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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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试行)

(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工业园区版)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

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

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

2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

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

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

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4.1危险物质

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4.2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3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4.4环境敏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4.5环境保护目标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

4.6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4.7次生衍生事件

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4.8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4.9应急救援

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4.10应急监测

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4.11恢复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12应急预案

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4.13分类

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4.14分级

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4.15应急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5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5.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针对园区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园区内部职能分工,成立以园区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

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5.2基本情况调查与环境风险分析

5.2.1工业园区的基本情况

包括园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园址的特殊状况,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分布,园区公辅、环保等公用服务设施,以及园区雨、清、污水收集管网等的平面布置图,园区内外的交通图、疏散路线图。

对园区内所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危险物质与危险废物情况进行汇总,并确定园区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5.2.2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辨识与环境风险评估

在对园区内所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源及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调查统计并汇总的基础上,得出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

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主要环境风险源的风险评估进行再评估,督促企业(或事业)单位及时修订完善风险评估情况并汇总存档。

5.2.3保护目标危险性分析

结合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风险评估和园区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敏感区域环境(或健康)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汇总。

5.3园区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首先,园区应存有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据此了解应对各种环境风险的处置方法;以表格形式调查汇总园区内所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备)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其次,园区应根据自身条件储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其它救护设备,以及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作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物资的补充;建立园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依托其他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或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说明。

5.4数据集成

园区在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的基础上,应建立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危险物质、重点环境风险源、移动环境风险源等动态管理信息库;建立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库,内外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信息库,以及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数据库,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用方式;应建立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示意图,图中应注明:

存放大量危险物质的地方,救援设备存放点,消防系统和附近水源,污水管道和排水系统,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进口与周边道路,安全区,重大环境风险源的位置及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5.5应急预案编制

园区在环境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园区内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

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明确。

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相关部门及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预案相衔接。

5.6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与更新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

评审由园区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外部评审是由有关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预案进行评审。

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同时,明确实施的时间、抄送的部门等。

园区应根据自身内部因素(如相关单位改、扩建项目等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更新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发布并及时备案。

5.7应急预案的实施

预案批准发布后,园区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6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6.1总则

6.1.1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6.1.2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6.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级别。

6.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6.1.5工作原则

说明园区环境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6.2基本情况

主要阐述园区的基本概况、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总体情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结果。

6.3环境风险分析

阐述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后果与波及范围。

6.4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

6.4.1园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为:

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中心为核心,与地方政府(上级)和企业(或事业)单位(下级)应急救援中心形成联动机制的三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救援队伍的组建整合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气象水文、交通运输、新闻通讯等救援力量,在应急响应时,根据事件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6.4.2园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6.4.2.1园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指挥中心成员。

指挥中心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应急专业救援队,并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具体组成如下:

(1)总指挥:

园区主要负责人

(2)副总指挥:

园区其他负责人

(3)指挥中心成员:

园区办公室主任、环保部门负责人、通讯部门负责人、消防部门负责人、公安(保卫)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新闻机构负责人以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安全负责人。

总指挥在接到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报警后,决定启动园区环境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的相关部门(环保、消防、急救、保卫、通讯、新闻等)做好应急准备,并负责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

根据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给予支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6.4.2.2指挥机构职责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园区办公室承担,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调查、统计园区内危险物质和重点环境风险源,负责建设并维护园区危险物质和环境风险源等信息管理库;

(3)监督制定、审定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两级应急预案,要求企业(或事业)单位针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制定完善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评估企业(或事业)单位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实施应急预案,以确保环境应急预案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能够及时、迅速到达和供应;

(4)检查、监督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依据园区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建立(或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环境应急监测队等;明确环境应急时各级人员和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负责园区应急设施(备)(如堵漏器材、围堰、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检查、监督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设施(备)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6)负责筹建并维护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专家咨询系统,建立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并保持正常交流;在事件发生时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工作。

专家咨询系统应由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领域专家组成;

(7)负责组织预案的外部评审、审批与更新;

(8)定期组织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在演练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培训,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园区有关危险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的宣传材料;

(9)发动组织环境应急志愿救援组织,并制定与周围具有一定环境应急能力的大型企业、其他园区等的区域联防方案。

汇总社会各种志愿援助组织以及区域联防组织的名称、电话、规模等;

(10)密切关注当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为环保部门做出正确的预测以及指挥中心科学安排救援行动提供依据;

(11)在事件发生时,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2)负责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状况,提供动态信息,经总指挥同意后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园区各级领导报告事件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负责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3)负责传达落实园区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关于应急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14)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5)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6)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7)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及总结。

6.4.3应急救援专业组及职责

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可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组:

化学事件侦查组:

负责查明危险物种类、染毒范围、浓度,并标定事件中心区、危险区及影响区的范围。

该组由园区安环部门和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安保人员组成,由园区安环部门负责;

风险源控制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风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

该组由园区消防队、园区安环部门、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消防人员、安环人员、事件发生岗位负责人组成,由园区消防队负责;

灭火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后对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由园区消防队、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消防人员组成,由园区消防队负责;

抢救保障组:

负责对影响救援的设施(备)实施紧急拆除,并协助事后对污染设施(备)的洗消工作。

该组由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机械动力、机修人员组成;

技术支援组:

指导现场抢险并提出对灭火决策的意见,指导危险设施(备)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消防队配合,利用关阀、降压、导流、停止供热、停炉吹扫管线、防空点火、堵漏等措施,实施环境风险源控制。

该组由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安保负责人及熟悉工艺的生产负责人负责;

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人员、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该组由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营销部门和运输部门组成,园区办公室联系定点专业运输部门作为补充;

伤员抢救组:

负责在事件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该组由园区医护站和企业(或事业)单位医护室人员组成;

安全警戒、疏散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环境风险源现场人员撤离;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现场周围人员(包括波及到的园区内其他单位人员和园区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并对周围物资转移。

由园区保卫部门和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保卫人员组成,园区保卫部门负责;

通讯组:

负责保障事件现场与园区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外界的通讯联络,由园区所在地电信部门负责;

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跟踪事件的发展,确定污染区域范围。

由园区环保部门和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有关检验分析人员组成,由园区环保部门负责;

专家咨询组:

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提出科学合理建议,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该组由园区环保部门负责;

信息发布组:

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件和应急救援情况。

该组由园区新闻部门负责。

6.5预防与预警

6.5.1环境风险源监控

明确本园区对主要环境风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6.5.2预警行动

明确事件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6.5.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应包括以下内容:

(1)装配数量充足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无线电和其它通讯设备以及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并设昼夜值班室;

(2)指挥中心应有所有组成人员的通讯联络方式,并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3)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方政府和应急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6.6信息报告、上报、通报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告时限和发布的程序、内容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报告

明确园区内部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件信息报告接收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

明确事件发生后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通报

明确事件发生后向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及区域通报事件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报告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方式。

6.7应急响应与救援措施

6.7.1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园区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可以调动的应急资源,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行动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

6.7.2园区响应程序

园区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通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并联系相关救援专家,同时向发生事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了解事件情况,并调出指挥中心储存的与事件有关的资料(环境风险源、危险物质、敏感保护目标等),为指挥中心分析事件提供依据;视情由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园区值班领导、相关专家和指挥通信人员,根据事件级别,组成现场指挥部,迅速奔赴事件现场,会同发生事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调度,按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6.7.3应急救援

6.7.3.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工作,并应明确以下内容:

(1)明确园区应急设施(备)和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及时组织协调、调度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应急物资及应急设施(备);

(2)明确园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方式,以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调度方式;

(3)明确危险区的隔离:

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件现场隔离方法;

(4)明确事件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明确安置地点,可以征用机关、学校、文化场所、娱乐设施,必要时也可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人员生活所需。

6.7.3.2大气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风向和风速,结合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工作。

6.7.3.3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河流的流速与流量(或水体的状况),以及园区周边饮用水源地的情况,结合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工作。

6.7.3.4园区外部救援

在突发环境事件救援过程中,现场指挥部人员将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

指挥中心根据现场情况调查和评估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并在明确事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伤亡时,与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共同确定撤离路线,组织事件中心区域和波及区域人员的撤离和疏散。

在外部救援队伍到来后,现场指挥部应向救援人员详细介绍现场所贮存和使用的危险物质的情况,并说明其他相关危险情况;依托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园区周边进行监测,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程度,并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疏散。

6.7.4应急监测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园区应急监测部门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在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监测小组配合下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项目和方法等),及时开展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携、简易的仪器对污染物质种类、浓度和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断,以便对事件能及时、正确的进行处理。

6.7.5应急终止

(1)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经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现场应急终止;

(2)明确应急终止的程序;

(3)明确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跟踪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方案。

6.7.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通知园区内相关部门、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社区、社会关注区及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2)协助企业(或事业)单位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净化;

(3)事件情况上报事项;

(4)需向事件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5)事件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6)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7)应急预案的修订;

6.8后期处置

6.8.1善后处置

协助企业(或事业)单位对受灾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6.8.2保险

对园区环境应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9应急保障

6.9.1经费及其他保障

明确园区应急专项经费(如培训、演练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园区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6.9.2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并提供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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