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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新发展成果DOC

昌吉州民生项目建设成就

前言

自区党委、政府确立“民生建设年”以来,昌吉州及各县市高度重视,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精心安排,2011-2012年连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首位,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繁弦急鼓,高歌猛进,有效解决了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的一系列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各族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昌吉州2012年民生工程建设情况

着眼大局护航发展心系群众服务民生

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1月-6月,全州公安机关紧密结合“破案会战”和“三访三评”活动,不断加大对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9起,与去年同期上升39.1%;破案58起,与去年同比下降48.7%;挽回经济损失320.49万元,经济损失挽回率为33%。

共破获毒品案件47起,同比上升9.3%,缴获海洛因1442克、冰毒176克、大麻18.5克。

二、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发展

一是全方位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新方法,搭建了电子信息导航图、虚拟旅店等一批基层工作平台,积极拓展暂住证的服务功能、开设许可证的管控功能、探索居住证的社会功能,提高了服务管理实效。

二是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在车管部门建成了全疆首家集声讯电话和网上业务受理功能于一体的车管信息服务中心、监管中心、ATM自助服务终端、驾驶人考试智能评判系统,有力地推进了全州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特别是车驾管业务的规范化进程,提升了社会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三是探索推行“三位一体”事故调解机制,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引入事故处理中,形成“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思路。

四是对14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实行“只警告、不处罚”规定。

三、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组织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清查排查,深入开展入户调查走访,加强流动人员排查、登记、核查、比对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1月-6月,全州共整治治安重点地区24处,有效遏制了藏污纳垢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滋生蔓延的现状。

三是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和涉枪、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共查缴枪支9支,缴获子弹710发,查缴雷管3枚,查缴炸药14公斤,管制刀具18把。

四是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共检查重点单位38次,发现隐患412处,全部落实整改。

五是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共检查重点单位15397次(区级、州级和县级),发现隐患109处,整改隐患87处,落实安保人员4083人,重点单位配置视频监控7328个,查处涉校涉生治安案件数3起,查处违法人员4人。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1月-6月,全州抓好公安信访工作,坚持落实局长信访接待日等制度,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大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1月-6月,全州公安机关领导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起,来访31人次,办结群众来信来访38起,办结率90.5%。

共接收上级转送(办)信访案件17起。

公安部、公安厅交办的3起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实现了公安厅提出的2012年全国两会前化解70%以上,6月底前全部化解完毕的目标任务。

五、加强防控网络建设

按照既定方案,于1月1日全面启动了全州城镇“网格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

截至目前,已建社区农村警务室和正在部署规划建设治安岗亭,正在成为便民服务、屯警街面的重要载体。

六、加强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扎实开展区域性、集中性整治行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

社会保障筑牢民生之基

一、创新服务形式,强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切实做好困难人员就业。

实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日上报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二十四小时动态清零。

近三年来共有7881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788户,为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716万元。

广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门路。

在全疆率先实施了“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目前全州已实现每村2名大学生的目标。

2010年,制定了昌吉州与自治区高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合作计划,确定了“高校企业行”、“企业进校园”等七项重点内容。

积极搭建技能培训平台,成功举办2011届、2012届青年创业计划大赛。

先后在全州建立州、县(市)两级就业见习基地221家,组织5290名毕业生参加了就业见习。

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近三年,昌吉州农村富余劳动力累计转移43.7万人次,2010年、2011年全州农民劳务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分别达23.47%和27.93%。

“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成效凸显。

2009年至2011年,全州“未升学人员”共计3043人,已参加学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1504人,通过培训和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1644人。

强化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报经国家人社部批准举办SYB创业师资培训班2期,培训合格教师56名。

近三年来累计参加创业培训人数近1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4000多人,带动就业3000多人。

在全疆率先建立毕业生创业模拟实训室,建立创业咨询服务专家顾问团,开办“庭州创业网站”,组织开展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优化创业环境,积极开展创业型县市创建工作。

积极创建昌吉市回民清真饮食一条街、玛纳斯碧玉产业园、木垒民族刺绣产业园、呼图壁农机维修等12家州级创业孵化基地、9家县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3家州级创业实训基地。

昌吉市、阜康市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

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在全州70个乡镇、9个街道、10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并向全州400多个行政村延伸。

配备了1056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将“劳动99”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州,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完善服务体系,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43%,城镇居民养老完成参保任务的87.3%。

