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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及其学分管理手册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教育及其学分管理手册

一、各类培训班管理

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种类

1、新教师试用期培

2、教师岗位培训

3、骨干教师培训

4、全员培训

5、提高学历培训

6、其它培训

㈡继续教育教务管理

1、注册

⑴学员凭《入学通知书》及其它相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规定地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⑵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由教师所在学校向组班教师书面请假。

⑶学员报到后,区教师发展中心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2、纪律与考勤

⑴学员应遵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协助组班教师管理,加强自我教育,遵守培训纪律。

⑵学员应按培训方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努力完成培训班的学习任务,包括集中培训、教育科研、教学实践、社会考察、考核考查等活动和任务。

⑶学员应不可抗拒的原因要求请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班教师批准。

缺课时间超过课程课时的四分之一或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补完相应课程或任务后方能参加课程考核。

3、教学管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过程由选定组班教师、确定培训主题、设计培训方案、实施培训计划和组织考试考核等环节组成。

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有为期一年的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内容包括集中培训80学时的教学内容、授课计划、教学形式和分散培训40学时的内容、实施计划和管理。

⑵岗位培训:

设计培训方案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学时、教学内容。

主讲教师要按计划授课,组班教师要按计划组织培训考核和征集培训反馈意见。

⑶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总方案应包括不少于180学时的授课计划;集中培训学时、内容、教学模式;自学研修学时、内容、形式。

骨干教师培训期间每月要有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对整个培训要有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培训结束后还要收集好学员反馈意见并对学员进行跟踪调查。

⑷全员培训:

是指根据国家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培训机构确定培训内容,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都应参加的培训。

这类培训的教学管理视内容的差异和上级的要求采取专项管理的形式或纳入校本研修管理。

⑸其它培训:

要确定培训的主题,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内容、形式和学时,要有管理措施。

4、考核

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科室制定考核办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集中培训考核主要以师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教学基本技能为主,以书面考试形式考核。

分散培训考核,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科室提出考核要求,会同任职学校(中心学校)实施;主要以教育教学实践为主,以课堂教学和班队活动形式考核。

培训结业,经考核合格,填写《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表》,由组班教师造册上报科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发给《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证书》。

⑵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考核,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科室制定考核办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学员按培训计划规定,参加培训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由组班教师造册并填写《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各类培训班学分审批表》(表六)上报科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发给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并准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⑶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考核,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科室制定考核办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可以采用书面理论考试、实践考核、提交论文、实地考察等形式。

经考核合格,由组班教师造册并填写《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各类培训班学分审批表》(表六)上报科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发给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并准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⑷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考核,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科室根据上级的要求制定考核办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⑸其它培训,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科室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工作计划组织考核。

经考核合格,由组班教师造册并填写《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各类培训班学分审批表》(表六)上报科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准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5、档案管理

⑴区教师发展中心要按新教师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班、岗位培训班等以班为单位整理档案。

档案应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册、各类表格、教案、学员培训成果、反馈意见、培训总结等等。

⑵每次培训结束后,组班教师应及时将上述材料和“培训班通知书”、“学员登记表”和培训班教学计划一并交办公室学籍管理员存挡。

二、校本研修管理

㈠资格

1、具备校本研修资格的学校其规模应达到12个班以上或建制在镇(街道)学校及以上,有一定的师资力量。

2、学校提出申请“校本研修基地”,经区教师发展中心考核验收合格,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具备校本研修资格。

3、非“校本研修基地”学校必须挂靠在“校本研修基地”进行校本研修工作,每学期至少参加16学分的“校本研修基地”活动,学校可组织不超过8学分的自主研修活动。

㈡培训内容

1、省教师培训中心规定的主题培训。

2、市、区教育局规定的中小学师德教育等内容。

3、区教师发展中心规定的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研修活动。

4、学校有计划的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研修活动。

㈢培训计划和实施

1、基地学校每年根据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的需求,制订校本研修年度计划。

各基地学校的校本研修计划,须报区教师发展中心批准备案(电子稿上传瓯海教育网“教研师资—工作计划”栏,纸质文档交档案室存档)。

2、校本研修要在区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下开展。

各基地的校本研修可有理论学习、自学自练、实践、互动研讨、成果展示等环节。

3、每次研修要有完整的记录,要明确研修主题、主讲教师和组织者。

如研修形式为讲授式的要有教案或相关材料;主题讨论式的要有讨论记录。

㈣考核总结

1、校本研修考核:

