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淮南煤矿安全监察简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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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淮南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淮南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第13期总第56期

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二OO三年六月十六日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赴淮南煤矿安全现状评估组评估情况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监察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保障煤矿安全,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字[2003]24号)的精神,6月10日~14日,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开才为首的评估组一行23人,依法对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矿和新庄孜矿进行了试评。

评估组按专业分成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采掘”和“管理”四个小组,按照评估标准对两个矿井的井上、下及矿井各大生产系统进行了认真的评估。

下井80余人次,共检查了9个采煤面和23个掘进工作面,查出事故隐患221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8份,责令4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

安全评估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见附件。

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评估工作认识。

通过听取潘三矿和新庄孜矿安全评估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和检查,两矿基本能够按照评估要求开展矿井的安全现状自评工作,但两矿的安全现状自评工作从安排、布置到组织、实施国家局和省局对安全现状评估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建议淮南市政府及两大矿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对矿井安全现状评估工作的认识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议淮南辖区各煤矿要充分利用煤矿安全现状评估这一载体,将今年煤矿安全深化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煤矿安全现状评估,对煤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摸清煤矿安全的底数,确保矿井的安全投入,尤其是“一通三防”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要切实抓好“一通三防”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合理、可靠。

不折不扣地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坚持做到“六不准生产”。

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无专用回风巷或专用回风巷不符合要求问题、瓦斯治理“应抽尽抽、应保尽保”、从局部治理向区域性治理全面专化问题、部分矿井监控系统老化问题等。

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到实处。

四、要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

从今年全国各煤矿发生的事故来看,产生重大事故的原因,大部分与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有关。

要从源头上把关,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标准开展技术工作,新庄孜矿为多水平、多煤层同时开采的老矿井,目前尚未编制分层通风系统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2002年5月5日,该矿曾因图纸标注不清造成一起掘进工作面误透

老巷积水死亡1人的事故,而本次检查仍发现该矿井井上、下对照图上,相邻煤矿(包括井田范围内小井)开采年限、开采范围和积水情况没有标注。

其次是各矿要守住现场管理这个第一道安全防线,把“三人连锁放炮”、“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闭合管理、瓦斯超限闭合处理等“一通三防”管理措施真正执行到位。

召开安全现状综合评估会议周开才副局长在安全现状综合评估会议上讲话桂来保主任听取估自评汇报采掘评估小组在工作

评估小组负责人听取企业自评汇报机电运输评估小组在工作

附件:

本次安全评估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

潘三矿:

一、安全管理和防治水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奖惩执行不严,矿制定的事故罚款未落实到位。

2、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内容不全。

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出现瓦斯超限。

5、2003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没有及时修改,没有组织救灾演习。

6、有一名新提副总未培训,没有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矿长安全资格证过期。

7、矿井各级干部下井没有日志。

8、1211(3)采煤工作面改变防水煤柱,上提10米上限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9、东四采区下山开采未形成正规的水仓。

二、“一通三防”

㈠、1442

(1)采煤工作面:

1、下出口链板机头喷雾雾化效果差。

2、上隅角沼气浓度超过4.5%,充填墙壁外20cm处沼气浓度达1.5%,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位置不正确。

3、工作面回风流温度达32℃。

4、上隅角使用塑料编织袋做充填墙,不抗静电。

5、工作面支架无移架喷雾装置。

㈡、1261(3)高抽巷距煤层20米左右,巷道掘进方向有8条断层,最大落差11米,但作业规程中无防止误揭煤层或防止地质构造引发瓦斯突出的措施。

㈢、1522(3)掘进工作面:

1、出煤斜巷绞车处在回风流中,未按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

2、所用局扇(28KW)与作业规程中局扇(30KW)选型不符。

3、综掘机未设置机载式瓦斯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出煤斜巷下口两道反向风门不能自动关闭。

5、压风自救仅有一组,组数不够。

㈣、西风井防火灌浆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㈤、井下电机车未按规定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㈥、1261(3)运顺掘进工作面:

1、皮带机无防跑偏装置。

2、部分隔爆水槽水量不足。

㈦、1781(3)备用面:

1、工作面及上下风巷干燥,粉尘较大,未及时洒水。

2、轨顺进风斜巷上部一道风门关不严,漏风较大。

㈧、1452(3)采面:

1、工作上下出口10m范围内巷道断面小,风速超过5m/s。

2、下顺槽转载点喷雾损坏。

3、压风自救设施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

4、两巷净化喷雾设置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未进行煤层注水。

6、下顺槽破碎机入口侧安全防护设施不可靠。

㈨、1782

(1)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

1、皮带机启动装置放在运输斜巷内,不符合要求;机头处喷雾损坏。

2、皮带机无防跑偏保护。

㈩、1542(3)采面:

1、下出口20m范围内巷道断面不足4m2,风速超限。

2、进风联巷杂物多,回风流温度达31℃。

3、补充措施中选定风量为1400m3/min,没有计算依据。

4、1542(3)轨顺封闭墙观测孔不合格。

5、1542(3)轨顺联巷封闭墙不合格。

6、-584m联巷底鼓,反向风门关不上。

7、小绞车无管理制度。

(十一)、1481(3)高抽巷:

1、迎头未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2、瓦斯检查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3、耙装机无防耙斗出槽的防护栏。

(十二)、1261(3)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

1、巷帮钻场部分钻孔深度达不到该面《防突措施》规定的孔深(70米)要求,右2为41米,右3为54.76米,左3为28米。

2、西一六联巷两道风门联锁绳太长,联锁失效;过风门墙的风筒未设置防止瓦斯逆流的装置。

3、避难硐室内未安装电话,没有配备自救器。

4、隔爆水袋吊挂不规范。

5、1261(3)运顺掘进面回风切1261(3)轨顺掘进面安全出口。

(十三)、其它:

1、东三采区东三西(C13-1)运煤巷下段进风,上段回风(作为1522(3)轨道顺槽掘工作面的回风巷)。

2、西一采区(C13-1)煤通风行人下山未贯串整个上山采区,造成下段皮带机运输上山上段进风,下段作为1261(3)运顺、轨顺、高抽巷三个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巷。

3、西三大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一次串西二采区-480m新增回风大巷掘进面、1412(3)轨道顺槽掘进面、1442

(1)采煤工作面。

4、巷道贯通报告通知书20030305号、20030425号、20030425-2号签字不齐。

5、西风井新安装风机未进行外部漏风测定。

6、西二回风巷、东四回风巷为采区回风巷,风速分别为7.4m/s,6.5m/s,超过规定(查2003年5月份通风月报)。

7、西风井反风操作系统图不规范。

8、2003年1-5月份均无下旬测风旬报。

9、井下电钳工未配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10、矿井未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11、1452(3)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风门较多(达8组16道),抗灾能力较差。

12、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切西二新增总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安全出口,且该面未安设压风自救设施。

13、东风井风机房无反风系统图和反风操作规程,今年未做反风演习;抽风机司机不懂操作机房监测设施,该监测设施未与矿内中心站联网,不能实时监测风机运转状况(句包括风机负压、流量等);显示器显示负压与实际不符,显示为128mmH2O,而实际为415mmH2O。

14、矿井未建立采面防止煤层自燃发火观测点,且未建立预测预报制度。

三、采煤掘进

(一)1522(3)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锚索网):

1、巷道设计支护形式不明确。

2、综掘机掘进时防尘效果不好。

3、与之相邻的斜下山躲避峒间距超过40米。

4、矿井巷道失修率超过7%。

(二)1261(3)高抽巷(锚喷巷道):

1、工作面(上山施工)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程规定。

2、锚喷巷道有裂缝、裸露、喷层不均匀现象。

3、矿井巷道失修率超过7%。

(三)1412(3)轨顺掘进工作面:

1、工作面巷道高度小于标准,西二轨道上山高度不足,影响运输。

2、西二轨道上山没有躲避峒室。

材料堆放不整齐。

(四)西三大巷:

1、喷雾洒水不符合要求。

2、支护质量,锚杆安装不符合要求。

3、材料堆放不整齐。

(五)1442

(1)综采工作面:

1、上安全出口附近有局部高度低于1.8米。

2、工作面机巷超前管理段和工作面共有3根支柱失效,其中只有一根被替换。

3、乳化液泵站压力达不到30Mpa。

(六)1782

(1)综掘工作面:

1、有三处巷道净高低于2米。

2、锚索外露长度有两处大于300mm。

(七)1261(3)轨顺掘进工作面:

1、参加审批钻场技术措施的单位不全。

2、轨巷口设备造成巷道净高低于2米,影响行人。

3、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程规定。

4、隔爆水袋不能覆盖全断面。

(八)1452(3)采煤面:

1、西二采区设计较齐全,但1481(3)设计要求开采B11解放层,才能开采1481(3),而现在未开采解放层,已施工1481(3)。

2、下出口挑棚支护只有5米左右,支护滞后。

3、乳化液泵站压力措施和现场都只有28Mpa。

(九)1261(3)下顺槽掘进工作面:

1、工作面无净化风流设施。

2、部分补充措施未贯彻到全体人员。

3、局部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程规定。

(十)1542(3)采煤面:

1、进风巷绞车处人行道宽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0.7米)。

2、支护质量检测记录显示,工作面上、下端头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90KN。

3、现场检查时,有一架支架顶部掉顶,未及时接实,有一处相邻支架错茬高度超过侧护板的2/3。

(十一)1782

(1)轨顺掘进面:

