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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1

读《围城》有感

读《围城》有感精选15篇

读《围城》有感1

  说起《围城》,便要提起这么一句尤其著名的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不常常出现的后半句是这么说的,“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这句话本不是书里的句子,是杨绛老先生提在扉页上的,小说里类似的话,其中一次是在次要人物讨论婚姻时提到的,以对话形式出现,“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小学高年级,学着别人,说爸妈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点点激情和所谓的情欲都不见踪影。

小姨笑我只是个小孩子,什么也不懂,不懂爱情,也不懂婚姻。

  钱先生的手笔很是让人看着欢喜,行走人间19年的灵魂,看不懂的东西太多了。

如今听方鸿渐娓娓道来,仿佛自己是个旁观者,看一个傻小子揣一颗干净的心经受历练。

他所经历的一切,也许今生有机会切身领教,也许是没有这样的机缘的。

没有固然是好的,但人生之味,单一便无趣,无趣便使人不易生出智慧;有也是好的,但糜烂之事,最好是观察,不必一一经历。

  用钱先生的杂文观察自己,用他的小说观察人,是很有意思的体验。

《写在人生边上》里他讲到“快乐”,说人这一生,不过是“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就这样赚着我们痛苦地过完了一生。

但因为人生里有希望,有精神对于物质的胜利,所以人生并不痛苦。

  此时的情况,是我们逃出围城,又冲进围城,再又冲进去又想逃出来,如是而已。

一个又一个围城,赚了我们一世的笑与泪。

近来遇见一位,想过日子甚于恋爱的友人。

年纪轻轻,却好似已经疲于人事。

方鸿渐和孙柔嘉的感情,是不是爱情,我仍待考证。

读后感·赵辛楣早说这女子所行之事,不过是拉拢来一个男人,要骗着你去陪着她过日子,方鸿渐不信,他不肯信,便不去考究,便不去想这一些事情。

难得糊涂,是放在智慧的荫蔽之下的。

方鸿渐这般蒙蔽双眼和心灵,不值得被效仿。

人这一生,自欺欺人被人欺的事情,还少么?

  方与孙的围城之所破,看到小说后面已然是定局。

这城池何时被攻破,如何被击倒,不过是世间的缘与劫相交相斥的结果,已不再重要。

  所以这书,极是省检,一句结论也不肯抛给我,但他描写的生活本身,“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读《围城》有感2

  一段平凡的人生的历程,却带出不平凡的人生感悟.这是《围城》最后所给我的感悟。

我们是否被围困在生活之中的无助的人民?

  全文的语言充满真情实感,却又包含着一种诙谐幽默,这是给我的整体感觉。

故事按照方鸿渐的行踪为线索,其中穿插着不少人物对话,使人物的形象更加生动。

我把故事大致分成三个部分。

  

(1)飘洋归

  这个部分主要讲述鸿渐从外国留学回来直到去三闾大学工作的经历。

  有一个情节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鸿渐为骗父亲,特地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事,后来还因为这件事而闹出不少麻烦。

我们看见了,当然是认为他是爱慕虚荣的,可是往里一想,在那种封建的年代里,没有一个文凭是做不了事的,人们不管你的实际能力如何,没有文凭,就像没有安全标签的食品,让人难以相信。

  由此一想,现代社会也不乏这样的例子,人们学习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知识还是文凭?

这就不得而知了。

  

(2)爱情

  作者为了表现鸿渐,虚构出两个女人,一个是爱他的,而另一个是他爱的,但最后他两个也无法得到,选择了离开。

  苏小姐爱鸿渐是无可置疑的,她三番四次的让他与辛楣争风吃醋,为的就是想看出鸿渐有多爱她,单可恨的是鸿渐明白苏小姐的爱意,却又不及时拒绝。

这不正正表现了他优游寡断的性格特点吗?

  鸿渐是爱唐小姐的,他接近苏小姐无非是为了她罢了,但是最终两人也无法走到一起。

  鸿渐也许是花心的,但他没有一脚踏住两船,他认定了爱的人就无怨无悔的追求下去,他勇敢地去爱,勇敢地接受失败,不也给了我们启示?

