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危化车程序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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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危化车程序文件

..

程序文件

(常压容器分册)

批准时间:

2008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

2009年01月09日

批准:

陈向前

审核:

徐罗军

编写人员:

杜杨武

修订页

修订序号

页码

章节

修订内容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程序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页数

文件号

01

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1

FCCX1-01

02

设备及可溯源性管理程序

3

FCCX1-02

03

比对和能力验证管理程序

7

FCCX1-03

04

处理例外情况的工作程序

2

FCCX1-04

05

抱怨(申诉)处理程序

2

FCCX1-05

06

保护客户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

4

FCCX1-06

07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程序

1

FCCX1-07

08

记录和报告管理程序

5

FCCX1-08

09

检验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8

FCCX1-09

10

样品管理程序

4

FCCX1-10

11

差异和偏离反馈及纠正措施程序

3

FCCX1-11

12

新项目评审程序

3

FCCX1-12

13

检测、试验工作环境条件保障和控制及内务管

理程序

3

FCCX1-13

14

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管理程序

3

FCCX1-14

15

人员管理程序

2

FCCX1-15

16

附录1:

作业指导书目录

17

附录2:

管理制度目录

GLZD5-00

18

附录3:

设备仪器操作规程目录

CZGC4-00

19

附录4:

设备仪器自校规程目录

ZXGC5-00

20

附录5:

记录表格目录

JLBG5-00

1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参见:

《程序文件》CXWJ5-01(文件控制程序)

注:

常压容器检验检测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在文件控制和维护方面的要求完全一样的,因此,本程序等效采用CXWJ5-01《文件控制程序》

----------------------

2设备及可溯源性管理程序

2.1目的

确保特检所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受控,从而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2.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检所设备及可溯源性的管理与控制。

2.3职责

参见:

《程序文件》CXWJ5-05设备控制程序第5.3条

2.4设备管理工作程序

2.4.1设备的购置

参见:

《程序文件》CXWJ5-05设备控制程序

仪器设备的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按《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管理程序》(FXXC1-14)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标准的规范或规定的项目、参数、量程范围和允差等要求,向综合办提出购置设备申请,并填写JLBG5-19《设备仪器采购申请》,并经特检所所长签批后,派专人负责采购。

对现场检测少数特殊项目,如果需要使用价格昂贵、使用频率低或不便搬运的笨重设备时,由综合办与现场附近有该设备的单位签订借(租)用协议来解决,但要确定其能索源到国家计

量基准,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

采购人员应根据申请表中的技术要求选择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产品,与经过评审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货到后必须经相关专业人员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验收,并填写JLBG5-20《设备仪器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验收与建档要求参见CXWJ5-05第

由设备管理人员建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设备数据库,所有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2.4.2设备使用维护管理

,检定/校准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使用前和使用后都应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状态是否完好并填入JLBG5-21《设备仪器使用记录》。

,可用性标识有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测量设备、试验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均使用合格证:

a)经计量检定校准,结论为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其功能为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准用证

a)对于多功能的设备,经检定、试验或检查,包括校准和比对验证试验,证明其部分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对于多量程的设备,经检定/校准或比对验证试验,证明了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检验(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计量器具获准降级使用者。

停用证

a)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限;

b)已损坏或功能不正常;

c)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

标志应有如下信息:

a)设备的编号;

b)设备的证书或报告的批准日期,或检查、试验的日期(有记录的);

c)有效期终止时间;

d)对设备仪器状态进行技术确认的机构名称;

e)负责对设备受控状态进行确认的检查或校准/检定人员的姓名;

f)对准用证应有准予使用的范围、等级或功能;

g)对停用证应有开始停用日期和停用状态正式确认日期。

所有设备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在湿度大的季节需酌情增加次数,设备仪器使用说明书有维护保养方法的按其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电子设备进行清洁与通电保养,其他设备、器具进行清洁、涂油、去湿等保养。

,或显示结果可疑,或经校准/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贴上“停用证”,将其储存在仓库(如可能)或检测室(站)直至修复。

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报告所技术负责人。

经确认应修理的,按修理条款办理;确认无法修复需报废的,应从使用部门取出,集中存放。

2.4.3设备的管理

已建立的设备数据库,每年做两套备份,年底与财务对帐并做报表。

设备需维修时,由设备管理员填写JLBG5-22《仪器设备修理/报废申请》,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安排修理。

修理后的仪器设备须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修理情况由综合办在JLBG-78《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履历书》中进行记载。

综合办还应会同检测室(站)检查由于该设备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必要时进行追溯并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委托方。