各项社会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机制,促进了社会保险参保率的大幅度提高。

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

先后2次对全州459家定点医院、诊所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普查或抽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二是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进一步加大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使用和管理,做到监管有力,支出使用规范。

三是拟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

经与州财政局商定,提出将我州社保滚存结余基金中除按照国家规定预留支付费用外的结余部分5.15亿元基金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经过测算每年可为全州社保基金增加1700多万元的收入。

四是率先在全疆实行了定点医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办法。

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升。

一是对71715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按月发放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是连续第8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共普调51188人,人均月增资215元,人均养老金达到1560元/月。

三是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圆满结束。

全州已参保19718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8723人。

四是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从5万元提高到8万元,大额医疗保险从10.2万元提高到13万元;住院医疗费在2万元以下的按85%报销,2万元-5万元的按90%报销,5万-8万元的按95%报销;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由2.5万元提高到5万元,最高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5%;同时制定下发了《昌吉州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将参保居民在规定范围内的5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调整慢性病管理、报销政策,对7种慢性病定额内报销70%,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五是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失业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社会保险政策得到落实。

将1084名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认定工伤792件,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会8次,鉴定530人;开展了我州参保职工在乌市定点医院的异地就医结算;在全疆率先发放社会保障卡,向自治区成功提交个人制卡信息32万条,发放“一卡通”社保卡25.5万张。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在建设工程领域率先建立“一册三账一证一牌”劳动用工制度并全面予以落实,共为26299名劳动者追付工资9670.2万元。

为各族百姓健康织就“幸福网”

一、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

1、改进服务流程。

各级医院结合实际制定方便群众就医、符合病人需求的业务流程工作制度,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各级人民医院均推行了无假日医院,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正常开放;根据门诊就诊病人数量,及时调整坐诊人员;开通了“绿色通道”,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方式;医院各科室制作宣传板面及工作人员一览表,宣传科室特色、特点,方便病人对医务人员工作监督;实行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提供健康咨询;为患者提供开水、电话、轮椅,咨询、预约等便民服务,切实做到优质服务让病人称心,优美环境使病人舒心,高水平医疗质量使病人放心,高效管理向病人奉献爱心。

全州各级医疗机构逐步推行“一卡通”。

2、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目前,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达100%。

3、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

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善了病人选择医生、医疗费用清单、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和服务承诺公示制。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及“首诉负责制”。

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制定了《投诉管理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设立接待部门专人负责,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及程序,正确处理投诉,定期召开科主任会议对医院发生的投诉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整改,引进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切实加强医疗行为管理。

目前,州直医院已选取40个病种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各县市综合医院选取5-11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严格抗菌药物管理使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认真履行《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建立高值耗材管理制度,规范购入渠道和临床应用管理。

三、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作为目前我国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自2003年试点以来,有效地缓解了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保障农牧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各族群众进一步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2012年前三季度全州参加新农合数56.57万人,参合率99.24%,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比2011年高70元(昌吉市达到326元),各级政府投入达到了人均25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以上,到位新农合基金1.73亿元。

截止9月底,门诊补偿17.52万人次,补偿154.62万元,住院补偿6.94万人次,补偿1.28亿元。

2003年至2012年的10年间,参合率、筹资额、受益面、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成效。

一是参合率逐年增高。

由2007年的88.06%提高到2012年的99.24%,参合农牧民的认识由“要我参合”转向“我要参合”。

二是筹资额大幅提高。

由2004年的627.9万元增至2012年的1.73亿元。

三是受益面不断扩大。

补偿模式由最初单一的家庭账户补偿模式发展到目前“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统筹”的补偿模式。

2012年又将慢性病和儿童重大疾病、两癌、重性精神疾病等8类40种病种和新增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类疾病病种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对需要住院的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县级及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零起付”。

四是保障水平日益提升。

最高支付限额由最初的1.5万提高至6万元。

四、不断加强体系建设,夯实新农合保障基础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抓好县市、乡镇、村(社区)卫生室城乡三级网络建设,改善就医环境。

2008年以来,新建县级医疗机构业务楼13个,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66个、村卫生室333个,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达到85%。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16个,其中:

乡镇卫生院增加了436个编制、州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了380个编制,目前已分批招聘到位333人。

二是大力实施了“百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已有500人次医务人员分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