基地学校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考核;非基地学校委托镇(街道)中心学校组织考核。

2、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本区校本研修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中小学开展校本研修情况进行检查(动态评估)。

㈤档案管理

1、校本研修档案由教师任教学校建立和保管,其内容包含:

⑴研修计划和每次研修记录;主讲教师或组织者活动方案或相关材料;大组或分组讨论记录等反映研修过程和研修效果的相关材料。

⑵教师研修出勤记录和签到簿。

⑶研修的考核内容、形式和结果。

2、全员培训以主题为单位建档;其他以年度为单位建档。

3、每个教师参加研修(个人专业发展)的档案由教师任职学校建立并保管,其内容包含:

⑴参加校本研修的记录、发言稿、研修体会等材料;

⑵参加各种研修交流活动的论文、教学案例;

⑶课堂教学研究的书面材料或公开课教案;

⑷主题全员培训所规定的作业。

4、教师研修档案以档案袋形式存放,每五年作为一个研修周期。

5、教师跨县区调动,应向原任教学校提出申请,经区教师发展中心和调入(或调出)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批转,研修档案资料移交现任教学校保管。

三、学分管理

㈠登记范围

1、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市教师教育院开展的教师培训活动。

2、区教师发展中心开展的教师研修活动。

3、经区教师发展中心审批的校本研修基地开展的校本研修活动。

4、中小学教师经批准参加的学历提高培训。

㈡学分管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实施登记和管理。

1、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的学分审批,由组班教师填写《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各类培训班学分审批表》(表六),报科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研修活动,由组织者在《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七)上签字并盖上区教师培训机构的印章后,交有关学校纳入校本研修学分管理。

2、校本研修学分的申请:

⑴高中基地学校:

由学校制定校本研修计划,填写《瓯海区校本学研修学分申请表》(表一),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该基地的联系人审批,交区教师发展中心档案室存档。

⑵初中、小学(幼儿园)基地学校:

由学校制定校本研修计划,填写《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申请表》(表一),提出学分申请,经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该基地的联系人审批,交区教师发展中心档案室存档。

⑶非基地初中、小学:

由学校制定校本研修计划,填写《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申请表》(表一),提出学分申请,经挂靠基地学校审核,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批,分别报中学部、小学(学前)部备案。

3、校本研修学分的审批:

⑴高中基地学校:

由学校填写《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学期汇总表》(表四)并附《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二)和《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三)统一汇总上报,经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该基地的联系人审核,分管领导或由其委托中学部主任审批。

⑵初中基地学校:

由学校由学校填写《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学期汇总表》(表四)并附《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二)和《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三)统一汇总上报,经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区教师负责中心联系该基地的联系人复核,分管领导或由其委托中学部主任审批。

⑶小学(幼儿园)基地学校:

由学校(幼儿园)由学校填写《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学期汇总表》(表四)并附《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二)和《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三)统一汇总上报,经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该基地的联系人复核,分管领导或由其委托小学(学前)部主任审批。

⑷非基地初中、小学:

由学校填写《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学期汇总表》(表四)并附《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二)和《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三)统一汇总上报,经挂靠基地学校审核、镇(街道)中心学校复核,分别报中学部、小学(学前)部主任审批。

⑸学分审批时学校须提交的材料:

①《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学期汇总表》(表四)并附《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二)和《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三);

②校本研修工作总结;

③教师《校本研修记录册》。

上述材料①②经复核、审批后交区教师发展中心档案室存档,材料③抽查后由学校保管。

4、其它学分的审批:

⑴其它继续教育的类别

①区教师发展中心以外的机构举办的研修活动;

②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课题研究和公开课;

③学历提高培训。

⑵审批程序

①区教师发展中心以外的其它机构举办的研修活动的学分审批,由教师本人填写《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其它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审批表(表五)》并附学分卡(存档卡)原件,中心学校(或直属学校)和联系人审核后,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分管领导或由其委托的科室主任审批。

