐室。

(三)每班设兼职司机查看局部通风机运转状况,填写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负责巷道开口到迎头的风筒吊挂、延接、质量管理和日常维护(包括:

拉铁丝、处理脱节、漏风破口修补等)。

(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保证风筒出风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

煤巷和半煤岩巷不得大于10m,岩巷不得大于15m,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遇有特殊情况停电停风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查明原因,并汇报矿调度室及通风调度,未经检查瓦斯,不得送电送风。

(五)发现巷道自然发火征兆,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当巷道内瓦斯超限或一氧化碳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汇报矿调度或通风调度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认真落实防止瓦斯爆炸及自然发火的措施。

(六)每班配备一名兼职瓦检员,负责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恢复送风时要与专职瓦检员配合好。

(七)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安设、使用、维护好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负责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信号电缆及断电控制线缆的敷设、甲烷传感器、分站隔爆电源、远程控制开关等安全监控设施的安装配电和使用维护,以及安全监控设施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风电闭锁装置的安撤、挪移、使用及维护,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实验,并做好记录,按规定位置悬挂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仪。

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放炮三联锁”制度,并记录认真、齐全。

(八)负责工作面施工地点局部通风机至施工迎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中,每班配备专职防尘员,负责安设、使用、维护扒矸喷雾、放炮喷雾、除尘风机、除尘风筒、转载点喷雾及净化水幕等装置。

用好个体粉尘防护装置,除尘风机与压入式风筒不得出现循环风,按要求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

(九)按规定安设防尘管路及水质过滤器,按规定留设三通阀门,胶带运输顺槽配备防尘软管。

(十)掘进面遇断层、巷道贯通过破碎带、出现高冒、通过硐室及其它地质异常区必须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十一)使用好个体防尘器具,按要求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工作。

(十二)负责保护好本工作面的通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严禁私自拆除通防设施或挪移他用。

(十四)积极配合通风部门开展工作,按规定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机电系统“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机电办负责对“一通三防”机电设备的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保证设备完好率,及时提供“一通三防”所需机电设备及材料;加强井下供电管理,实现采掘供电分开,局部通风机供电实现“三专”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搞好井下电气的管理,消灭失爆现象,正确选用电气设备的型号,完善各种保护措施,杜绝电气火灾和引爆火源,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二)供电队负责局部通风机专用变压器的管理及自救器的发放、维修;负责各变电所内的通防设施使用管理,搞好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防质量标准化工作,配合通风部门搞好变电所内的安全监控断电控制。

(三)运转工区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及附属装置的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及维护,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主要通风机倒机时必须经通风部门同意,完善主要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各项管理,具备处理各种突发事故能力。

(四)机电安装工区在通风科、机电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具体负责矿井防尘供水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保证防尘供水设备运转正常,系统合理、稳定,水压、水量满足生产要求;负责井下除采煤工区、掘进工区、皮带队等单位责任范围以外的防尘供水管路的维护,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按要求敷设并确保完好。

(五)皮带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所负责的皮带巷的防尘、防灭火工作,负责巷道内的防尘供水管路管理,安装维护使用好皮带自动喷雾、转载点喷雾、净化水幕等防尘设施,并定期冲尘,杜绝煤尘堆积。

完善皮带运输机的各种综合保护措施,定期检查皮带、托辊及防灭火设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制定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严禁煤仓放空造成风流短路。

(六)提升队负责主井装载站防尘工作及主、副井筒清扫,加强主井煤仓管理,严禁放空仓造成风流短路。

(七)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地点附近通防设施的使用与维护,严禁随意敞开风门或关闭调节窗,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禁放杂物,不得存放矿车。

六、运搬工区“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及时运输“一通三防”设备与材料。

(二)运输过程中爱护风门、隔爆水棚等通防设施,严禁损坏,风门前后挡车设施按规定安设齐全。

(三)负责各主要进风大巷及其联络巷、井底车场和运输范围内巷道等地点的防尘工作,定期进行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完好,运输过程中不洒不漏,防止产生粉尘。

(五)严格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电气管理,杜绝失爆现象。

(六)负责本单位工作范围内通防设施管理。

七、生产准备队“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搞好巷道的维修,保证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及时排除巷道积水,防止堵塞风流通道。