  (3)敌人与朋友

  说起来也挺奇怪的,鸿渐与辛楣这原本两个死对头的冤家,为了苏小姐斗的死去活来的,但最后听到苏小姐另嫁他人的消息,竟团结了起来,后来更是成了知心好友。

  敌人与朋友的分界线也许很简单,就是为了某件东西或事的两个相对立场,也就是说,朋友也许是在某一时刻跟你反面,而敌人会跟你结成联盟。

  可是,这也许会比那些表面是朋友,内心是敌人的奸诈小人要好的多吧?

虽然那些人是你的敌人,但他们‘告诉’了你,而奸诈小人没有,而且也许在你翻过去的时候冷不防的给你捅上一刀,怎能令人不厌恶?

  为了去三闾大学,这一行人可谓受尽了颠簸,但我一直都纳闷为什么作者要大费周章写赶路的事呢?

可是转念一想也是有他的道理的。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句话用在与鸿渐他们一起赶路的李先生与顾先生身上可再适合不过了,说他们是教授吧,那心中不是充满财念就是色念,真不明白,通过了高尚教育的人们为什么还是这个样子?

如果这个恶性循环下去,不是有更多的人受到污染?

  

(2)工作

  “职场如战场”这句话用在三闾大学也不假,什么从龙派,汪派等等大有江湖上黑道的风气。

用学生当情报员也早已不鲜。

唉,这年代,为了保护自己的饭碗,学生都可以当棋子,黑板上可以写“打倒XX老师”,还有什么不可做?

  三.婚回

  我们看鸿渐与孙小姐的结婚历程,是极其简单的,鸿渐没有对孙小姐表现他追求唐小姐时的热情,婚姻也许是理智的,而爱情是盲目的,所以鸿渐也许认为爱情是不可能产生婚姻的,或许他们的婚姻里也没有爱情。

  2)亲戚

  看过鸿渐与柔嘉婚后的生活,就像平静的海面,虽然时有风雨,但却是趋向于平静。

他们也总要担当外交部长,他们要向各自的‘一国’安慰,以免发生“战争”,仿佛结婚不是他们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一般。

  我看亲戚关系就像一个政治的舞台,也许婚姻就使这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国家联系在了一起,成为他们联系的桥梁。

  《围城》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锅大杂烩,把很多很多的情景融入进来,其中也不乏许多人性的感悟,只是很婉转的表现出来。

鸿渐像是一个被围困在城里的人,没有任何的一点自由,他永永远远也无法走出这座城,他的命运早已被安排好了,他总是以为自己有了自由,可以翱翔于天际,可是,他却连一点点的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读《围城》有感3

  说钱钟书先生《围城》好的人太多了,我也不能免俗,大喊一声:

太好看了!

第一次看围城还是多年以前,高中或者刚刚上大学的时候。

当时也许觉得好看,但是绝没能体会到这本书的妙处。

这么多年过去,也许是多了和主人公相似的留学背景,亦或是自己的经历了很多事情,再看《围城》,可谓百感交集,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掩面沉思,完全沉浸于书中的故事,实在是不得不佩服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力。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

  林语堂先生在他的《生活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评了评分。

当评到幽默感的时候,他认为中国人具有很强的幽默感,虽然在中国文学历史里并没有幽默这个词,这还是林语堂先生从humor一词翻译过来的。

但是他认为中国人天性幽默,只是中国正统文化与文学不允许幽默罢了。

  在《围城》里,你就绝对能体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幽默感,中国语言文字里的幽默毫不逊色于西方。

一个特点就是,钱钟书先生用了很多的比喻,引用,暗示等等。

比如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正教授的时候他写道,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正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

再比如,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候,远别虽非等于暂死,至少变得陌生。

回家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

看到这儿感觉分外的熟悉,离家万里,每次的归途,何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

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的包围下更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

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围城》里不仅说了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

在小说里,无论是道貌岸然的小丑,还是孤芳自赏的留洋小姐,亦或是喜欢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个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围城里呢?

