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河桥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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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河桥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定稿

迁西县洒河桥中学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

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我校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根据《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西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我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切入点,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把“育人为本”思想作为衡量教职工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和标准。

(二)注重实效。

将学校管理和学生培养的实际业绩作为衡量教职工履岗尽责的重要依据。

(三)有效激励。

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作为收入分配激励先进的主要导向,重点向班主任、教育教学业绩显著的一线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四)客观公正。

在实践过程中做到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程序规范。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量的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四部分。

其中,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在全县绩效工资总量中已提取,其余部分按学年度核定到学校即为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每年9月初,学校上报学年度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职工名册,由教育局负责初步核定和汇总,然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审批后由县教育局将核定的数额下达。

学校严格按照核定的总额进行发放。

四、绩效考核

(一)制定考核方案。

学校根据《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西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分类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按学年进行。

干部、教师、和其他教职工(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量化考核。

1、干部考核。

学校校长的考核内容和量化记分办法由局统一制定执行。

学校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的考核内容和量化记分办法由学校统一制定,并由学校组织实施。

满分为100分。

主要包括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师生评价等内容。

(1)考勤(15分)。

以学校平时实际记录的结果为依据。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师婚假时间均按实际工作时间5天批准,故婚假期限为5天)。

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均不足一节)等三次视为一节;一天按10节计算;学期末统计早到校前20名总次数排在全校前30名的教师或学期总次数超过100次的可抵消1天事假或3天病假,若无病事假不予补偿。

(2)工作量(30分)。

我校班子成员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及年级管理工作,同时担任不同年级的文化课,视为满工作量。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干部履行法定职责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包括为人师表、遵章守纪、服从岗位分工、教育教学工作、育人工作、教育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等内容。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①遵章守纪。

不遵守上班纪律,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录像、睡觉等一次扣0.1分;未能按要求上早晚班的一次扣0.1分;不做好办公室值日一次扣0.1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一次扣0.1分;乱征订教辅用书、乱收费等一次扣0.2分。

②为人师表。

歧视、讽刺、挖苦师生一次扣0.1分;学生出走、退学、受伤等一次扣0.2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化浓妆、佩戴过于显眼饰物或学校要求未能改正的,一次扣0.1分;工作日中午非必要接待而饮酒上课或值班的一次扣0.1分。

③服从岗位分工。

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0.2分;与领导无理顶撞一次扣0.5分。

④履行岗位职责。

不参加集体备课一次扣0.2分;带手机进课堂(或中途私自离开课堂,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不及时批改作业或批改不认真,一次扣0.2分;不参加教研活动(或不认真监考)不参加要求参加的会议等一次扣0.2分;未能做到无缝隙管理一次扣0.2分;未能按规定带学生到食堂、大门口一次扣0.2分;未能到指定地点值班一次扣0.2分。

⑤学期末,依据教师全员管理分包学生的平均分,排在全校前25名的教师给予加2分的奖励,但若总分超过20分,不计系数,只视为最高分20分。

(4)教育教学效果(30分)。

依据所任文化课和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及结果来确定评定的档次。

具体评定档次为所任文化课和学校或分管年级考试全县名次1-8名25分,9-10名23分;11-12名22分;13-14名21分;15名以后20分。

成绩评定办法为文化课占30%,分管工作占70%来确定,两个学期的成绩分数相加除以2作为工作成绩。

(5)师生评价。

由教师和学生代表依据平时工作情况为干部赋分,(教师和学生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其中教师占60%,学生占40%),折算公式为:

5/200×干部得分。

2、教师考核。

共计105分,主要包括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学生评价等内容。

(1)考勤(15分)。

以学校平时实际记录的结果为依据。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师婚假时间均按实际工作时间5天批准,故婚假期限为5天。

)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均不足一节)等三次视为一节;一天按10节计算;学期末统计早到校前20名总次数排在全校前30名的教师或学期总次数超过100次可抵消1天事假或3天病假,若无病事假不予补偿。

(2)工作量(35分)。

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工作量两部分。

①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按学校分工安排,执行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视为满工作量;按学校工作安排,未能执行的,扣5分。

凡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49周岁(截至到每年8月31日)其满工作量标准为其他教师工作量的一半(若超出工作量不予补偿)。

依据我校实际,七八年级语、数、英教师工作量较重,故在最后总分中为七八年级语、数、英教师加2分。

②班主任工作量(5分):

班主任工作量根据年初分班的班容量分为A、B、C、D四个档次:

A档(班容量50人以上)5分,B档(班容量40-49人)4分,C档(班容量30-39人)3分,D档(班容量29人以下)2分。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包括为人师表、遵章守纪、服从岗位分工、教育教学工作、育人工作、教育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等内容。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①遵章守纪。