对停用设备不能修复的应及时转帐(从“在用”转入“停

用”),并集中存放。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

参见CXWJ5-05《设备控制程序》第

仪器设备的借用

参见CXWJ5-05《设备控制程序》第

仪器设备经运输过程时,必须具备适合的包装箱(袋),包装合理,一般情况应随身携带,保证设备运输安全。

2.4.4设备档案

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仪器设备履历书。

履历书中的内容为档案目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仪器设备编号、出厂编号、购置日期和启用日期、所在位置、价格、技术指标、用途、验收情况、保管人、使用人、检定记录、故障检修记录及今后维护的计划、报废记录;

b)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或自制仪器设备的研制技术报告及图纸;

c)周期检定/校准情况的记录及相应的有效证书或报告。

2.5可溯源性管理工作程序

2.5.1凡对检验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校准/检定(验证)合格,综合办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的校准与检定的总体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2.5.2综合办设备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每月打印下月周期送检总表,于15日之前发到检测室(站),仪器保管人员将到周期的设备送到相应机构检定/校准。

并要求其提供能溯源到国家计量的校准证书。

2.5.3计划内周期检定/校准设备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周期检定,不得超周期使用。

2.5.4对于不能进行检定、校准的设备,定期参与其它专业组的比对或检查验证,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5.5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除严格按周期检定外,还应在两次周检之间进行1次,检查应在半周期前后30天内完成、对使用频次高、价格昂贵的仪器设备,应适当增加1~2次运行检查。

a)对有自校功能的设备,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自校;

b)与其它专业组进行比对实验,偏差应不超过检验方法标准规

定的平行允差的1.5倍;

c)对适宜保留的样品进行再检验,比较检验结果,偏差应不超过

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规定的平行允差的1.5倍;

d)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当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有怀疑时,立

即停止使用,提前送检定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直到证明其性能符合要求方可继续使用外。

还应对以前用此设备检验过的样品(被测件)数据进行追溯,必要时书面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委托方。

,必要时检测人员保存复印件。

2.6质量记录

2.6.1《设备仪器量值溯源计划报批表》(JLBG5-25)

2.6.2《设备仪器采购申请》(CXWJ5-19)

2.6.3《设备仪器验收报告》(CXWJ5-20)

2.6.4《设备仪器使用》(CXWJ5-21)

2.6.5《设备仪器运行检查记录》(CXWJ5-27)

2.6.6《设备仪器修理/报废申请》(CXWJ5-22)

2.6.7《设备仪器履历书》(CXWJ5-78)

2.6.8《设备仪器量值溯源计划实施记录表》(CXWJ5-26)

-------------------

3比对和能力验证管理程序

3.1目的

为了保证仪器设备满足量值溯源性要求,或者为了与同类实验室达成量值一致,保证提供给客户最佳检测能力,本所按此程序提供比对和能力验证检测结果的证据,最终保证向客户提供的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所组织的同类专业组之间的比对和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比对及能力验证活动。

3.3职责

检测室(站)负责提出比对和能力验证申请;综合办负责制定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并组织实施。

3.4工作程序

参见CXWJ5-07第7.4条

3.5质量记录表格

《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申请表》(JLBG5-62)

------------------

4处理例外情况的工作程序

4.1目的

保证对偏离规定等例外情况的检测、试验工作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4.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所各类允许偏离有关规定的例外情况的处理。

4.3职责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试验工作中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的审批,检测室(站)负责实施。

4.4工作程序

4.4.1对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应严格控制。

4.4.2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若某项工作的实施以当前的条件(主要程序、方法、环境、仪器、设备)无法完全满足或达到规定的要求时,可申请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例外情况许可范围包括:

a)因委托方紧急要求,需部分偏离本所检测、试验工作正常程序的活动;

b)因现场试验工作的条件不完全符合质量体系文件或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c)特殊的检测、试验内容或委托方有特殊的要求,本所不能完全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的活动;

d)因环境、设备、人员等因素遇到特殊情况,本所不可能完全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的活动。

4.4.3提出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申请人员应填写“例外情况工作申请单”,报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

按《差异和偏差反馈及纠正措施程序》(FCCX1-11)的规定执行。

4.4.4例外情况实施后,执行人员要填写“反馈意见”。

4.4.5质量负责人应追踪偏离规定等例外情况的工作进度,特别要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工作。

4.5质量记录

《例外偏离工作申请表》(JLBG5-40)

-------------------

5抱怨处理程序

5.1.目的

正确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方面对本所工作质量的抱怨,维护特检所服务信誉。

5.2.范围

适用于抱怨的受理、处理过程。

5.3.职责

5.3.1综合办负责受理、处理;

5.3.2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5.4.程序

5.4.1抱怨的信息来源

客户申诉、投诉;

与客户的直接沟通;

问卷与调查;

来自消费者组织的报告;

