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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运输规程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各部件的性能和作用以及各部的使用限度和检查方法,熟悉矿车的完好标准、维修质量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

第一条在现场检修矿车时,一定要和电车司机、把勾工联系好,要注意来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

在电车架线下检查矿车(或人车)时要特别注意,不能触及架线。

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凡发现危及安全的缺陷(如:

碰头损坏连接装置磨损超过原尺寸的15%,插销能够自行脱落,底盘开焊和裂纹、轴弯、轮不转)应停止使用,进厂修理。

第一条吊运拆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所使用的起重工具是否良好,是否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起吊时必须平衡,吊起来的工作物下严禁站人。

第一条使用大锤、手锤时,必须检查锤头、锤柄固定是否牢固。

并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打锤时不准戴手套,锤柄、锤顶不准有油污。

第一条在台钳上工作时,虎钳卡的工作物要卡紧,虎钳手柄不准用锤子击打或套上管子紧,并注意钳柄夹手。

虎钳上夹持的工作物禁止用两磅以上的锤敲击。

以免损坏钳口,使用扁铲时注意铲顶端不要有油污,并随时注意顶端产生的飞刺伤人。

第一条使用铆钉枪与甩铲时,必须双手操作。

铆铆钉时,必须头戴安全帽。

防止铆钉伤人。

拿铆钉人员头部应躲开铆钉枪。

投钉人员必须把氧化皮除掉后方可投钉,接钉人员要平接钉头。

第一条各种机械操作人员:

气焊电焊、钻床、砂轮机、注油机、平车箱机、拆装轮轴机、清洗轴承机、起重吊车等,都必须熟知机械使用性能,具备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一条各种机械停止工作时,必须将所有开关与手把柄置于停止工作状态的位置上。

第一条必须严格遵守各部件的拆卸与组装顺序,正确地使用工具严禁使用重锤或其它硬质金属直接敲击各接触表面和用扁铲松紧螺丝。

第一条拆卸滚动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遇不得已时可用铜棒轻轻敲打。

第一条使用的滚动轴承的间隙要符合检修质量标准,新旧轴承不得混合使用,用在同一车轮内的旧轴承的径内间隙差应小于0.1mm。

第一条矿车轴承箱应注入SYB1401-62标准中II号钙基润滑脂,使用中的轮轴应保持经常润滑良好,应建立定期注油制度。

注油期最大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一条车轴轴颈磨损后不允许滚花及镶套,车轴应用45#钢材制造。

第一条修理矿车时禁止使用已磨损而未经修复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零件。

第一条使用中的矿车保持完好状态,检修后的矿车要达到矿车维修质量标准。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1.绞车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检查绞车各部件,螺栓、螺母、背帽、垫圈、销子、护板等是否齐全,完整、紧固,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可靠,地锚、地脚螺栓是否松动变形,压柱是否齐全稳固。

3.检查工作闸和制动闸间隙是否适当,两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闸带磨损是否超过规定,闸轮上的油脂污物应擦试干净。

4.检查绳筒及钢丝绳,绳筒无裂纹,钢绳在滚筒上必须用压板压紧,排绳整齐,钢绳断丝、锈蚀及变形量不超过规定。

5.检查电气设备及信号联络系统应完好,灵活可靠。

6.经检查确认无误后,盘转滚筒一圈,然后拉紧制动闸,松开工作闸,起动电机试运转(不带负荷),要求声音正常,无异响。

二、开车运行

1.操作绞车,必须听从信号指挥。

2.司机听清信号后,应集中精力,注意前方,首先拉紧制动闸刹紧滚筒,同时离合闸手把松开,然后根据提升或下放按下相应按钮起动电机,再慢慢拉紧离合闸,待离合闸皮与离合轮开始接触,随即松开制动闸,滚筒开始转动,与此同时,适当控制离合手柄,即可调节绞车起动速度,绞车起动接近全速时,应平稳拉紧离合闸,同时制动闸全部松开,但手不能离开制动手把,此时,绞车全速转动。

