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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

1总则

1.1为了提高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电力220KV“上改下”管廊工程的建设水平,规范各参建主体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建设)的行为,编制本工作机制。

1.2建设方实施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与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签订相应委托协议或承包协议,合同是各参建单位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

1.3本工程实施工程师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

即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建设工程承包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落实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1.4勘察、设计工作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的要求,按期向建设方提交“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方便施工”的勘察设计文件。

1.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范围涵盖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各方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6施工单位应按照承包协议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地方行政命令的要求开展建设施工活动,实现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目标。

2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

2.1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立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派建设单位代表,勘查、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必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巡视施工现场,并按照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要求履行各项验收程序。

监理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设立机构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及组织机构的撤销。

2.2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建设单位代表为:

俞建强,根据建设单位授权及本工作机制的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开展工作。

2.3留祥路管廊标段(天恒)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为:

周霄,总监代表毛建全,现场主管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2名,根据监理单位的授权及本工作机制的约定,开展监理工作。

2.4余杭塘路管廊标段(明康)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为:

朱辉,总监代表刘荣耀,现场主管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名,根据监理单位的授权及本工作机制的约定,开展监理工作。

2.5留祥路管廊标段项目经理涂凤翔,技术负责人郁承跃,施工员滕步船,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根据施工单位的授权及本工作机制的约定,开展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2.6余杭塘路管廊标段项目经理梁家彬,技术负责人景鑫炎,施工员石海峰,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根据施工单位的授权及本工作机制的约定,开展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2.7本工程的勘察工作负责人史平扬(省工程勘察院)管廊设计总负责人冯毓敏,其中结构设计负责人王建,依照本工作机制行使职权。

3项目的目标

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电力220KV“上改下”管廊项目的目标为: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工程进度目标:

留祥路管廊段主体结构90天;余杭塘路段主体结构120天。

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无事故。

环境保护及标化管理目标:

文明“省标化”及“市标化”工地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类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等其他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事故,创建绿色工地。

项目投资目标:

完成计划投资,设计变更(重大设计方案调整除外)、施工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控制在总投资的3%以内。

4日常工作程序

4.1施工与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施工、监理工作程序,制定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并注重工作的效果。

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4.2在施工与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4.3工作程序文件的体现:

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给类检查、检验记录等。

5项目安全工作

5.1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各参建主体方,明确本工程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各方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响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确立包括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勘察和设计方等各参建主体共同对安全生产负责任的机制。

5.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

特别是在签订施工承包协议中明确作为施工方向建设方缴纳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

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部分返还。

以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方式提醒各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3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安全监督工作,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控、监督职能。

采取定期检查,全过程巡检的方式开展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

(以监理周报和月报的形式)。

5.4建立单位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较大或重大工程安全隐患,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外,还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抄送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还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采取局部停工、停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并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5.5勘察设计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巡视,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施工工艺、材料、设备以及施工企业施工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发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应立即向施工企业指出,情况比较严重,不能立即纠正的,应向监理、建设单位报告,以便采取下一步整改措施。

5.6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形成可追溯的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5.7施工单位应及时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本工程实施中所采购并使用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应建立采购和使用台帐。

5.8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职责;

5.9在工程开工和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落实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工作,并形成书面记录;在工序开始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应落实动火审批手续。

5.10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验活动,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有效控制。

6专家组工作

6.1根据本工程的实施特别,建设单位专门成立了社会化、专业化、具有监管和服务性质的项目专家组。

该专家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指派,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强制性的监控。

6.2专家组成员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王明波;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黄燮明;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王庭英。

6.3专家组职责

6.4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事故防治与质量监控。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的方法,对基坑开挖、支护结构、过河围堰、顶管作业、地基处理、防渗止漏及抗浮措施等工程施工的关键节点专家指导和监督。

6.5专家组意见

6.5.1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专家组代表建

设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提出的意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加以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3天内反馈。

6.5.2对专家组提出意见的整改和措施落实情况,列入

合同履行情况考核。

6.5.3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专家组检查的组织和服务

工作,并随同做好记录工作。

7工地会议

本工程工地会议包括:

询标会议、图纸交底会议、工地施工会议、工地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其中工地施工会议、工地监理例会定期召开。

