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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规定

重庆巴南区龙洲湾隧道工程项目部

 

现场管理规定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洲湾隧道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6年9月

目录

1、管理工作的依据1

 

2.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施工建设合同”的保证措施2

 

3.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15

 

4建设单位发给监理的文件、资料17

 

5总(分)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及文件、资料、报表18

 

6.保证执行现场管理规定的具体措施22

 

1、管理工作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规定;

(7)《监理合同》;

(8)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批文及工程设计文件;

(9)国家、部门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10)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11)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与其他单位依法签订的有关本工程项目的测试、检测合同;

(12)本工程执行的施工技术规范(规定)、验收标准及其相关的规定、办法、条例及通知;

(1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达成的有关协议。

2.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施工建设合同”的保证措施

2.1工程建设机构保证措施

2.1.1承包单位质保、安全管理体系、组织保证措施

(1)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目标,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行之有效的现场工程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置必须全面、到位,其中,必须专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同时,将这些机构的组织框图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备案。

(2)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计划和劳动力、物资配备计划,各施工单位应适时、足额、有效的提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人力、物力。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但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不能胜任其工作时,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

施工单位必须调换不低于原资质等级、能适应施工要求的人选,同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

(4)监理单位对于玩忽职守,不能胜任其职责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更换,施工单位应予以及时更换,凡被更换出的人员不得在本工地工作。

2.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2.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承诺,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创优措施,并报建设单位及监理部。

2.2.2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其质量计划,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严格遵守材料选用、采购、货物进场及每一道施工工序的质量保障制度,并要有切实可靠的检验记录和严格的材料、设备报验制度。

监理单位有权对供货厂家的资质、进场货物的质量和每一道施工工序质量及施工单位的检验记录进行检查或见证取样复验。

当工程实体或资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指令予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2.2.3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设置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明确的预控措施,搞好施工预控预检工作,确保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

其见证点和停止点的设置须报监理单位确认。

2.2.4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并报监理审批),遵循样板先行原则,执行挂牌标识。

2.2.5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自检、专检制度,并要有检查记录,对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及工序交接进行认真的检验。

2.2.6在施工中,各方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的控制原则,即:

(1)设计图纸不经交底和会审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2)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工程洽商记录不准施工;

(3)特殊工种人员、分包单位和实验室资质不经监理单位审查备案不准进场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未经监理审批不准施工;

(5)施工人员未经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不准施工;

(6)工程材料、构配件未经报验审批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7)上道工序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工程实体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9)工程初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不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安全、质量事故不准隐瞒不报。

2.2.7实行砼搅捣令制度

施工单位在砼浇注前,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砼搅捣令,方可进行砼浇注,否则,不准进行浇注砼作业。

在砼浇注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1)施工单位报实验室出具的砼配合比;

(2)施工单位报砼所用原材料的质量证明;

(3)监理人员对进行砼施工的机械、设备及方法进行检查;

(4)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部位的测量资料、预埋件、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进行检查并会签。

2.2.8关于影像资料的约定

根据重庆茂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要求,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工序验收、工序交接、现场签证,均应留有影像资料。

为确保该影像资料的唯一性,由承包单位拍摄,监理、业主共同确定存档的影像,不满足档案要求的,及时到现场重新采取。

业主、监理为工程管理用的影像资料,不必共同确认。

2.3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2.3.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措施

(1)按照合同工期目标,总包单位应首先编制本工程总体施工网络图,同时编制出行之有效、符合施工工艺、符合总体施工网络图要求的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符合施工工艺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增加资源(人、机、料)等措施确保实现施工进度目标。

(2)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其中:

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年进度计划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编制时标网络图;

季、月进度计划分单位工程按分项编制,必须在上月的日之前报监理部审批;

周进度计划根据月计划编制,在每周的工地例会上提供给参加会议的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逐项落实实施的条件。

(3)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周进度计划的安排,应合理划分施工段,工序安排正确,施工接口和交叉作业有序,并设立主要材料、重要设备的进场计划时间控制点。

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中,必须明确阐述各施工阶段的人力、材料和施工机械的配备标准、数量及进场时间和工作量。