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不通事务又无能懦弱的小人物的眼光看世界,但是却触及了政治,经济,教育,银行,新闻,等社会的方方面面。

  各种各样的讽刺手法也用得淋漓尽致,让人在笑过之后又能思索到很多。

小说的结尾最是令我欣赏。

男主角方鸿渐和他老婆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

那个一直走时不准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以前。

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含的讽刺和怅惘,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读《围城》有感4

  很久以前就听说《围城》是本很好很经典的书,只是一直懒于去看。

这次乘着老师让我们读书的契机,我拿起了它。

一开始读的时候兴趣并不大,因为感觉与自己的生活差距太大,有些东西看不明白。

不过看着看着也就随情节而走了,不知不觉中就读完了整本。

  可能是我读的不是很精细,又或者那个年代离我太久太久,这整部小说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场闹剧。

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永远是飘在空中的,不能稳定下来。

每个人乍看起来都是很有学识很厉害的人,而事实上都是在装,他们心理的丑恶被作者写的淋漓尽致,而这种丑恶的心理又是我们自己可能都曾有过的。

所以即使时间过了那么久,人心的丑恶依然用它最本质的形态存在于这个世间,只是有所修饰罢了。

有的人做了恶却能理直气壮的面对所有人,而有的人整日提心吊胆,因为作恶后悔,也因为提心吊胆后悔。

前者恶的纯粹,后者却是对什么都埋怨。

结局中作者用的钟十分巧妙,在一切都已成悲的时候,走慢的钟出现了原本一切朝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刻,讽刺而又悲哀。

  小说中的世界是一个不能给人以安全感,充满虚假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只有走后门才能好好生存。

每个人的生存都是靠着旁人的关系,就如方鸿渐不论是留学还是回国后的每个工作都是倚仗着别人的举荐。

而这个举荐也只有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才能长久,同时又受到动荡时局的影响。

那个世界时而有人情,时而又绝望。

当让人觉得世界是美好的时候,就会发生些什么给你当头一棒,让你绝望。

  我们总觉得别人的才是最好的,去追逐别人的东西的时候,不仅丢失了自己,也最终发现所追逐的并不如想象中美好,也并不适合自己。

悲哀的是后来想一想,除了岁月给的沧桑,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

读《围城》有感5

  前一段时间,看完了钱钟书的《围城》一直想写下自己看此书的感受,但是由于工作时间确实不足,再加上机房是学生上机的地方,自己也不好天天光顾,所以就只能等到今天来抒发一下自己看书所得。

  知道有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记得好像还是高中时的事了,那时在一份高考模拟试题里,有一个作家对钱钟书《围城》作了很有哲理的评价。

事过镜迁现在来回想那时的原文已不可能了,但记得当年还是对其中的一句话记忆犹新,那就是:

“婚姻就像一个镀金的鸟笼子,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子里面的鸟又想飞出去”,“就如同一座城堡,城堡外面的人梦想住到城堡里面去,城堡里面的人又渴望能够跑到城堡外面去”。

当时接触这两句话时,我心里在想,也许围城值得一看,围城也许深不可测。

就带着这样的想一直到看小说前。

看《围城》其实也是偶然的因素,因为有一个同事在房间里刚好放了一本《围城》,再加上他是学文的,对此书就更加有非看不可的念头了。

  经过几天,终于把书看完了,内容记得并不是很多,但真正觉得有哲理的东西也不过只是那几句话,也许文章就是一个围城,才让我转到里面去了,但在里面又没得到什么,又出来了。

看完之后,也不明白有何哲理,问学文的同事,说,“是一篇关于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也许书与现实的时间发生并不相隔很长时间,纵然在今天仍然像是现实的真实写照,所以也就见怪不怪。

也许经历一定历史沉淀后,后人方能感悟我们这个时代发生在《围城》故事里的悲哀。

  故事讲述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个在西方多国留学的中国土生土长的地主儿子,纵使方鸿渐使尽浑身解数,却仍然无法学通任何一门学科。

