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资管理制度.r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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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资管理制度.rtf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06号邮政编码:

430074工资管理制度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建立健全工资总量调控机制,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工资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我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属各单位全年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劳动报酬的总额。

工资管理包括工资总额的确定、工资发放、宏观调控和检查监督。

第三条第三条工资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相联系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兼顾三者利益的共同增进。

二、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三、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把职工个人的劳动所得与其劳动成果紧密联系,克服平均主义,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同时注意在同等条件下收入差距过于悬殊。

四、坚持工资宏观管理好,微观搞活。

第四条第四条工资管理实行公司宏观调控,分级管理,分公司(厂)自主分配和民主监督的体制。

第二章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管理和确定工资总额的管理和确定第五条第五条公司的职能部门对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和实现利润挂钩,实行综合管理,并制定企业内部经济承包方案和实施办法。

第六条第六条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以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或实现利润挂钩的办法,按省劳动部门、财政部门、主管厅核定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指标、实现利润指标基数、挂钩浮动比例,年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实现利润结算提取全公司工资总额。

第七条第七条公司内部工资总额的管理,现阶段分别以百元产值控制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干、提取工资储备金三种形式,并逐步过渡到同经济效益和实现利润挂钩的形式。

一、公司对下属单位、工程公司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由公司核定其工资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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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74含量系数和工资总额包干。

各单位工资含量要严格控制,并按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预留5%的工资储备金,不得超支;年终结算考核后工资总额超支的,则在下年度工资总额中扣回,如单位历年有含量节余,当单位需动用历年节余含量时,须报告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批准方可动用。

若单位年终结算工资有含量节余,但单位年终成本亏损,则取消其含量节余指标。

二、各单位配合队伍完成产值计自营产值的工资支出,按产值的*计入各单位的工资总额内。

三、公司对工程处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的办法,工程处根据公司下达工资含量系数分解给分公司。

工程处应严格控制不得突破,含量节余应留作以丰补歉,工程处的费用由公司核定管理费指标和工资含量指标,控制使用。

四、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单位(指科室、部门等)由劳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其岗位需要核定其定编人数和工资总额,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实行增人不增资并倒扣超编人数的工资指标每人300元以上,减人不减资、节约有奖的办法。

第八条第八条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按财务制度规定在工资成本中列支。

第三章第三章企业工资的检查监督企业工资的检查监督第九条第九条公司的劳动、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有权对公司下属各单位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第十条实行百元产值控制工资总额的单位,当年实发工资总额超过应提含量工资总额时,其超支部分应从节约成本中扣除,成本没有节约,在下年度应在工资含量中扣回,并书面报告其超支原因。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的单位,其实发工资超过包干数额时,则在下年度包干数中扣回多发的工资,并书面报告其超支原因。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各单位要自觉做好工资总额发放管理工作,实行民主管理,群众监督,自我检查,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第四章第四章日常工资管理内容日常工资管理内容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做好工人学徒的出师、定级和大中专生转正定级工作。

一、为提高工人队伍素质,调动工人学习技术业务积极性,根据国家工人考核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工人学徒达到出师、定级年限的必须进行考工晋级。

二、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经考核达标的,可予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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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74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职工效益工资调资升级。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每年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搞好一年一度的效益工资调资。

为完善新增效益调资的办法,克服平均主义的弊端,公司属各单位要按照效益好多增资,效益不好少增资的原则,适当拉开经济效益好与坏的调资比例差距,实行职工工资升级同单位的经济效益挂钩,职工个人晋级应根据思想表现、劳动态度、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成果与贡献大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对前方一线苦、脏、累的工种和前方一线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要有所倾斜,在为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人员应优先给予调升一级工资。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单位亏损,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其亏损额达到公司所规定的数额以上者,均取消当年效益工资升级(客观原因造成亏损的可以调升半级)。

调资升级指标应根据责任制的各项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后,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调资升级指标。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工资发放的日常审核。

工资总额由以下各项组成:

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施工津贴、夜餐津贴、水电煤气补贴、前方岗位工作津贴、进洞补贴、有毒有害工种保健津贴等),上述项目的发放必须按国家、省厅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发放。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计件工资是根据职工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工作量,按劳动定额的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项目)计件工资。

二、计件工资的发放必须经分公司(厂点)的领导和职能部门(计划、预算、财务、劳工等)按省和地方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审核后发放,一般发放计件工资时间不再发放奖金。

三、计时工资分为小时工资、日工资、月工资等,在公司体现为月基本工资,在五天工作制下,基本工资按每月21.5天计算,各单位的车间班组必须建立健全职工考勤表制度,实行月基本工资标准的职工遇有加班或缺勤需加发或减发工资时,按日工资标准办理即以月工资标准除以21.5,求得日工资标准。

四、加班加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填报加班加点表经公司领导和车间审批,加班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可算一天,在6小时以下的,按小时工资计算,有关加班加点的定义和工资的发放标准按劳动法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工资含量结算,根据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办法和我公司经济管理核算体制,公司每年以工程处、分公司(厂),工程项目为结算单位进行两级结算,公司汇总。

一、工资含量结算产值依据,应以工程处核实的实际完成产值为准,计提工资含量的产值应以国家预算作为结算依据,剔除材料价差,计划利润的增值和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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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74二、为加强成本核算管理,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办法,凡是因非客观原因造成成本超支的单位,其成本超支额均应在结算后的节余工资含量中抵扣。

第五章第五章奖金管理制度奖金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奖金的含义是职工付出劳动,以按劳分配为原则,根据贡献大小所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要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要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逐步形成企业工资、奖金分配的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各工程处、分公司(厂)奖金的分配,应根据实际完成工程产值及工作任务提取工资含量,在首先用于确保支付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外,剩余部分作为奖金分配。

在奖金分配问题上,应合理地确定奖金基数,应向苦、脏、累、险岗位和生产第一线的职工倾斜,使劳动责任重、强度大、环境差、技能高岗位上的职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把职工的劳动成果、贡献大小和劳动报酬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各工程处、分公司(厂)的工资、奖金分配要留有余地,应建立起工资储备金制度,控制工资含量的使用,年节余工资储备金5%,杜绝“分光吃光”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奖金发放的几项规定一、因发生生产(工作)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百元以上的责任者,当月不发奖金,违反党纪政纪受处分者(警告、记过、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在半年之内的,撤职、降薪在一年之内的,开除留用或留察的人员)不得享受奖金,旷工、打架斗殴及受行政拘留处罚的当月不发奖金,被审查经核实无事者可补发。

二、违反劳动(工作)纪律、消极怠工或不服从分配、多次教育不改者,其岗位职务奖金,可根据情节按50%发给当月奖金或不发奖金。

三、学习超过三个月的按50%计发奖金,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发奖金。

四、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休假和组织同意去疗养的,奖金按50%计发,病、伤、事假人员不得享受奖金,产假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计发。

五、既担任行政职务,又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则按其所担任最高职级系数计发;免去原职务保留级别及改行不在原专业技术岗位上、而做其它工作,又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其奖金则下降一个职级系数计发;已到龄退(离)休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批准而拖延不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则按到龄的下月停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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