媒体的报导;

行业研究活动。

5.4.2抱怨的受理

综合办负责收集和受理抱怨,热情接待来人、来电,尽可能详细问明情况并做好记录。

认真阅读申诉、投诉材料并妥善保管,如遇疑义可与信息来源处联系取证。

根据记录和材料填写JLBG5-88《不符合程度评价及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对投诉和申诉的内容作出适当的描述。

5.4.3调查分析、确认事实

抱怨是反映服务质量的重要信息之一,收集或受理后应及时和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联系,通过调查核实,分析研究,确认事实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判断。

必要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组成专项调查小组进行调研、分析、评判。

5.4.4抱怨的处理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差异和偏差反馈及纠正措施程序》(FCCX1-11)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a)质量体系适应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问题;

b)检测工作质量方面问题;

c)责任人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

d)仪器设备失准或环境条件失控方面的问题。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差异和偏差反馈及纠正措施程序》(CXWJ5-11)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

a)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期望、要求;

b)通过调研引发的其他潜在的不符合项。

经确认不属于本所责任的问题,通过与抱怨者沟通解决。

当客户投诉属重大质量事故时,质量负责人可决定进行附加审核,必要时所长可决定增加评审。

填写《抱怨处理报告》,向申诉、投诉者或其他方面通报处理结果并征求意见。

就因本所过失所造成的客户损失与其协商解决,必要时给予实物或经济赔偿,直至客户满意。

5.4.5做好申诉投诉处理的记录并保存。

5.5.相关文件

5.6.质量记录

5.6.l《抱怨登记与处理表》(JLBG5-36)

5.6.2《抱怨处理报告》(JLBG5-37)

5.6.3《抱怨处理信息反馈登记表》(JLBG5-38)

5.6.4《客户意见调查表》(JLBG5-32)

5.6.5《客户意见处理表》(JLBG5-34)

5.6.6《电话记录及处理单》(JLBG5-29)

用户抱怨处理

6保护客户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

参见《程序文件》(CXWJ5-46)《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管理程序》

7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程序

7.1目的

质量体系审核是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价,管理评审是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评价,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并为质量体系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7.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所常压容器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7.3职责

7.3.1管理评审活动由特检所所长主持进行。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评审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评审报告编制并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提出年度内部审核计划报所长审批,指定审核组组长并组织实施。

7.3.3内审员进行现场审核,记录证据,确定不合格项,填写不合格报告。

7.3.4综合办负责审核和评审的日常管理,检测室(站)配合审核和评审,及时反映质量体系存在的问题,为管理评审提供书面材料。

7.4工作程序

7.4.1质量负责人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质量体系审核采用集中式审核方法,内容包括:

a)审核目的和范围

b)审核时间安排,正常情况下的审核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内部审核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

c)审核的频次(质量体系开始运行的前几年,每年至少二次,体

系运行正常后,每年至少一次)

7.4.2审核准备

由审核组长具体负责审核的组织工作。

审核组由审核组长和内审成员组成,必要时可特邀有关人员参加审核。

审核组长由质量负责人指定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内审员担任,内审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内审员资格,根据内审计划适当分工,审核人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

由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成员制定审核专用文件。

具体包括:

a)内审工作日程计划(含审核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b)内审检查情况登记表

c)内审报告(不合格项目及其分析报告表)

内审工作日程计划的内容:

a)受审核的部门,审核的目的、范围、日期。

b)审核依据

c)审核的主要项目及时间安排

d)审核组分工

受审部门收到内审工作日程计划以后,应认真对待,并妥善安排工作,确定审核陪同人员,对审核计划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审核组,审核组再安排。

7.4.3审核实施

审核员通过交谈、查阅文件、检查现场、抽查记录等方法实施现场审核。

审核报告的内容

a)受审核的部门,审核目的、范围、日期。

b)审核依据的文件

c)审核成员及受审部门主要参加人员

d)不合格项、原因分析及纠正要求

e)审核情况综述

受审核部门在收到审核报告后一周内对不合格项实施纠正措施。

质量负责人应督促内审员对JLBG5-68《内审不符合报告汇总表》中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并验证其有效性,跟踪检查的结果记入JLBG5-68《内审不符合报告》中〝纠正措施的验证〞栏内。

7.4.4质量体系管理评审

根据每年内部审核情况以及客户意见和各部门反映的问题,由所长主持召开质量体系评审会。

质量体系管理评审每年不少

于一次,时间间隔不大于12个月。

管理评审包括如下内容:

a)质量体系内审的结果和特检所质量负责人提出的质量体系有效性分析报告

b)客户的质量申诉

c)参加比对或能力验证活动结果

d)仪器设备、人员、任务等的变化情况

e)质量监督人员的有关报告

f)其他人员的信息反馈

管理评审结束后,应写出JLBG5-10《管理评审报告》,针对评审内容提出对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意见(包括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调整),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7.4.5在审核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形成文件。