3、认真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筑牢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各县市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每月补助1200元,取得乡村医生证的乡村医生每月补助800元。

4、全面推进了基本药物制度。

2010年6月起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零差率销售。

截止2012年6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4426万元,药品收入同比下降8.2%;门诊药品收入、住院药品收入分别为2491万元和106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9.1%和14.4%;门诊病人次均费用为34.2元,同比下降9.2%;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71.8%下降到60.2%。

5、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

在乡镇卫生院实行门诊总额预付,住院实行单病种付费和床日付费,全面推行了乡村两级一般诊疗费项目,有效地降低了农牧民就医负担。

2012年7月又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了90%,县(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达到了80%,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了67%。

6、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新农合工作效率。

2007年,木垒、奇台和阜康3县市率先实施新农合信息化管理。

2009年全州五县二市全面完成新农合信息化平台建设,新农合工作效率得到了全面提升。

2011年,全面开展“一卡通”工作,方便患者就医。

积极推行“即时结报工作”,全州七县市均与自治区14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签订了新农合即时结报协议书,全面开展网上即时结算工作,实实在在解决了参合农牧民异地就诊结算困难。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一、福利园区建设发展迅速

目前,全州民政社会福利园区规划面积为4501亩,计划修建项目总面积为20.62万平方米,实施项目45个,所需资金为4.5亿元。

全州园区内已建成项目11个,投资总额3420万元,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

今年开工建设项目8个,总建筑面积为28566平方米,总投资7285万元,其中续建项目3个,建筑面积为10616平方米,投资2800万元。

新建项目5个,建筑面积为17950平方米,投资4485万元。

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民政社会福利园区已初具规模,阜康市、呼图壁县发展迅速,昌吉市经高标准规划后也已启动,奇台县、木垒县在原有的基础上强化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14个民生建设性项目工程实施进展喜人

制定出重点民生工程任务排序表和时间推进表,采取日常督查、定期检查和县市民政局互查的方式,抓落实抓成效。

今年全州民政系统组织实施的民生建设性项目14个,建设规模共计46600平方米,总投资规模11836万元,其中:

申请上级资助6363万元,援疆资金900万元,自筹资金1145万元。

截止目前,14个重点民生工程已全部开工,主体完工8个,完工率为57%。

其中园区内项目6个,总面积2.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135万元。

三、城乡低保救助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全州城市低保标准由200元/月/人提高到300元/月/人左右,农村低保标准由1030元/年/人提高到1800元/年/人左右。

截止9月,全州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2.3万人次,发放低保金3749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6750人,发放低保金2261万元。

启动了全州社会救助资金现金发放工作,完成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审计数据采集工作。

全州各县市相继制定出台了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配套措施。

1-9月,全州享受城市医疗救助2136人,支出资金384万元,享受农村医疗救助5211人,支出资金877万元。

积极推进将木垒县3575人纳入农村低保工作。

召开协调会议,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先后数次与民政厅对接申请解决办法,确保实现我州城乡低保全覆盖目标。

四、深入实施城乡解困惠民工程

全州共确定城乡解困户3394户11319人,其中:

城市1246户3881人,农村2148户7438人。

全面落实解困救助资金927.8万元,占因筹集92%。

创新“十二五”时期城乡解困工作新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城乡救助工程的意见》,加大造血型帮扶力度。

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就医、就学、就业、生产等方面的困难,截止目前,全州已设立济贫病房168间,济贫病床492张,接诊贫困患者3000余人次,减免各种医疗费用156.7万元,对4096名困难群众在就医方面给予减免或补助,对2360名困难家庭子女在就学方面给予减免或补助。

在各帮扶单位的积极协助和劳动就业部门的帮助下,有2809人实现了公益性岗位就业和自主就业,为农村困难群众送去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值总合计185万元,使全州城乡解困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五、进一步落实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标工作

在去年统一提高全州各县市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加大核查和调研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再次将各县市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统一提高到3000元/年/户,各县市每年自筹资金60万元,从县市财政转移支付中落实,全州惠及城镇义务兵家庭500户左右。

六、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工作得到加强

组织开展了2012年春节期间“领孤儿孤老回家过年”活动。

全州共有35名孩子和近百名老人参与了此次活动,获得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针对我州10名在疆内流浪未成年人情况,积极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做好清查登记流动人口专项行动。

