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审计学》笔记第 四至七章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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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审计学》笔记第四至七章提纲

第四章

学习提要

1、审计中目标——总目标内容——总目标确定的理由

2、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

3、具体目标的确定——一般审计目标——项目审计目标

4、审计证据种类

5、审计证据特性——充分性、适当性——判断两性应考虑的因素

6、审计证据的获取——基本方法——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和认定的关系——审计程序的分类

重点难点

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审计具体目标的确定;审计证据的特性;审计证据的获取

内容讲解

一、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人们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期望通过审计实践活动达到的最终结果。

一般来说,各类审计目标都必须满足其服务领域的特殊需要,无论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它们都具有各自相对独立的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包括审计总目标和审计具体目标两个层次。

(一)我国社会审计的总目标

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社会审计的总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

因此,社会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的目的,就是要对会计报表编制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意见,并提出审计报告,以供报表使用者决策时使用。

(二)审计的具体目标

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

具体目标的确定,有助于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一般地说,审计具体目标必须根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和审计总目标来确定。

1、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

所谓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其编制的会计报表中对各会计账项所做的陈述或暗示。

例如,管理当局在其资产负债表中报告货币资金的金额为3000万元,这意味着管理当局作出了以下认定:

(1)货币资金这项资产是存在的;

(2)货币资金的余额为3000万元;(3)所应报告的货币资金均已包括在内;(4)被审计单位对这些货币资金都拥有所有权;(5)货币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任何限制。

总的来说,管理当局对会计账项的认定可划分为以下五类具体认定:

(1)存在或发生的认定。

存在或发生的认定是指:

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和列示于损益表各项收入和费用涉及的交易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实发生。

判断管理当局是否把那些不存在的项目或不曾发生的交易结果纳入会计报表。

(高估)

(2)完整性的认定。

完整性的认定是指:

列示于在会计报表中的交易和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应列示而未列示的交易或项目。

判断管理当局是否遗漏了有关交易或项目。

(3)权利和义务认定。

权利和义务的认定是指: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资产,被审计单位是否拥有所有权;对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负债,被审计单位是否应履行偿还的义务。

就是要判断资产、负债是否确实归属被审计单位。

(4)估价或分摊的认定。

估价或分摊认定是指:

列示于报表上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和费用等会计账项的金额是否恰当。

(5)表达与披露的认定。

表达与披露的认定是指:

会计报表上各账项的核算内容和范围是否正确,是否对有关账项的内容进行了恰当披露。

2、具体审计目标

具体审计目标是根据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而制定的。

具体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具体指南。

在审计实务中,具体审计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重要,注意与管理当局认定相结合,要会运用到具体审计项目中,例如,应收账款相关审计目标和一般审计目标对应的认定)

a总体合理性——具体审计目标可分为两类:

一是总体合理性目标(目的评价重要的错报漏报),二是其他具体目标(目的收集相关证据)。

b真实性——所列余额真实。

…………………………………………存在或发生

c完整性——发生的金额均已包括。

…………………………………完整性

d所有权——所列金额确属公司所有。

………………………………权利和义务

e估价——所列金额均经过正确估价和计算。

………………………估价或分摊

f截止——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已记入适当的期间。

…………估价或分摊

g机械准确性。

……………………………………………………………估价或分摊

h披露——财务报表中适当地反映了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表达与披露

i分类——所列金额的分类适当。

……………………………………-表达与披露

二、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在审计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所取得的反映被审计事项的各种证明文件和资料。

它是审计人员据以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根据。

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报的分类

审计证据由于内容不一,形式各异,取得的来源也不尽相同,为了便于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价,审计人员应对其所收集的证据进行适当的分类。

审计证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一般可以分为下列几种类型:

1、按照审计证据的形式,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1)实物证据。

是指通过实际观察或盘点所取得的,用以证实实物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证据。

实物证据通常是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但实物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被审计单位对实物资产拥有所有权,而且实物证据有时还无法对某些资产的价值情况作出判断。

(2)书面证据。

是指审计人员所获取的各种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证实经济活动的一类证据。

(主要证据)

(3)口头证据。

是指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审计人员的提问所做的口头答复形成的一类证据。

这类证据,一般可能会带有个人成见和片面观点,可靠性较差,证明力较小,但它具有一定的旁证作用。

必要时还应获得被询问者的签名确认。

(4)环境证据。

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因素所形成的一类证据。

有助于审计人员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所处的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地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

