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人事处半年工作总结与环保局企业上半年整治总结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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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人事处半年工作总结与环保局企业上半年整治总结汇编

环保局人事处半年工作总结

20*年,我局组织人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创模复检等局党组中心工作,按照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会议和环保工作会议部署,以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作风,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为推进环保事业历史性转变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群众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我们按照《*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局机关和督察专员办以公开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选拔任用13名处级干部、12一般干部分别晋升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调整交流了7名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

二是落实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对上报本级征求任免意见的8名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提交局党组讨论后,及时进行了任免。

三是围绕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要求,强化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建立机关处级及其以下公务员任职、培训、交流、问责、告知承诺等方面具体实施意见,不断改革完善干部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四是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提出上报后备干部人选。

(二)努力提高环保人才队伍素质

根据中央关于“要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年初制定了培训工作计划。

局机关和专员办共选派19人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环保部、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班次培训;协调安排机关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局系统50余人(次)先后参加了环保法律法规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

同时,今年还首次举办了历时两天半的全市环保局长培训班,先后有近500人次区(市)县环保局长、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参加了环保专业知识的集中培训。

通过学习教育和培训,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三)积极协调解决环境监察执法类编制问题

为切实解决区(市)县环境监察大队人员编制不适应当前环保工作形势和任务需要的问题,完善城乡一体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形成全覆盖、网络化的环境保护三级监管网络体系,我们积极协调省环保局和市编办等有关部门,争取支持。

在多方努力下,全市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新增365人,初步实现了乡镇环境监管全覆盖,将有效缓解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紧张的问题,农村环境保护监察滞后的局面将得到改善,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和试验区建设,促进*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四川石化基地设立*市环境保护分局的事宜也正在协调解决之中。

(四)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党的人才工作政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上半年从市外调进2人,分别安排到督察专员办及监测中心站工作,引进聘用博士生1名到环科院工作。

通过人员调配引进,不仅壮大了环保队伍,同时对改善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严格干部队伍管理。

年初,按照《公务员法》和相关规定,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20*)年度考核,并对被评为“优秀”的人员进行了奖励。

同时,对监察支队1名因刑事案件被判刑缓期执行、已不再适合在“参公”单位工作的科级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对局机关1名自愿辞职的处长按相关程序进行了任免,并办理了辞去公务员身份的手续。

重视解决军队转业干部的实际问题。

经多次与市人事局和军转办协调,对年初接收的20*年度军转干部中3名专业技术8级和9级的团职干部,按照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了适当安排,其他15名干部按其在部队级别给予了相应安排,转业干部均感到比较满意。

今年安置转业士官3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5名,其中3名为团职干部。

(五)切实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确保政治待遇的落实。

保证了每位离退休人员的报刊征订;每月组织离退休人员政治理论学习1次;组织老干部到大邑安仁镇建川抗日博物馆参观。

二是确保生活待遇的落实。

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报销医疗费用,组织体格体质检查1次。

三是热情做好座谈、走访、慰问等工作。

全年共走访老干部19人(次),接待来访老干部15人(次)。

四是经常组织文体活动。

为提高个人兴趣爱好,丰富老干部的退休生活,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制作《*市环保局“老有所乐”》书画摄影作品展版,为离退休干部互相切磋技艺搭建平台;成立老年合唱队,通过歌泳活动,达到血液循环、身心愉悦的效果;组织3名老干部参加市体育局和市老干局举办的*市第三届“常青杯”保龄球比赛。

五是开展为灾区献爱心活动。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灾区人民的生死牵动着成每一个离退休干部的心,他们在为灾区人民捐款9000余元的基础上,21名共产党员还交纳“特殊党费”7100元。

老干部黄伯伦被市委老干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老干部支部被局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武光政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贾道红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是认真组织做好老干部防震工作。

特大地震发生后,人事处及时设法与每位老干部保持联系,认真做好安抚工作,并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对部分年龄较大,身体较弱,家住高楼的离退休干部进行家庭走访,与他们沟通交流,进行心理安慰,以消除他们的恐慌心理。

