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683960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7.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docx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奖罚条件、范围、标准

第三章工伤事故罚款与处理

第四章奖、罚款的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和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和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生产单位、工程项目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奖罚。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依据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而制定。

 

第二章奖罚条件、范围、标准

第五条安全责任状年终考核、奖罚办法

分公司经理(厂长)、书记、分管领导、安全员考核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伤亡损失

全年无死亡、无重伤,负伤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死亡1人扣15分、重伤1人扣10分、轻伤1人扣5分、发生重大机械责任事故、火灾事故扣10—15分

15

2

红牌工地指

标完成情况

济南市工程红牌达标率必须达到50%;外地工程红牌达标率必须达到33%。

每缺1个红牌扣5分。

10

3

安全员配备

分公司专职安全员设1人,且不得兼任项目安全员和其他工作,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应符合规定。

每缺一个专职安全员扣5分

10

4

安全检查

分公司领导组织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一次不检查上报扣5分

10

6

上缴安全基金

一次不及时上缴安全管理基金扣3分

5

7

防护用品购置

应通过公司工程部购置安监站指定安全防护用品。

未通过公司工程部购置安全防护用品,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

小计

60

8

一般项目

奖罚办法

分公司未制定、执行本单位安全奖罚办法扣5分

5

9

联营队伍录用

严禁使用不成建制和无安全资质的施工队伍,杜绝以招代管和私招滥雇。

选用的联营队伍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每次扣5分,未与联营队伍签订安全合同或合同中无安全指标扣2分

5

10

支持情况

分公司经理、书记、分管副经理不支持分公司安全员工作扣5分

5

11

工作配合

对公司安全部门不配合,不能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

12

大型机械安拆

安拆大型施工机械应提前7天请示公司工程部,并将设备安全综合情况、安拆方案、安拆人员名单、安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公司工程部。

未提前7天请示公司工程部、不上报有关资料的每次扣5分。

5

13

职工教育

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小于20学时的扣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安全责任状年终考核系数K1=合计实得分数/100

注:

①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②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60分的,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③年终考核系数K1=实得分数合计/100;

④年产值系数K2=分公司年产值/全公司平均年产值;

⑤利润率及危险程度综合系数K3=1.3(构件加工)

1.1(土建、大型机械租赁)

1.0(安装、装饰)

0.9(钢管模板租赁)

⑥分公司经理(厂长)、书记、分管领导、安全员安全责任状年终奖励每人所得额=年终考核系数K1×年产值系数K2×危险系数K3×公司安全责任状基本额

第六条安全文明工地(红牌工地)奖励办法

(一)“安全文明工地”包括:

全国、省、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和“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又称“红牌工地”。

(二)目标要求:

2000年12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济南地区红牌达标率必须达到50%;外地红牌达标率必须达到33%。

(三)安全文明工地(红牌工地)奖励分配方案:

1、土建单位、安装单位、装饰单位分别按7:

2:

1进行分配。

2、按上述比例分配到各单位以后,再分别按照以下办法分配到个人:

安全文明工地(红牌工地)奖励应按贡献大小,不搞平均主义。

采取按贡献系数评奖的办法,贡献系数如下(身兼数职者只按最高系数计算,不累计计奖):

分公司经理1.2项目经理1.5

分公司书记1.0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1.0

分公司分管领导1.0项目安全员(每人)1.4

分公司安全员(每人)1.2项目施工员(每人)1.0

项目其他人员(每人)0.4

最后按下式计算:

奖金总额

每人所得奖金额=×个人贡献系数

以上所有人员贡献系数总额

注:

身兼数职者只按最高系数计算,不累计计奖。

(五)公司安全文明工地(红牌工地)目标实现,公司经理、书记、分管领导和工程部安全管理人员按全公司安全文明工地年奖励总额的20%计取。

(六)完不成红牌指标计划的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经理(厂长)、书记、分管领导、安全员的责任状奖将依据《分公司经理(厂长)、书记、分管领导、安全员考核评分表》进行扣除。

(七)公司以收到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否则不予发放,一个工程项目获几个称号时,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计奖。

第七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

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指标和标准由公司下达,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上而下,经各单位评审后,将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表报公司工程部核准,公司安委会审批,对先进个人奖100-500元,先进集体奖500-1000元,凡被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公司和建设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奖励标准按上述标准的上限执行。