注意:

上述的各种审计证据可用来实现不同的审计目标,审计人员应选择能以最低成本实现全部审计目标的审计证据,使审计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其效益性。

2、按照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可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证据

(1)基本证据。

是指能够用来直接证实被审事项的重要证据。

它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是审计证据的主要部分。

所以,也称主证。

例如实物证据、书面证据,都属于基本证据。

(2)辅助证据。

是指对基本证据起辅助证明作用的证据。

它是用来从旁证明被审事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证据。

所以,也称分证或佐证。

3、按照审计证据的来源,可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注意:

1区别内容2证明力强弱不同。

(1)外部证据:

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机构或人士编制的书面证据,一般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外部证据又可分为:

a.直接递交的外部证据;b.被审单位持有并提交的外部证据;

(2)内部证据:

由被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制和提供的书面证据。

一般而言,内部证据不如外部证据可靠,但当内部证据在外部流转并得到印证时则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或者在被审单位内部控制较为健全的情况下,内部证据的可靠程度也是较高的。

(二)审计证据的特点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这里所言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正是审计证据的两大特点。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

因此,它是审计人员为形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是对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人员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只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审计证据才具有证明力,才能用来证明或否定被审计单位认定的事项。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对审计证据反映客观事实程度的衡量。

审计证据因受其来源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可靠性。

一般来说,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通常可参照下述标准进行判断:

a.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b.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已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比未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可靠;

c.审计人员自行获得的审计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征据可靠;

d.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

e.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密切相关。

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和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多。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的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三)审计证据的收集、鉴定和综合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因此对审计征据的收集、鉴定和综合是整个审计工作的核心。

1、审计证据的收集

确凿、适用的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借以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

审计人员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方法(如调查、询问、实地观察等)所收集起来的各种审计证据(包括实物的、书面的、口头的)加以整理、筛选,使之成为初步符合审计要求的审计证据。

2、审计证据的鉴定

审计人员在对审计证据进行初步整理之后,应根据形成审计意见所必需的审计证据应具有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的特点,对初步整理筛选的审计证据进行鉴定判别,以保证所收集整理的审计证据足以支持审计人员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鉴定主要包括对审计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的鉴定。

因此审计人员应对反映不同内容的审计证据进行适当的取舍,按照重要性的原则,只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典型的审计证据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

审计证据的取舍标准有:

(l)金额的大小;

(2)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

3、审计证据的综合

这一阶段的任务,就是将同类性质或相似性质问题的各种审计证据归集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以便从中找出一个比较正确的审计结论。

例如,某种库存材料,根据实物证据(盘点表)上列示的数字为55000元,书面证据(材料明细账)记载的数字为70000元。

实存数小于账存数,即盘点短缺15000元。

根据仓库保管部门职工陈述(口头证据):

其中5000元系材料损耗,但尚未办理报报手续。

其余l0000元的短缺数,原因尚未查清。

根据上述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结果,审计人员对该仓库可以作出如:

“该仓库管理混乱,保管不善,内部控制不严,材料短缺、损耗严重”这样一个比较正确的结论来。

可见,通过相关证据的综合分析,可以对审计事项从总体上,提出比较正确的审计意见和评价。

审计人员经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工作实践,对审计对象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

这对评价审计对象,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五章

学习提要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审计方法的意义及其选用原则;掌握各种审计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明确各种审计方法之间,及其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利用收集充分、适当地审计证据,保证取得预期的审计效果。

重点难点

审计的一般方法;审计的技术方法;各种审计方法及其与审计分类之间的关系。

内容讲解

一、审计方法的意义及其选用的原则

(一)审计方法的意义

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收集审计证据采用的技术和手段的总称。

审计方法是为审计的目的和任务服务的。

各种不同种类的审计,都有其不同的审计目的和要求。

审计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对于审计结论的正确与否,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审计方法的选用原则

审计的方法很多,有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之别。

每一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因此,在选用审计方法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应与审计的特定目的相适应

选用审计方法必须与其特定的目的相适应。

否则,审计的结果就会与其特定的目的和要求相背离。

比如,财经法纪审计是以审查核实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为目的而进行的专案审计。

它的审计方法一般可采用查询及函证、分析性复核等。

一般是:

对审计中的重大问题可采用详查法,一般问题则可采用抽查法。

这就是根据审计目的,选用审计方法的原则。

2、应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条件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选用审计方法必须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反对主观臆断和脱离实际的做法。

