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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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

对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2019年)

(600分)

项目

考核内容

负责考核处室

分值

考核要点

评分标准

得分

1业务工作指标

510

1.1医疗机构监管(200分)

1.1.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医政医管处

10

1.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规范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100%;

4.指导各区工作。

1.超出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许可工作每发现一次扣2分;

2.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0.5分;

3.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3分;

4.未依法履行职责每发现一次扣0.3分;

5.许可程序不合法每一份扣0.3分;

6.许可资料不完整每一份扣0.3分;

7.许可文书不规范每一份扣0.3分;

8.未按时办结每一份扣0.3分;

9.其他不规范行为酌情扣分;

10.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1.1.2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妇幼处

5

1.1.3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妇幼处

3

1.1.4医师资格许可和执业注册

医政医管处

10

1.1.5护士执业注册

医政医管处

10

1.1.6外国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医政医管处

5

1.1.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妇幼处

5

1.1.8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妇幼处

5

1.1.9医疗广告审查

医政医管处

中医监管处

5

1.1.10职业病诊断医师许可

监督处

5

1.1.11放射诊疗卫生许可

监督处

10

1.1.1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许可

监督处

5

1.1.1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医政医管处

5

1.1.14其他相关许可和备案

相关处室

5

1.1.15医疗机构医疗执业监督(包括机构、人员、设备、技术和处方管理)

医政医管处中医监管处药政处

30

1.各专业条线监督户次数不低于前两年的平均数;职业病诊断机构全覆盖;

2.完成各条线全市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困难或存在问题、针对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统计信息、数据准确,有分析;

3.指导各区工作;

4.根据时间截点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以送达时间、签收记录为准);

5.按规范应用“两非”案件信息系统。

6.及时追踪复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并记录形成整改情况一览表(复查时间、整改情况、未整改的原因)

1.监督户次数每少10%扣1分;

2.无条线工作总结扣2分;总结内容和质量欠缺酌情扣分

3.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4.“两非”案件信息系统应用不规范、案件录入不及时的扣2分;

5.未追踪复查存在问题的机构、未记录整改情况的酌情扣分。

1.1.16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

监督处

6

1.1.17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监督

监督处

10

1.1.18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

妇幼处医政医管处

3

1.1.19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情况

妇幼处医政医管处

6

1.1.20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

医政医管处

6

1.1.2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监督

监督处

6

1.1.22医疗机构建档

医政医管处医政医管处

中医监管处

5

1.各专业条线电子建档率达100%;

2.电子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3.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网络系统稳定性、及时维护,系统出现问题2天内组织解决;

4.及时对档案进行维护和更新性。

新证、变更、注销5天内更新。

1.每有1家未建档扣0.5分;

2.每有1家建档内容缺项或错误扣0.2分;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网络有问题酌情扣分;

4.未及时对档案进行维护和更新性,每发生1次扣1分。

1.1.23执业医师建档

医政医管处医政医管处中医监管处

5

1.1.23执业护士建档

医政医管处医政医管处中医监管处

5

1.1.2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建档

妇幼处

5

1.1.25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档

监督处

5

1.1.2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档

科教处

5

1.1.27预防性健康检查网络管理情况

监督处

5

1.1.28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档

监督处

5

1.1.29职业病诊断机构建档

监督处

5

1.2采供血机构监管(15分)

1.2.1采供血机构许可

医政医管处

5

1.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规范开展采供血机构许可工作;

2.采供血机构许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100%。

1.超出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许可工作每发现一次扣3分;

2.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0.5分;

3.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3分;

4.未依法履行职责每发现一次扣0.3分;

5.许可程序不合法每一份扣0.3分;

6.许可资料不完整每一份扣0.3分;

7.许可文书不规范每一份扣0.3分;

8.未按时办结每一份扣0.3分;

9.其他不规范行为酌情扣分。

1.2.2采供血机构监督

医政医管处

5

1.监督户次数不低于前两年的平均数;

2.完成条线全市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困难或存在问题、针对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统计信息、数据准确,有分析;

3.指导各区工作;

4.根据时间截点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以送达时间、签收记录为准)。

1.监督户次数每少1家扣1分;

2.无条线工作总结扣2分;总结内容和质量欠缺酌情扣分;

3.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1.2.3采供血机构建档

医政医管处

5

1.电子建档率达100%;

