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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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
附件2:
深圳市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
序号
点位
测评标准
1
街道社区
1)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2)社区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4)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5)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6)新建社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社区生活环境考察标准:
①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④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⑤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8)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9)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10)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辖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内容:
①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②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③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1)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
①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②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③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注:
以社区服务设施现有情况、社区原始记录为考核依据,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不以悬挂牌子、建立该项工作的专门台账等为考核要求)。
2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街道综合文化站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3
商业大街
(主次干道)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④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2)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4)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5)基础设施标准: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③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6)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7)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8)环境秩序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9)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
公共广场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④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2)市民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4)环境秩序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5)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6)文体广场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5
建筑工地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6
公园
1)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4)环境秩序考察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5)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7
学校
1)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4)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5)中小学校校园、教室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6)有反映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7)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考察标准:
①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②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③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8
公共文化设施(城市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
1)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2)设有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3)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5)免费开放,且基本服务健全;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6)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④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9
景点景区
1)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3)在建成区景点景区内,请若干名旅客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4)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5)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环境秩序考察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7)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10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
1)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2)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4)窗口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7)长途汽车站、码头乘客排队候车(候船)或依次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8)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9)环境秩序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0)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1
公交(地铁)车站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50%以上的公交(地铁)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窗口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乘客排队候车(候船)或依次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5)环境秩序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6)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且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
12
公共交通
工具
(公交、地铁、出租车)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在车身或车厢内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
2)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3)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4)公交、地铁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没有吸烟现象。
5)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公交、地铁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13
宾馆饭店
1)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的温馨提示。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4
商场超市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2)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4)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5)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环境秩序考察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7)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8)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15
集贸市场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2)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3)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4)环境秩序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5)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6)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16
政务大厅
(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
1)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
6)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7)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
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
17
医院
1)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2)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市民健康素养。
18
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3)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4)文明优质服务考察标准: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
7)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19
主要交通
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2)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3)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20
背街小巷
1)市民文明素质考察标准: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③无随地吐痰现象;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2)基础设施完善:
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②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③装灯率100%,亮灯率≥95%。
3)环境秩序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21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
1)在校外设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有专门的工作场地。
2)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
3)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
4)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
2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
1)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实名登记并查看身份证;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禁入的警示牌。
3)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4)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23
公共卫生间
1)无障碍设施考察标准: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2)环境秩序标准:
①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24
城市避难所
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且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25
实体书店
4)所售书籍内容健康向上。
5)室内环境整洁、井然有序
26
旅游集散地
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27
公路(河道)沿线
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28
马路市场、
流动商贩
1)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29
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
举报电话
查验工作时间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30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查验工作时间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31
问题药品举报电话
查验电话接通及服务情况
备注:
此实地考察标准根据《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