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科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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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科论文

朱仙庄矿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目录

1、生产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

2、采掘顶板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

3、运输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7

4、煤矿机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9

5、“一通三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9

6、防治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32

7、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35

 

生产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等级及处置程序:

生产系统事故包括:

皮带机传动部、电动机或减速器故障,皮带机滚筒落架、噎异物、张紧绳断,皮带拉断,撕裂,链板机断链条、机头机尾损坏,给煤机、定量斗或老虎嘴卡异物,煤眼大量积水,煤眼出现卡堵滞眼、眼壁脱落损坏、眼篦子生根损坏等。

Ⅰ级事故:

发生在主井、二采煤仓和主运系统,造成全矿井停产的生产系统事故。

Ⅱ级事故:

发生在南北强力皮带、采区煤仓或采区主运皮带系统,造成主要采区停产的生产系统事故。

Ⅲ级事故:

发生在采掘工作面或其后运小眼、出煤、排矸系统,造成一个采煤或掘进工作面停产的生产系统事故。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立即向单位值班人员、信息中心汇报,信息中心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处置预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Ⅰ级

等级

标准

全矿井停产,超过60分钟

全矿井停产,30-60分钟

全矿井停产,30分钟以内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

分管矿长、采掘副总、采掘矿长

矿总值班、责任单位正职、信息中心主任、分管副总

到达现

场人员

分管矿长

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总

分管队长、分管区长、矿值班、职能部门负责人

Ⅱ级

等级标准

主要采区停产,超过60分钟

主要采区停产,30-60分钟

主要采区停产,30分钟以内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

分管矿长、采掘副总、采掘矿长

矿总值班、责任单位正职、信息中心主任、分管副总

到达现

场人员

分管矿长

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总

分管队长、分管区长、矿值班、职能部门负责人

Ⅲ级

等级标准

一个头面停产,超过8小时

一个头面停产,4-8小时

一个头面停产,2-4小时

一个头面停产,2小时以内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

分管矿长

信息中心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

责任单位值班、责任单位区长、职能部门负责人、矿总值班

到达现

场人员

分管矿长

责任单位区长、职能部门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长、职能部门分管人员、矿值班

分管班队长、分管区长

二、生产系统事故处理要求:

1、处理事故需要的人员、设备、物资,由信息中心统一调度,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所用物资、设备的转帐,均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

2、处理煤眼事故需要放炮的,必须有专门的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执行。

且事故现场必须有修护区区长和信息中心分管所长跟班指挥处理。

处理煤眼的放炮数量必须向信息中心如实汇报。

3、处理水煤眼事故,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执行。

处理事故现场必须有修护区区长和信息中心分管所长跟班指挥。

放眼之前必须安排水泵将眼内的积水排掉,再组织放眼。

三、参与处理事故的单位职责划分

1、事故单位:

在事故发生后,负责掌握、分析、判断事故类型、性质,并及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详细汇报;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事故处理。

2、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接到事故汇报后,负责通知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安排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工具和接送车辆等;及时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并向指挥负责人汇报;准确传达指挥负责人关于事故处理的指示;做好事故汇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

3、机电科:

根据调度指令,负责保证处理事故所需要的机电设备、开关和电缆的供应。

4、物管科:

根据调度指令,负责保证处理事故所需要的材料、工具和物资的供应。

5、保运一区、保运二区:

根据调度指令,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处理事故所需要的机电设备抢修或安装工作。

6、调度通讯组:

负责保障处理事故所需要的各种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线路畅通。

7、通风区:

根据调度指令,负责保障事故地点的正常通风,保证处理事故所需要的风水和管材供应。

8、防突区:

根据调度指令,负责提供处理事故所需的钻机,并做好打钻工作。

9、运输区:

根据调度指令,负责保证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

 

采掘顶板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事故等级及处置程序:

发生顶板事故后,事故单位先汇报到矿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矿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根据事故性质进行汇报:

Ⅰ级

Ⅱ级

Ⅲ级

等级

标准

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堵人或

埋人事故。

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造成通风系统中断。

采掘工作面发生局部漏、冒顶。

通知人员

集团公司调度室、矿值班领导、救护队、医院、矿长、书记、分管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安全副总、技术科、地测科、安监处、机电科、物管科、运管办、防突区、通风区。

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全矿长、通风副总、分管副总、安全副总、技术科、安监处、通风区、事故单位。

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技术科、安监处、事故单位。

到达现

场人员

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分管矿长、通风副总、安全生产信心中心分管所长、技术科科长、安监处副处长、事故单位区长、通风区分管通风管理人员

采掘系统组织技术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安监处、事故单位管理人员到现场指挥处理。

