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702948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4.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docx

莲都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文件

 

 

莲都区2018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行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丽水市莲都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莲政办发〔2017〕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莲都实际,特制定莲都区2018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莲都区户籍儿童;

2.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适龄听障和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原则上向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莲都区培智学校)申请就读。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证明),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三、招生计划

2018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06个教学班,4241名学生;全区民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8个教学班,1057名学生;全区共计招收134个教学班,5298名学生。

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

1.报名办法

(1)城区户籍(含联城街道)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8:

30—6月8日17:

30。

网上报名须知详见附件2。

(2)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驻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政策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9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30),报名地点:

处州中学。

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以及家庭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儿童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母护照复印件;

②侨办出具的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原件;

③儿童监护人(莲都城区户籍)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内公证处或国外中国大使馆办理的儿童监护人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同胞子女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儿童父母在莲都投资或者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及父母在莲都居住证明(公安机关出具)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儿童及父母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丽水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儿童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办法

(1)城区户籍新生录取根据“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将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均在本学区的,第一批录取。

②适龄儿童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学区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第二批录取。

③适龄儿童户籍落户在本学区,但不属于上述两类情况的,第三批录取。

当同一批次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视儿童户籍落户时间的先后录取。

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2018年5月25日以后登记落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等教育优待政策予以落实。

(3)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1〕35号)等政策予以落实。

(4)军转干部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以及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等政策生,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

3.学区划分

根据学校布局、招生规模、适龄新生人数等情况,今年城区部分小学学区划分在去年的基础上作了调整。

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

重要提醒:

常住户籍儿童教育服务区,会因新建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请勿将学区划分作为购房依据。

4.结果查询

适龄儿童录取的就读学校,家长可于8月下旬上“丽水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各乡镇小学负责(碧湖镇小学招生工作由碧湖镇人民政府与学校根据全区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工作)。

适龄儿童入学时须提供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民办小学

民办小学根据“家长自愿、学校自主”的原则进行招生,在6月底之前完成(城区民工子弟小学招生时间原则上与公办小学同步)。

民办小学招收一年级适龄儿童由家长自主报名,学校通过面谈方式进行自主录取,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核准后执行。

莲都区白云小学(民办)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学区范围、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收费办法等详见《2018年莲都区白云小学招生办法》(莲教发〔2018〕43号)。

莲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不再参加公办小学的划片招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其父母确因在莲都城区工作,申请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根据其父母在城区的住房(全权所有产权)、就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等情况,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相应的招生办法【详见《莲都区2018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莲教发〔2018〕24号)及“莲都区2018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通知”】。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属地管理以及创建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同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市区学校资源,稳妥、有序地完成小学招生工作。

(二)坚持阳光招生。

小学招生的有关政策、办法由区教育局、各学校及幼儿园在招生前充分运用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告,招生结果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教育公平。

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后,享受与本地户籍儿童同等的教育政策。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四)严禁考试招生。

各小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针对适龄儿童的测试,尤其是组织识字、计算、背诵等方面的测试和依据测试结果分班的行为,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各小学在新生入学后务必坚持零起点教学,均衡分班。

(五)完善学籍管理。

各小学在招生完成后,应及时将录取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做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

(六)严肃招生纪律。

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开班数和招生人数,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在招生过程中,如有违反招生纪律、收费政策、影响招生秩序的,将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

21329052133481

附件:

1.莲都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2.莲都区2018年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须知

3.莲都区2018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市教育局,区府办、区委宣传部。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1

莲都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一、公办小学

二、民办小学

学校

开班数

招生数

学校

开班数

招生数

学校

开班数

招生

市实验学校

6

258

太平小学

2

60

丽水外国语

实验学校

4

160

囿山小学

6

258

老竹民族学校

4

172

莲都外国语学校

本部

(白云校区)

12

432

中山小学

5

215

大港头学校

3

129

莲都外国语学校

特色部

(怡景校区)