等到不得不回国发展时,才想到由于没学学位而无法面对父亲的现实,于是不得不利用非正道手段,办了一个假的歪打正着的美国某所不知名大学的.博士学位文凭。

有了学位主人公才有勇气面对自己的严父。

在回国的船上,主人公邂逅了同是留学回国的苏文纨及“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巾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的鲍小姐,并与开放的鲍小姐发生了一夜的情,但方鸿渐回国后,那个鲍小姐就不见踪影了,方知被傻,但由于与女方发生了关系也不觉得吃亏,因此也就心安理得了。

但在船上邂逅的苏小姐对他却是情有独钟,一路对他关怀备注,可方鸿渐却总是以为增添了一份求婚的责任而觉得不可深交。

因为方鸿渐并不喜欢他,像他这样传统的人,一直在做着渴望有一份真情的梦。

读《围城》有感6

  我从《围城》里读到了种种爱情,也读出了自己的爱情观。

方鸿渐的身上,赫然有着自己的许多影子。

  如果要给现在的自己下个定义,我想该是少年之爱的中期或晚期:

  曾经不够勇敢、或者说仍有顾虑,而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

  曾经顺着冲动,笨拙地表明心意,被拒后经历清醒、冷静、可能还有些故作淡定,最后装一把看破红尘的样子进行所谓的"实力分析";

  曾经抱着鸡汤的幻想"做更好的自己,等待那个人在拐角处不经意地出现";

  常常怀有自疑与不自信,担心自己不够优秀,怀着对平庸的不甘乃至惶恐,警告自己应该时时刻刻保持奋斗和努力。

  后来呀,才开始渐渐了解,单身自有单身的好处。

两个人的生活或许更暖,但也更挤,需要学会悉心照顾、学会相互包容;而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我可以天马行空、随心随性,多了自由,少了拘束和负担。

  才开始渐渐懂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更要学会自重、自爱和自立,接纳自己的开心与不开心,善待自己的情绪和品性。

纵使只有一个人,也可以和自己愉快地相处、精彩地生活,更何况我从来都不止是一个人。

  读了《围城》,才开始渐渐认可,爱情与婚姻里没有最好、也没有最完美的人,只有更合适、更能相互理解体贴的人。

纵使如此,冲突和矛盾也不可避免,感情的维系需要包容、体谅乃至忍耐。

毕竟,哪家孩子没有见过爸妈吵架,可一路小吵大吵,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依然携手同舟、偕老白头。

  只是,那些能持续长久地轰轰烈烈、你侬我侬、忘我忘他的爱恋,终究是极少数、几乎不存在的,又或许,只能活在肥皂剧和一些少年少女的青春想象里。

《围城》告诉我的,是现实与想象的差距。

读《围城》有感7

  在幽冥的梦境中,在渺疏的朦胧中,悲哀地耸立着一座高高的城堡。

泪与血交混成砖缝中的泥沙,衬托着土墙砖的单调,深阔的地基用虚假填补的结结实实,仿佛虚伪本应该叫真实。

巍峨的城墙上竖起误会的旗杆,飘荡着无奈地旗帜。

城里到处是一些蒙着面具的两足无毛动物。

当然这些特征还表示着他们还曾是,也还是人类。

要不,那只祖传的老钟怎会“当当”仔细又懒散地数着那曾经,也还要发生的悲哀……

  远看那座雄伟如魔鬼的黑影,四周弥漫着神秘的诱惑,可庄严的外壳却包裹着许多肮脏的寄生虫,我们还是看一看生活在这里的代表吧……方鸿渐,一个挣扎在无奈、虚伪、自私、虚荣、真诚、淳朴旋涡中的小虾,却有代表了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比例。

拿岳父的支助买来“博士”的学位,从本质上令人所不齿,然而从客观上讲,或拿《相对论》的观点来说“方先生”还有一点羞耻之心。

他存在着人类的一个共性——虚荣。

满足了“博士”的欲望,又怕“正牌”揭开这美好的伤疤。

所谓“作贼心虚”也不过如此。

爱情、婚姻的不幸,不能不引起有血肉人的同情,可悲剧往往由自身酿成。

假如他能多一点果敢的魄力,少一点轻弱的骨头;多一点忍耐的涵养,少一点性格上的奴媚,结局将会怎么样呢?