2.电子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1.每有1家未建档扣0.5分;

2.每有1家建档内容缺项或错误扣0.2分。

1.3整治“医托”,打击非法行医等(15分)

1.3.1打击无证行医、整治“医托”、非法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处

15

1.指导各区开展工作;

2.及时汇总各区工作报表;

3.组织跨区检查;

4.及时分析研究整治“医托”、“打非”、“非法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出现的新情况;

5.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情况;

6.按规范应用“两非”案件信息系统;

7.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8.开展对各区街道乡镇无证行医监测情况,并进行分析,定期报送综合监督处。

1.未指导各区开展工作酌情扣分;

2.未及时汇总各区工作报表扣2分;

3.未组织跨区检查酌情扣分;

4.未及时分析研究“医托”等出现的新情况扣2分;

5.“两非”案件信息系统应用不规范、案件录入不及时的扣2分;

6.未及时报送无证行医监测信息酌情扣分。

1.4公共卫生监管(120分)

1.4.1集中式供水单位许可

监督处

10

1.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规范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3.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规范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5.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100%;

6.指导各区工作。

1.超出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许可工作每发现一次扣3分;

2.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0.5分;

3.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3分;

4.未依法履行职责每发现一次扣0.3分;

5.许可程序不合法每一份扣0.3分;

6.许可资料不完整每一份扣0.3分;

7.许可文书不规范每一份扣0.3分;

8.未按时办结每一份扣0.3分;

9.其他不规范行为酌情扣分;

10.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1.4.2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许可

监督处

10

1.4.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监督处

10

1.4.4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

监督处

10

1.4..5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考核

监督处

5

1.严格按照《关于下发〈XX市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卫监督〔2012〕1号)的要求对本市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2.电子建档率达100%,电子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1.在材料审核中发现不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

2.每有1家未建档扣0.5分;

3.每有1家建档内容缺项或错误的扣0.2分。

1.4.6公共场所监督

监督处

10

1.监督户次数不低于前两年的平均数;

2.组织开展全市量化分级工作;

3.完成条线全市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困难或存在问题、针对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统计信息、数据准确,有分析;

4.指导各区工作;

5.根据时间截点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以送达时间、签收记录为准)。

1.监督户次数每少10%扣1分;

2.未组织开展全市量化分级工作扣2分;

3.无条线工作总结扣2分;总结内容和质量欠缺酌情扣分;

4.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5.未根据时间截点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酌情扣分。

1.4.7生活饮用水监督

监督处

10

1.监督户次数不低于前两年的平均数;

2.完成各条线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困难或存在问题、针对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统计信息、数据准确,有分析;

3.指导各区日常工作;

4.指导各区做好应急事件处理工作;

5.根据时间截点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以送达时间、签收记录为准)。

1.监督户次数每少10%扣1分;

2.无条线工作总结扣2分;

3.总结内容和质量欠缺酌情扣分;

4.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5.未指导各区做好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扣4分;

6.未根据时间截点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酌情扣分。

1.4.8学校(幼托)卫生监督

监督处

10

1.4.9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

监督处

10

1.4.10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监督处

5

1.4.11公共场所建档

监督处

10

1.公共场所电子建档率100%;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电子建档率100%;档案内容应含公共场所通风系统类型信息;

3.电子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1.每有1家未建档扣0.5分;

2.每有1家建档内容缺项或错误扣0.2分。

1.4.12二次供水小区建档

监督处

10

1.信息核对及时,确保二次供水档案内容完整;

2.系统维护及时,更新准确;

3.指导区做好建档工作。

1.每有1家未建档扣0.5分;

2.每有1家建档内容缺项或错误扣0.2分;

3.发现系统未及时维护酌情扣分。

1.4.13集中式供水单位建档

监督处

5

1.电子建档率达100%;

2.电子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1.每有1家未建档扣0.5分;

2.每有1家建档内容缺项或错误扣0.2分。

1.4.14管道分质供水单位建档

监督处

5

1.4.15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建档

监督处

5

1.4.16学校(幼托)建档

监督处

5

1.4.17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档

监督处

5

1.4.18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建档

监督处

5

1.5预防性卫生审核(10分)

1.5.1新、改、扩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

监督处

10

1.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规范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100%;

4.指导各区工作;

