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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定稿日期: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已在我国初步确立。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尤其要求政府职能有相应的转变。

目前政府职能的行使中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因此必须使政府职能归位,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新的构想,构想指出,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从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模式转变,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转变,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从行政控制型政府模式向依法行政型政府模式转变,建立“有限、有效的服务型政府”。

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一方面在微观经济上“越位”,另一方面,却在公共服务上“缺位”。

对此,必须进行“补位”,这主要包括:

1.强化公共信息服务。

2.强化公共教育和职业培训。

3.强化公共转移支付。

4.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健全公共卫生安全的预防,监督。

5.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关键词】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体制转变思想竞争垄断

 

目录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3

(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3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3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3

(四)调节收入分配.................................................................3

(五)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4

二、我国政府职能行使中的越位和缺位..................................................4

(一)政府没有行使其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的特殊职能.................................4

(二)政府对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管得过多.......................................4

(三)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方面严重缺位.............................4

(四)政府在应该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存在着越位...................................4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4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这是深化政府经济职能改革的重要前提.........................5

(2)正确分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强化政府的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能,并按有限政府观念与模式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5

(三)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转变政府职能.............................................5

(四)完善政府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6

(五)引入竞争,打破垄断.............................................................6

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定位的范围.....................................6

(一)把政府职能限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之内....................................6

(二)把政府职能限定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6

(三)把政府职能限定在实现社会公平的范围之内........................................6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的政府职能定位.........................................6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7

(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7

(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7

(4)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7

六、参考文献......................................................................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邓小平就提出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关系,他强调经济改革必须和政治改革相适应。

他说:

“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最终还取决于政府体制改革。

在9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政治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进行20多年的改革主要是侧重于经济体制的改革,这一改革策略使经济改革能够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起步和推行,避免了大的社会震动。

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需要政治体制相配合,仅有经济体制单方面的改革已经不可能再持续进行下去了。

因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要求,加快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为我国改革能否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

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

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

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呢?

我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包括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等,尤其是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社会信用体系。

这些“游戏规则”都应由政府来制定和强制执行,以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存在着立法速度慢、执法不利的缺点,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这些制度。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

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

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

(四)调节收入分配

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

此外,由腐败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既是无效率的,又会造成社会不公平,政府应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五)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

改革是一种制度的重新安排,它意味着经济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必然会遇到那些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的人的阻碍和反抗。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解决,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只有通过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才能消除这种反抗。

二、我国政府职能行使中的越位和缺位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政府职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政府职能行使中仍存在许多的越位和缺位现象。

所谓越位是指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未能随市场的发育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依然在做市场应该做而且可以做的事;所谓缺位是指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型的政府未能随着市场的发育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及时地向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转型,政府未能真正做政府应该做而且可以做、市场却无法做到的事。

(一)政府没有行使其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的特殊职能

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行使其对不发育的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这一特殊职能。

当然,这种补充和替代是有代价、有风险的,是具有过渡性的,应把握好补充和替代的度,减小由于“政府失灵”产生的代价和风险,并随着市场机制的发育逐渐退出,而不应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选择。

但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政府补充和替代市场的功能已经滞后,并有向长期化、制度化发展的趋势。

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是非常不利的。

(二)政府对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管得过多

由于市场机制具有诱发投资和产业重组的双重功能,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和融资活动应由企业自主进行,并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风险,政府没有必要考虑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

但在我国,企业却没有真正的投融资自主权,政府对企业的投融资项目要经过层层审批,导致企业立项困难,因而失去很多市场机会。

(三)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方面严重缺位

近两年我国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快,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起来。

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使法律缺少了应有的威严。

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巨额利润,不择手段,违背市场运行规则,违反法律,导致整个社会信用水平下降,交易成本上升。

同时,我国教育经费的短缺一直困扰着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严重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都属于政府应尽的职能,政府在这方面也存在着职能缺位。

(四)政府在应该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存在着越位

由政府许可证制度、地方保护主义等形成的行政性垄断阻碍了资金、技术、产品、劳动力在各产业和地区间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和一般均衡价格的形成,统一的市场规则不能平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市场运行紊乱,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新的构想,构想指出,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从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模式转变,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转变,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从行政控制型政府模式向依法行政型政府模式转变,建立“有限、有效的服务型政府”。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这是深化政府经济职能改革的重要前提

任何行为本质上都是在人的观念指导下的产物,因此,观念转变在转轨进程中是根本前提。

政府必须从转变行政观念、社会观念入手,推进市场化改革。

要在行政管理上引入服务理念,改变过去“官”就是“管”的观念,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向间接宏观管理为主转移,政府应当以服务为宗旨,要改变一方政府只管一方事情的狭隘思想,树立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握政府经济行为的范围和力度。

(二)正确分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强化政府的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能,并按有限政府观念与模式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要从无所不包,无所不容中脱身出来,从“越位、错位、缺位”转向“归位、补位”。

那么,政府权力界定的依据是什么?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理性,也就是政府能够正确判断形势,在哪些事情上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以便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正确的定位应当是承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功能,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因此,政府因加强这些职能而弱化政府的微观经济干预职能。

要弱化政府的微观经济干预职能就必须减少行政审批。

减少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否成功,是衡量政府职能转变成效的关键。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今后,国家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境、安全等许可手续,对必须审批的项目,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扩大企业集团投资决策权,完善咨询论证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一方面在微观经济上“越位”,另一方面,却在公共服务上“缺位”。

