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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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中交一公局人力资源处

2012.3.10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和学术的整体水平,促进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学历,在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经集团授权,局组建工程、政工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四条职称管理机构

一、局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称“职改小组”)。

职改小组由局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及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组成。

局职改小组下设职称改革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职称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

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各单位职称改革小组。

二、职改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有关职改政策,并在集团职改政策原则的基础上,制定适应局特点的政策性文件;在集团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召开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度评审会议,组织对全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聘;负责对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负责对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和汇总上报。

第五条工程系列正高级(教授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计(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工系列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集团组织评审。

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外部评审或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第六条局属各单位职称改革部门负责参加集团及外部评审人员的材料审核及推荐工作。

对于具备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局属单位,经局授权,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聘及评审,其结果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局人力资源处,经局职改小组审核后,由局统一发文公布。

其它各单位可委托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代为初聘及评审。

第七条局将不定期检查指导下属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调查研究专业技术队伍现状。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聘

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毕业分配到局工作的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见习期为一年。

第九条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见习期满,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考核合格者即可直接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中专毕业:

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二、大专毕业:

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三、大学本科毕业:

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四、硕士学位获得者,参加工作即可按“助理”级职务聘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中级”职务(需参加社会化考试的除外);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参加工作即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以上人员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或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不得聘任。

第十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申报材料: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

二、个人专业业务总结(一份、A4纸打印)

三、《大中专院校毕业(结)业生定级定职审批表》(一份)

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第十一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经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由单位提出聘任意见,报局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其初聘专业职务。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第一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者,应具备:

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取得硕士学位(含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位,经我国教育部门认可,下同),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读硕士学位时间)。

3、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含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时间)。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1、大学专科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不受资历的限制。

四、除初聘外,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1、中专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受资历的限制。

五、除初聘外,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不受资历的限制。

六、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党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习,学制在2年以上,取得毕业证书者,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者,可按相应学历申报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如取得学历前已有专业技术职务,当晋升时,其取得规定学历(计算到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如初次申报,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规定学历后开始计算,以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满3年,可折合为1年,满5年及以上,可折合为2年,与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八、专业技术工作资历的计算截止到评审工作当年的12月31日。

第十四条外语要求

一、外语考试要求

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任现职期内应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

申报中交股份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A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B级考试;申报中交股份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C级考试。

申报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委托评审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限申报一个级别使用,期限以证书签发的有效期为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申报人员近5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单独发表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译文,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5万汉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2万汉字。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5年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外文专著、译著。

3.申报人员近3年参加TOEFL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100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61分。

4.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3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选拔出国留学人员WSK考试,成绩达到出国标准线,即英语(EPT)、日语(NNS)和俄语(TпPя)成绩均达到110分及以上;德语(NTD)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法语(TNF)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

5.申报人员近3年通过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高(A)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中(I)级合格证书的。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或出国进修(不含临时出国和驻外人员)一年以上者。

7.近3年,连续派驻国外2年及以上,从事工程、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工作,评审时仍在国外,申报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单位需出具相关证明);

8.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者(仅指第二学历)。

9.获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0.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计算到参评当年12月31日)。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放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符合中交股份规定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者,成绩放宽到40分。

2.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满50周岁申报副高级职务者、年满45周岁申报中级职务者,成绩放宽到40分。

第十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一、计算机能力考试要求

1.申报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委托申报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2.申报集团评审及局评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三个及以上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获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取得初级程序员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3.从事计算机专业(含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申报副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4.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5.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6.中交股份派驻在国外工作一年以上且申报时仍在国外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六条考核要求

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应按照局有关文件要求,每年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二、对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业务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条件

1、考核时间跨度为任现职期内的情况。

2、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

3、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年度不计算为任职时间。

4、年度考核至少应有一次为优秀

第十七条任职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要遵循上述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针对各级别各专业的详细评定办法。

二、破格条件

对不符合规定学历或资历,但成绩显著,业绩突出,在业绩考核优秀的基础上,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并按以下原则掌握:

1.破格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中交股份《评审细则》的规定掌握。

2.破格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在全国学术会议上或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

(2)属于省、部级或中交股份获奖项目的主持人或前四名完成人。

(3)出版过2万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或4万字以上的译著(限第一、二作者)。

(4)主持管理过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过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破格申报的人员,需三名以上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推荐,并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

《专家推荐意见表》应内容具体,推荐意见明确。

三、对可同时纳入两个以上系列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近二年因犯错误而受到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

二、连续休事假、病假半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禁止申报,并予以通报。

四、当年度评审会议召开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二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及审核

第十九条  申报程序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提交评审材料。

二、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确认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由各单位专办员签字确认。

三、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全面审核本单位申报人的技术水平、素质能力和工作业绩。

需要提交上一级评审的,须经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单位统一出具推荐报告,向上级申报。

第二十条材料的审核

一、各单位职改部门对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对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证明不真实的申报材料不得上报局。

二、局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证明不真实的申报材料不予推荐上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三、对于报送集团及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材料,由局复审后,报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定,择优向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委托评审

一、局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原则上只接收按照局招聘办法签定劳动合同评审材料,局外人员参加局相关系列评审的,须由申报单位出具委托评审报告。

二、局属各单位申报外语及档案、新闻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经集团委托其它有关单位评审。

第二十二条跨系列申报和转评

跨系列申报和转评,除应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跨系列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申报系列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少于4年。

二、跨系列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申报系列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三、跨系列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其中从事申报系列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年。