不遵守上班纪律,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录像、睡觉等一次扣0.1分;不做好办公室值日一次扣0.1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一次扣0.1分;乱征订教辅用书、乱收费等一次扣0.2分。

②为人师表。

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一次扣0.1分;学生出走、退学、受伤等一次扣0.2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化浓妆、佩戴过于显眼饰物或学校要求未能改正的,一次扣0.1分;工作日中午非必要接待而饮酒上课或值班的一次扣0.1分。

③服从岗位分工。

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0.2分;与领导无理顶撞一次扣0.5分。

④履行岗位职责。

不参加集体备课(或备课不合要求、无教学反思等)一次扣0.2分;无教案上课,一次扣0.2分;带手机进课堂(或中途私自离开课堂,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不及时批改作业或批改不认真,一次扣0.2分;不参加教研活动(或不认真监考)不参加要求参加的会议等一次扣0.2分;未能做到无缝隙管理一次扣0.2分;未能按规定带学生到食堂、大门口一次扣0.2分;未能到指定地点值班一次扣0.2分。

⑤学期末,依据教师全员管理分包学生的平均分,排在全校前25名的教师给予加2分的奖励,但若总分超过20分,不计系数,只视为最高分20分。

⑥学期末,依据教师卫生全员管理,总分排在全校前25名的教师给予加2分的奖励,但若总分超过20分,不计系数,只视为最高分20分。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效果和业务奖励情况两部分。

①教育教学效果(25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包括教学效果、育人成效、教研成效等内容。

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适当拉开差距。

七、八年级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

2009-2010学年度,依据两个学期的全县统考成绩(两个学期名次之和除以2)划分档次:

A档1-8名25分,B档9-10名24分,C档11-12名23分,D档13-15名22分,E档16名以后20分。

2010-2011及以后学年度,七八年级依据任教学科在全县名次确定档次:

A档1-8名(25分),B档9-10名(23分),C档11-14名(20分),D档15名以后(15分)。

两个学期成绩之和除以2作为教师教学成绩。

若全县学科名次为14名及以后且为全校成绩最低的两个学科为E档(11分)

九年级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

依据中考成绩和学校当时的政策确定教师教学业绩档次。

2009-2010学年度,九年级教师因圆满完成学校任务目标故均确定为A档。

(兼九年级课的教师按此档计算。

)2010-2011及以后学年度依据班级成绩确定班级各学科档次。

前半学期依局名次,按学校评分制度确立每班前20名同学总成绩为班级成绩,分为ABC三档;后半学期依据每班升入一中人数(包含音体美特长生)分别由高到低确定ABC三档,A档25分,B档23分,C档22分。

学年总成绩为上半年档次成绩加下半年档次成绩之和除以2作为成绩分数。

另外,前半学期期末统考成绩排在全县前10名的或在本校排在前面的四个文化课学科,其成绩加1分,但最高分为25分;后半个学期中考成绩排在全县前10名的或在本校排在前面的三个文化课学科,其成绩分数加1分,但最高分为25分。

兼任两个学科的成绩依据两个分数除以2作为成绩分数。

年级组长成绩评定办法为文化课占80%,年级工作占20%,两个学期成绩分数相加除以2作为工作成绩。

②业务奖励情况(5分)。

学校根据教师在各项业务评比中的获奖情况(其他奖励情况不列入,各种奖励均以学校推荐为准)和教育教学中的特殊贡献制定具体的量化标准。

在国家、省、市、县、镇校讲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等分别加4、3、2、2、2,在国家、省、市、县、镇校获优秀教案、优秀课件、优秀论文、优秀作业、做经验交流、典型发言等科研成果、分别加3、2、1、1、1,同一奖项只记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此项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若出现此项累计分值超过5分的情况,则本项所有人员的分值都要以本项单人最高分为基数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

教师业务奖励分值=5/本项单人最高分*原累计分值。

(5)师生评价

由教师和学生依据平时工作表现为教师赋分,计算教师得分(教师和学生分值各为100分,其中,教师互评占40%,学生评价占60%),折算公式为:

5/200×教师得分。

3、其他教职工考核。

指后勤及教辅人员(无教学成绩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出勤15分、工作量30分、工作表现20分、工作成效30分、师生评价5分等内容。

(1)出勤(15分)。

以学校平时实际记录的结果为依据。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执行。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师婚假时间均按实际工作时间5天批准,故婚假期限为5天。

)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均不足一节)等三次视为一节;一天按10节计算;学期统计早到校前20名总次数排在全校前30名的教师或学期总次数超过100次可抵消1天事假或3天病假,若无病事假不予补偿。