也许,这篇文章的主线将因他而改变。

  人往往都犯同一种毛病,就是:

只能看到别人的过失和自己的优越,却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就如你的眼睛,如果不回头永远发现不了你走的道路是否弯曲,当想转回头的时候,却已经走过了,悔之晚矣!

只能修改、订正,却不能抹去那留在歧路上的脚印。

  “能围困在城堡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就这样进进出出地循环个不停,包括了人生的全部特征,不知个中滋味的人,都想以身来尝试,然而真正用生活去品尝后,却又感到这是一种冲动的错。

想退出,可惜城堡的门已经挂上了现实之锁。

  也曾有人,想试图去砸破那座城堡或城堡的门,千千万万年里千千万万的人想尽了所有的办法,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作为开启门的代价,结果只能在坚固的门面上涂上一层厚厚的血污……

  终于,有一天门上结满铁锈的时候,人们发明了炸药,经过血腥风雨的冲击和震动倒塌了。

人们欢呼、歌唱,封建社会的城堡消失了,然而他们高兴的过早。

爱情、婚姻以及欲望的堡垒还紧紧地把你围困,外面到处是世俗的坟墓群。

当今两足无毛的动物们,扯出你们被肉和骨头挤成细胞的灵魂,挤出你们被脑油吞食的思绪,思考一下怎样打破这些城堡吧。

打破了就别再营造。

可是“人”无知足的欲望,往往促成《围城》内外的因果!

读《围城》有感8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

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

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

“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文凭发扬光大。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

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

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

苏文纨一点就会破。

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

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

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

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

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

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方就绝对没有。

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

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

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

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

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

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

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

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读《围城》有感9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

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

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样。

这本书找了很久,借着工作之便把它读完了。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

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

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

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

然用最平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毛主席样当投身革命。

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平庸,甚至可以说颓废。

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的阿斗,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

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

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读《围城》有感10

  我读了钱仲书的大作<<围城>>,虽然没能看完,但对于里面的好词好句仍是尤新,把感悟写在纸上与大家共享。

  开头主要讲述主人公苏小姐和方鸿渐做船回国,其中有两段描写外貌和心里活动十分精彩的语句——皮肤在东方人眼里算白,可惜着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涩,她去掉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的口红不够丰厚。

假使她从帆布靠椅上站起来会见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线条太硬,象方头钢笔画成的。

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岁,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订,鸿渐心直跳起来,又给那脚步捺下去,仿佛一步一步都踏在心上,那脚步半路停止,心也给他踏住不敢动,好一会心被压的不忍了,幸而那脚步继续加快的走进来。

以上描述看得出作者刻画文章里人物非常细腻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

  作者对于景色的描写同样十分精彩,有独到之处——满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无声无息,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

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再羞涩。

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

不知那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

几星萤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精彩之笔,我要继续的看完它。

同时建议大家都去读读着本书吧!

一定会有许多收获的。

读《围城》有感11

  老钟笨重而迟缓地摆动着,轻柔的月光透过窗帘倾泻在地面和墙隅上,如同泠泠的水透着清冷的光。

蓦然一声长而沉重的叹息搅乱了这宁静,连带着把空气搅动得浑浊而粘稠,像是被蒙上了厚厚的猪油,压抑到让人喘不过气来。

又像是流星短暂地滑过,在夜空拖出一条弥久不散的光弧,最后剩下的,只有看客无尽的怅然感伤,而我就是这看客——一面老钟。

  我喜欢夜晚,一切的喧嚣暂停播放,世界好似开启了静音模式,每当此时,全世界于我而言就像一个梦,唯有我是真实的,那种能清晰地听见时间流逝的嘀嗒声的安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我存在于世的安心,我尤其喜欢——可我的世界常常被这样的一声叹息撕破,

  那些表面风平浪静的生活,揭开以后,是早已蓄势待发的风暴。

  不久前一对新婚夫妇搬了进来,男主人叫方鸿渐。

从他们搬进这间屋子起,曾宁静的生活开始泛起涟漪直至演变成风暴。

他们总是吵架,小到为柴米油盐争吵,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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