②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课题研究、公开课(学分折算标准见附件九)和学历提高培训(每门考试课程记6学分,每门考查课程记4学分,全年累计登记不可超过20学分)等学分的审批,由教师本人填写《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其它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审批表(表五)》并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批后原件归还教师本人),中心学校(或直属学校)和联系人审核后,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分管领导或由其委托的科室主任审批。

四、时间要求

㈠校本研修计划申请、学分审批的时间

每学期正式开学后的两周内办理上学期的校本研修学分审批和新学期的校本研修计划审批。

㈡师德培训的计划和学分的审批时间

师德培训计划于每年的7月31日前报干训处,师德培训学分的审批时间为9月15日前。

㈢本中心组织的研修活动的学分审批时间

每学期正式开学后的两周内审批上学期本中心组织的各类研修活动的学分。

㈣其它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审批时间

1、其它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审批的时间定为每年的九月份,上报审批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的其它继续教育学分;

2、其它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必须与当年上半年校本研修学分同时审批,并由学校填写《瓯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表八)》;

3、凡在九月十五日前未办理认定审批的或跨学年度(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的其它继续教育学分一概不予认定,其学分无效。

㈤其它

《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学期汇总表(表四)》中的“其他”系特指《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七)》所记载的学分;

 

附件一:

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申请表(表一)

单位:

(盖章)日期:

项目

内容

本学

期研

修的

主题

具体

内容

安排

研修

时间

主讲人及内容

主持人

研修

地点

预计参加的

单位及人数

拟申请

的学分

1

2

3

4

5

6

7

8

经手人:

审核人:

审批人(盖章):

说明:

本表一式三份,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心校、学校各一份存档。

 

附件二:

温州市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二)

学校

研修

时间

研修

地点

主讲人

主持人

研修

人数

参加对象

鉴定人或

证明人

 

 

备注

学分

每人合计学分

说明:

此表用于记录校本研修活动的情况,由活动主持者负责填写,与考勤表一同作为学分核定的依据。

本表一式一份,由学校存档。

 

附件三:

瓯海区校本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三)

研修内容:

时间:

学校

证号

签名

签名

学分

联系人签字:

 

基地学校意见(盖章):

镇(街道)中心学校意见

(盖章):

说明:

本考勤表由联系学校的研训员签字和基地学校、镇(街道)中心学校盖章后,交参加研修人员所在学校,以作学分审批凭证之一。

 

附件四:

瓯海区校本研修学分学期汇总表(表四)

单位:

(盖章)填表人:

证号

姓名

研修

成绩

研修学分

学分

合计

本校

基地

其他

审核人:

复核人:

审批人(盖章):

说明:

本表用于每学期学分汇总使用,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统计。

一式三份,区教师发展中心、镇(街道)中心学校、学校各一份存档。

附件五:

瓯海区中小学教师其它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审批表(表五)

姓名

性别

继续教育证号

任教学科

学历

职称

研修内容

申请学分

申请学分依据

 

任职

学校

意见

 

经手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

要求,准予登记学分。

审核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本表用于其它非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学分认定审批。

附件六:

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各类培训班学分审批表(表六)

培训内容:

时间:

学校

证号

姓名

学分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附件七:

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研修活动考勤表(表七)

研修内容:

时间:

学校

证号

签名

签名

学分

组织者(签字):

区教师发展中心(盖章)

说明:

本考勤表由组织活动的研训员签字、区教师发展中心盖章后,交参加研修人员所在学校,以作学分审批凭证。

附件八:

瓯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表八)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证号

姓名

继续教育学分

备注

校本研修

其它

合计

审核人:

复核人:

审批人(盖章):

 

附件九:

瓯海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标准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审核材料

最高限制

备注

 

教育教

学论文

(案例)

发表或

获奖

 

 

2学分/篇

 

4学分/篇

 

6学分/篇

 

8学分/篇

 

刊物原件

或获奖证

论文(案例)发表必须在正式

刊物,省级和国家级必须要有正式

刊号;论文获奖评定单位必须是教

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教科所、教

师培训院校,获县(市、区)论文

(案例)评比一等奖的可视为市级

获,以此类推。

同一论文只计最高

级别,不重复计算。

 

