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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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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工作

第5期

目录

【教育督导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线联平

【经验交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科学高效的现代化学生工作体系(略)

——北京大学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龙头提升校级领导班子治校理教能力(略)

——北京交通大学

切实发挥榜样作用增强党的建设和师德建设的实效性(略)

——北京理工大学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线联平在北京市第六次

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8年5月9日)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大好形势下,北京市召开第六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北京教育督导工作,对于推进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次大会的任务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全面总结北京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上,遵循教育督导基本规律,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明确教育督导思路、目标和措施,保障基础教育、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

一、北京教育督导工作的回顾

自第五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督导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督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努力提高督导水平,为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推动教育现代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促进依法治教方针贯彻落实

六年来,重点围绕依法保证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等约30项内容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在保证教育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及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督导检查,政府和各部门履行教育法律职责,落实依法治教方针的自觉性,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二)推进综合督导评价,保障素质教育实施

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是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

全市教育督导系统认真贯彻实施“评价方案”,到2005年底,完成了对2264所中小学校和133所中等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价。

市督导室深入450多个单位,完成了对全市18个区县及燕山地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

在督导过程中,全市督导系统坚持了政府、教委和学校“三位一体”督导工作思路,完善了督导工作机制,提高了督导队伍素质,加强了督导制度建设。

通过综合督导,发挥区县政府、教委、学校的主体作用,督促政府和各部门履行教育执法职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三)实施教育专项督导,促进重点工作落实

六年来,市教育督导室围绕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初中建设工程、确保学生体育锻炼一小时等20余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市、区县两级督导室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各级督学工作深入、务本求实,各专项督导工作均顺利完成,突出了专项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组织督导调研和科研,促进督导内涵发展

六年来,市督导室始终把督导调研和督导科研摆在重要的位置上,作为加强督导制度建设,促进督导内涵发展,增强督导队伍素质,推进督导工作的重要措施。

市督导室围绕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近50个调研课题,通过与区县督导室合作,或者委托中介机构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把握信息,通过分析研究,撰写出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六年来,市督导室坚持把解决督导实际问题与创新督导机制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督导科研,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市督导室参与了国家级督导科研课题的研究,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其中:

获国家级课题一等奖1篇、获子课题一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受到专家和兄弟省市督导部门的好评。

(五)重视督导制度建设,充实督导工作基础

督导部门在督导制度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具体表现为:

一是加快推进教育督导地方立法的步伐,起草了《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现已列入北京市2008年立法计划;二是市政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三是市政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四是修订了“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方案”,一并开始颁布试行;五是制定了《北京市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六是建立了教育督导评价结果公布制度;七是完善了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监测统计制度。

此外,市教育督导室还委托高校科研部门,研究制订《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基本成熟,今年将在全市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着手推进试行。

(六)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

六年来,市督导室加大督导队伍的建设力度,从四个方面展开:

一是加强教育督导理论培训,围绕督导和评价理论等主题,举办了5次专题讲座;二是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督导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三是组织了国外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的专业培训,先后邀请了法国汉语总督学和英国皇家督学,为全市督学系统介绍法国和英国的督学制度;四是加强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培训。

聘请市教委领导、专家、学者系统地解读高中新课改的文件。

(七)扩大教育督导范围,实现督导工作新拓展

六年来,市督导室坚持创新发展的思路,适应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要求,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文件,启动了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普通高校的督导工作,积极探索高等教育的督导模式。

回顾六年来的教育督导工作,我们积累了四条经验:

第一,教育督导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必须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第二,教育督导要增强权威性,必须强化教育督导的行政监督职能。

第三,教育督导要提高实效性,必须紧紧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进行。

第四,教育督导要保持活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

在总结和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存在的差距。

主要表现为:

督导制度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督导队伍的建设还存在着弱项,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督导工作的要求;督导工作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督导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北京教育督导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开创教育督导的新局面,是未来五年教育督导的光荣使命。

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把教育发展摆在民生之首、发展之基、保障之先的地位。

其次,我们要深刻认识首都教育发展的新要求。

市十次党代会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对首都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一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二要保证教育投入,为教育现代化提供必要条件;三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北京教育督导水平是首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要为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再次,我们要准确把握法律赋予教育督导职责的新要求。

《义务教育法》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我们要加强研究学习,勇于探索实践,不负督导使命。

最后,我们要正确认识教育督导发展的新要求。

督导发展新要求可以概括为“一个机制、四个转变和一个拓展”。

“一个机制”:

就是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

“四个转变”:

一是由主要关注环境优化,向既关注教育环境优化,同时也关注教育质量提高转变;二是由主要关注教育硬件建设,向既关注硬件建设,同时也关注教育内涵发展转变;三是由主要关注学校规范管理,向既关注学校的规范管理,同时也关注学校自主发展转变;四是由主要关注教育系统内部的信息反馈,向既关注教育系统相关信息反馈,同时也关注社会相关信息反馈转变。