(二)落实综合防尘措施,放炮使用水炮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三)需要进行局部通风的施工地点,必须设局部通风机兼职司机,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并负责施工地点的风筒吊挂、延接、质量管理、日常维护及风筒回收。

(四)管好、用好施工地点附近的通防设施,严禁破坏通风设施。

八、综机服务中心、综机维修中心及其它安撤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工作面安装时同时按设计要求安设防尘设施及防灭火设施,通防设施与采掘面同时移交。

(二)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工作面回撤工作,负责撤除的通防设施、材料、设备等及时移交。

(三)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要正常使用净化水幕,负责回撤期间本范围内巷道的洒水降尘工作,严禁煤尘堆积,并有安全专项措施。

(四)搞好电气设备管理,严禁失爆现象,正确选择电气设备,完善各种保护措施,杜绝电气火灾和引爆火源。

(五)管好、用好本单位工作地点及运输路线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严禁破坏通风设施。

九、计划科“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充分考虑“一通三防”工作需要,影响“一通三防”安全的工程,要优先安排,及时组织施工。

(二)编制采掘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通风问题,合理安排采掘接续,避免尾随采煤面掘进,避免独头掘进超过1500m的巷道。

十、教育培训中心“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负责全矿职工“一通三防”基础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

(二)指导、协助各单位搞好职工培训规划的落实和实施。

(三)与矿通风部门密切配合,搞好通防工种岗位练兵比武的培训、考核、实际操作等组织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不定期的抽查职工的持证上岗情况,及时办理新上岗职工的岗位证,以及岗位证的验证和换证,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

十一、其它科室“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技术科进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坚持正规开采顺序,保持通风系统应稳定,采区应具有局部反风功能,避免长距离独头掘进。

设计审查时必须及时通知通风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二)生产技术科是井下爆破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矿井现场爆破作业技术管理、有关采掘过程爆破作业规程措施的组织审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负责牵头制定有关现场爆破管理方面的文件,组织井下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检查和安全竞赛,参与放炮事故的分析。

(三)安监处对“一通三防”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矿及上级有关通风安全文件和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通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监督处理,对有可能造成通防事故的地点有权责令其停产,撤出人员;各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跟班安监员要及时填写《综合防尘监督检查表》。

(四)地测中心应及时提供地质构造及煤层变化等资料,并及时绘制采空区隐蔽工程图,及时填绘丢煤区图,并送通风部门,做好巷道贯通及贯通老巷、硐室、冒落区、钻孔等的预测预报,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

(五)综采办要按设计要求配备采煤机、液压支架等综采设备的喷雾及其它相关配件,保证防尘设备设施完好,满足防尘需要。

(六)内部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计划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所需材料与设备,严格按通风技术要求采购“一通三防”物资,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购,并严格验收,保证质量。

(七)财务科要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费用,特别是安全技措资金必须严格落实,专款专用。

(八)工资科要保证“一通三防”人员配备,参与“一通三防”工程验收和工作量的考核,及时兑现通防各项考核奖惩。

(九)质检科在工程质量考评时要坚持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参与“一通三防”有关工程和设施的检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及时督促整改。

(十)企管科协助通风部门对各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二、选煤厂“一通三防”责任制

(一)负责全厂各作业地点范围内的粉尘防治及通防设施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

(二)安装维护使用好皮带自动喷雾、转载点喷雾、净化水幕等防尘设施,并定期冲尘,杜绝煤尘堆积。

完善皮带运输机的各种综合保护措施,定期检查皮带、托辊及防灭火设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皮带走廊内严禁积尘。

(三)使用好个体防尘器具,按规定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

(四)负责厂区内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系统正常并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四章其它

一、为保证“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贾民张志信

副组长:

刘心广孔华许本泰赵勋溢商登涛郭恒庆杨祖亭

成员:

各专业副总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每季对各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制的履行情况进行总结。

对发生的“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矿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严肃处理。

二、本规定解释权属济宁二号煤矿。

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执行上级规定,与本矿其它规定相冲突的执行本规定。

四、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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