3.正常情况下,绞车的起动和停车,其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小,不准急骤开车或停车,保证开车或停车平稳性。

4.绞车运行时如遇紧急停车或临时停车,应立即松开离合闸,同时使用制动闸将车停下来,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切断电机电源,闸紧制动闸,司机不得离开绞车。

5.任务完成后,应将钢绳收到滚筒上,切断电源,锁紧开关,打扫好场所及设备的卫生。

三、注意事项

1.绞车运转过程中,司机应一手握住制动手把,一手握离合手把,严禁将两手把同时拉紧,严禁不带电下放。

2.操作下放时,发现松绳过多,应适当松开离合闸,拉紧制动闸,但不允许将制动闸刹死,以防断绳而发生跑车。

待钢绳拉直后,再拉紧工作闸,松开制动闸,绞车正常运行。

3.操作中发现声音不正常,制动不灵活,绞车各部温度急剧上升等异常情况,必须停车检查,其温升不超过70

4.钢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下放时不允许放完,在滚筒上至少保留3圈,滚筒上的钢绳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绳量。

5.绞车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拉多挂。

6.应经常检查绞车润滑情况及绳头连接情况,防止发生跑车事故。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绞车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科、动力科等部门检查、填发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2条绞车司机必须经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与操作准备 

第4条小绞车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用混凝土基础固定。

基础规格不大于小绞车底座几何尺寸0.6m以上,垂直基础不小于0.8m。

地脚螺栓必须采用标准做法,长度不小于 0.4m。

 

第5条小绞车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内,必须用18#槽钢制作坚固的底盘。

底盘上必须有防滑圈的戗压柱窝、用标准件螺丝把小绞车底座固定到自加工的底盘上。

然后用压戗柱或地锚固定。

用压戗柱固定时,用四颗压柱、两棵戗柱,戗柱角度65·~75°。

柱顶、柱根要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

严禁用戗柱代替硐室棚子支柱。

地锚可用直径不小于Φ20mm,长度不小于1.5m的圆钢制作。

 

第6条绞车机件距运行矿车的最外侧不小于400毫米。

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正常运行的杂物堆积。

 

第7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

采用插接时,其插接长度必须达到钢丝绳直径的30倍加100mm以上。

采用钢丝绳卡子卡接时,卡紧度应使钢丝绳被压扁尺寸大于1/3时,前、末两卡子“U”型螺丝应卡在副绳上,螺丝不滑扣,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丝。

钢丝绳卡子的使用应符合要求:

 

第8条小绞车提升必须装设保险绳。

 

第9条每个绞车必须设独立专用电信号,信号规定为:

“一响停、二响提、三响为放车、四响为慢提、五响为慢放”。

绞车司机必须接到信号无误后方可提车或放车,否则必须重新联系。

 

第10条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一次只准挂一辆车,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第11条斜坡提升“一坡三挡”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并正常使用。

 

第12条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第13条停车时,关闭好制动闸,松开传动闸后后再停电;开车时先松动闸把,然后送电。

 

第14条绞车不允许急开急停,运转时要平稳匀速,不得忽慢忽快。

往下放车时,应带电放车,严禁不带电放车。

 

第15条绞车运行中,如发生矿车掉道,司机要立即停车,将钢丝绳绷紧并闸牢滚筒。

 

第16条车辆运行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其他东西拔弄绳。

司机双手不能离开闸把。

 

第17条车辆在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矿车掉道后,要按事先规定的信号(长铃)与绞车司机联系。

严禁用绞车牵拉处理掉道。

 

第18条严禁绞车司机兼做把钩工,车辆在斜巷停车时,严禁司机擅自离开岗位。

 

第19条下放车辆时,要与把钩工配合好,边推车边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第20条上提车辆时,车过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第21条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三、正常操作 

第22条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示警,然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缓慢转动,平稳启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第23条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第24条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第25条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第26条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第27条禁止两个手把同时闸紧,以防烧坏电机。

 

