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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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为恢复我区渔业资源,修复水生生物环境,保障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我区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试行)》(浙海渔政[2016]3号)和省财政厅《浙江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0]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补助对象

1、鄞州区境内未退出养殖功能的各镇(街道)以及渔业社和相关水利会。

2、鄞州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和鄞州区渔业技术管理服务站。

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1、海、淡水苗种增殖放流:

主要用于放流苗种的购置及苗种的运输。

2、探索性增殖放流与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调查:

主要用于苗种购置及运输、放流操作程序的可行性试验、新技术科研、标志放流、效果调查评估等费用。

三、补助标准

1、海、淡水苗种增殖放流:

单个项目按不高于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补助资金90%以上应用于放流苗种购置。

2、探索性增殖放流与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调查:

5万元以内。

3、项目需申报,补助资金全年实行总量控制。

四、增殖放流重点区域和品种

以鄞州区象山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区内主要外荡为重点,组织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

1、海洋:

以鄞州区象山港水产种资资源保护区为重点,沿港瞻岐和咸祥两镇,开展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日本对虾、梭子蟹、黒鲷、恋礁类鱼类等水产苗种的增殖放流,促进浙江渔场修复和本地渔业资源恢复。

具体可放流规格和时间见附表5《鄞州区近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2、淡水:

以甬新河、大嵩江、小洋江、咸祥河、鄞东南沿山干河、鄞东前塘河、鄞东中塘河和前塘河等市、区级河道为重点,开展鲢、鳙、草鱼、青鱼、鳊鲂、鲴类、黄颡鱼、中华绒螯蟹等水产种苗的增殖放流,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民收入。

具体可放流规格和时间见附表6《鄞州区内陆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及资金补助

1、申请补助的单位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申报表》(见附表1),经镇(街道)农办初审查通过后,每年6月30日前报区农林局,区农林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合格的纳入当年渔业资源增殖项目库,并发文通知申报单位及所在镇(街道)。

2、纳入项目库的实施单位必须根据《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考核验收评审表》(见附表2)中的要求,做好放流过程的实施和记录,谁放流谁负责。

3、所在镇(街道)农办负责对项目实施现场监督,并填写《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现场监督表》(见附表3),于放流完成一周内报区农林局。

4、在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后,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见附表4)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补助及补助的具体金额。

六、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年底经区级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所在镇(街道),再由镇(街道)拨付给申请单位。

2、补助资金安排应注重绩效,充分考虑现实意义及效果。

3、补助资金使用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4、区农林局不定期对放流补助项目进行督查,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附表1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申报表

项目单位名称

计划放流日期

项目内容

(放流目的、意义,放流资金、品种、数量,放流区域等)

放流计划(放流人员安排等)

 

种苗来源

招标或议标

单一来源采购

其它

保障

措施

申报

单位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镇(

街道)

农办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农林

局意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考核验收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总投资

 

申请区级财政补助

 

评价内容

得分

评价标准

评分范围

放流时间、品种

地点的选择

(标准分20分)

放流时间、品种、地点选择科学

20-11

放流时间、品种、地点选择基本科学

10-1

不具备放流条件的区域

0

放流苗种管理

(标准分20分)

苗种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

苗种生产厂家有苗种生产许可证:

品种、数量、规格全部符合要求。

20-16

单一来源苗种采购:

苗种生产厂家非专业育苗场:

品种、数量、规格70%以上符合要求。

15-6

无任何招标手续,但有采购合同,自行采购

5-0

放流中资料固定和完善工作

(标准分30分)

放流前申报,放流中记录、监督、财务管理规范

30-26

放流前申报,放流中记录、监督、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25-11

只有一般的管理资料,没有管理机构和队伍,管理经费不能到位

10-0

放流后管理工作

(标准分20分)

管理机构和队伍完备,财务管理规范

20-16

管理机构和队伍基本具备,经费基本到位

15-6

没有管理机构和队伍,管理经费不能到位

5-0

增殖放流

效果评估工作

(标准分10分)

有固定的社会调查员;能按时报告放流情况;能定期进行社会调查和现场采样调查;有年度评估报告

10-8

有非固定的社会调查员;基本能按时报告放流情况;不定期进行社会调查和现场采样调查;有年度评估报告

7-1

不能按时报告放流情况:

基本没有开展评估工作;无评估报告

0

总得分

定性评价

A(优)

B(良)

C(不合格)

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评审意见:

小组成员盖章(签名):

注:

优:

85分以上;良好:

84-75及格:

74-60分;不合格:

59分以下

附表3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现场监督表

单位名称

放流时间

项目内容

(放流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等等)

 

放流活动

现场概况

(具体放流过程、照片等)

 

镇(

街道)

监督

组意

监督人员签字(二人以上):

镇(街道)(盖章)

农林

局意

 

主管局盖章:

附表4

 

鄞州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杨国财

副组长:

方志军

成员:

傅永静、陈兆年、孙文武、蔡惠凤、薛聪顺、袁思平、吴仲宁

 

附表5

鄞州区近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放流种类

放流规格

放流时间

功能定位

大黄鱼

体长≥5厘米

6-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曼氏无针乌贼

受精卵

5-6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日本对虾

体长≥1厘米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梭子蟹

仔蟹Ⅱ期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黒鲷

体长≥5厘米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恋礁性等鱼类

叉长≥5厘米

6-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藻类

≥3厘米

8-10月

生态净水

 

附表6

鄞州区内陆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类和规格表

放流种类

放流规格

放流时间

功能定位

鲢、鳙

体长≥3厘米

体长≥10厘米

5-7月

12-3月

生态净水、渔民增收

鲤、鲫

体长≥3厘米

体长≥8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鳊、鲂

体长≥3厘米

体长≥8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草鱼

体长≥3厘米

体长≥10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青鱼

体长≥3厘米

体长≥10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翘嘴红鲌

体长≥3厘米

体长≥6厘米

5-7月

12-3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黄尾鲴

体长≥3厘米

体长≥6厘米

5-7月

12-3月

生态净水、渔民增收

中华绒螯蟹

500只/公斤以下大眼幼体

8-10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光唇鱼

体长≥3厘米

5-7月

渔民增收、生态净水

黄颡鱼

体长≥3厘米

5-7月

种群修复、渔民增收

细鳞斜颌鲴

体长≥3厘米

5-7月

生态净水、渔民增收

中华鳖

10-20g

7-9月

渔民增收、种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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