对此,必须进行“补位”,这主要包括:

1.强化公共信息服务。

2.强化公共教育和职业培训。

3.强化公共转移支付。

4.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健全公共卫生安全的预防,监督。

5.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不可能是“全能”政府,也会出现“政府失灵”或“非市场失灵”的现象。

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政府也必须专注于重大的战略问题和国民经济的关键性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将部分职能有效的转化出去。

转化的对象就是中介组织,包括各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公共组织,也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介于政府和盈利性的私人企业等机构之间的第三部门。

政府职能的不断市场化和社会化,使原来“政府—市场”的二维结构正逐渐被“政府—中介组织—市场”的三维结构所替代,其中社会中介组织作为政府与市场联结的纽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服务、沟通、协调、公证、监督的功能。

然而在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滞后,这不仅体现在数量上,而且在起步发展过程中具有某些“先天性”问题:

1.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往往成为“二政府”。

2.还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发育层次比较低,作用发挥不明显。

4.尽管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但是到今天为止,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仍不确定。

这些问题致使政府职能的转化流于短期化和形式化,政府机构改革始终没有明显效果。

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将原属于政府的一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完善政府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是政府的一个主要的经济职能,而政府制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能否符合并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涉及到必须完善政府科学、民主、规范决策程序的问题。

在制定决策之前,决策制定者必须掌握丰富的知识,而且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以获得大量真实有效的信息。

在制定决策时,必须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防止“一言堂”。

在决策制定之后,要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和程序,防止已制定出的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科学规范部门职能、整合组织结构,有效地依法执行决策,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确保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五)引入竞争,打破垄断

人们普遍认为公共服务应由政府垄断,然而,由于本身存在着垄断性和其能力的有限,政府并不能通过“有形的手”将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往往伴随着公共物品提供不足或提供过度等问题的出现,导致公共服务低效率。

所以,要“以企业精神来改革政府”,把竞争引入到政府的服务工作当中去。

政府组织借助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优势与能力,来生产某些公共物品,而且关键是公共服务,三种组织可以凭借各自的优势,通过竞争提供不同的公共服务,这样就打破了政府垄断的局面,将政府的服务置于竞争中,使政府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服务质量效率的提高。

  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定位的范围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条件下,我们所谈到的政府职能主要是政府经济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把政府的职能界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1)把政府职能限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之内

  一般来说,市场涉及的范围越广,需要由政府解决的问题就越少。

在我国传统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下,政府成为调控社会经济的唯一主体。

而社会组织及其成员没有机会为政府分担责任,这就使得政府穷于应付大大小小的社会经济问题。

政府职能范围极其广泛,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市场机制开始越来越介入社会经济的调控过程,从而政府的职能范围开始缩减。

一般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对资源配置只起辅助性作用,政府只有在必须和必要的况下进行适当干预。

而且,政府职能的行驶,尤其是政府经济职能的行驶,必须以不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为前提,任何与市场机制相冲突的政府行为都应避免。

(2)把政府职能限定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

  政府作为国家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专门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机构。

应当看到,政府仅仅是一种法理上的共同体形式,不能超越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尽管与人民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利益冲突的调节者、社会秩序供给者和维护者的地位和作用,还远远没有到位。

因此,政府职能一改限定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

(3)把政府职能限定在实现社会公平的范围之内

  一般来说,市场追求效率,政府要实现社会公平,但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效率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人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政府要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必须统筹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关系,而政府职能要限定在实现社会公平的范围之内。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的政府职能定位

唯物史观认为,市场是社会的基础性的内容,而国家则是从社会产生的上层建筑,尽管国家最终将会亡,政府的行政权力最终将回归社会,但只要国家政府存在,它就必须履行其作为上层建筑的职能,为社会服务,为市场服务。

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政府职能应该围绕着市场优化,即应该在经济领域中寻求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最佳结合点,其目的在于使政府更恰当、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方面可以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为政府自身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从行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各个方面实现从传统行政到现代行政的变革。

(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各级政府只有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性的公共服务,才能适应迅速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功能,有利于为和谐社会奠定稳定的社会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而公共服务具有协调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具有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整个社会满意度的作用,因而完善的公共服务时社会团结和安定的稳定器。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构建服务型政府,目的在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和公共产品的质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努力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一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公众信服力。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发挥政府管理的作用,使经济发展稳步前行。

我国目前的改革发展处于关键阶段,还存在着一些长期积累、制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如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到位。

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日益重要。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

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也显著提高。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政府职能中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

1、越位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中不仅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

2、缺位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把有权有利的部分抓得很紧,而服务职能却注意得不够。

3、错位是指政府的职能不仅涉及宏观调控,而且还包括企业内部事务,导致政企不分、影响行政效果和经济效益。

  解决“三位”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归位,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就还给市场,企业能做的事情就让企业自己完成,做到各就各位。

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

卷3[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4.

  [2]吴敬琏.中国政府在市场经济转型中的作用[J].河北学刊,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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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迟福林.中国改革的下一步[M].北京: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4]何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必须建设服务型政府[J].攀登,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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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王国泽,柳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府职能的转变[J].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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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刘伟.经济学导论[M].北京:

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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