七、积极做好对春荒期间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

截止目前,共下拨春荒救济补助资金430万元,使34810人得到生活救助。

完成了《昌吉州2011年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报告》,修订并实施了《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在全州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的挂牌工作,共确定应急避难场所21个,挂牌23块,超额完成了自治区规定挂牌8个避难场所的任务。

对各县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目前,全州储备有棉被7788床、棉褥7510床、棉衣裤6204套、棉大衣5451件、棉鞋5858双、发电机、应急灯等。

八、稳步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制定出台了《昌吉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保障机制,及时下拨2012年抚恤经费984.46万元,申报2012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54座,申请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62.3万元。

截止目前,全州共接收退役士兵505人,转业士官3人,培训退役士兵226人,投入培训资金92.6万元,共接收军休人员74人,下拨2012年军休经费957.1万元。

九、有序规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组织开展了以“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的殡葬“行风建设月”活动,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是组织开展2011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全州24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842名残疾人就业,切实维护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组织开展2011年度民办老年公寓年检工作。

全州10家老年公寓,床位809张,入住老人477人,其中公办3家,床位243张,民办7家,床位566张。

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就落实配套资金、保障资金的发放监管以及信息录入等方面明确要求。

五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水平。

十、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州老年活动服务中心前期准备工作。

积极争取将活动中心项目列入2012-2014年国家福利公益金资助项目给予扶持。

州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规划面积56亩,建筑规模25000平方米,投入资金1.2亿元。

活动服务中心主要构成为“五位一体”,即:

昌吉州老年活动中心10000平方米,昌吉州老年公寓7000平方米,新建150张床位,昌吉州减灾救灾中心(救灾仓库)3000平方米,昌吉州社会工作培训中心2000平方米,儿童福利机构3000平方米。

辅助建设设施有:

老年人户外休闲活动广场、健身配套设施、劳动园圃,可容纳80-100辆汽车的停车场,绿化面积达40%。

目前,正在着手办理土地审批和立项等工作。

二是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良好。

以民政部启动“老年福利事业推进年”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为契机,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中加快发展。

三是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新方式。

积极开展农村幸福互助院项目试点工作,全州19个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推进年”活动取得新成效。

县市福利园区养老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央投资700万元的昌吉市二六工镇敬老院、延北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董景福乐老年养护楼建设正在抓紧施工,计划今年年底完成。

阜康市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已于10月初破土动工,昌吉市社会福利院新建项目土建工程正在建设中,力争今年完工。

实现教育公平强化民生基础

一、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教育投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2008年以来,我州共落实各类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11.76亿元,完成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双语幼儿园建设等工程422个项目,建设面积120.4万平方米,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D级危房全面消除。

二是建了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交流机制,实现了城乡“捆绑联动、结对帮扶”的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

三是加快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

2008年至今,我州已建成多媒体教室998间,教育卫星收视系统155个,教学光盘播放点734个,学生用计算机11188台,生机比14.5:

1,中心校以上的学校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形成了遍及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基本实现了“班班通、堂堂用”,使偏远、薄弱学校学生享受到了优质教育资源。

四是出台了《昌吉州教育强县市实施意见》,确定了创建“教育强县市”起始点和目标年,督促县市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项目建设,确保到2013年,昌吉市、玛纳斯县完成创建“学校标准化建设”合格县任务,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完成创建“双高普九”合格县任务,昌吉市、奇台县创建“双语”教育优秀县任务。

2020年全州各县市实现“教育强县市”的目标。

二、推动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2013年,全州计划投资1.7亿元,新建26所、改扩建2所公办幼儿园,规划新建、改扩建园舍面积5.2万平方米。

届时全州公办幼儿园总数达到108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75所,达到“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将按服务人口1万人布点1所独立建制的幼儿园,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一般按服务人口3—5千人、服务半径在3公里以内布点1所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布局建设”规划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1.08%以上,有1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州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2008年以来,我州共落实中央、自治区、兵团和援疆项目34个,总投入1.05亿元。

尤其是2012年,我们计划完成54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任务。

目前,绝大多数幼儿园已开工建设。

2013年,我们计划投资1.7亿元,新建26所、改扩建2所公办幼儿园,规划新建、改扩建园舍面积5.2万平方米,初步解决我州公办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分布不科学,发展不均衡,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现状。

二是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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