参与课

题研究

 

1学分

 

2学分

 

3学分

 

4学分

 

证书或

证明材料

 

 

10学分/

学年

参与课题研究者必须每学期参与课

题研讨不少于3次,并撰写论文或

课题实验心得至少1篇,否则不计

继续教育学分。

课题领衔者学分加

倍计算。

公开课

1学分/课

2学分/课

3学分/课

4学分/课

证书

 

附件十:

设计校本培训方案的基本要求

上海市教科院高教所副所长朱益明

将校本培训的基本理念内化为开展校本培训的实践,最关键且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如何建立一个可实际操作和运行的校本培训方案框架。

这对于广大基层学校而言,更有意义。

为此,本文结合笔者对校本培训理念的理解,讨论开展校本培训方案设计的要求与内容等。

开展校本教师培训的实践活动,首先必须有一个校本教师培训的方案,以使校本培训成为一项有计划的学校活动,它是学校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由此,使校本教师培训活动成为学校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的促进活动,但其前提是,校本教师培训方案是有效的。

为此,在设计校本培训方案时,就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结合一般教师培训的要求与校本培训活动的特点,笔者认为一个成功的校本培训方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培训必须基于明确的教育和教学观念上,体现教育发展的新理念对教师的新要求。

从教师发展的角度看,培训中体现对教师进行知识的传授与技能的训练可能是基本的,但不能停留于此,必须力求使培训在使教师接受新思想和形成新观点方面有进展。

这样的培训可以使教师获得自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不仅仅只是为了适应教育教学实践而接受培训。

第二,培训方案应该体现鲜明的主题特性,任何培训方案不可能做到全能。

就校本培训而言,整个方案可能是目标多元的、活动多样的,但因其方案涉及的时限是相对确定的,通过校本培训旨在解决的问题与发展的目标也是相对明确的,因此,就每个学校的校本培训方案而言,目标应该是有限的和集中的。

在不同的学校间,这些目标,或者说培训的主题可能是不一样的,但肯定应该都是明确的。

这种明确的主题,可以为设计各项具体的培训活动指明方向。

第三,培训方案必须体现培训者与受训者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工作。

方案的制订应该有培训者与受培训者的共同参与,双方的共同讨论与研究,可以取得一个令双方都比较愉悦的培训计划。

这样可以使培训成为双方都乐意参与的双边活动,可以为实际的培训营造更好的氛围。

就校本培训的方案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考虑使中小学学生成为学校校本教师培训的一份子。

例如在确定培训主题上,或者选择培训的形式上,都可以征求学生的意见,可以将学生关心的需要教师解决的问题,直接体现到培训方案之中。

第四,培训中应体现教师学习、教师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特点。

教师培训已经超越了为教师补课的范畴,教师培训在更大意义上已经成为教师发展的途径。

就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而言,其学习本身就更具有非常鲜明的探究与研究的色彩。

在倡导中小学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今天,教师的学习能不具有研究的成分吗?

在校本培训的过程中,教师以研究带培训或者说学习,更有可能和更有价值。

这种研究必然是针对具体教育教学的和结合学校学生实际的。

学习与研究并存的特点,对于设计校本培训方案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而且,校本培训中的培训,还应该体现教师在学习与研究的基础上,开展与此相关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这样,校本培训的价值就更大。

第五,方案中对培训所需的物质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学习资料、学习场所与设施等。

不同的培训对物质设施等都有不同的要求,只有当软件与硬件相一致的时候,培训的效果才有可能达到最佳。

只有方案中有规定,才可以更大可能地创造这些条件,以满足培训的需要。

关键是,经费的预算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第六,对方案的实施有监控与评估的要求。

培训方案事实上就是一种项目,项目的监控与评估是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确保项目完成的重要保障。

显然,教师培训方案中必须也有监控与评估。

这种监控与评估的要求要遍及教师培训方案的全过程,包括方案的设计、实施与总结。

如运用需求评定的方法,为方案设计提供依据;用形成性评价监测培训方案实施的过程;用终结性评价估计培训的效益与产出。

 

(《教育发展研究》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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