第八条突发事件贡献奖

对预防重大事故、排除险情、奋不顾身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有功的个人和集体,其先进事迹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第九条安全课题科技立项

对经所在单位立项,具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等方面的研究课题(项目),经公司安委会同意,可以立项,费用在科技基金中列支。

第十条公司安全检查奖、罚办法

(一)公司安全检查包括平时突击性检查和年度安全检查。

(二)每次安全检查完毕,发安全检查通报,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过《通报》、宣传栏、《企业快讯》等公布《xx安全检查情况一览表》。

安全检查情况一览表格式如下:

xx安全检查情况一览表

序号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员

项目副经理

项目施工员

及负责人

联营队伍名称

期末形象进度

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得分

排列名次

奖罚情况

安全员

分管领导

书记

经理

(三)奖励办法

在公司安全检查时,对排列名次位于前几名且安全情况符合优良标准的工程进行奖励,奖励人员包括《xx安全检查情况一览表》中所有相关人员。

奖励数额根据工程安全情况和得分情况而定,奖励数额范围为500—3000元。

奖励分配应按贡献大小,不搞平均主义。

采取按贡献系数评奖的办法,贡献系数如下(身兼数职者只按最高系数计算,不累计计奖):

分公司经理1.2项目经理1.5

分公司书记1.0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1.0

分公司分管领导1.0项目安全员(每人)1.4

分公司安全员(每人)1.2项目施工员(每人)1.0

项目其他人员(每人)0.4

最后按下式计算:

奖金总额

每人所得季度安全检查奖励金额=×个人贡献系数

以上所有人员贡献系数总额

另外,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可以另外给予50—800元的奖励。

(四)罚款办法

在公司安全检查或不定期检查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的工程,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罚款:

1、安全管理方面应做到:

1分公司安全员设1人,且不得兼任项目安全员和其他工作,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应符合规定。

2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且应让具体操作的工人在安全技术交底上面签字。

3分公司领导组织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4及时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5对于济南地区的建筑工程,应通过公司工程部购置安监站指定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

6分公司应制定、执行分公司安全奖罚办法。

7严禁使用不成建制和无安全资质的施工队伍,杜绝以包代管和私招滥雇。

选用的联营队伍应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应与联营队伍签订安全合同且合同中要明确安全指标。

8对公司安全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9安拆大型施工机械要提前7天请示公司工程部,并将设备安全综合情况、安拆方案、安拆人员、安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公司工程部。

10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大于20学时。

要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度计划,要对新入场工人或变换工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若有违反,每条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2、文明施工管理违反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主要责任人50--200元并限期纠正:

1现场围挡高度的设置——没有沿工地连续设置或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达不到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达不到1.8米。

2工地封闭、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等不符合标准规定。

3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3、“三宝”、“四口”、临边、脚手架方面的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元;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或不按规定佩带罚款每人5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罚款10--20元;穿拖鞋、高跟鞋、背心或光背裸身作业罚款5--10元。

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款500元并限期纠正;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标准或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款500元并限期纠正;安全网未按规定搭设或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搭设班组200--1000元;安全网张挂不整齐、有漏洞或网内有杂物的,罚搭设班组100--500元。

3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无措施或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罚款500元;防护不严密,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通道口无防护棚或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部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落地式外脚手架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等项目不符合搭设要求的,每发现一处,对搭设班组罚款100--200元;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内封闭、脚手架材质、通道设置、卸料平台等项目不符合搭设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100元。

悬挑式、门型、挂式、吊篮式脚手架的搭设,还应根据各自的特殊要求进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视情节罚款50--100元。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使用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发放的准用证,违规采用的除要求停止使用外,罚款1000--5000元。

8脚手架搭设前无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或搭设完毕无验收手续罚款100--500元。

4、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方面的处罚:

1基础施工无安全支护方案或方案针对性差、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2基坑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罚有关责任人200--500元。

3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安全立足点、隔离防护、光线充足等)等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有关责任人100--300元。

4模板工程无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现浇混凝土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或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50--500元。