有关部分和责任人员应保证这些纠正措施在议定的时间内完成。

7.4.6特检所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中使用的全部记录和报告,由综合办存档保管。

7.5质量记录

7.5.1《内部审核计划表(滚动式)》(JLBG5-63)

7.5.2《内部审核计划表(集中式)》(JLBG5-64)

7.5.3《内审员委派通知书》(JLBG5-65)

7.5.4《内部审核检查表(参考)》(JLBG5-66)

7.5.5《会议签到表》(JLBG5-67)

7.5.6《内审不符合报告》(JLBG5-68)

7.5.7《内审不符合报告汇总表》(JLBG5-69)

7.5.8《内部审核报告》(JLBG5-70)

7.5.9《管理评审计划表》(JLBG5-09)

《管理评审报告》(JLBG5-10)

------------------

8记录和报告及档案资料管理程序

8.1目的

对质量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对特检所出具的试验报告予以控制。

加强特检所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检测工作服务

8.2范围

证明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

特检所档案分为技术档案、设备档案、文书档案和人员档案四类。

8.3职责

8.3.1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记录、负责试验报告的监督管理。

由技术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特检所档案。

8.3.2各部门负责搜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记录。

8.3.3检测、试验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的出具,由检测、试验人员、校验人员、授权签字人负责其准确性及完整性。

8.4记录和报告工作程序

8.4.1记录

各部门应有专人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的记录。

检验记录的内容信息应充分足够,以保证其能够再现,记录的编号按FCCX1-01《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执行。

本所各种记录的格式内容信息详见JLBG5-00《记录表格目录》及其对应的表格记录。

记录填写应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栏目不允

许空白。

通用栏目不适用的可打斜杠表示。

,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整个数据,在其右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并有更改人的签章。

所有记录的原始观测数据、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检测报告的副本均应存档保存,具体保存内容与保存期限参见GLZD5-01《档案管理办法》,重要工程验收的报告及其记录应长期保存。

记录借阅及复制要经质量负责人批准,记录销毁必须经质量负责人批准执行。

8.4.2报告

,按照规定的格式给出足够信息量,并签字。

检测、试验报告的信息量必须至少包括:

a)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

b)检测室(站)的名称与地址,进行试验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地址不同);

c)检测、试验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序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d)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如果适用);

e)被检测、试验样品的说明和明确标识;

f)检测、试验样品的特性和状态;

g)检测、试验样品的接收和进行试验的日期;

h)对所采用检测、试验方法的标识,或者对所采用的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

i)涉及的抽样程序(如果适用);

j)对检测、试验方法的任何偏离、增加或减少以及其它任何与特定的试验有关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k)测量、检查和导出的结果(适当地辅以表格、图、简图和照片加以说明),以及对结果失效的证明;

l)对估算的试验结果不确定度的说明(如果);

m)对试验证书或报告(不管如何形成)内容负责人员的签字、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

n)如果适用,作出本结果仅对试验样品有效的声明;

o)未经检测室(站)书面批准,不得复制检测报告(完整复制除外)的声明,即使用简化的方式出具证书报告时,按规定要求的基本信息必须随时可以获得。

校核人员对报告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及报告的完整性进行校验,确认无误后签字。

授权签字人全面审核检测报告的内容,审核检测报告的符合性,无误后签发。

尤其是对检验数据地表达应易于读者理解。

检验报告的格式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标准格式,标题应尽量标准化。

当发现诸如检测仪器设备有缺陷、环境条件失控等情况影响到发出的报告或报告的修改单所给出的结果的有效性产生疑问或有差错时,应由总师办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同时视差错的程度予以补救。

参见CXWJ5-18《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管理程序》第18.4.4

条。

综合办应保证传送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并为委托方保密。

8.5档案资料管理

8.5.1文件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a)技术、设备、质量等记录和资料由专业检测室(站)人员收集归档移交;

b)行政文件类资料由档案管理员收集归档;

c)人员档案由综合办根据职工档案的规定收集归档。

由档案室按GLZD5-01《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各部门配合,综合办实施监督和管理。

8.6质量记录

8.6.1《记录检索目录》(JLBG5-46)

8.6.2《记录借阅登记表》(JLBG5-47)

8.6.3《检验技术资料发放登记表》(JLBG5-53)

-----------------------

9检验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9.1目的

对检验工作质量环的各个阶段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高效。

9.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所开展的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和钢制固定式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及其它委托检验的过程控制。

9.3工作职责

,盖受控章发放。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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