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我局老干部队伍的稳定。

今年10月,人事处被市委老干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单位。

(六)积极完成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近几年来,人事处在人员少,工作量不断增加、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全处人员以大局为重,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奉献精神投入本职工作,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经认真细致和充分准备,于3月和年12月召开了20*、20*年度局党组民生生活会。

二是完成了局机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和调整理退休费。

三是组织全市从事环保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

对21名中级职称人员组织专家评审;对4名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确认。

四是加强了任职管理的基础工作,对局机关和督察专员办90份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整理,局属各单位也全部完成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

完成了督察专员办全体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五是组织全市环保系统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对10个区(市)县环保局和30名同志进行了表彰。

六是坚持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经常通报信息,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七是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认真回复。

八是积极协助市委组织部对全市部分市管干部及部分拟任市管干部考察。

九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体检。

(七)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值班制度。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人事处积极配合局机关担负各类值班任务,先后安排6人次完成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和秸秆禁烧巡查任务。

震后第三天,安排2人专程为都江堰市、彭州和金堂环保局送去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

二是积极捐款捐物。

特大灾情发生后,人事处积极响应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号召,为灾区群众献爱心。

4名党员干部先后为灾区爱心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4100元,并捐助衣被30余件(含在居住社区捐助数量)。

三是组织“双先”评选活动。

按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全市环境保护系统“5.12”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积极组织相关材料,先后向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等各级各部门推荐了彭州市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11个单位、余建军等86名个人作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有6个先进单位、32名先进个人受到上级相关部门表彰。

同时认真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二、20**年工作思路

(一)切实组织好《公务员法》的学习教育。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公务员管理教育的各项制度、措施,使之更加科学、规范,努力增强公务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同时,组织好机关公务员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复习和考试。

(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面对新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的干部队伍。

一是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二是加强新提升任职干部的跟踪检查和帮助;三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人才战略的指示精神,加大局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和引进力度,抓好在职培训,立足岗位成才,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覆盖面较广,适应我市环保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三)认真做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全市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参工管理人员的转任和招录工作。

加强对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区(市)县环境保护部门执法类事业编制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对原环境监察机构中已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进行转任报批;对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参加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择优录取;对原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的超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以及未录用的在编在职人员妥善进行安置。

(四)积极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工作。

根据《*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成办发[20*]70号文件,按照市人事局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指导局直属单位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要求报市人事局核准。

(五)不断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老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六)坚持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

组织对口联系单位有关专家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为解决环保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

环保局企业上半年整治总结

20*年是贯彻实施新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

党中央新的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县委组织部署了生态岛建设大讨论,环保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

面对机遇和挑战,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环保局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协调推进新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1、积极参与《行动计划》中重点项目的贯彻实施。

建设城桥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上半年全面启动的重点项目。

环保局作为协调推进部门,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对建设项目前期报批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并向建设单位推荐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积极与市环保局沟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予以审批。

2、认真做好直接操办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按照市环保局要求,上半年我局对“基本燃煤区”进行了跟踪督查,巩固城桥地区和森林公园地区“基本无燃煤区”的创建成果。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我局根据本县饮食服务业实际状况,对规模较大的7家餐饮业单位实行了事先告知,并发出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分期分批开展整治,逐步解决群众意见大、矛盾突出的油烟气扰民问题,还群众一个安静清新的居住环境。

三是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上半年以来,根据防治扬尘污染职责分工,我们加强了对码头、堆场、建筑工地的扬尘监控,有效地降低了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

同时,“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之一的南门地区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已完成项目立项。

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已基本完成,正在报批阶段。

3、切实加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面上沟通协调工作。

作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的牵头职能部门,我们积极和各专项工作组长单位保持经常性的协调沟通,收集汇总相关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展、难点问题等情况,以专报和简报的形式报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到上通下达。

这样既有利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又有利于重点建设项目跟上时间节点要求,使各部门相互了解,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也使上级领导掌握动态,便于督查,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4、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在大环保格局下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

上半年以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成了由县委办牵头的生态岛建设大讨论调研课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调研报告的撰稿任务。

二是积极参与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政府文件的贯彻制订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崇明县“科教兴县”战略实施行动计划》,结合崇明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编制《关于科教兴县环境工程实施意见》。

四是按照环保职能积极参与县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县环保各项工作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环境治理工程的督查。

