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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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援预案
铜陵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主体工程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八日
工程名称:
铜陵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
方案名称: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核:
工程管理部:
技术质量部:
安全生产部:
审批:
日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准备: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救护单位:
铜陵市人民医院
应急救护单位地址:
笔架山路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号码
姓名
电话号码
职务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驾驶员)
成员(会计)
应急救护单位
铜陵市人民医院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救援或报告灾情。
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渡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2)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4)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5)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2、救援物资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物资:
(1)医疗器材:
担架、药箱等;
(2)抢救工具:
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
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
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
由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对现场车辆进行调度;
(6)灭火器材:
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7)其它抢险设备物资:
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对外联系。
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物资必须事先编制需用计划,及时采购,妥善保管,加强检查,及时维修,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投入使用。
3、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
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
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四、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
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五、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伤亡事故:
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安全处和企业工会。
附:
专项应急措施
现场人员伤亡应急处置措施
一、现场人员伤亡事故的紧急处置程序:
1、项目施工过程中,如突发因工重伤、死亡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以最快方式向项目部直接领导和公司安全设备处报告简要情况。
2、如事件发生在夜间,夜间值班人员应紧急上报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
3、项目部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急救或送专门医院抢救,并组织人员救险,防止险情扩大。
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需采取的相应事项:
(1)如当事人没有自觉症状,不要轻易放走当事人,医务人员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观察24小时,确实没有损伤时才能视为正常。
(2)当发现伤员心跳、呼吸停止时要就地抢救,进行心脏复苏,直至急救医务人员到进场进一步抢救。
(3)现场发生人身外伤害事故,不要慌乱,派专人守在伤员前进行临时救护,另派人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说明伤员所处地点,行车路线及到达所在地点的明显标志。
(4)对于骨折伤员,特别是怀疑颈、胸腰椎骨折伤员要做好固定,用硬板搬运,不得随意拉扯,扭曲身体搬运。
(5)如认定外伤出血后,根据伤口的部位、轻重程度,可分别或同时采取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或止血带止血法,如有骨折,则采用木板等物予以固定。
(6)运送伤患者前,应检查伤者头、胸、腹、背及四肢的伤势,并给予适应的处理,如所处环境危险,应尽快脱离,否则就地抢救,搬运时注意伤员体位,避免再损伤。
二、伤害不同部位、状态的相应应急措施
1、外伤的急救、处理、搬运:
外伤出血后,根据伤口的部位、轻重程度,可分别或同时采取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或止血带止血法,如有骨折,刚采用木板等物予以固定。
(1)包扎动作轻、快、准、牢,对暴露的伤口,尽可能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再午饭扎。
包扎不可过紧、过松,以防滑脱或压迫血管、神经,影响远端血运。
(2)骨折固定时,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先进行呼吸心跳的急救,有大出血时,再包扎,最后固定骨扎部位。
(3)运送伤患者前,应检查伤者头、胸、腹、背及四肢的伤势,并给予适当的处理,如所处环境危险,应尽快脱离,否则就地抢救,搬运时注意伤员体位,避免再损伤。
(4)现场处理后,尽快转送到附近医院。
2、现场心、肺\脑复苏:
施工现场出现电击、严重创伤、中暑、中毒等易引起心跳骤停的情况,及时抢救,对伤者复苏有重大意义。
(1)判断心跳骤停症状
a、颈动脉博动消失;
b、意识丧失,呼之不应。
(2)现场心肺复苏
a、呼救:
一旦判断病人昏迷,就要呼救,他人协组打急救电话或叫救护车,本人就地抢救;
b、病人体位仰卧在硬地板或硬板床上。
3、心肺复苏法
a、打开气道,使病人颈部上抬使头后仰,保证呼吸道通畅;
b、人工呼吸,口对口吹气,注意胸部是否起落。
(4)心外按摩,建立人工循环
用拳击心前区,拳距前胸20—30CM,向前胸猛击两下,有时即可恢复心跳。
(5)胸外挤压
部位:
胸骨中下1/3交接处,下压深度3—5CM,频率80—100/分。
双人操作:
吹气与按压比为1:
5,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博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单人操作:
每次按压15次,吹气2次,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博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按压注意事项:
a、按压必须平稳,不规律进行,不能中断;