1、掘进机转载点无喷雾设施。

2、断层处部分锚杆不垂直岩面。

3、作业规程规定该面为一台28KW局扇供风,现场为一台28KW局扇和一台2×30KW对旋局扇,两者不符。

四、机电运输

1、立井提升无托罐装置。

2、矸石井阻车器、摇台、安全门与罐位无闭锁。

3、主提升绞车无安全闸制动减速度测试记录。

4、井下中央变电所使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5、井下部分轨道及道岔不合格。

6、西二轨道下山斜井下部车场照明不足。

7、开拓区部分电机车少每年一次测试记录

8、采掘头面运输皮带无温度、烟雾保护及自动洒水装置。

9、流动电钳工和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型蓄电机车未悬挂便携仪。

10、运输系统图标注不全(没有反映出西二轨道下山及-800m大巷)。

新庄孜矿:

一、安全管理及防治水方面:

1、矿井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内容不全,执行不严,矿上没有统计复采区每班下井人数。

2、“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出现瓦斯超限。

3、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信系统图、运输系统图、配电系统图等图纸未填绘复采区工程情况,内容不全。

4、没有组织救灾演习。

5、通风副总未培训,没有取得安全资格证。

6、矿井各级干部下井没有填写日志。

7、井上、下对照图上,相邻煤矿(包括井田范围内小井)开采年限、开采范围和积水情况没有标注。

8、地表淮河老应段河加固防汛措施未落实。

9、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断层煤注及老空积水情况未标注。

10、-612米水平主排水泵房只有两台水泵;-812米无永久水仓,只有临时水仓和排水设备。

12、探水钻窝封闭,地测部门无法正常观测。

二、采掘方面:

(一)5611采煤面:

1、现场检测两棵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90KN;

2、乳化液浓度无现场检测手段。

(二)复采三区-262m3206N顺槽掘进工作面:

1、-262A3~B4石门有一处(约5米)为裸体巷道;

2、-262北运道有一段巷道锚杆支护质量差(锚杆外露长度过长),未及时修护;

3、溜煤眼上、下口无喷雾设施。

(三)毕五号风井下山:

1、未按规程要求设置隔爆设施,迎头30米范围内只有一道喷雾;

2、作业规程未能贯彻到全体人员;

3、巷道内有一段长约5米处积水较多;

4、喷层不均匀,厚度不足;

5、有一条斜巷下口未安设跑车防护装置。

(四)5606皮带机巷:

1、作业规程内容不全,缺锚喷支护技术及质量检验标准;

2、喷层厚度有一处不均匀,厚度不够;

3、砼强度无记录。

(五)5213Ⅱ顺槽掘进面:

1、局扇处巷道安全间隙较小,影响行人。

2、上帮刷大部分的支护未跟至迎头;

3、锚杆排距超过规定。

(六)5213Ⅰ风巷掘进工作面:

1、没有净化风流和放炮喷雾设施;

2、材料堆放不整齐,有杂物;

3、腰帮背顶质量不符合要求。

(七)6413Ⅰ风巷(南段)掘进工作面:

1、没有净化风流和放炮喷雾设施;

2、材料堆放不整齐,有杂物;

3、支架架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4、护帮护顶材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八)6613放顶煤工作面:

1、工作面发现个别失效支柱(缺爪);

2、工作面上部有个别单体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

3、顶梁与支柱未严密接触(柱爪未卡在梁侧),机头大棚窝老塘处有一单撅棚。

(九)复采一区4613采煤工作面:

1、顺槽链板机无挡煤板;

2、复采一区无采区设计。

(十)5213SⅠ工作面:

工作面回采高度、采空区悬顶面积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十一)6413采煤工作面:

1、上出口20米范围内超前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规定采用三排挑棚(单体配铰接顶梁)形式支护;

2、工作面顶板淋水较大,环境差;

3、斜巷“一坡三档”不全,警示信号与绞车未闭锁。

(十二)5301采煤工作面:

下出口压力大,高度不足1.8米。

三、“一通三防”方面:

(一)6413采煤工作面:

底板回风道风门墙设置不符合要求。

(二)5213Ⅱ顺槽掘进工作面:

1、压风自救硐室设置不符合要求;

2、该面抽放设计无卸压抽放钻孔施工参数图表。

4、作业规程通风设计中局扇选型与现场不符;

5、隔爆设施安装不规范。

(三)5213SⅠ采煤工作面:

1、5211盲巷封闭墙无观测孔;

2、隔爆水袋不能覆盖巷道全断面;

3、-506C13底板回风道无反向风门。

(四)复采二区4413改造顺槽掘进工作面:

1、-130mC13上、下山封闭墙漏风大;

2、施工图牌板未标注现有施工巷道。

(五)6413Ⅰ风巷(北段)掘进工作面:

1、甲烷传感器(T2)吊挂位置不正确;

2、回风石门向里不通风巷道距离超过6米,未按规定设置栅栏;

3、隔爆水袋吊挂不合格;

4、放炮喷雾(三道)设置不正确。

(六)复采区-240mB6风巷掘进工作面:

1、未安装甲烷传感器(T1、T2);

2、无防尘喷雾设施;

3、在用局扇(5.5KW)与作业规程中局扇(11KW)选型不符;

4、未按作业规程的审批意见,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5、检修监控分站电工未配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器。

(七)复采区3206N掘进顺槽掘进工作面:

1、防尘设施不齐全;

2、未按作业规程的审批意见,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3、无备用局扇;

4、未按作业规程的审批意见,执行联络上山与风巷贯通形成通风系统后方准继续向北施工顺槽的意见。

(八)6613放顶煤工作面:

1、5601轨道风门墙电缆孔未堵严,过车风门联锁不好,行人风门没有联锁,反向风门被电缆挡死关不上;

2、提料斜巷调节风窗没有调节板,风门质量差;

3、上、下风巷隔爆设施吊挂不合格,不能覆盖巷道全断面;

4、机巷两个防尘喷雾头雾化较差。

(九)5601S顺槽掘进工作面:

1、甲烷传感器(T2)超限断电测试,断电时间滞后5秒,断电不及时;

2、-612皮带机巷未及时冲刷浮尘;

3、作业规程审批不规范,机电部门未参加审查;

4、作业规程通风设计中局扇选型与现场不符;

5、隔爆设施安装不规范。

(十)6308Ⅰ顺槽掘进面:

1、局扇处第一道风门变形,关不严,漏风较大;

2、作业远规程编制不细,瓦斯管理部分内容不完善,监控系统图探头位置不当。

(十一)4411探煤巷:

无净化风流喷雾设施。

(十二)监控机房:

1、监控中心无放炮时停送电记录;

2、监控机房未采用抗静电地板;

3、5213Ⅰ采煤一队工作面探头6月11日至12日故障较多。

(十三)5213Ⅰ风巷掘进工作面:

1、风筒接头处漏风多,转弯处未设弯头;

2、该面6月12日中班放炮员所用雷管的编号填写不清楚;

3、两处密闭均未注明所封闭的地点名称,一处未检查墙内瓦斯等参数,另一处临时密闭内外铁管、铁轨未断开;

4、现场局扇安装位置与作业规程规定的不符;隔爆水袋的数量与作业规程规定的不符,规程规定为150只,而现场为60只(规格:

20L/只)。

(十四)5601NⅡ顺槽掘进工作面:

1、皮带机巷煤尘较大;

2、隔爆水袋的数量与作业规程规定的不符,规程规定为150只,而现场为65只(规格:

20L/只)。

(十五)5611采煤工作面:

1、上、下风巷压风自救都只有一组,组数不够,并未安装减压阀。

2、上、下风巷的回柱绞车压车柱生根不牢固。

3、5610移动瓦斯抽放泵未安装在新鲜风流中,抽放泵吸入侧管路中未设置甲烷传感器。

(十六)其它:

1、井下移动抽放泵存在未按规定(每小时测定一次)测定浓度的现象。

2、八号井灌浆站无运行记录。

3、该矿未编制季度、月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4、-412m半道石门风速超限,最高达9.7m/s。

5、井下电钳工未配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器。

6、南部防火灌浆站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工作记录。

7、井下电机车未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器。

8、矿井无通风网络图;钱湖风机通风阻力测定未做,风机房无反风操作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和反风操作规程;大二号风井新安装的风机性能测试未做,风机房无反风操作示意图;矿井各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符合要求;每月下旬无测风旬报。

四、机电运输方面:

1、立井提升无放撞梁和托罐装置(新八号井)。

2、暗立井阻车器、摇台、安全门与罐位无闭锁。

3、主提升绞车无安全闸制动减速度测试记录。

4、罐笼防坠器试验记录不规范。

5、毕井变电所高压馈电线上装设的选择性单相接地保护未投入使用。

6、复采区有一台200开关整定值过大。

7、井下有五处使用矿用一般型设备(612中央变电所、412中央变电所、暗立井、两处暗斜井)。

8、部分井下低压开关无单相断线保护。

9、井下部分轨道及道岔有不合格现象。

10、复采区电机车和其它地点2.5t以下电机车无测试记录。

11、运输皮带无温度、烟雾保护及自动洒水装置。

12、人车连接装置固定部分未做试验。

13、毕3号副井绞车无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

14、44暗副斜井变坡点以下大于一列车长度处未设档车装置。

15、复采三区局扇供电未实现“三专”。

16、新八号井入井人员未按制度进行检身、清点。

17、复采区电机车无车棚。

18、复采二区B-11槽未使用专用通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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