否则,不但会降低审计工作效率,还可能影响审计效果。

例如,在经营管理混乱,财会工作不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则必须采用全部审计或详细审计,而不宜采用局部审计或抽样审计。

3、应与审计主体的性质和任务相适应

审计按照审计的主体可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前者是指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后者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

由于各种审计主体的性质及其所担负的任务不同,它们所采用的审计方法的侧重点也就有所不同。

4、应与审计方式或审计工作的地点相适应

审计按照审计方式或审计工作的地点,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由于审计工作地点的不同,它们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就不同。

例如,查询法在就地审计的方式下,可以采用口头询问的方法;而在报送审计方式下,则须采用函证的方法。

又如,对现金、实物等审计,就地审计可以采用监企,即在被审计单位所在地进行实地盘点。

而报送审计,就没有条件采用这种审计方法。

所以,审计人员不但要熟悉各种审计方法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而且还应灵活掌握各种审计方法的结合运用;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审计效果的基础上,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

二、审计的一般方法

目前我国常用的审计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

审计的一般方法是就审计工作的先后顺序和审计工作的范围或详简程度而进行划分的某种方法。

前者如顺查法和逆查法;后者如详查法和抽样法。

(一)顺查法与逆查法

审计的一般方法,按照审计工作的顺序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关系,有顺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1、顺查法。

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即先审阅核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后以记账凭证核对明细账、日记账和总账,最后以总账和明细除核对会计报表和进行报表分析。

对审阅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应进一步分析原因,查明真相,以便判断定性的一种审计方法。

优缺点:

优点,此法由于审查工作细致、全面、完整,不易发生疏忽、遗漏等弊病。

所以,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账目比较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采用顺查法较为适宜。

其缺点是工作量大,费时费力,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2、逆查法。

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相反程序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即从审阅、分析会计报表着手,根据发现的问题和疑点,确定审计重点,再来审查核对有关的账册和凭证,而不必对报表中所有项目,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

优点是可以节省审计的时间和人力,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降低审计成本。

其缺点是采用此法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才能胜任审计工作。

(二)详查法与抽样法

审计方法按照审查经济业务资料的规模大小和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的大小不同,又有详查法和抽样法之分。

1、详查法。

又称详细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以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

优点是容易查出问题,审计风险较小,审计结果比较正确。

缺点是工作量较大,审计成本较高。

适用范围,只对有严重问题的,非彻底检查不可的专案审计,以及经济活动很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采用此法外,一般是不常采用的。

2、抽样法。

又称抽样审计,是指从被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审查,借以推断总体有无错误和舞弊的一种方法。

优点是可以减少审计的工作量,降低审计成本。

缺点是有较大的局限性,如果样本选择不当,就会使审计人员作出错误的结论,审计风险较大。

采用这种方法时审计人员通常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使审计结论有较大的可靠性。

样本选取的方法有很多种,审计人员应结合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选用恰当的方法。

常用的样本选取的方法有任意选样、判断选样和随机选样等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它们往往是被结合起来使用的。

(1)任意选样。

即在所有被审查的资料中,任意选取一部分作为样本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简便,但由于样本是由审计人员任意选取,没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对审计工作质量缺乏一定的保证。

因此,在审计工作实践中,很少采用这种方法。

(2)判断选样。

即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和观察能力,通过主观判断,有重点、有选择地从总体中选取一部分样本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优点是简便、灵活,适用范围较广,各类审计,如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都可适用,是现代审计中的一种基本方法。

缺点是受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判断选样法就很难获得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3)随机选样。

主要是根据随机原则,任意地从总体中选取部分样本。

而后,根据样本的特性,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总体进行推断,以得出一个与总体特性相吻合或相接近的审计结论的一种方法。

随机选样的方法又可具体划分为简单随机选样、系统随机选样、分组随机选样和整群随机选样。

A.简单随机选样包括编号选样法和随机数表法。

①编号选样法。

②随机数表法。

B.系统随机选样也称等距随机选样。

此法首先根据总体量与样本规模计算出选样间隔数(或等距数)。

而后,在第一个间隔内选取随机起始点。

以后,在每一个选样间隔内,依次序、同比例地抽取样本项目。

C.分组随机选样也称分层随机选样。

D.整群随机选样也称整体随机选样。

上述四种方法是其中比较常用的基本方法。

随机选洋法根据随机原则抽取样本,不受审计人员的主观意识和偏见的影响,这是它的优点。

缺点是有一定的机遇性,容易使审计结果失误,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三、审计的技术方法(重点)

