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洛阳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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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洛阳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洛公交易采购[2017]114号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前附表……………………………………………………………………3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7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8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3
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17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和补充条款………………………………………24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41
第八部分图纸、工程量清单(另附)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招标人(采购人)
名称:
洛阳市监狱
地址:
洛阳市瀍河区买家街1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7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四楼
联系人:
王先生赵先生
电话:
7
3
项目名称
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4
建设地点
洛阳市瀍河区买家街1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设计单位
郑州问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7
建设内容
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8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工程范围及内容:
1、高低压供配电设备的采购安装和高压电缆的购置及敷设施工;2、10KV变压器2台的购置;3、高压配电柜成套设备7面的购置;4、低压配电柜成套设备19面的购置;5、直流屏1面的购置及相关辅助材料的供货;6、所有高低压设备和变压器、柴油发电机与低压柜之间的铜母线和母线槽的连接、调试、验收等内容;7、负责按洛阳市电业局要求移交有关资料;8、作为接头人正式送电;9、负责签订供电协议,并向招标人无偿转移。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9
工期
30天(日历天)
10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
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
12
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文明工地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应具有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以上(含)和承修五级以上(含)资质(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第28条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在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辖区以外承揽工程的,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十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派出机构报告,依法接受其监督检查。
6、其他:
(1)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分包
不允许
17
踏勘现场
不组织,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9条
18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9条、第四部分第6条
20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9条、第四部分第6条
21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60天
22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有目录、有页码。
23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24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含图纸资料。
25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2日至7月19日18:
30
26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
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
27
投标保证金
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2、每个标段(包)由“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
3、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
4、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于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2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9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本次招标不退还投标文件。
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日上午9:
30
31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32
开标程序
按签到顺序
33
评标委员会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名组成。
3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收取,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35
招标文件的构成
前附表、招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和补充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图纸、工程量清单。
36
其他
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7】106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监狱的委托,就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洛公交易采购[2017]114号。
2、项目要求:
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
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含图纸资料。
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2日至7月18日18:
30。
5、获取招标文件方及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
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日上午9:
30。
7、投标和开标地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8、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赵先生7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7
9、监督单位:
洛阳市财政局7
10、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2017年7月12日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区域概况
(1)本次招标为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含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2)预算控制金额(元)
标段名称
控制金额
其中
工程造价(不含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
安全文明措施费
规费
税金
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1879882.44
1673467.09
9316.16
11993.03
185106.1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控制金额,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二、招标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第13条。
3、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4、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监理公司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
在建设过程中,凡涉及变更、技术核定、图纸修改,必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签证,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依据。
5、投标报价计算办法及承包方式:
5.1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和竣工结算的计价方式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投标报价)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施工同期配套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应规范为依据,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结合实际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5.2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规定,实施和完成招标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此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5.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为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依据,但招标人特别郑重声明:
招标人不保证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费项目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完全性和工程量的准确性。
投标人不能够直接修改原清单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不能直接删除或在中间插入需补充的清单项目。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对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理解,凭借自己的实力对本招标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和计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有异议需进行修订的,应按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之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招标人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予以回复;如招标人和投标人意见不一致时投标人不可以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对于差异部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5.4本次招标为中标价+变更签证,中标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工程单价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材料单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作调整。
5.5工程变更、签证引起的价款调整。
工程变更、签证时增减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数量相比,增加或减少项目幅度在15%以内(含15%)的,清单中有单价者,采用原单价;工程变更、签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