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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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
第5页共5页
1目的
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过程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2范围
适用于洛阳石化总厂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包括产品的形成、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防护、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3职责
3.1生产处负责生产过程的归口管理。
3.1.1负责组织生产及生产过程控制。
3.1.2负责调控物料平衡。
3.1.3负责协调生产过程的衔接,监督检查生产方面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3.1.4负责外部动力供应的平衡与使用管理。
3.1.5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交接和组织生产。
3.1.6负责节能节水管理。
3.1.7负责生产过程中计量器具及计量过程的管理。
3.2质量技术处负责生产过程工艺技术的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工艺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生产过程能力的确认及优化运行;负责产品标准的制定、实验方法标准的确认,负责化工原材料验收标准的制定及验收项目实验方法的确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负责进厂化工原材料和出厂产品的质量管理。
3.3计划处负责生产计划、化工原材料消耗计划的编制管理,并负责生产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负责化工原辅材料的进厂管理。
3.4设备处负责生产过程所需基础设施的配备、管理及关键设备确认,负责电力系统和包装材料使用的管理;协助生产处进行计量器具的管理。
3.5安全处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技术、环保技术、职防技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3.6人事处负责生产过程人员的配备、培训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3.7化纤供销公司负责组织化工原料油的进厂和产品交付。
3.8消防支队负责生产过程的防火监督管理和灭火工作。
3.9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的控制。
4程序
4.1过程识别
生产过程的输入是产品生产的要求和计划,其输出是合格产品的提供;过程活动是:
技术文件提供、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组织及协调、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调合、检验与交付、生产过程有效性评价。
生产过程包括石油化工液体产品以及化纤固体产品的生产。
4.2技术文件提供
质量技术处组织编制生产技术方案、工艺技术文件、检验试验文件,设备处组织编制设备管理文件,安全处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件,为生产过程控制提供技术文件,并对其管理。
4.3生产计划
4.3.1计划处根据总部要求及与分公司衔接的情况,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保证生产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3.2计划处召集生产处、化纤供销公司、质量技术处、财务处、生产车间等有关单位对生产计划进行评审,形成记录,予以保持。
评审内容包括:
a)对加工芳烃装置原料油品种的适宜性、生产装置能力进行确认;
b)对能够完成的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要求等进行确认,以确保生产计划的各项要求明确,任何与生产计划内容不一致的要求得到解决;
c)对化工原、辅材料消耗计划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使用单位、名称、型号、计量单位、现有库存和计划消耗等。
4.3.3生产处根据生产计划按照装置或系统最优化原则制定生产作业计划、确定生产方案并组织生产,生产中形成《洛阳石油化工总厂生产日报》、《洛阳石油化工总厂生产周报》反馈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
4.3.4各车间按照生产作业计划及生产调度指令安排生产,并及时反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4.3.5总厂需要调整生产计划时,计划处负责向厂部请示,得到批准后,编制《生产计划变更单》,并发放相关单位实施。
4.4生产组织及协调
4.4.1生产处按生产计划、工艺技术文件、设备管理文件、检验试验文件、HSE文件等要求组织生产(包括正常生产、开工、停工、紧急事故处理),对总厂生产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下达口头指令,必要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下以书面形式下达。
书面指令要建档保存。
各车间应及时汇报生产指令的完成情况。
4.4.2生产处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生产经营例会、节假日生产碰头会、日交接班会,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高效、低耗、有序地进行。
会议要求按《信息交流控制程序》执行。
4.4.3装置正常生产时,各车间当班班长要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生产运行情况。
4.4.4各车间每日按时向生产调度汇报各自管辖范围内产品的动态。
4.4.5生产处每日及时了解油品车间重车及装车情况。
4.4.6在装置运行出现大幅波动、产品质量异常、设备问题危及装置正常或安全生产时,车间当班班长要向生产调度及时汇报同时根据情况按相应预案进行处理,生产处根据情况启动总厂级《应急响应预案》,通知质量技术处、设备处、安全处等单位进行处理,并对其动态进行跟踪。
4.4.7在紧急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当班班长要立即汇报。
在事故状态下,生产调度应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调度各单位的人员和物资进行生产急救,受令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事故处理按《事故管理程序》、《消防管理程序》执行。
4.4.8生产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时,车间要进行防范治理,并及时上报生产处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对事故隐患治理进行督促、检查并向生产调度反馈。
具体按《隐患治理控制程序》执行。
4.4.9必要时,生产处安排临时产品分析计划;质量技术处要及时将产品质量动态向生产调度通报。
4.4.10各单位互供料计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岗位人员要及时上报生产处,生产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采取相应措施。
4.4.11生产处及时掌握原、辅料进厂及产品出厂的计量情况,计量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报给分公司计量处、计划处、化纤供销公司,进行相应处理。
4.4.12生产调度根据各单位每日定时汇报的产品交库情况,将情况反映在《洛阳石油化工总厂生产日报》。
4.4.13总厂范围内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要及时向生产调度汇报,并通知消防支队,消防支队要及时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生产调度反馈。
4.4.14生产装置的开工、停工、技术标定工作,由生产处对物料和动力系统进行统一调控。
4.5生产过程控制
