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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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

课程(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选拔和管理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课程(学科)建设带头人,推进课程(学科)改革创新,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2.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系教学管理人员,教龄不少于3年。

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善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近三年)

每年完成过至少400节课时量(实习课时按1:

0.8的比例折算成理论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无教学事故发生。

近三年内至少举行过一次院级及以上的教学公开课。

(三)教科研能力要求(近五年)

申请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2条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正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与专业教学或课程(学科)改革有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

2.主编过至少1部教材或学材,并在正规的出版社公开出版;

3.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正规评审机构评选的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教案获奖不计入内)。

4.获得过市级以上级别的教学能力竞赛、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前3名,或者指导学生或教师获得过市级以上级别的教学能力竞赛、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奖项或前2名。

5.申请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前3名)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前2名)。

6.主持过或参与过院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如期顺利结题。

(四)课程(学科)建设能力要求(近五年)

在课程(学科)建设方面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参与过课程(学科)改革;

2.开发过课程方案(或教学计划);

3.开发过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二、选拔与聘任程序

1.课程(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系推荐、院竞聘的方式,聘期二年。

2.申报人根据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的选拔通知和课程(学科)目录,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提交教学系。

教学系依据选拔条件和申请人的课程(学科)建设思路,组织系内相关骨干教师进行评审,同时组织本系教师对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人选【每课程(学科)推荐1人】,按程序报学院教务处和教研室。

3.教研室将推荐材料汇总,组织各对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材料后,报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4.候选人在竞聘答辩会上介绍本人申报条件,展示近3~5年的教科研成果、课程(学科)建设思路,并现场回答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由评审委员用无记名方式投票(注:

实行回避制度)。

支持票数超过参加投票总数60%的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支持票数和评分情况综合考虑,客观、公正、公开地确定“课程(学科)带头人”。

5.学院按公示程序后确认,正式聘任为“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任期二年,教研室负责归档。

6.二年任期间,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课程(学科)带头人不能履行职责或不符合课程(学科)建设需要,必须由教学系以书面形式向教研室和教务处提交变更申请,由教研室提请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依照既定程序重新确定课程(学科)带头人补充。

三、工作职责

(一)课程(学科)带头人职责

1.在系部领导下,定期去企业调研;根据国内外课程(学科)发展动态,结合我院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课程(学科)教学内容,完善优化教学环节。

2.结合专业建设,确定本课程(学科)的改革方向,任期内完成课程(学科)的建设方案修订与实施。

3.组织课程(学科)团队申报教科研课题;指导和培养本课程(学科)教师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本课程(学科)教师的执教能力、教研能力。

5.定期组织本课程(学科)领域教学交流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举行具有示范作用的院级以上公开课1-2次。

6.每年面向学生或相关专业教师做一次课程(学科)建设讲座。

7.积极参与本课程(学科)实训设施规划与建设。

8.组织课程(学科)团队积极开发教材、学材、多媒体课件和仿真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源,为课程(学科)教学提供有效支持。

(二)教学系工作职责

负责课程(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及变更申请、考核、管理、指导及资料归档工作。

(三)教研室工作职责

1.统筹组织选拔、聘任课程(学科)带头人。

2.统筹组织院级考核小组审核课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课程(学科)带头人专项津贴的制表及课程(学科)建设研究经费的制表发放。

4.负责制定课程(学科)带头人相关管理文件。

四、课程(学科)带头人权利

1.对取得课程(学科)带头人资格的教师,学院颁发课程(学科)带头人聘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同等条件下,课程(学科)带头人在培训进修(含出国学习)、职务、工资晋升等予以优先考虑。

3.课程(学科)带头人提出创新性课程(学科)改革方案,经学院评审通过后,负责主持课程(学科)改革团队的组构与方案的实施,同时学院给予1万元额度的课改经费扶持。

4.学院支持课程(学科)带头人业务进修、国内外考察、企业调研、参加学术活动等,学院每年给予每位课程(学科)带头人5仟元额度的专项活动经费。

5.二年任期内课程(学科)带头人享受500元/月特殊岗位津贴,从聘书颁发当月开始计发。

五、管理与考核

1.教研室统筹组织课程(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核工作,负责技术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教学系负责课程(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指导,以及提供课程(学科)建设软硬件条件支持。

2.课程(学科)带头人应每年提交《课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附件2),二年期满提交《课程(学科)带头人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中应从指导教师成长、课程(学科)改革、课程(学科)资源、实训室建设、教科研活动、教学质量、课程(学科)管理等方面阐述课程(学科)建设成果,同时介绍个人科研成果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著作等。

3.每年由系和学院教研室按照相应的职责、任务与要求对课程(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其履行职责情况、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载入本人业务档案。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课程(学科)带头人资格及相应的一切待遇。

4.任职期间,课程(学科)改革取得突出成绩者,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5.课程(学科)带头人评审的相关资料和任职期间取得成果纳入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六、本办法由教研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2.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1:

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

课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课程(学科):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二O年月日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最高学历

从教本课程(学科)时间

现有职称及专业技能等级

工作简历及主要荣誉

 

二、教学(近三年)与教研(近五年)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时间

任教课程(学科)

课时数

有无教学事故

20年

20年

20年

举行公开课情况

 

参加课程(学科)改革或课题研究、成果获奖、获得专利、教材(或学材)、论文出版、发表情况

 

参加竞赛或指导教师、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

 

参加课程(学科)建设情况

 

三、课程(学科)建设思路

说明:

结合本课程(学科)现状,从指导教师成长、课程(学科)改革、课程(学科)资源、实训室建设、教科研活动、教学质量、课程(学科)管理等方面进行简述。

 

教学系

初审意见

系投票情况

有效票:

得票:

得票率:

%

 

系主任签名:

年月日

教务处

审核

意见

 

教务处主任签名:

年月日

教研室

审核

意见

选拔条件综合总得分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月日

学院评审委员

会意见

评定投票情况

有效票:

得票:

得票率:

%

 

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月日

公示

情况

 

人力资源处主任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年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课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年月日

课程(学科)名称

课程(学科)带头人

技术职称

工作部门

课程(学科)团队

课程(学科)团队共人。

其中专职教师人,兼职教师人。

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

其中高级技师人,技师人,高级工人。

20年学年课程(学科)建设情况概述

从指导教师成长、课程(学科)改革、课程(学科)资源、实训室建设、教科研活动、教学质量等方面阐述课程(学科)建设情况。

简述一下明年的课程(学科)建设思路。

 

教学系鉴定

 

系主任:

日期:

教研室评语

 

教研室主任:

日期:

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考核意见

考核等级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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