二、抢险救灾人员岗位分工

矿总值班、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负责了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灾害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领导及相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待命,随时调度抢险救灾工作;认真记录各项抢险救灾命令、工程(工作)进度和有关救灾信息。

安全矿长根据抢险救灾方案、负责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分管副总、安全副总、技术科分管科长负责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组织测定抢险救灾所需技术参数;拟定抢险方案;搜集整理救灾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资料;提供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所需的技术资料。

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及负责人:

一旦发生灾害时,灾害地点人员应就地取材积极救灾,及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并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组织灾区人员救灾和撤离;负责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工作安排;负责查清灾区人员情况。

通风区长、瓦斯监控信息中心值班员:

提供反映井下现状的通风系统图及通风、瓦斯、温度和CO等有害气体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救灾措施;对监控掌握的各类有害气体情况,及时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以便指挥部及时分析掌握井下各生产地点的气体状态,制定对应措施。

物管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救灾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运输区长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把救灾器材运送到事故地点。

 

运输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等级处置程序

运输系统事故包括:

排矸系统、架线供电及机械事故、斜巷提升钢丝绳断绳、放大滑事故、井口坠物、车辆掉道、乘人器机械事故等。

Ⅰ级事故:

发生在副井井口坠物、地面排矸系统、架线供电及机械事故,造成井口上下停止运行、排矸系统停产的生产系统事故。

Ⅱ级事故:

发生在采区内部斜巷提升钢丝绳断绳放大滑,造成斜巷轨道停产事故。

Ⅲ级事故:

乘人器机械故障、掉道、停电故障,造成一个采区、乘人器停止运行,不能运转的生产系统事故。

Ⅳ级事故:

发生在主运大巷,采区内部,斜巷轨道车辆掉道,造成局部行车路线堵塞不通生产系统事故。

二、事故处置预案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立即向单位值班人员,信息中心、运管办、信息中心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处置预案:

一类

二类

三类

等级标准

井口坠物、排矸系统停产2小时~3小时

井口坠物、排矸系统停产1小时~2小时

井口坠物、排矸系统停产1小时以内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

分管矿长、机电、掘进副总

矿总值班、责任单位、信息中心、运管办、分管副总

到达现场

分管矿长、机电矿长

责任单位正职、运管办主任、分管副总

分管队长、责任单位副区长、矿值班、职能部分负责人

等级标准

采区斜巷钢丝绳断绳、停产

采区斜巷钢丝绳放大滑断绳事故

采区斜巷钢丝绳放大滑事故

通知人员

分管矿长、副总、矿值班

责任单位正职、运管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

分管队长、责任单位副区长、矿值班、职能部分负责人

到达现场

分管矿长

机电、掘进副总

分管队长、安全信息中心主任、运管办主任、单位正职

等级标准

乘人器机械事故3~6小时

乘人器机械事故1~3小时

乘人器机械事故1小时以内

通知人员

分管矿长、机电矿长

运管办主任

责任单位区长

到达现场

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主任、运管办主任、责任单位区长

责任单位分管区长、职能部门人员

分管队长、区值班

等级标准

车辆掉道4~6小时

车辆掉道2~4小时

车辆掉道1~2小时

通知人员

单位正职、运管办

分管区长

分管矿长、区值班

到达现场

分管区长

分管队长

分管副队长

三、运输事故处理要求:

1、处理事故需要的人员设备,由信息中心统一指挥,运管办协调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2、处理井口坠物、斜巷放大滑断绳事故必须要有维修机械设备的责任单位全力配合协作按章作业,处理完毕后如实向信息中心、运管办汇报,再进行试运转

3、在处理各类事故,认真组织讨论,确定事故危害性和程度,分析事故原因和事故处理方案

4、运输系统事故责任单位发生事故后,负责掌握、分析、判断事故类型、性质并及时向安全信息中心运管办如实汇报,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事故处理

5、运管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事故追查,提交事故报告

煤矿机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部分:

地面供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等级及处置程序:

地面供电事故包括:

地面抽风机停止运作,井下无风;主、副井停止运行超过2小时以上;地面生产系统运行超过2小时以上;造成人员伤亡;地面大型固定设备烧毁;压风机停止运行;地面监测通讯停止系统运行超过2小时以上;地面瓦斯泵站双回路停止运行;地面部分车间、库房照明无电;后勤服务单位无电;机厂生产无电。

Ⅰ级事故:

因35KV或6KV供电线路出现故障,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Ⅱ级事故:

当变电所电源进线柜出现问题时,造成地面部分厂房车间停电。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立即向保运一区值班人员、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并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I级

等级标准

全矿井停电、停产或矿井安全保障相关设备停转。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总值班、信息中心主任、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