2.3.2工程形象进度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期施工进度计时三挂牌制度

总工期倒计时挂牌制度。

在施工现场的显要位置设置总工期倒计时牌,标明竣工日期和倒计时日历天数。

关键线路、关键节点工期倒计时挂牌制度。

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关键线路、关键节点工期倒计时牌,标明工程施工内容、完工时间和倒计时日历天数、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2)施工形象进度的检查与考核

各个参建单位共同审定的总进度计划,是“工程建设合同”的组成文件。

审定的工期目标,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在工程总进度计划中,必须设立关键控制目标并确保其实现,如:

盾构始发时间;

隧道贯通时间;

机电安装完成时间;

桥梁桩基施工完成时间;

承台、系梁、墩柱、盖梁、桥台完成时间;

路基路面工程完成时间;

防护工程完成时间;

试通行时间。

2.3.3控制工程总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环节和目标是实现工期总进度目标的必要保证条件。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组织施工,做到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同时实施周进度计划控制,月进度计划考核及相应的奖罚制度。

2.3.4监理单位通过对天、周、月的施工状况和工程进度的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人力、机械、材料供应不到位,施工质量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组织不力,相互扯皮,消极配合等情况,采取监理通知、警告指令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其中:

(1)日常检查发现有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采取监理通知的形式;

(2)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滞后,采取警告指令。

2.3.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施工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申报赶工计划和赶工措施。

2.4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2.4.1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采购的大宗材料(钢材、电缆、水泥等),其订货合同和有关协议,必须及时呈报建设单位备案管理。

2.4.2工程的预算书等有关工程造价文件,必须及时呈报监理部。

2.4.3凡工程材料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必须按监理规范规定,经总监审签后,建设单位再审核支付。

2.4.4总包单位申报的月工程款,必须依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月工程量填报,未经签认的工程量不得申报。

每月日上午向监理部报本月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及工程量报表.

2.4.5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后,由总包单位汇总申报,分包工程款由总包单位支付。

2.4.6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2.5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放在首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作业人员要熟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1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各类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建立安全预警制度。

严禁酒后操作。

2.5.2总包单位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完善公共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每周上午9:

30,进行周安全质量大检查,各总包分包(生产经理、质量员及安全员)、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参加,并形成纪要,对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限期整改、验收。

2.5.3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均要挂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和安全色标,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5.4建立门卫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机械进行检查和管理,要求必须配证出入,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坏人破坏工作。

2.5.5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证并服从建设单位的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场内严禁流动吸烟。

2.5.6加强文明安全施工教育,对工人要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对民工要加强治安教育和管理。

2.5.7凡高度在2米以上的工程,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架设要符合规程标准。

深坑、桩基施工时除按规定放坡和支护外,对深度超过3米的坑、桩基要加设防坠落设施,并设置有效的地下水排水措施。

2.5.8各施工单位要做到现场物料堆放有序、整齐,管线布置安全、合理,随时清理现场杂物、垃圾及污水,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

2.5.9重视治理工地扬尘,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工地围挡严密,道路畅通,库内存放飞扬物(如水泥)应严密遮盖。

2.5.10认真落实“消防法”,强化明火作业及爆破作业的管理和审批。

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

2.5.11遵守供电和公安消防规定。

在架空电缆一侧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时,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执行。

施工现场备足有效的灭火设备、器材,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加强对安全网、电闸箱、消防器材的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

2.5.12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5.13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违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5.14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色标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因施工需要必须拆动时,先报请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拆动。

2.6工程建设会议制度及管理措施

2.6.1工程建设会议制度

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合同目标的要求,使各项工作处于受控状态,合同各方需经常保持有效的联系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做好事前控制,本工程建立下列必要的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2)现场工地例会。

(3)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会。

(5)工程监理专题会(各专业分别召开)。

(6)工程文件资料管理专题会。

(7)工程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处理会。

(8)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会。

(9)单位工程验评移交会。

2.6.2第一次工地会议

(1)时间: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2)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现场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部配合建设单位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发各单位执行。

2.6.3现场工地例会

(1)时间:

每周一次,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2)主要内容:

落实上周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总结和解决本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周计划进行调整及下周施工要求。

(3)现场工地例会由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发各单位执行。

(4)会议要求

各单位确定参加例会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议。

无特殊理由不得找人代替,确需代替者,代替人员必须有决策能力。

参加例会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会,迟到通报批评或按规定处罚。

未参加例会的单位对会议决议及要求必须无条件执行。

原则上每个单位由一个人进行主要发言,且会前做好发言提纲。

发言应以质量、安全、进度为重点。

涉及到具体的技术、计量问题,由专题会讨论解决。

工地例会形成的决议和要求视同合同文件,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时,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报告,否则,按不执行论处。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

不得无故退场,有事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6.4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

(1)时间:

工程开工前或按每个工程项目的图纸情况决定分期分比进行,由建设单位的设管处和监理分别主持或两会并一共同主持。

(2)地点:

临时通知

(3)参加人员:

建设、质监站、设计、承包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

(4)设计变更、洽商程序按监理规范执行,且必须满足生产性能及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5)会议纪要由承包单位整理报监理部审定,监理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各有关单位的会签工作。

纪要必须内容明确,并提出设计反馈的时间要求。

2.6.5专题会议

(1)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监理单位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2)进度计划审查会、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查会、施工现场有关质量及安全的专题会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

(3)有关工程计量的专题会,总监主持召开,并形成纪要发放相关单位。

2.7总包单位的管理与协调措施

2.7.1总包单位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总包管理办法”,并报监理部审定。

各分包单位(含指定分包商)必须按总包管理办法接受管理。

2.7.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定总包管理与服务协议,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2.7.3总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设备,而且要对所有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服务负全责。

2.7.4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与配合服务,应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对分包单位的进场时间、人员、材料设备设置、施工场地划分、施工的开展、施工接口、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成品保护及水、电、路、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配置及报验等施工现场资源的使用进行及时、合理、恰当的组织和安排,保证各分包单位的有序施工。

2.7.5总包单位应及时准确的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控制标高。

各分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准确地放样和划线,准确布置各施工部位的基准线、标高和尺寸。

2.8建设单位、监理部的现场管理权力与措施

2.8.1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设备材料供应及监理工作进行检查,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8.2建设单位、监理部有权对各分包单位的人、机、料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不得弄虚作假。

2.8.3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施工问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未能按要求改正,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如:

发监理通知、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等。

2.8.4“监理通知”是监理单位进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各参建单位对“监理通知”提出的要求必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执行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2.8.5监理部具有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合同、建设单位授权书等规定的权利。

3.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3.1收发文件、资料归档要求

3.1.1凡文件、资料、报表等,各单位必须设专人管理,形成体系,加盖公章报监理备案,便于对口工作。

3.1.2凡行文、资料、报表等报送监理部时,需做好分类编号,以便工程资料管理。

3.1.3收、发文件,各自单独设立,专人资料员负责传递且登记、交接手续完备。

3.1.4工程文件、资料应及时分类归档。

3.2行文规定及要求

3.2.1各单位对行文资料、报表要严肃认真,力求规范。

有固定行文纸、固定格式和标准书写方法,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准确。

3.2.2行文应有标题、编号、台头(致***单位)、落款,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3.2.3建设单位在对与本工程有关合同单位行文时,要同时抄送监理单位,以便备案督促检查。

3.2.4各单位文件签字、签收应及时,任何单位不得拒收行文、拒绝签收,有不同意见可另行文报告申明。

3.3批复要求及规定

3.3.1需批复的行文资料、报表等,应备齐附件或相关说明,必须按监理程序传递。

3.3.2接到《监理通知》必须严肃对待,及时反馈(报告或说明)。

3.3.3文件批复意见要简洁明白、准确、落实到位。

批准人必须亲自签字,严禁代笔仿签。

3.3.4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及时批复,杜绝拖拉现象。

力求快节奏、高效率。

文件报、批时限未指明者均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3.4文件、资料管理传递程序

3.4.1管理传递原则:

施工单位发生的文件、资料,经总承包单位审批后,由总承包单位报给监理单位(监理不对分包单位)。

3.4.2传递程序:

呈报:

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

批复:

与呈报程序相反。

(1)文件

总包单位资料员监理部资料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

(2)设计变更

设计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

(3)工程洽商

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建设单位转设计现场代表确认建设单位确认返回监理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建设单位将形成的工程洽商记录提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将工程洽商记录转化为设计变更单。

4建设单位发给监理的文件、资料

4.1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4.2项目(单位)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4.3各专业设计图纸。

4.4总承包施工合同。

4.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4.6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部的机构框图、联系方式和办公地点。

4.7有关批复文件和行文。

4.8关于本工程的工作函。

5总(分)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及文件、资料、报表

根据业主、重庆市及我公司有关规定,为便于资料收集和归档,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竣工过程中各种资料的的收集、整理、编号、归档和移交,具体操作流程按业主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1工程动工报审前的准备工作

5.1.1向各级管理人员传达承包合同中有关条款、合同范围、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等。

5.1.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1.3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本《现场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5.1.4制定好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切实可行的经济奖惩条例。

5.1.5组织图纸会审,为参加“设计交底”会做好准备。

做好会议纪要。

有关单位签字后分发,各自归档。

5.1.6准备好工地“第一次监理会议”及应呈报的文件资料,包括:

(1)组织管理机构人员框图,质量保证体系人员框图,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框图。

(2)项目总负责、技术总负责、质量总负责及各级行政、技术管理、质检员、采购、材料、资料等人员名单,管理层次、联络方式、办公地点。

5.1.7向监理呈报的:

总、分包单位、资质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许可证等复印件)。

监理人员上岗证、技术人员职称证。

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5.1.8项目工程及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5.1.9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划定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作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为交工验收作好资料准备工作。

5.2动工前10天应向监理呈报的文件及报表

5.2.1工程分包合同。

5.2.2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件及相关复印件。

5.2.3单位工程管理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总、分包单位技术人员名单、简历及职称证、上岗证等复印件,特殊工种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5.2.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表及相关附件。

5.2.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附项目、单位工程计划及网络图和各专业横道图)。

5.2.6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附件。

5.2.7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5.2.8原材料、构配件采购计划(附:

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生产厂家、合格证等),报监理审查备案。

5.2.9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采购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工作,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采购情况。

5.3施工前的工作及报表

5.3.1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及相关附件、进场检验记录。

(1)填好品名、规格、本批数量、厂家、供货单位,质量检查员、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并附件齐全(材质单、有关部门检测单、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2)对于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取样复试的材料,如:

水泥、钢筋、砖等,按规定批量取样,取样时通知监理核查,且见证取样大于30%。

5.3.2对入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杜绝使用童工。

5.3.3根据有关规定建好临时设施、标示牌、警示牌、管理制度,作好保卫工作。

5.3.4申报进场的施工机械。

5.4施工中的主要工作及报表

5.4.1关键工序施工前3天向监理报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资料。

其交底资料必须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批后再进行现场交底。

5.4.2作好施工放线报验,并附平面图。

5.4.3砼(砂浆)搅拌开盘前,报砼(砂浆)配合比设计单,并通知监理检查搅拌站的准备情况;商品砼浇灌前应报有关资料,如:

商品砼出厂合格证、浇灌申请等。

5.4.4做好砼开盘及浇灌记录,通知监理抽检,并做好砼评定用试块。

5.4.5按规定进行钢筋焊接、砼强度、回填土干容重等取样试验(取样时必须通知监理核查)。

及时取回试验报告,报监理核验归档。

5.4.6做好工程隐蔽(预)检查记录,及时呈报监理检验。

其程序是:

自检、专检、监理检查。

监理检查时,有关工长、质检员必须到场。

5.4.7按规定做好沉降观测记录,定期呈报监理。

5.4.8及时做好各专业工程的检验、试验等记录。

5.4.9各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并向监理申请报验,采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申请表。

经监理签批认可后方可进行后续分项工程的施工。

5.4.11及时办理诸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5.4.12发现质量事故,及时申报。

5.4.13做好施工日志。

5.4.14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且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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