5.建立补正流程跟踪服务制度。

1.超出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许可工作每发现一次扣5分;

2.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1分;

3.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未依法履行职责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许可程序不合法每一份扣0.5分;

6.许可资料不完整每一份扣0.5分;

7.许可文书不规范每一份扣0.5分;

8.未按时办结每一份扣0.5分;

9.其他不规范行为酌情扣分;

10.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11.未建立补正流程跟踪服务制度的扣5分;

12.补正流程跟踪服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扣5分。

1.6投诉举报处理(30分)

★1.6.1信访举报处理制度

信访办

6

建立规范的信访举报处理制度。

1.无专门部门受理扣0.5分;

2.未建立24小时电话接访制度扣0.5分;

3.未公示举报电话、地址等方式扣0.5分;

4.未按制度接访接电,每发现一次扣1分。

1.6.2投诉举报处理

相关处室

16

1.准确交办、移送;

2.职责范围内及时规范查处;

3.记录完整;

4.及时反馈;

5.按时办结率100%;

6.指导各区工作。

1.未准确交办、移送,每发现一次扣1分;

2.未及时规范查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

4.未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每发现一次扣1分;

5.未按规定办结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6.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1.6.3医疗事故与纠纷处理

医政医管处

中医监管处

8

1.规范处理;

2.及时办结;

3.指导各区工作;

4.做好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预警和反馈。

1.处理不规范,每发现一起扣2分;

2.未及时办结,每发现一起扣1分;

3.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4.未按要求完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预警和反馈的酌情扣分。

1.7卫生监督保障(10分)

1.7.1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应急办相关处室

10

1.制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组建保障队伍;

2.按要求完成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3.完成相关工作评估和总结。

1.无实施方案或保障队伍扣2分;

2.未按要求完成卫生监督保障任务酌情扣分;

3.未完成相关工作评估和总结扣1分;

发生责任事故扣6分。

1.8★专项整治和抽检(10分)

1.8.1专项整治和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处

10

1.完成上级下达的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2.按要求上报专项工作总结;

3.指导各区工作。

1.未按规定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和抽检每项扣10分;

2.未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每项扣5分;

未指导各区工作酌情扣分。

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分)

 

1.9.1组织机构(建立完整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应急办监督处

2

1.设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部门;

2.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3.卫生应急办公设施设备满足工作需要;

4.建立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1.无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部门扣0.5分;

2.无专门人员扣0.5分;

3.无卫生应急专用办公设施扣0.5分;

4.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不完善扣0.5分。

1.9.2组织预案

应急办监督处

2

1.制定处置预案和技术方案;

2.建立预案评估和更新制度,并开展评估修订。

1.无处置预案扣1分;

2.未建立预案评估和更新制度,扣0.5分;

3.未按要求开展更新评估,扣0.5分。

1.9.3应急队伍

应急办监督处

2

1.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2.开展卫生应急有关的交流合作。

1.无卫生应急队伍扣1分;

2.无卫生应急交流合作扣1分。

1.9.4培训与演练

应急办监督处

2

年度内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各不少于2次。

1.未开展培训少一次扣0.5分;

2.未开展演练少一次扣0.5分。

★1.9.5信息报告及事件处置

应急办监督处

2

1.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及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应急处理记录规范;事件处置资料保存完整。

1.未按规范处置每发现一起扣1分;

2.未按规定程序上报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事件资料未完整保存扣0.5分。

1.10规范执法行为(30分)

1.10.1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

法规处

5

1.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和配套措施;

2.具体行政行为合理;

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1.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文件和配套措施,扣2分;

2.在行政诉讼中被撤销或部分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每件扣2分;

3.在行政复议中被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行政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每件扣2分;

4.行政不作为或者在其他行政程序中因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扣2分。

1.10.2违法行为查处

监督处

10

现场检查笔录涉及的违法或不规范行为都应有相应的处理结果;应处理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每发现1起未查处(或未发监督意见书)的扣2分。

★1.10.3行政处罚

监督处

15

1.事实清楚;

2.证据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4.程序合法;

5.文书书写整洁规范;

6.处罚适当。

1.事实不清楚,每件扣1分;

2.证据不充分,每件扣1分;

3.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每件扣1分;

4.程序不合法,每件扣1分;

5.文书书写不整洁、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6.处罚不适当,每件扣1分;