现场人员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II级

等级标准

矿井部分车间无电,不威胁矿井及人身安全。

通知人员

矿总值班、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

现场人员

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二、注意事项

1、配电工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坚持手指口述,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劳保用品,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3、当供电出现故障时,在未查明原因或故障未处理前,禁止二次送电,防止事故扩大

4、当外线电工处理线路故障时,由专人负责进行停送电、放电、验电、挂接地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

5、处理事故时一切复杂操作,应执行操作监护制,监护人应由有实际经验的值班员或检修工担任。

6、懂得触电急救的方法和熟练运用,发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对触电者进行现场抢救。

7、处理事故时一切复杂操作,应执行操作监护制,监护人应由有实际经验的值班员或检修工担任。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指挥机构:

由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处理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

2、安全信息中心:

负责事故处理情况的联络及指令的传达,保证指挥机构与各应急单位信息的及时、准确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救援工作,并详细做好事故汇报记录。

3、保运一区: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处理事故的施工方案的编制,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的实施,提交事故报告。

4、相关单位:

处理事故用设备、材料的供应及运输,井下人员的撤离等。

第二部分:

提升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等级及处置程序:

提升设备事故包括:

提升容器过卷;提升钢丝绳断绳;平衡尾绳断绳;主井提升容器进入卸载曲轨时发生卡罐

Ⅰ级事故:

全矿井停产、设备损坏。

Ⅱ级事故:

矿井提升系统停止运行在1小时以内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立即向保运一区值班人员、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并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I级

等级标准

全矿井停产、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总值班、信息中心主任、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II级

等级标准

矿井提升系统停止运行在1小时以内

通知人员

矿总值班、责任单位正职

到达现场人员

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二、注意事项

1、在处理事故中,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和安全帽,严格执行施工措施,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

2、有备用的大型设备及材料,如提升容器、提升钢丝绳、尾绳等,确保备用材料完好。

3、在处理事故前,认真组织、讨论、确定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事故原因和处理方案,组织编写施工安全措施,并贯彻执行。

4、事故处理完毕后,进行试运转,确保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常运行,并提交事故报告。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指挥机构:

由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处理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

2、安全信息中心:

负责事故处理情况的联络及指令的传达,保证指挥机构与各应急单位信息的及时、准确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救援工作,并详细做好事故汇报记录。

3、保运一区: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施工方案的实施及信号联系提升操作,提交事故报告。

4、相关单位:

负责事故处理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及运输,事故现场清理,协助事故的处理。

第三部分:

通风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等级及处置程序:

通风设备事故包括:

因供电线路出现故障,造成风机全部停机运行;因通风机机械、电气设备故障,造成风机单机运行。

Ⅰ级事故:

地面两台抽风机停止运作,井下无风;一台抽风机停止运作,另一台风机10分钟内未启动。

Ⅱ级事故:

一台抽风机停止运作,另一台风机10分钟内启动运行,通风系统不影响;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立即向保运一区值班人员、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并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I级

等级标准

全矿井停风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总值班、信息中心主任、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II级

等级标准

单机运行

通知人员

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总值班、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1、指挥机构:

由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机电副总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处理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

2、安全信息中心:

负责事故处理情况的联络及指令的传达,保证指挥机构与各应急单位信息的及时、准确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救援工作,并详细做好事故汇报记录。

3、保运一区: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处理事故的施工方案的编写,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的实施,提交事故报告。

4、通风区:

负责井下风量的测定和瓦斯监测。

5、相关单位:

协调事故用设备、材料的供应及运输,井下人员的撤离等

三、事故处理:

(1)线路故障处理

①当35KV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保运一区区长应立即联系姬村变电所,由配电工进行倒闸操作,启动另一条35KV供电线路,恢复风机运行。

②当6KV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由配电工进行倒闸操作,使用备用线路,恢复供电,确保风机运行。

保运一区区长根据线路故障情况,召集本区机电人员,确保处理方案,组织事故处理,完毕后向矿指挥机构及安全信息中心汇报。

(2)机械故障、电气设备造成单机运行的措施

当一台风机出现故障时,通风机应立即启动备用风机,确保在10分钟之内启动,保证井下正常通风。

机电副总组织、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保运一区区长召集本区相关人员到位,并根据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实施,并制定单机运行的安全措施。

事故处理完毕后,向矿指挥机构、安全信息中心汇报,提交事故报告。

四、注意事项

1、配电工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坚持手指口述,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劳保用品,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3、当通风机突然停机时,应保证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风机,在未查明原因或故障未处理前,禁止二次启动,防止事故扩大。

4、当外线电工处理线路故障时,由专人负责进行停送电、放电、验电、挂接地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

5、当通风机单机运行时,必须制定单机运行措施,确保井下正常通风。

6、当通风机恢复运行后,必须由通风区瓦斯测气站进行瓦斯测试,确保瓦斯不超限,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施工。