今年以来,我们在对中小型污染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取得较好成果的基础上,启动了对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

从建设生态岛角度,要求企业高起点、高水平实施整治,通过提供咨询、业务指导,邀请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进行科学论证,优选方案,敦促相关单位高标准上治理设施,扭转了低标准、低水平和不稳定达标排放的现状。

目前几个骨干企业的整治工作如期推进:

1、瀛春毛纺织品有限公司:

污染设施治理工程土建和设施安装任务已完成。

现已进入调试阶段,计划6月中旬组织考核验收。

2、信兴厨房用品有限公司:

位于王家桥的生产车间废水治理设施已经开始改造,整体工程将于7月中旬完成。

原位于崇明工业园区的申美不锈钢厂现正着手搬迁至王家桥工业区,废水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施工。

3、森钢钢铁有限公司:

自发出限期治理通知书以来,三台中频炉改造已经完成,并通过了考核验收。

此外对较难治理的电炉,我局结合信访调处要求,为缓解厂群矛盾,现已责令停产治理。

4、森林公园生态型湿地式生活污水处理厂:

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将于7月上旬全部完成,同步开展调试工作。

计划9月底开始正常运行。

该项目土建和设备投资总计达400万元。

5、瀛东村湿地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岸转河引水工程已完成,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审批。

共投资110万元,预计于年底竣工。

此外,我们在抓重点企业和较大环保工程项目整治的同时,继续对一些中小型污染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标准,加大排污收费力度,以收促治,促使其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共有5家中小型企业已经按照新标准进行设施改造,确保污染治理有效可靠,全面遏制工业废水不稳定达标排放而影响崇明地表水质量的现象。

(三)坚持严格执法,强化源头控制

今年以来,全局上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岛战略目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坚持严格执法,强化源头控制,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执法力度

(1)坚持以严格执法确保信访调处效果。

环境污染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崇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们在信访调处中转变观念,不做和事佬,不当消防队,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了调处效果,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为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努力。

1—6月,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174件,处理166件,处理率95%,答复率92%,调处态度满意率100%,调处结果满意率96%。

其中有8件通过执法,实现了调处。

(2)严查偷排、直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为切实维护崇明的生态环境,我局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现场执法检查。

1-6月,现场执法检查165人·次,监察单位284户·次。

在日常监察的基础上,利用节假日、双休日、下雨天、大排大引期间以及早晚对27户企业实施了突击检查。

上半年还对2户企业的违法行为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款4.8万元。

(3)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

对重污染企业,疑似偷排、直排对象,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来信来访不断的个别企业,全局部门联手,增加监查频次。

上半年以来,结合建设生态岛大讨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企业共发出了4份限期治理通知书,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如期完成。

2、加强生态监控力度

(1)严密监控水环境质量。

环境监测站加强了对全县各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的采样化验监测,对县属骨干河道33个断面地表水质量进行了重点监测,根据数据分析,汇编成水环境质量简报,报县主要领导参阅。

(2)加强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监测站上半年对全县废气、烟尘、粉尘、噪声产生单位进行了监测,向上级部门及时通报本县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3)开展对菜篮子工程基地的土壤质量、灌溉水质量、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进行了调查摸底、采样化验,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为上级领导决策和管理部门执法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1-6月,环境监测站共上报各类监测数据2974个,编写环境质量简报2期,上报县、局两级领导,为领导了解掌握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决策提供了技术依据,同时也为管理部门的执法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3、加强了污染防治的源头控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在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实行政务公开和告知承诺制的同时,坚决贯彻执行《评价法》,对所有新建项目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未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敦促他们补办环评手续。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凡属新、改、扩建项目,根据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治理设施和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申请试运营,获批准后进行试生产,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才能正式生产。

(3)把牢项目审批关。

为了保护好崇明生态环境,凡是有悖于崇明生态岛建设、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引进,坚决不审批。

今年上半年共劝阻3个污染项目落户崇明,为保护崇明生态环境守住门,从污染源头上实行有效控制。

4、通过信访发现和整治违法企业

(1)严格监控重污染企业。

一些重污染企业往往是重复信访和群众意见大的热点。

我们根据信访投诉,抓住重点,举一反三,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督力度,凡举报属实,依法加倍征收排污费。

