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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系统消防标准化建设标准

市农业系统消防标准化建设标准

第一章消防安全职责

一、市、县(区)农业局消防安全职责:

(一)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局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指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消防工作信息沟通。

参加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参与研究消防工作,落实会议部署要求。

(二)将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等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或项目中同步实施。

(三)按照《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本系统在农业收获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依托农村生产生活及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场所和农村实用人才消防安全培训平台。

(四)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对直管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市、县(区)农业局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市、县(区)农业局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制度

市、县(区)农业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竞赛等,坚持消防安全预防为主,倡导人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二)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因工作需要职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七)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部门、岗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岗位实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岗位实消防安全工作。

(二)要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每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到位。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单位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及时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消防应急预案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四、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管理员负责,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属人员密集场所或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单位应设专职管理员。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组织自查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专业单位的定期检测须出具检测报告。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由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消防通道管理: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3、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进行逐项登记,并下发隐患限期整改书面通知,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二)在火灾隐患未整改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4、严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

七、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志愿消防员应在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二)要结合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每个志愿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定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三章防火检查

市、县(区)农业局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消防宣传教育

一、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三、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设置消防宣传阵地,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应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示意图

一、行业部门消防管理标准化流程图

 

 

二、市农业局安全管理架构图

 

 

三、各县区农业局安全组织机构图

 

第六章消防档案建设

一、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四、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七章灭火预案演练

一、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

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三、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农业局或下属单位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命关天不得有丝毫马虎。

根据“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消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抵制火灾事故的能力。

坚持以救人第一的原则,尽力消除或减轻火灾事故的损失程度,特制定此消防灭火和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一、火警、火灾确认程序

当监控中心或保卫科值班人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过以下方法调查确认:

一是在电话中询问报警人和现场知情人;二是通讯工具呼叫值班人员及保安赶到现场;三是亲自到现场确认(监控人员)。

如确是火灾,立即按火灾处置程序处置。

二、火灾初期的处置步骤

(1)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向消控中心报告并拨打“119”报警;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讲清起火科室、楼层、地点及起火场。

(2)在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组织现场人员就近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力争能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重大火灾的处置步骤

(一)组织领导

为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出现混乱局面。

使灭火工作得到及时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能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实际情况值班领导任总指挥。

下设:

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任务要求

值班领导(总值班)接到火警后,立即赶到监控中心(即火灾扑救指挥部)任灭火总指挥决定是否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情况,确定疏散工作人员;

2、是否开启消防泵、喷淋泵;

3、是否切断电源、电梯迫降;

4、是否启动排烟送风设备、关闭空调系统;

5、扑救力量调遣和伤员救护等;

6、保持通风畅通等。

以上决策均由消控中心值班人员运用电话、手机及对讲机迅速通知各相关部门。

(1)灭火行动组

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指定专人组成。

主要任务是:

发生火情时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灭火,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期阶段。

(2)通讯联络组

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组成。

主要任务是:

确保通讯畅通,确认火灾后及时向119报警和院部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疏散引导组

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指定专人组成,主要任务是:

迅速指挥并接应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

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

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4)安全防护救护组

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指定专人组成,主要任务是:

组织人员经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到安全区域。

人员撤离后要做好清查工作,检查是否有人滞留。

(三)其它相关部门应急措施

(1)配电人员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切断电源。

(2)电梯技术人员随时准备根据总指挥决策将电梯降到底层,保证电梯安全。

第八章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内容、方法及合格要点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合格要求

备注

1

消防行政许可及验收备案

新、改、扩建和室内装修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消防法》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

设在校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查看纸质文书。

有纸质法律文书视为合格。

2

消防组织、制度建设

1、按照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查看纸质文件。

有纸质文件视为合格。

2、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及时处置。

查看纸质文件和现场核查。

有纸质文件和器材视为合格。

3、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火警处置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考评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查看纸质记录和核查。

有纸质文件和现场核一致为合格。

4、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

查看纸质记录。

有纸质记录为合格

3

消防设施器材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管理责任。

1、灭火器。

选型准确且配置数量充足,并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查看灭火器的选型;查看压力指示器、喷射软管、保险机构、喷头或阀嘴、喷射枪等组件,压力指示器和灭火器的生产日期。

灭火器选型符合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组件完好,压力指针位于绿色区域,生产日期处于有效期内。

2、室内消火栓。

要做到醒目无遮挡。

箱内应当设置管理责任标牌和定期检查记录卡,明确巡查职责,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任选一个室内消火栓,查看箱内组件。

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

3、自动消防设施。

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要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且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现场检查自动消防设施。

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为合格。

4、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

消防车通道不得占用。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整好用,不应被埋压、圈占和遮挡。

查看消防车道的管理。

任选一个室外消火栓,检查出水情况。

任选一个水泵接合器,检查供水范围。

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车道未堵塞占用,周围未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室外消火栓不应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开启灵活、方便;消火栓出水正常。

水泵接合器不应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并标明供水系统的类型及供水范围。

5、防火门。

按要求设置的防火门必须保持完整好用。

常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

将常闭式防火门从任意一侧手动开启至最大开度之后放开,观察防火门的动作状态。

常闭式防火门自行关闭;常开式防火门联动关闭并将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

消防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并不得锁闭、封堵。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查看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通行情况。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及分隔现象,未安装栅栏门、卷帘门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具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2、门窗上不得设置可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已经设置的必须拆除。

现场检查。

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栅栏,当必须设置时,设有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

3、在使用期间,疏散通道、疏散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锁闭。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紧急情况下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

现场检查

无以上问题灾合格。

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数量、位置符合要求并保持完整好用。

断开非消防用电,查看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启动情况;选择任意位置,查看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方向等。

应急照明灯正常启动;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正确、位置醒目、无损坏、无遮挡;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观察者在任意位置都应明显看到疏散指示标志。

5

防火检查巡查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合理确定。

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每天检查一次防火巡查人员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6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将人员集中的图书室、餐厅、试验室及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和禁烟、禁火标志,实施重点管理。

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标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查看纸质资料,现场核查。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7

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1、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应当培训的人员、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为每一名员工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情况,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接受消防培训。

查看纸质资料,现场核查。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2、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每半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一次。

查看纸质资料。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3、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

要在公共部位或显要位置利用消防标语、展板、黑板报、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

查看纸质资料。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4、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实地演练。

查看纸质资料。

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8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每一名职工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现场提问与操作相结合。

人员是否熟练掌握。

 

第九章火灾隐患处理

一、火灾隐患的排查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二、下列情况均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经火灾危险评估后的部位,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等紧急情况或火灾蔓延的;

(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下列可以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检查部门直接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整改:

(一)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灶具;

(三)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

(四)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

(五)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

(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

(七)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八)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

(九)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十一)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

(十二)存在乱接乱拉电线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

(十三)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四、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拟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保证整改的人力和经费资源;

五、批准的整改方案和时限,由消防归口管理部门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火灾隐患的相关部门;

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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