“一个拓展”:

是我市的教育督导正在向市属的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的普通高校拓展。

这是我市教育督导新的探索。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把握全局,抓住关键,有序推进,坚持求真务实,开创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

三、今后五年北京教育督导的思路、任务和措施

今后五年教育督导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督导制度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机制,提高督导队伍素质,为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发展,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今后五年教育督导的工作目标是:

以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为重点,坚持求真务实,把督导的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履行法律职责为己任,坚持依法督导,把督导机制创新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促进内涵发展为基础,坚持与时俱进,把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后五年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加强教育督导的制度建设

1、积极推进教育督导地方立法的进程。

在《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已经列入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方听取意见,加快教育督导立法进程。

2、依法完善教育督导的制度体系。

研究起草《教育督导评价结果报告与回复制度》、《督学任职履职制度》等文件。

(二)以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为重点,推进督政工作

1、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责任,确定督导检查专题,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每年一次,落实到位。

2、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制订专项督导、督导调研等方案,督促落实,并按规定程序及时通报结果。

3、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进一步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及“素质教育评价方案”,积极推进对区县政府、教委的督导评价工作。

4、颁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方案”,制定实施办法,并开始试行,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以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为重点,推进督学工作

1、按照《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区县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制定督导规划,研究实施细则,四年之内完成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综合督导评价。

2、研究和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督导方案,市督导室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价办法。

3、在四年之内,市督导室完成对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新一轮综合督导。

4、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制定有关文件,逐步形成具有北京特点的高职督导评价体系。

5、配合教委的重点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方案,并组织实施。

6、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围绕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制定督导方案,协同组织实施。

(四)深入实际开展督导调研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教育的重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专题,收集信息,撰写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收集有关信息,形成报告,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要完成好这些任务,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推进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

要聘任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业务精的同志做督学,打造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督导队伍。

市督导室编写《北京市督学专业化发展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督导基本规程》,明确培训要求,规范工作程序。

督导部门要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组织督学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督学的素质和能力。

2、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

在督导工作中,引入信息技术手段:

一是研制《教育督导学校自评软件系统》和《教育督导调查问卷软件系统》的升级版,并推广使用。

二是逐步建立市、区县、校相互沟通的督导信息网络,筹备和建立教育督导信息资源数据库,推进督导信息化的进程。

3、建立北京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市教育督导室与高校科研部门合作,构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框架,抓紧筹备工作,尽早建立北京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4、加强教育督导评价的协调配合

落实市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教育督导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教育督导评价归口到教育督导部门统一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负担。

5、开展教育督导科研工作

督导部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督导规律,开阔工作的视野,加强督导科研,力争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和创新。

下面我就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做总结和部署。

四、认真做好2008年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

2007年全市教育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县人大、政府和教育督导室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任务。

(一)2007年的教育执法检查工作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县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自查报告,完善督导检查机制,落实工作要求,保证了督导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有的区县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要求,创造了新鲜的经验,保证了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对我市教育经费连续实现依法增长起到了督促作用;其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其中包括学校布局调整、办学条件改善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第三,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三)通过督导检查也发现了少数区县没有能够依法保证2006年度的教育经费实现“一个提高”、“三个增长”的个别问题,通过交换意见也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2008年教育执法检查督导工作的安排,有一些新的调整,人大教育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法》进行。

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由督导部门落实。

有关检查内容、安排与要求等,大会文件已经印发,各部门企业和区县教育督导室要认真研究,落实到位。

我重点讲四点意见:

第一,理顺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市教育督导室已经与市人大进行了沟通,人大的教育执法检查与政府的教育督导检查,在检查内容上协调一致,在检查对象上各有侧重,在检查结果上相互通报。

2008年北京市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对于督导部门来说是个新的起点,各区县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第二,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增长仍然是今年督导检查的重点之一。

依法保证教育经费增长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

今年依据《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机制”列入重点检查内容,目的在于保证经费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今年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和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的落实情况列入督导检查内容。

当前,在办学条件逐步改善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师资水平,逐步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已经成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督导检查的目的在于,督促各区县总结经验,落实措施,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合理配置。

在师资力量补充、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注意向农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发挥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的作用,逐步实现优秀师资力量共享,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四,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北京市的实施办法,将加强职业教育领导、履行职业教育职责、落实职工培训要求和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纳入督导检查内容。

目的是督促各区县和企业公司树立“大职业教育”的观念,全方位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需要各区县、各企业等单位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好自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为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各单位的大力支持,2008年督导检查工作一定会顺利完成,全市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水平也一定会进一步提高。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督导事业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开创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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