5模板立柱材料、垫板不符合要求、纵横向支撑及其间距没按规定设置、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模板存放不整齐或堆积过高、2米以上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模板拆除区域未设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等问题之一,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6模板拆除未经批准或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模板工程验收无手续或验收内容未量化、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或走道垫板不稳不牢、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等问题之一,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5、施工用电方面的处罚:

1未编制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的内容不全面、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由分公司或项目专业电气安装负责人编制《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罚责任人50--200元。

2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封闭不严密、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款100--1000元。

3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引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等情况,每发现一处罚款50--500元。

4现场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或手持照明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

5电线老化或破皮,线路过道无保护,电杆、横担或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线(电缆)或电缆架设、埋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罚有关责任人100--1000元。

6电器装置的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或安装不合要求、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7未建立用电档案或档案只缺少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用电档案填写不真实或无人专管等问题之一,罚责任人100--500元。

8办公室、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如碘钨灯)灯具取暖照明,违者没收灯具并罚款100--500元。

9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用具,违者没收用具并罚款200--500元。

6、物料提升机方面的处罚:

1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或未通过安装验收的不准使用,违者限期纠正,并对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2吊篮无停靠装置或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位器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000元。

3缆风绳:

组数不符合设置规定(架高20米以下时设一组,20--30米设二组)、不使用钢丝绳或钢丝绳直径小于9.3毫米或角度不符合45--60度要求、地锚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责任人100--800元。

4架体与建筑结构连接:

连墙杆连接不牢,与脚手架连接,位置、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有关要求等问题之一,对责任人罚款100--800元。

5在用的钢丝绳锈蚀、缺油或磨损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拖地或无过路保护,绳卡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800元。

6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或不牢,平台没有防护门或防护门不起作用,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800元。

7吊篮无安全门或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等情况之一的,罚款100--800元。

8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或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或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摇臂把杆未经设计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500元。

9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10无信号联络或联络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卷扬机无操作棚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7、外用电梯(客货两用电梯)方面的处罚:

1电梯安装与拆卸未制定方案、拆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拆装无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之一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

2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或有防护门不使用、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200--800元。

3司机无证上岗作业、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等问题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4荷载超过规定或乘载人数无控制措施、未加配重(指设有配重的电梯)载人等问题之一的,罚款100--500元。

5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或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无联络信号或信号不准确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500元。

6电气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7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500元。

8、塔吊方面的处罚:

1塔吊安装拆卸无作业方案或作业队伍无资质证、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200--2000元。

2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或限位器不灵敏,吊钩、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有关责任人200--2000元。

3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或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移动式塔吊无夹轨钳或有夹轨钳不用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500元。

4司机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高塔指挥人员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等问题之一的,罚款300--1000元。

5固定式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移动式塔吊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500元。

6移动式塔吊无卷线器或卷线器失灵,道轨无接地、接零,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1500元。

7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或措施不可靠,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9、起重吊装方面的处罚:

1起重吊装作业无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上级审批或方案针对性差,罚有关责任人200--1000元。

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或未设专人警戒,罚责任人100--500元。

2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或安装后未经验收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200--1000元。

3起重扒杆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扒杆使用前未经试吊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200--800元。

4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之一,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

5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或绳径倍数不够等问题之一的,罚款100--500元。

楼板(1.6米)或其它构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6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或从事非本机型作业,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等问题之一的,罚款100--500元。

起重工、电焊工无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罚款300元。

7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达不到说明书要求或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300元。

8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起吊或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等问题之一的,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9高处结构吊装作业未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等问题之一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10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等问题之一的,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10、施工机具方面的处罚:

1所有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有本工种操作证,违者每发现一人罚款300元。

2全部施工机具,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不允许使用自制的简陋机具,违者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3平刨:

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无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用电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使用平刨和圆盘踞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对责任者罚款300--500元。

4圆盘踞:

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等问题之一者,视情况罚责任人300--500元。

5手持电动工具:

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等问题之一的,罚款200--500元。

6钢筋机械:

机械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责任人200--500元。

7电焊机:

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装置,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三处或绝缘老化,电焊机无防雨罩等问题之一的,视情况罚款200--500元。

8搅拌机:

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未作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规定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搅拌机无防雨棚,作业平台不平稳、不安全,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有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等问题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9气瓶:

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