(2)岗位工作量(30分)。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视为满工作量。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包括为人师表、遵章守纪、服从岗位分工、教育教学工作、育人工作、教育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等内容。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①遵章守纪。

不遵守上班纪律,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录像、睡觉等一次扣0.1分;不做好办公室值日一次扣0.1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一次扣0.1分;乱征订教辅用书、乱收费等一次扣0.2分。

②为人师表。

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一次扣0.1分;学生出走、退学、受伤等一次扣0.2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化浓妆、佩戴过于显眼饰物或学校要求未能改正的,一次扣0.1分;工作日中午非必要接待而饮酒上课或值班的一次扣0.1分。

③服从岗位分工。

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0.2分;与领导无理顶撞一次扣0.5分。

④履行岗位职责。

不参加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一次扣0.2分;带手机进课堂(或中途私自离开课堂,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不参加教研活动(或不认真监考)不参加要求参加的会议等一次扣0.2分;未能做到无缝隙管理一次扣0.2分;未能按规定带学生到食堂、大门口一次扣0.2分;未能到指定地点值班一次扣0.2分;未能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的一次扣0.2分。

⑤学期末,依据教师卫生全员管理,总分排在全校前25名的教师给予加2分的奖励,但若总分超过20分,不计系数,只视为最高分20分。

(4)教育教学效果(30分)。

2009-2010学年度,按照教师教育教学效果26分计算。

2010-2011及以后学年度成绩依工作情况最高确定为21分,若表现突出,全年无一次因工作失误而导致意外事件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可适当增加1-2分,但不超过教师教育教学业绩30分的75%;宿管人员成绩视为B档,若全年稳定,无较大事故发生或在外界参观检查时无一次明显漏洞则为A档,否则因工作失误每出现一次较大事故或一次漏洞在B档基础上减相应人员1分。

(5)教师评价(5分)。

依据班子成员和班主任教师及宿管教师根据后勤人员工作效果为其赋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为:

5/100×本人得分。

(三)公示审查。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和分配结果在学校公示一周后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下发。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干部岗位津贴的分配。

校长每月200元,副校长每月170元,主任每月140元,副主任每月110元。

教育办、支付中心领导的津贴从全镇总量中按比例分担。

学校年级组长津贴500元暂从学校经费中列支。

(二)班主任岗位津贴的分配。

学校采取定额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发放。

A档(班容量50人以上)250元,B档(班容量40-49人)220元,C档(班容量30-39人)190元,D档(班容量29人以下)160元。

班主任考核实行百分制依据学校班级管理千分量化结果1--5名为A档100分,各年级总分第1名也视为A档100分,6名以后为B档95分,若同年级全部进入前5名,则成绩最低班视为B档,下一个班级顺延上来进入高一档。

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计算班主任岗位津贴的依据,计算公式为:

班主任岗位津贴=班主任对应岗位津贴档次标准×班主任考核分数/100ⅹ12。

(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本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单位干部(含教育办、支付中心干部提取部分)、班主任岗位津贴和协理、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除以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得到绩效分值,绩效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单位干部(含教育办、支付中心干部提取部分)、班主任岗位津贴和协理、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绩效考核总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四)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绩效考核计0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考评达不到合格以上标准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能担任学校工作而空岗闲置一个月以上的。

7、本学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8、借调到系统外其他单位的;

9、解除聘用合同或停发工资的;

10、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或行政处分的;

11、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五)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绩效考核分数扣除50%,并相应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条件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并相应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按政策协理、退养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人职级标准核发。

(二)经组织批准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脱职进修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比照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确因挂职锻炼、学习、培训造成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实施的,可按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干部、班主任岗位津贴和协理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发。

2010年以后考取的脱职进修人员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当年退休(死亡))人员,按实际在岗的时间比例发放。

(四)教育系统内借调人员,按原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干部、班主任岗位津贴和协理、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发。

(五)学年中发生岗位变动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不同岗位的时间比例发放。

(六)教职工休法定假不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的指标数据以学年内两个学期的综合指标数据为依据。

八、工作安排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校召开全体教师大会,选举产生领导小组,成立由郭文荣校长任组长,李林、董延山为副组长,胡清武、张晓明,王艳丽、王鹏、王海侠,赵春元、王立平、郭懂敏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考核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民主公开,严格标准。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且得到2/3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后实施。

绩效考核方案一经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可对方案进行部分修正,但要履行正当程序。

考核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监督。

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

学校严肃绩效考核纪律,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标准和程序,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迁西县洒河桥中学

201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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