审计的技术方法是指收集审计证据时应用的技术手段。

根据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来获取审计证据。

(一)检查

1、会计记录和书面文件的审阅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会计凭证的审阅。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中以审阅原始凭证为重点。

a.原始凭证的审阅。

审阅时主要应注意:

(了解)

①原始凭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其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②原始凭证的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经过统一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开发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是否注明,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有否单位的公章和经手人的签章。

③原始凭证的项目,包括抬头人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字迹有无涂改。

b.记账凭证的审阅。

审问时应注意:

①记账凭证上所注明的附件张数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相符。

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②记账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制证人、复核人和主管人员的签章。

③记账凭证上所编制的分录,其应用的账户和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2)账薄的审阅。

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涨和各种辅助账簿等。

其中以审阅明细账和日记账为重点。

审阅账簿时,应注意:

(了解)

各种明细账与总账有关败户的记录是否相符,有无重登和漏登情况。

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规则,有无涂改和刮擦等情况;更换账页或启用新账簿时,特别应注意其承上启下的数字是否一致。

(3)报表的审阅。

审阅报表应以审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为重点。

审阅时应注意:

(了解)

(4)其他记录的审阅。

其他记录虽然不是会计资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时也可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供作审计线索。

例如,产品出厂记录、质量检验记录,以及合同、协议等。

2、会计记录的核对

审计人员还要对账证、账账、账实和账表之间进行相互核对。

通过核对证实双方记录是否相符,贴实是否一致。

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跟踪审计。

核对的内容如下:

(1)账表核对。

是指以报表项目与有关涨簿记录进行核对,以查证报表指标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如果不符,则应用其他方法查找原因。

(2)账账核对。

是指以各种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相互核对。

如总账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

有些账簿记录的本身也应进行核对。

如核对总账各账户的借方金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符。

如果不符,说明登账有错误,应进一步核对任证。

(3)账证核对。

是指以明细强和日记账的记录同记账凭证相核对。

(4)账实核对。

是指以明细账记录与实物相核对,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

如果不符,应以实存数为准,来调整账面记录。

核对时,可以由两人配合进行,即由一人读账,另一人对账。

(二)监盘

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

对资产进行盘点是验证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重要方法。

盘点的方式有突击金点和通知盘点。

前者一般适用于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的盘点。

后者适用于固定资产、在产品、产成品和其他财产物资等的盘点。

盘点对象如果散放在几个地方的,应同时进行盘点,以防被审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移东补西。

对已经清点的对象应作好标记,以免重复盘点。

一般而言,盘点工作应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对于重要项目,审计人员还应进行抽查。

但抽查时,必须有原经管人在场,并作好抽查记录。

盘点结束,审计人员应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编制盘点清单,并根据盘点的溢缺数,调整账面记录。

盘点清单即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审计人员监盘实物资产时,应对其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

(三)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四)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

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五)计算

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估验算或另行计算。

计算的内容包括凭证中的小计和合计数、账薄中小计、合计和余额数,报表中的合计、总计和比率数,以及有关计算公式的运用结果等。

(六)分析性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一般而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

分析性复核常用的方法有绝对数的比较分析和相对数的比较分析两种方法:

1、绝对数的比较分析2、相对数的比较分析

四、各种审计方法之间及其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各种审计方法之间的相互关系

各种审计方法都有它们的适用范围和特定目的。

但在审计实践中,它们又是互相配合使用的。

这些方法在具体运用上,有时应该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例如,一般方法中的逆查法,由于它是先由审阅报表开始,根据报表项目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再采用抽样法作进一步审查。

所以,逆查法一般是与抽样法结合使用的。

但对抽查中的重大问题,应扩大审查的范围时,则须采用详查法。

在各种技术方法中,有时也需要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不能单用一种方法。

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审计人员必须运用分析性复核确定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在审计实施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程序,以收集与账户余额和各类交易相关的证据;在审计的终结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用于对被审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最后的复核。

但是分析性复核运用的前提是必须保证报表指标正确性,这就需要结合采用检查、函证和计算的方法。

而对于一般方法中的顺查法和逆查法而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也应结合起来使用,以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由此可见,各种审计方法不是孤立的,而是可以相互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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