7.其他不规范的情况,酌情扣分。

1.11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10分)

1.11.1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监督处

3

1.有健全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明确信息报送流程、信息安全管理、资料的保存与利用、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内容;

3.有专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

1.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扣2分;

2.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内容,每缺1项扣0.5分;

3.无专职报告管理员扣2分。

★1.11.2信息报告

监督处

3

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完成信息报告。

1.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数据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未按规定程序填报审核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有缺项或漏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1.11.3文件抄送

相关处室

4

下发与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有关的文件,应抄送有关处室。

未抄送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12宣传培训(25分)

1.12.1工作计划

监督处

4

1.制定工作计划;

2.有相应的工作记录和宣传培训资料。

1.无工作计划扣1分;

2.无工作记录扣1分;

3.无宣传培训资料扣1分。

1.12.2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员培训

监督处

5

1.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经常性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等;

2.对本单位新录用卫生计生监督员培训当年不少于50学时;

3.对本单位卫生计生监督员(经常性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

1.未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经常性业务培训扣2分;

2.未对新录用卫生计生监督员培训扣2分;

3.未对本单位卫生计生监督员(经常性培训)集中培训扣2分;

4.无培训记录酌情扣分;

5.未达到培训学时要求酌情扣分。

1.12.3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

监督处

4

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宣传每少一次扣1.5分。

1.12.4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宣传日活动

监督处

4

按要求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宣传日活动,并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工作开展不到位,酌情扣分。

1.12.5举办管理相对人培训

监督处

4

举办管理相对人集中培训班,每年不少于4次;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等。

培训班每少1次扣1.5分。

1.12.6媒体宣传报道

宣传处

4

媒体对监督机构和执法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情况。

1.中央级媒体每报道1次加1分;

2.市级媒体加0.5分;加满即止(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内部媒体不予计算)。

1.13文件制定(5分)

1.13.1卫生监督工作文件制定

监督处

5

执行《关于年度卫生监督工作文件制定的意见》的情况。

根据执行《关于年度卫生监督工作文件制定的意见》的情况,酌情扣分。

1.14参加会议情况(10分)

1.14.1参会人员情况

监督处

5

1.参会人员符合会议通知中要求的参加对象;

2.参会人员应积极参与讨论并决策。

根据执行情况酌情扣分。

1.14.2会议备忘录执行情况

监督处

5

根据会议备忘录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未按会议备忘录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15行政复议与诉讼(5分)

1.15.1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诉讼应诉

法规处

5

配合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未积极配合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1次扣2.5分,扣完为止。

1.16计划外任务(5分)

1.16.1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处

5

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未及时完成任务每项扣2分;

2.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每项扣3分。

2综合管理指标

50

2.1内部考核(15分)

★2.1.1综合目标管理

监督处

5

1.对内设机构实行综合目标管理,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目标管理的实施细则;

2.每个人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1.无目标管理责任书或实施细则扣3分;

2.无岗位职责扣2分。

2.1.2建立人员考核制度

监督处

5

1.建立人员考核制度;

2.健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和要求;

3.年度考核记录健全。

1.无考核制度扣2分;

2.未实施绩效考核扣2分;

3.每有1人缺考核记录扣1分。

2.1.3考核结果应用

监督处

5

考核结果与个人奖励、评优挂钩。

未与奖励、评优挂钩扣5分。

2.2政务公开(5分)

2.2.1公开内容

委办(公开办)

5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基本情况、执法依据、卫生计生监督制度、工作动态、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

1.未公开信息扣5分;

2.信息公开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2.3稽查管理(10分)

★2.3.1内部稽查

监督处

5

1.制定单位内部稽查年度计划;

2.年度计划有目标;

3.稽查日开展内部稽查。

1.未制定年度计划扣1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扣1分;

3.稽查日未进行内部稽查,缺一次扣2分。

2.3.2外部稽查

监督处

5

规范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稽查大队稽查工作。

1.未开展外部稽查,缺一次扣2分;

2.外部稽查工作不规范,酌情扣分。

2.4档案管理(20分)

2.4.1档案管理人员

委办

2

有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

1.无具体机构负责档案管理扣1分;

2.无专(兼)职管理人员扣1分。

2.4.2档案制度建设

委办

2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主要包括档案工作制度、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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