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敦促重污染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依靠群众扩大环保监察辐射区域。

崇明地域广袤,有的地方成了环保监察的死角,通过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弥补了人员少、力量不足的现状。

根据举报的线索,迅速及时予以查处,使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得到遏制。

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

(1)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

局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并利用业余时间自学邓小平理论、马列著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通过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听辅导报告、观看录像等形式,增强了理论素养,提高了领导艺术,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2)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

局党组为争创学习型机关,为迎接崇明大开发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制定了周五全局学习日制度,坚持雷打不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和县委办、县府办编撰的《一周要闻》和《要情通报》,使全体职工做到熟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知晓岛内外大事,增强了爱岗敬业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保护好崇明生态环境而不断努力。

2、积极投入建设生态岛大讨论

上半年以来,县委部署开展崇明建设生态岛大讨论,我局积极投入,精心组织,做到了“一个带头,四个结合”。

即:

领导带头。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交流,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和调研报告,为新闻媒体撰写专稿和接受采访,为干部研修班上辅导课,推出学习专栏,使大讨论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实在。

四个结合:

即把大讨论活动与协调推进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相结合,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相结合,与完成县委牵头抓的科教兴县和县府关于建设健康县三年行动计划交办任务相结合,与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做到了抓住重点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的有机结合。

3、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关于环境监察的六项禁令,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人人对照自纠,做到令行禁止,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让党放心,让人民高兴”的教育活动。

二是每年年初修改完善内部制定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简称《文明公约》,层层签约,成立内部监督执法考核小组,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目前,《文明公约》,已成为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执行的行为准则。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以来,继续争创20**——20*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调整、充实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迎接年终考核验收。

我局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监督、监察、监测和信访四个窗口部门,在*年3月再次被县府命名为“文明窗口”。

在全市环保系统推荐评选十个十佳文明窗口活动中,我局信访室被评为“十佳文明窗口”。

(3)依法行政,政务公开

为了把知情权、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我局在政务公开推进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

除了继续利用《崇明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以外,根据县信息委要求,我局正花大量精力编制政务信息,把近几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职能、项目审批、排污费收缴、行政处罚、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向社会公开。

(4)全面推进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采取加强内部管理,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形式推进廉政建设。

上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服务和服从大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工作扎实,清正廉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五)主要不足

1、思想认识方面:

全社会对环保的自觉程度还不够。

部门自身在建设崇明生态岛大形势下,存在着办法不多,底气不足,协调推进力度不够的现象。

2、严格执法方面:

由于环保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一低二高三难即: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执法部门举证难,追究违法企业法人代表责任难,强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难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不能体现环保真正意义上实施依法行政。

3、由于崇明处于总体规划编制和大发展准备期,同样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亮点还不多。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协调推进工作,编制各专项工作组推进情况简报。

重点抓好城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切实做好本局任组长的大气环境治理专项工作。

(二)继续对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进行督查

1、做好瀛春毛纺织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设施的考核验收工作,督促排污口东迁工程尽早竣工。

2、加强对森钢钢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工程的监督力度,如未完成或达不到标准,则责令其停产治理。

3、督促信兴厨房用品有限公司总厂及王家桥厂区废水治理设施于7月中旬完成,做好申美不锈钢厂从县工业园区搬迁的监管工作。

4、森林公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和安装于7月上旬全部完成后,同步开展调试工作,9月底实现正常运行,届时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5、协调瀛东村污水处理工程各项筹备工作,敦促其尽早开工,确保年底完成。

6、南门地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通过可行性审批后,抓紧同相关部门沟通,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

(三)以点带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整治工作

1、对首批7家重点整治饮食业单位进行跟踪监查,确保如期完成。

2、开展饮食业单位的面上整治工作,按规模大小、信访投诉、环评手续等情况制定整治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整治。

(四)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1、对电镀、化工、造纸、漂染等重污染企业建立重污染企业监控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条款,建立监查台帐,分解落实到环境监察支队具体责任人。

2、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偷排、直排污染物的违法企业,疑似偷排、直排对象,来信来访不断的企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突击监查,并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源头控制。

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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