7.1询标会议由建设单位在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周内召开,会议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中标单位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建设单位前期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施工单位(中标人)中标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等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询标会议成果文件为《询标纪要》,由建设单位拟稿,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承包协议的组成部分。

7.2图纸交底会议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1周内组织召开,会议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设计(管廊主体、围护设计等设计部门有关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参加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也可会议中口头提出),由设计进行现场解答,重要问题设计也可事后回复。

在图纸交底会议中,设计应针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设计文件中未尽事宜对监理、施工进行交底。

图纸交底会议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单位的交底内容、设计对各单位提出的解答以及设计单位提交的事后回复等内容进行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进行各参建单位签认,成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7.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为重大的质量、安全、进度、技术要求、涉及多方的复杂问题或其他无法通过一般工作顺利完成的问题或困难,由施工或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

专题会议参加人员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前通知,根据专题内容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召开。

会议洽商内容及形成共识、结论等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进行各与会单位负责人的签认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7.4工地施工会议由施工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及工地项目部主要成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邀请监理、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工地施工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主要集中解决施工企业内部实施中存在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存在的问题,讨论并制订下周工作计划。

会议形成文件:

工地施工会议纪要、本周完成情况表(进度计划完成对照表)、下周进度计划、解决有关问题的书面记录等。

7.5工地监理例会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各分包单位(按需)、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按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专职安全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加。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7.5.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

项原因;

7.5.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

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7.5.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

题提出改进措施;

7.5.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7.5.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7.5.6其他有关事宜。

工地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二次,召开时间尽量减少对工程实施的影响。

8工程验收

8.1工程验收一般程序

8.1.1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2001)实施。

8.1.2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对各项施工节点

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理,提高检验批验收、隐蔽

工程验收效率。

8.1.3施工单位当完成验收节点,应通过自检合格后通

知监理单位验收。

一般项目检验批验收、隐蔽工程验

收通知监理单位后2小时之内监理单位应派专业监理

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公司应立即通知施

工单位可进入下道工序(签署砼浇捣令),12小时内相

关报验资料应签署完毕;

8.2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中间结构验收应按照有关程序提前7天通知监理及建设单位,并提供完整有效的验收资料。

8.3竣工验收

8.3.1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应首先通过公司质量管理部

门的自验收,并得出自检结论“合格”,然后提交竣工

验收的资料、工程小结、竣工验收汇报材料、明确自

评结论。

监理及建设单位预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

应全部整改完毕。

8.3.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

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

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

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

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核签字。

8.3.3设计勘察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通知参加预验

收,根据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勘查设计单位项目负

责人签字,勘察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8.3.4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的报告、监

理、勘察、设计得出的书面预验收结论、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提前7天通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参加竣工验

收。

8.3.5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

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涉及设计变

更的,设计单位也应参与整改验收工作。

工程质量符

合要求后,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9工程暂停及复工

9.1工程暂定及复工的签发必须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报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认可后,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9.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9.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9.2.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9.2.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9.2.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9.2.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9.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9.4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9.5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9.6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10工程变更、施工联系的签署、施工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10.1当工程出现设计变更且设计变更文件不能完全体现工程量的调整及变更项目构成的、非施工原因增加成本或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指令增加工作量、设计错误需要设计调整以及根据会议纪要、洽商记录需要出具施工联系单的,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发出施工联系单,报送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联系单直接报送建设、设计、勘察等其他相关单位。

10.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施工联系的签署、施工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10.2.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

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

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

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

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10.2.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

更有关的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

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

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

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初步评估,并递交建设单位代

表书面的拟办意见: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对工期造成影响的,确定工期延误的时间,计算方法及涉及工期的费用签证。

10.3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收到监理拟办意见2个工作日之内根据监理单位的拟办意见和实际情况,对涉及工程量、工期影响天数进行签证,并上报,执行建设单位内部流程。

10.4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工程变更、施工联系的签署、施工工期及费用的索赔等联系单据,不得作为结算的有效依据。

10.5工程变更单应符合附录C2表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10.6本工程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单涉及的最终费用,以杭州市财政工程结算审计为准。

11工程款支付

11.1监理酬金的支付

监理酬金支付由监理单位书面提出支付申请(表9.0.1),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办理流转,完成流转后凭票据完成支付。