第四部分:

井下采区高压供电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等级及处置程序:

井下采区高压供电故障事故包括:

井下6KV供电出现故障,造成矿井采区变电所高压掉电,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无电。

Ⅰ级事故:

井下高压、低压掉电,造成采区局扇双回路掉电,人员撤离,瓦斯超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监测通讯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小时以上;井下两回路瓦斯泵停止运行;两个综放工作面停止运转;一个采区供电中断;

Ⅱ级事故:

3个掘进工作面设备无电;副扇无电;一个综放工作面停止运转;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立即向保运二区值班人员、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并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I级

等级标准

大面积掉电、局扇停转造成瓦斯超限、人员触电伤亡、两个综采工作面停产。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总值班、信息中心主任、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II级

等级标准

局部无电、副扇停转

通知人员

矿总值班、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二、注意事项

1、安排熟悉现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杜绝误操作现象。

2、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3、当供电出现故障时,在未查明原因或故障未处理前,禁止二次送电,防止事故扩大

4、当维修电工处理线路故障时,由专人负责进行停送电、放电、验电、挂接地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指挥机构:

由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处理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

2、安全信息中心:

负责事故处理情况的联络及指令的传达,保证指挥机构与各应急单位信息的及时、准确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救援工作,并详细做好事故汇报记录。

3、保运二区: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处理事故的施工方案的编制,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的实施,提交事故报告。

4、相关单位:

处理事故用设备、材料的供应及运输,迎头局扇无电时安排井下人员的撤离等。

 

第五部分:

采掘工作面及各运输系统机电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等级及处置程序:

运输系统机电事故包括:

因机械故障、电气设备故障等影响运输系统运转。

Ⅰ级事故:

井下主运系统皮带全部停止运转;主机巷皮带停止运转;因皮带造成人员伤亡事故;3个掘进工作面皮带机、链板机停止运转;影响两个工作面出煤皮带;

Ⅱ级事故:

3个以下掘进工作面皮带机、链板机停止运转;影响一个工作面出煤皮带;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立即向保运二区值班人员、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并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I级

等级标准

影响矿井主运系统

通知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总值班、信息中心主任、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矿值班、责任单位正职及相关处理人员

II级

等级标准

3个以下掘进工作面皮带机、链板机停止运转;影响一个工作面出煤皮带

通知人员

矿总值班、责任单位正职、相关单位值班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矿值班、责任单位分管及相关处理人员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1、指挥机构:

由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处理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

2、安全信息中心:

负责事故处理情况的联络及指令的传达,保证指挥机构与各应急单位信息的及时、准确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救援工作,并详细做好事故汇报记录。

3、责任单位: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处理事故的施工方案的编制,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的实施,提交事故报告。

皮带机由保运二区负责处理、链板机由掘进机械化队负责处理。

4、相关单位:

处理事故用设备、材料的供应及运输。

 

“一通三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通防系统事故类型

通防系统事故包括:

瓦斯超限事故、高温事故、通风事故、放炮事故、抽放系统事故及监控系统事故。

二、事故等级及处置预案

(一)瓦斯超限事故

1、瓦斯事故等级及处置预案

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人及测气员立即向信息中心、通风调度及本单位值班人员汇报,信息中心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处置预案。

等级标准

通知人员

到达现场人员

备注

I

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2%、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5-3%及局部0.5m3空间内瓦斯积聚达≥2%

矿总值班、矿长、书记、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各分管矿长、各分管副总及通防、采掘、生产技术、瓦斯办及安监处通防科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安监处、通风区、生产单位、生产技术科和瓦斯办主要负责人

矿长为地面总指挥

II

采掘工作面迎头、回风流瓦斯浓度>2%、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3%

矿总值班、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分管矿长、分管副总、安监处副处长、通风区正职、生产单位正职、瓦斯办、安监处通防科主要负责人,

通风副总、安监副处长、通风区区长、生产单位正职、瓦斯办及安监处通防科主要负责人

矿总工程师为地面总指挥

2、事故处理要求

(1)当井下发生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等瓦斯事故后,现场测气员需立即停止采掘作业,切断电源,及时向矿安全信息中心及通风调度汇报。

同时根据瓦斯浓度大小,分别采取撤出人员、设置警戒栅栏等措施,并积极在现场查找分析瓦斯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事故处理小组没有到达现场前,不得恢复施工。

(2)地面监控中心,对监控系统出现的瓦斯超限要第一时间汇报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瓦斯超限浓度及断电闭锁情况。

信息中心接到汇报后需及时联系生产现场测气员查询事故原因。

(3)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充分利用一切力量,在发生事故时,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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