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大纲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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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大纲解读

2013四川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大纲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3年四川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入口、大纲解析、职位表下载及备考资料汇总:

公民道德建设。

这一部分考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了解,测试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

内容涉及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内容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

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常识的了解情况。

主要涉及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等新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

事业单位。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事业单位含义和特征、类型、社会功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以及事业单位的主要人事管理制度的了解及应用。

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数量关系。

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第二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

这一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第三部分:

判断推理。

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图形推理、定义判断、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事件排序等五种类型。

第四部分:

常识判断。

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试题取材范围广泛,主要涉及科技、经济、社会、法律、管理、历史、文学等诸多方面的常识。

第五部分:

资料分析。

这一部分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四川省情、成都市情、事业单位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第一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

内容涉及广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等,了解常见犯罪种类、特点与刑罚种类、裁量,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

第二部分: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内容主要涉及:

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了解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发展战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与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一国两制”的构想与祖国统一以及外交战略;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意义以及主要内容;掌握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等。

第三部分: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应用文基础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

内容主要涉及应用文含义、特点、种类、作用、格式和应用文的撰写;法定公文的特点、分类、构成要素、写作要求以及常用公文的撰写;事务文书概述以及常见事务文书的作用、要求以及撰写;公文处理的概念、基本任务、基本原则,收文、发文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办毕公文的处置。

 

第六部分:

省情市情。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四川省和乐山市的地理历史、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基本概况的了解。

 

《医学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

考查内容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

生物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生物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内容主要涉及细胞和生命的遗传、变异以及遗传病发病机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部分:

人体解剖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人体解剖学的基本理论与常识的理解和运用。

内容主要涉及运动系统、内脏学总论、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脉管系统、感觉器、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

第三部分:

生理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生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常识的掌握。

内容主要涉及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和吸收、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及生殖等。

第四部分:

药理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药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常识的理解和运用。

内容主要涉及药物效应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以及常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

第五部分:

病理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病理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临床上的实际运用能力。

内容主要涉及疾病概述、血液循环障碍、炎症、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女性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等疾病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特征、类型、病理变化等。

第六部分:

诊断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诊断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临床上的实际运用能力。

内容主要涉及发热、疼痛、水肿、呼吸困难等多种常见症状的发生机制、临床表现、体征和鉴别等。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是非判断题三种。

考试内容涵盖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和教师职业道德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教育学基础。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科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

考查内容包括:

教育与教育学、教育的功能、教育的目的、教师与学生、课程、课堂教学、学校德育、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

第二部分:

教育心理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情景中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的心理规律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

考查内容包括:

心理发展与教育、学习与学习理论、学习的迁移、记忆和遗忘、学习策略与不同类型的学习、影响学习的心理因素、个别差异与教育以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第三部分:

教育法学。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育法规与政策的概念、内涵、类别、作用、体系(结构)的领会和掌握,以及对教育法制建设和现行部分教育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考查内容包括:

法与教育法、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制过程、教育法律责任、学生的权利及其维护、教师的权利及其维护以及教育法律救济等。

第四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教师职业道德与礼仪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

考查内容包括:

教师职业道德概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等。

1、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

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心理测试、笔试时间

  4月21日9:

00-11:

20,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心理测试及笔试。

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面试按招考计划不低于1:

3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四)2013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外省市引进人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人员,须符合进京条件;

  (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六)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或确属急需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年龄(不超过3周岁),但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

  (七)志愿到偏远薄弱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黑庄户、常营、孙河、金盏、金盏第二、豆各庄、平房、小红门、来广营、管庄第二、王四营、高碑店、三间房、十八里店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偏远薄弱农村机构;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者于4月3日16:

00—4月10日16:

00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近期二寸证件照,打印报名表。

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初审。

报考者于4月11日(9点-15点)持所需材料到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四层)进行资格初审。

未进行现场初审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现场初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字);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招收条件但暂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应届毕业生可先参加考试、面试,待材料齐全后及时上交,经审核无误后再予办理接收手续,凡未及时上交者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分中心”)于4月12日-4月16日对现场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审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4月18日-4月21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由卫生人才分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合格标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用人单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等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经卫生人才分中心和用人单位审查人事档案后,符合录用要求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四、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决定面向毕业生、社会人员开展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概况

  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涉及34家事业单位的322个岗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7、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9、截止报名当日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0日至199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10、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3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2届未派遣北京生源毕业生报考,且所修全部课程无未通过记录,能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并能够正常参加当年的就业派遣;

  11、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当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考(不含户口在京、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5:

00;报名地点为各用人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

  报考毕业生岗位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2、201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学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社会人员岗位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资质或职称证书、人才中介机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人事行政关系进京,需提供人事行政关系进京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报考的注意事项

  1、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对于报考结果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即招聘岗位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

2),经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研究后决定保留、调剂或取消该岗位。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专业考试结束十日后,专业考试成绩将通过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对外公布。

  (三)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面试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将按照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综合汇总总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十日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对外公布。

  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考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对外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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