b、平常不能离开胸膛,不能猛压猛松,以免改变按压位置,或引起肋骨骨折;
c、双肩应在胸前正上方,平臂要与胸垂直,按压时身体下要前后摇摆。
胸部按压部位必须正确,否则不仅按压无效,反有危险。
3、电击伤的处理
(1)诊断:
a、看电源种类、电压、触电时刻及当时情况;
b、表现为电击性休克、抽搐、昏迷、青紫、心率不齐、心跳停止。
c、并发症:
伴有外伤、骨折、背髓受损者可见肢体瘫痪。
(2)抢救:
a、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不导电的物体使患者脱离电源;
b、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术;
c、对局部烧伤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呼急救中心处理。
4、中暑的处理
(1)诊断:
隐长时间的日光曝晒,或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出现大汉头晕、无力、口渴、眼花、心慌、四肢麻木、体温略升高、血压下降等症状。
(2)抢救:
发现中暑病人都应立即将其移到阴凉通风处。
A轻度中暑:
给予含盐饮料,服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休息后即可恢复。
B高热型:
重点是物理降温,用26~29℃温水或50%酒精全身擦浴,用电风扇吹风,头部大血管放置冰袋,经脉点滴生理盐水+氯丙嗪。
C痉挛型:
重点补充钠、静点5%或3%、抽搐者用10%水含氯醛10~20ml
症状缓解后尽快送医院就医。
土方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施工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单独编制土方工程施工专项的施工方案,对于深基坑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2、技术人员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单(书),组织相关施工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及人员进行学习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人工挖孔时应保持2-3米的操作间距。
4、机械挖土时不得损毁支护设施,机械作业范围不得有其他作业活动。
5、坑(沟)边堆物、行走车辆应与坑(沟)边保护1M以上安全距离,堆物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5M。
6、沿坑边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搭设供人员上下的梯道,夜晚应设红灯示警。
7、沿坑边应设截排水沟,采用井点降水法时应注意地面沉降情况。
8、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生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应急措施
1、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
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2、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时塌,造成重大事故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救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3、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4、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对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或伤残的人员,由企业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做好对伤残人员予以安置和经济补偿等善后处理工作。
塔式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初期,应认真研究现场情况,并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慎重考虑塔吊的安装位置,从源头杜绝或减少塔吊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格挑选塔吊安拆施工队伍,安拆任务应由资质符合要求、证件手续齐全的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认真编制塔吊搭拆方案,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塔吊基础施工、机身安拆、标准节增加等,均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施工方案的要求执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5、项目部从工程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塔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7、塔吊驾驶员和指挥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工作情况审查,对身体健康程度不适合该项工作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驾驶员、指挥,应调离岗位。
8、两塔吊同时作业时,不可避免地产生立体交叉,如控制不严,易发生碰撞事故。
为此,项目部应制定防碰撞措施,并严格执行。
9、塔吊驾驶员和指挥应严格执行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地关于塔吊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技术措施等。
10、安全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时,应针对各班组的塔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交底,使各班组在利用塔吊进行垂直运输时,能严格按塔吊操作规程进行绑料、下料等操作工艺,并注意个人安全防护。
11、加强塔吊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班前检查和试车制度。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壁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重伤、死亡或塔吊断臂、塔吊倾斜甚至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
1、工地塔吊使用过程中,如突发因工重伤、死亡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严格按人员意外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2、当塔吊发生严重机械事故时,项目部应尽快报告公司(分公司)主管领导,并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和物资进行紧急救援。
3、如塔吊发生断臂、倾斜等重大险情时,项目部应尽快疏散现场施工人员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并划定警戒区,专人看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如机械还可以矫正、修复,在确保检修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安排人员进行检修、紧急加固等。
5、如机械事故情况较复杂,应由公司(分公司)联系有关部门的专家,认真进行现场勘查后,研究制定处理措施,并认真执行。