3

60

中山小学

南明校区

4

172

雅溪学校

1

40

丽阳小学

待定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

6

258

囿山小学

峰源校区

1

10

育英小学

3

135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

6

228

中山小学

西溪校区

2

30

成龙小学

2

90

刘英小学

6

258

大洋路小学教育

集团仙渡校区

1

20

三胞树人小学

2

90

城北小学

4

172

刘英小学

巨溪校区

1

20

城南小学

三岩寺校区

2

90

人民路小学

4

172

城北小学

严鸟校区

1

10

城南小学

九里校区

待定

梅山小学

4

172

人民路小学

泄川校区

1

15

莲都小学

6

258

梅山小学

黄村校区

1

15

民办小计

28

1057

水东小学

6

258

莲都小学

高溪校区

1

40

天宁小学

6

258

水东小学

丽新校区

1

40

联城小学

6

258

天宁小学

双黄校区

1

15

碧湖小学

4

172

碧湖二小

6

258

公办小计

106

4241

公、民办合计

134

5298

附件2

莲都区2018年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

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6月5日8:

30—6月8日17:

30

二、报名对象要求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莲都区城区户籍(含联城街道)适龄儿童(户籍须在2018年5月25日前登记落户,之后落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网上报名操作

搜索关注丽水市人民政府官方移动公共服务平台——“丽水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入学报名——莲都城区公办小学报名”功能栏,在认真阅读“莲都区2018年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须知”后,按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有关证件照片。

报名成功后,填写在信息栏中的手机号码会收到一条“恭喜您,您的孩子入学网上报名已成功!

”的短信,报名完成。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录取原则,请适龄儿童家长如实填写户籍、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信息审核和工作联系。

2.为加快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发展,将其办成一所公办优质品牌小学,该校今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新生6个班级,实行划片招生,采用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40人)。

(1)若片区生源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老城区户籍其他学区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报读城西校区,报名时请在相应栏目中勾选。

(2)当自愿选择到城西校区就读的其他学区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先录取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的新生;

②再录取其他学区的新生。

当同一批次的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没有被录取的,回原学区所在学校参加划片招生。

3.学区在水东小学、天宁小学、联城小学的非老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实行划片招生。

若适龄儿童符合《莲都区2018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莲教发〔2018〕24号)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电脑“摇号”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则不参加“城区户籍小学新生”网上报名,请家长持相关材料于7月8日到处州中学参加现场报名。

适龄儿童通过“摇号”录取后,不再参加原学区所在学校的划片招生。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录取名单查询

适龄儿童录取的就读学校,家长可于8月下旬上“丽水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附件3

莲都区2018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市实验学校:

丽阳门社区(灯塔街以北区域,灯塔街以南、城东路以西区域)。

囿山小学:

厦河门社区、大洋河社区、梅山社区(大众路以东区域)、大众村、新建村、丽华村。

中山小学:

府前社区、永晖社区、大水门社区(解放街以北区域)、丽阳门社区(灯塔街以南、城东路以东区域)。

中山小学南明校区:

城南村、水南村、大门楼村。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

北郭桥社区、白云社区、朝阳社区、北苑路社区(宇雷北路以西区域)、天宁社区(城北街以南区域)、接官亭社区(城北街以南、中山街以东区域)。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

天宁社区(城北街以北区域)、接官亭社区(城北街以北区域)、三岩寺社区(丽水学院及以北区域)、城西村、城北村。

刘英小学:

西银苑社区、东银苑社区、星湖社区、厦河村、古城村、城东村、开潭村。

城北小学:

左渠门社区、凤凰社区、三岩寺社区(丽水学院以南、教工路以东区域)、丽光村、丽南村。

人民路小学:

灯塔社区、后庆社区、接官亭社区(城北街以南、中山街以西区域)、灯塔村。

梅山小学:

梅山社区(大众路以西区域)、大水门社区(解放街以南区域)。

莲都小学:

金苑社区、万丰社区、正阳社区、丽阳社区(丽阳街以南、开发路以西区域)、佳和社区(丽阳街以南、东环路以西区域)、后甫村、海潮村、关下村、社后村。

天宁小学:

北苑路社区(宇雷北路以东区域)、佳和社区(丽阳街以北区域,东环路以东区域)、天宁寺村、九里村、长岗背村、岩泉村、青林村、冷水村、秋塘村、凉塘村、余岭村、枫树湾村、下后弄村。

水东小学:

东升社区、水东村、金东村、芦埠村、塔下村、黄泥丼村、河村村、水岭根村、瀑泉村、凤化村、湾岙村、祝村村、杨坑村。

联城小学:

联城街道娄丰堰社区及所属各行政村。

重要提醒:

常住户籍儿童教育服务区,会因新建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请勿将学区划分作为购房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