监理酬金支付当期,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建设单位可采取延迟支付全部、部分暂扣、扣罚等方式处理。

11.1.1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的,

且建设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辞退、更换监理人员的,在

未落实辞退及更换期间暂停或延迟支付监理酬金;

11.1.2当月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不满足投保承诺要求

的,暂停支付当期全部监理酬金;

11.1.3监理单位未能及时提交《监理月报》、《监理安

全月报》、《安全周检报》等涉及工程进度、质量、安

全等项目重要目标的监理资料,或所提交资料敷衍了

事,内容未能做到翔实准确的,暂停支付部分监理酬

金;

11.1.4发现监理人员不按建立合同履行监理职责的,

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

暂扣部分监理酬金;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扣罚

合同约定的违约罚金外,事故处理期间暂停支付监理

酬金;

11.1.5因监理单位原因(责任)造成工程损失的,按照监理合同扣罚相应部分监理费。

11.2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1.2.1当工程形象进度满足合同支付节点的当月22~

25日,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

填报大当月已完工程量清单,已完工程量清单所列工

程量必须为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

量。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浙江省现行规范的格式;

11.2.2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

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虽不影响支付额度,

但作为投资控制依据,务求准确)和工程款支付申请

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11.2.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

单位;

11.2.4建设单位代表填写支付流转单(表9.0.2)并办

理流转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11.3勘察、设计及其他前期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

11.3.1勘察、设计及其他前期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由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服务单位向建设单位前期部门办理;

11.3.2当勘察、设计及其他前期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时点,对应工程已开工建设,则须取得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出具协办单(表9.3)。

11.3.3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出具协办单时,应明确同意、延迟、暂扣部分、建议扣罚等意见,并说明理由。

前期建设部门根据协办单意见酌办支付事项。

11.4其他费用支付

11.4.1小额费用支付(单次1000元以内),收款方提

交正式票据,经建设票据背书流转后支付。

11.4.2小额费用支付,收款方无法提供正式票据的,

须填写小额支付申请(表9.4.2),经建设单位流转同

意后支付。

11.4.3非小额支付(单次1000元以上),收款方采取

以下方式之一:

⑴凭合同和票据支付;⑵凭经审核的

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和票据支付;⑶凭经确认的书

面委托和票据支付;⑷凭当地物价、财税部门发布的

收费标准(文件)和收费通知书或有效票据支付。

11.4.4非小额无票据现付,由收款方出具现付申请表

(表9.4.2)经建设单位流转同意后支付。

12料整理与信息报送

12.1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资料的整理工作,建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月度检查,检查建设工程资料的是否完整、真实并有效,检查情况在监理工作月报中记录。

12.2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资料的检查,阶段性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12.3各单位信息报送:

12.3.1周报送:

工程监理例会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工

程实际完成情况,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建设周报》

《周进度计划完成对照》(横道图)、《下周进度计划

(横道图);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例

纪要》、《工程安全周检》及落实整改的相关资料。

12.3.2月报送:

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审核《月度进度计

划完成对照》(横道图)、《月度进度计划》、《月报已完

工程量》、《下月付款计划》;监理单位报送建设单位《监

理月报》、《监理安全月报》。

 

附录: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酬金支付流转单

工程名称:

支付类型:

□分期付款

□一次性支付

□备料、借支及其他

支付轮次

□首次付款

□中间付款

□末次付款

支付拟办:

1.支付依据:

2.支付款项计算式:

3.监理单位申请支付:

完成支付节点:

*************,本次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请予审批支付。

附件:

监理单位:

***********(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设单位流转

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

公司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

备注: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款支付流转单

工程名称:

支付类型:

□分期付款

□一次性支付

□备料、借支及其他

支付轮次

□首次付款

□中间付款

□末次付款

支付依据:

 

拟办意见:

同意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请予审批支付。

附件:

拟制:

,日期:

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

公司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

备注: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费支付工程部协办单

工程名称:

***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

协办意见:

 

拟制:

,日期:

部门确认意见:

 

签名:

日期:

备注:

 

 

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现付流转单

工程名称:

支付对象:

支付依据:

 

拟制:

,日期:

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

公司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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