6、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交警队,由交警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周边道路的交通管治,确保路人安全。
7、发生机械事故的同时如伴有人员伤亡,应按人员伤亡紧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8、项目部应认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9、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公司(分公司)应在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深刻吸取教训,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情节严重进行惩处。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项目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配备义务消防队成员;义务消防队员庆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2、消防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在相关场所布置种各类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同时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
3、安全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防爆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场所,分类分库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仓库应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仓库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安全规程防爆破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仓库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和管理储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6、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装卸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7、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得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主生火花的作业。
8、项目工地要设置内部报警电话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悬挂,公布与众。
二、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爆炸)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
2、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火势较大则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并指派专人到路口迎接消防队。
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切断火场电源,并派兼职卫生员一起赶赴火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
消防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赶赴火场。
3、火灾较大时要立即成立灭火指挥部,下设灭火作战组、抢救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一般火灾时可不成立,但均要设灭火总指挥。
a、灭火作战组负责扑救火灾。
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人员,抢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b、消防领导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危险区警戒、交通管制等任务,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
c、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d、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火场上各种受伤人员的抢救、医治、转移工作,并协助做好防中毒、防中暑等防护工作。
4、灭火总指挥应佩带明显的标志,各级指挥员宜佩带不同的标志以利分辩。
扑救火灾在灭火总指挥的领导下统一进行,各灭火队伍由灭火总指挥统一调度,“119”消防队到达后由灭火总指挥向其汇报火灾情况,火场交由“119”消防队统一指挥。
5、在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首先要迅速查明火场情况、燃烧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无剧毒、爆炸等危险品、火势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火场电源是否切断等内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由按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扑救原则,针对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不同灭火法组织扑救火灾,灭火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各类火灾的具体灭火方法如附表。
6、火场有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依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a、对泄毒口要做“关堵”处理(卷宗阀门、堵塞洞)以切断毒气来源。
b、对已弥散在火场周围的毒气进行通风驱散或用雾状水流令可溶于水的毒气溶解,降低空气中的毒气含量。
c、针对毒气对人身的特殊毒害作用,调集医疗等有关队伍协同作战,做好预防和救护工作。
d、根据有毒物质的化学性质和物理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避免实施无效扑救或造成“火上浇油”的后果。
e、火灾扑灭之后,应清洗参战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余毒,减少后患。
7、当爆炸物品着火或火场上有爆炸物品时,要及时疏散并冷却爆炸物品,疏散时要防止摔、掷、抛、拖拉。
对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于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
对于可燃气体、粉尘可用喷雾水流和采取通风稀释的方法,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8、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附表:
各类火灾的灭火方案
附表:
各类火灾的灭火方案
火灾类别
易燃物类别
适用的灭火器材/灭火步骤
注意事项
A类:
固体物质火灾
棉、麻、纸张、木材
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与水源点保持足够的距离
B类:
液体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汽油、煤油、柴油、原油、油漆、甲醇、乙醇、沥青、电石、石蜡
一般用泡沫、干粉等灭剂
禁止使用高压直流水枪直接火,可以使用喷雾水枪扑救。