四、申报初级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应根据岗位需要,其从事申报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

第二十三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四章高级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第一节工程系列正高级(教授级高工)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参考附件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第二节 工程系列高级(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参考附件2.《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第三节 经济系列高级(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参考附件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第四节 会计系列高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参考附件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会(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第五节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参考附件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办法》

第六节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条件

评审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资历条件 

1、获博士学位,经评审,可晋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专科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三、专业基础理论条件

1、具备必需的本专业理论知识;

2、具备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基本了解本专业国内的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4、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5、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新分配毕业生的能力。

6、具有路桥行业以下方面的工作能力:

公路的规划、设计、科研与技术开发;国家或行业标准、定额或规范的制订和修改;公路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公路工程的养护和改造;公路工程机械的配置、调度、维护和保养;筑路机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

四、工作经历与业绩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有以下工作经历与业绩之一:

1、申报人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参加过一个及以上特大型项目(标价≥2.0亿)的设计、施工、科研和产品开发。

2、申报人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是一个大型项目(1.0亿≤标价≤2.0亿)的主要完成人(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实验室主任、项目测量队长等)。

3、申报人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参加过二个大型项目的设计、施工、科研和产品开发。

4、申报人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3个中小型项目(标价≤1.0亿)的设计、施工、科研和产品开发。

5、申报人负责局、公司直属部门某项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五、论文及论著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有以下体现技术水平的论文或论著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家刊物、省部级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关的技术论文;

2、出版过5000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或1万字以上的译著(限第一、第二作者)。

3、作为主要作者在局级内部刊物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司(处)论文集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1篇以上。

第二十五条 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的适用范围:

学历未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历未满4年。

二、破格评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中的两条:

1、在全国学术会议上或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限第一、第二作者)。

2、省、部级三等以上获奖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一、第二完成人,其中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一、第二完成人指对项目完成起到主要作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实验室主任、项目测量队长、工程部长。

3、出版过2万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或4万字以上的译著(限第一、第二作者)。

4、在全国学术会议上或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限第一、第二作者),且出版过1万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或2万字以上的译著(限第一、第二作者)。

5、主持管理过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过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三名同行专家鉴定其业绩和水平,三名同行专家必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六条凡破格申报的人员,需三名以上专家推荐,填写《专家推荐表》。

   第二十七条工程系列涵盖的专业包括:

公路、铁路、市政、场站、桥梁、隧道、地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交通工程、安全工程、机电、筑路机械、工业民用建筑、给排水、暖通等等。

第七节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条件

评审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资历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后,经评审,可晋升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2、除初聘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经评审,可晋升助理工程师。

3、除初聘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本专业或相近员级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评审,可晋升助理工程师。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员级职务满4年,经评审,可晋升助理工程师。

三、专业基础理论条件

晋升助理工程师应接受过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训练和具备初步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专业经历和能力条件

    晋升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和独立解决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 工程系列涵盖的专业包括:

公路桥梁隧道、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交通工程、安全工程、筑路机械、工业民用建筑等等。

 第八节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第三十条  除初聘外,大学专科毕业、中等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或相近工作1年以上,经评审,可晋升技术员职务。

第三十一条 工程系列(路桥)涵盖的专业包括:

公路桥梁隧道、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交通工程,安全工程,筑路机械,工业民用建筑等等。

 

第五章申报材料

 第一节 工程系列高级、经济系列高级、会计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

第三十二条 个人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限2000-4000字)。

3.《申报人情况简表》一份。

4.高中毕业后历次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不含高中)。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外语及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应的免试证明及证明材料。

7.需要专家推荐的,提供《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明确推荐意见。

8.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2-3篇、册)。

9.如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关证书的复印件(获集体奖的排名或担任职务等相关证明)。

10.对于申报高级会计(审计)师职务者,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11.其他必要的支持性材料。

第三十三条单位推荐材料

一、申报单位综合推荐报告一份,写明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

二、《中交股份推荐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份(EXCEL表格,并附电子版)。

三、申请破格评审者,单位出具破格评审推荐报告一份,注明破格符合的条款(破格的获奖奖项、等级要注明,明确完成人在奖项中的排名),明确对申报人破格情况的综合评定意见。

四、申报单位对免试外语、计算机人员应出具免试证明材料,证明文件中应注明根据文件的名称(含文号)、对应条款原文、免试结论等,并附支持性材料。

五、申报人从业年限少于规定年限,而担任现有职称时间又符合申报职称资历任职时限的,申请单位须为申报人提供原有职称破格的专项证明,并附支持性材料。

第二节工程系列中初级、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

第三十四条个人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限2000-4000字);

三、《申报人情况简表》(一份);

四、学历证书(高中以后,不含高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证明(需免试证明材料);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工程系列中级需要);

七、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论文2至3篇或论著1至2种);

八、如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获集体奖的排名或担任职务等相关证明)

八、需要同行专家推荐的,提供《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明确推荐意见。

 第三十五条单位推荐材料

一、单位综合推荐报告1份(综合推荐报告按系列分别报送,如工程系列中级,工程系列初级等等)。

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A4纸打印,1份,并附电子版,EXCEL表格,字段个数及字型、字号与附件一致)。

三、《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身份证号统计表》(工程系列中、初级(除初聘外)参加评审人员需要,A4纸打印,1份,并附电子版,EXCEL表格,字段个数及字型、字号与附件一致,人员顺序与一览表一致)。

四、申请破格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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