4.5.1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材料的检验按照《产品监测控制程序》执行。
化工原、辅材料新型号、新产品的使用按照《洛阳石油化工总厂化工原、辅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确保投入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合格。
4.5.2车间依据工艺卡片、操作规程、生产作业计划、生产调整方案等技术文件控制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有关标准、法规、质量计划和文件化程序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和环保指标合格。
4.5.3控制手段和方式:
a)采用DCS、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电动仪表和气动仪表等控制系统及在线质量仪表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连续监控和记录;
b)化验车间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化验、检验。
4.5.4岗位操作人员运用自动控制仪表或过程控制计算机控制系统及定时巡回检查等手段对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进行监控,并根据工艺过程要求、原料变化和中间产品质量特性分析及时调整操作,同时做好记录。
4.5.5质量技术处制订检验、分析计划,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进行管理。
化验车间按照《化纤装置化验分析计划》或生产需要进行化验分析。
具体执行《产品监测控制程序》。
4.5.6车间建立工艺技术台帐,应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对工艺操作平稳性及过程能力进行统计和分析。
4.5.7各单位的安全设施(如联锁保护、报警器等)要按期校验,完好投用,当不能投用时要向主管处室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停用审批手续。
4.6产品存储
4.6.1中间产品按工艺管理规定进行分别收贮。
4.6.2液体中间产品封罐后,由所在车间向生产处调度提出分析需求,分析结果向生产处反馈。
生产处根据罐储情况和化验分析结果通知芳烃车间进行移罐作业,未经生产处许可,不得进行移罐作业。
4.6.3产品的放行执行《产品监测控制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7工艺技术管理
具体执行《工艺技术管理制度》,当工艺卡片与操作规程发生不一致时,以工艺卡片为准。
技术改造措施管理按照《洛阳石油化工总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8设备管理
按照《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4.9职业安全环境健康管理
环境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按照《隐患治理控制程序》、《消防管理程序》、《事故控制程序》、《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及其他有关的环境运行管理程序等文件执行。
4.10计量管理
计量管理按照《监测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及计量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
4.11节能管理
节能管理按照《洛阳石油化工总厂节能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
4.12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等文件执行。
4.13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4.13.1产品需要追溯时,可根据产品标识追溯到产品的生产日期、各项技术数据、原料、辅料产地、性质等原始状态。
产品需要追溯时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
4.13.2各单位根据物料性质和状态对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做好采用铭牌、存放区域、品种、等级、流程卡等内容的标识。
4.14产品防护
a)车间根据产品特点,确定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过程中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b)包装、贮存控制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c)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包装、运转、贮存过程中产生的质量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d)因搬运、贮存、包装过程中引起的质量问题由车间处理,并及时汇报生产处。
4.15装置改、扩建
装置改、扩建按照《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及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4.16产品交付
a)装置间的产品交付按照《生产调度管理制度》执行;
b)与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执行》;
c)产品交付出厂由化纤供销公司负责销售,按照《化纤液体产品出厂管理程序》、《化纤固体产品出厂会议纪要》执行;
d)交付后由化纤供销公司及时了解顾客意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4.17工艺过程和设备的能力确认
4.17.1工艺过程能力确认执行《洛阳石油化工总厂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4.17.2设备能力确认执行《洛阳石油化工总厂设备管理制度》。
4.17.3对人员能力的确认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4.18过程的有效性评价及改进
通过对加工损失率、操作平稳率、产品合格率、设备完好率、计量器具完好率、馏出口合格率、等生产过程测量点的统计分析,作为实施改进的依据。
5相关文件
5.1《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5.2《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5.3《产品监测控制程序》
5.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5《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5.6《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执行》
5.7《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5.8《隐患治理控制程序》
5.9《消防管理程序》
5.10《事故控制程序》
5.11《记录控制程序》
5.12《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5.13《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14《洛阳石油化工总厂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5.15《洛阳石油化工总厂计量、节能管理制度》
5.16《洛阳石油化工总厂质量管理制度》
5.17《洛阳石油化工总厂化工原材料管理办法》
5.18《洛阳石油化工总厂设备管理制度》
5.19《洛阳石油化工总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5.20《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5.21《洛阳石油化工总厂生产计划》
5.22《化纤液体产品出厂管理程序》
5.23《化纤固体产品出厂会议纪要》
5.24《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5.25《库房管理制度》
6记录
6.1《洛阳石油化工总厂生产日报》
6.2《洛阳石油化工总厂生产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