扑救时要保持足够距离
二氧化碳适宜小范围油类火灾
泡沫扑救容器内的易燃可燃液体火灾
酒精等醇类火灾要使用抗溶性泡沫
砂土适宜扑救沥青和地面上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火灾
C类:
气体火灾
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火灾
先将气体输送阀门或管道关死,截断气源,断绝气体来源,进行冷却灭火,使用直流水枪或喷雾水枪、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剂
戴好防护用具,防止烫伤、中毒等
对一时无法堵漏、封闭气源的燃烧,不宜立即将火扑灭,可以一边用水冷却保护建筑物和设备,一边让气体自行燃尽
D类:
金属火灾
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火灾
一般用干砂掩埋
忌用水、泡沫及含水性物质,也不能用卤化烷、二氧化碳及常用干粉灭火剂
卫生事故应急措施
卫生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突发病、传染病及不时病因的卫生事故等。
一、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人们食入被致病性细菌或细菌产生的毒素所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一种急性食源性疾病。
细菌性食物中毒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
我国人民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经门氏菌食物中毒最多。
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主要是由于气温最,适合细菌的生长繁殖。
另一方面人本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时,易感性增强。
但在冬季,当被污染的食品保存在温度较高的条件下,细菌大量繁殖,也可导致食物中毒。
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如肉类、鱼类、蛋类、奶类等,尤以病死性牲畜肉为常见。
植物性食品,如剩饭、糯米凉糕、豆制品、面类发酵食品等,亦可引起。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表现以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一般在进食后2—12小时后出现。
开始时表现为发烧、头痛、恶心、无力、全身酸痛,以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
一般2—3天即可恢复,重症者经输液抢救,1周内也可康复。
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但病死率一般较低,恢复快,预后良好,但年老体弱者如抢救不及时也可能造成死亡。
预防措施:
(1)严禁食用病死的牲畜肉。
(2)严格执行生熟食品分开制度,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相接触,同时避免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的交叉使用。
(3)彻底加热食品。
(4)妥善保存熟食品,剩食品用前应充分加热。
2、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属化学性食物中毒。
亚硝酸盐是一种白色或淡黄色结晶,味稍苦且咸,外观颇似食盐。
它能使血红蛋折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人摄入0.2—0.5g既能引起中毒,3a即可使人致死,是一种剧毒品。
某些叶菜类蔬菜(如菠菜、小白菜)、新腌制蔬菜、若井水中均含有较多的硝酸盐,大量食用后,某些肠道细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枯草杆菌等)将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便可引起人的急性中毒,即“肠原性青紫症”。
中毒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误食。
因标志不明显,被当作食盐误用。
(2)污染。
如用盛过亚硝酸盐的器皿装面粉。
(3)天然食物变质。
新鲜蔬菜、海产品、剩菜剩饭旋转时间过长,被细菌污染、利用后产生大量的亚硝酸盐。
(4)某些地区的水或不洁锅盛放的隔夜水中含较多的硝酸盐或亚硝酸盐,人饮用后可引起中毒。
(5)新腌制的菜类。
腌制2—4天后亚硝酸盐开始增高,7—8天达高峰。
中毒表现:
多在食用后1—3小时发病,其主要症状是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出现紫绀等皮肤缺氧的表现,并有头晕、头痛、心跳加快、嗑睡、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重者可有昏迷、痉挛、大小便失禁,最后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预防措施:
(1)不吃腐烂变质的蔬菜。
(2)不饮用苦井的水。
(3)不吃存放过久的熟菜或新腌制的菜(约20天左右腌透)。
(4)注意食堂的卫生、清洁,盛放食品的窗口要干净并标识清楚。
(5)存放亚硝酸盐不准散装、散放,并应有明显标志。
3、菜豆中毒
菜豆中毒属有毒植物食物中毒。
菜豆中的含毒成分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红细胞凝集素有关。
中毒者多有进食未烧透的菜豆史,以胃肠炎为主要中毒症状,少数病人有胸闷、心慌、出冷汗手脚发冷、四肢麻木、畏寒等症状。
该中毒病程短,恢复快,一般无需特殊治疗,1天内即可恢复健康。
不宜火焊后做凉菜。
即使炒食,也不要贪脆或颜色好看,应彻夜加热炒熟,方安全可靠。
4、毒蘑菇中毒属有毒植物中毒
主食后的中毒表现较为复杂,通常表现为胃肠炎症状、神经精神症状、溶血症状、实质性脏器受损症状及类植物日光性皮炎症状等。
觉的毒蘑菇中毒类型如下:
(1)速发型毒蘑菇中毒,如毒蝇伞等。
(2)迟发型毒蘑菇中毒。
这种类型的中毒常在胃肠症状之后出现假愈期,然后突然回生出现肝肾等脏器操作的症状。
因此,对同时进食而未发病者应视为发病者对待,以免发生意外。
预防措施:
食品采购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毒蘑菇的形态特征和内部结构,提高鉴别毒蘑菇的能力。
5、发芽马铃薯中毒
发芽马铃薯中毒属有毒植物食物中毒。
马铃薯是人们常用的一种食物,由于保存不发多在春季发芽,其幼芽及芽眼部含有大量的龙葵碱(龙葵素),人食入0.2—0.4g即可引起中毒。
预防措施:
(1)马铃薯应贮藏在低温、无直射阳光的地方,或用沙土埋起来防止生芽。
(2)不吃发芽和黑绿色皮的马铃薯。
(3)加工发芽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芽眼及芽周部分。
(4)龙葵碱遇酸分解,烹调时可加少量食醋。
二、发生卫生事故应急措施
1、如发生卫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送受伤者到医院进行抢救,项目部要不惜一切代价配合抢救。
2、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封存并取样食品送卫生部门化验。
3、查清事故原因,并立即调查该工人24小时内食用过的食品及来源地,如为外面的食品引起中毒事故,则应马上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以免造成更多人的伤害。
4、对不明病因的突发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然后急送医院进行抢救。
5、如发现传染病,应立即进行隔离,把伤者送医院治疗并对全工地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全工地的相关人员都应进行体检,并根据医生建议进行针对性处理。
脚手架搭拆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搭设作业前,应组织编制脚手架搭拆作业与专项施工方案。
2、进场材料应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