第28条接近停车位置时,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四、收尾工作 

第29条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钉道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在运输巷道内铺设、修理或撤换轨道时,必须设专人监视来往车辆,并在离工作地点前后不少于80米处分别设置临时信号,同时要与有关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一条运搬轨道时,须注意抬起、放下的动作,两人扛一根铁轨时,应用同侧肩,按口号一起举放,同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一条用矿车架向坑内运送钢轨,必须缚扎牢固,必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得碰上电缆、行人,或道旁的设备,特别在拐弯处要更加注意安全。

第一条要求枕木的厚度应为道钉长的1.3倍1.4倍,长度应为轨距的两倍,枕木的间距,在直线部分最大不超过800毫米,弯道不超过600毫米。

第一条钉道钉时,第一锤要轻、稳、准、当道钉进入枕木后再重打,以免道钉飞起伤人,在低矮的坑道内、管子和电线下不得抡起锤来打道钉,打锤时注意来往人和自己的脚,以免砸伤。

第一条打钉前,要用撬棍插入枕木下端将枕木撬起,压撬棍用垫垫好再压,压棍人不得坐在撬棍上或站在打锤人对面。

以免闪倒或崩脸。

第一条铺设铁轨,必须按中腰线进行,不得任意抬高或压低,或左右弯曲,轨道的曲率半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一条弯道部分的铁轨,必须根据曲率半径的大小进行,外轨超高,铁道弯道部分的加宽不得超过10毫米,坑内铁道轨距的误差,不得超过+5毫米和-2毫米。

第一条钢轨接头处应上下左右对齐,不得错对,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毫米,螺丝帽要在外侧拧紧。

第一条联接钢轨准备上鱼尾板时,禁止将手放在两轨缝处或用手指试验钢轨与鱼尾板的螺孔是否合适,以免挤伤。

第一条推进掌子头轨道,两轨应在同一平面上,操纵装岩机侧的铁轨不得低于另一侧的铁轨高度,以防装岩机由于某种原因失去平衡而倒向操作人员。

第一条掌子面每次放炮后,必须检查道钉、枕木、螺丝、轨距等有无松动和变化,发现问题立刻修理。

第一条掌子头临时轨道,在操纵装岩机一侧的轨道距离不得小于1米,以防挤伤操作人员。

第一条废石场的道头码架,要铺设牢固,要稍高于平道,道头必须安装挡车木,以防矿车脱链坠于坝下。

第一条废石场道头翻车地点必须设有翻车用的保险钩,卸碴一侧铁轨必须稍高于另一侧铁轨。

第一条拨道注意事项

(1)使用撬棍两爪头向下插入岩碴内,以防用力过猛,摔伤人员。

(2)拨道时前排人员应注意,防止撬棍磕伤后排人员。

(3)拨完道后,枕木下面一定要捣固结实尤其是废石砀翻车道,不但枕木下捣实、垫平,并要填实道心,以免翻车,矿车坠入沟内。

第一条捣固、起道注意事项:

(1)进行捣固工作时,前后操作人员要保持三个枕木空档的安全距离,以防举镐伤人。

(2)捣固时要先用镐尖砸几下,再进行捣固,以免石碴飞起伤人。

(3)捣固时要有专人指挥动作。

(4)起道器要有专人负责,起道时,不得将脚等伸入轨底,并防止撬杠伤人。

第一条结束工作时注意事项:

(1)工作结束,应将工具整理好,不用的道钉、枕木要放到适当地点,不得乱扔。

(2)清理现场,保持铁道两旁清洁,无障碍物。

第一条在斜井铺设、修理轨道时应注意事项:

(1)作业前必须与上下信号工取得联系,在斜井当中修理、铺设轨道时,严禁行车,待轨道修复正常后方可行车。

(2)斜井待用的轨道必须缚扎好,以免沿斜井下滑伤人。

(3)斜井待用的枕木必须码好,以免下滑伤人。

(4)斜井道轨按设计防滑设施,以防下滑伤人。

斜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顿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

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  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一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发出信号后,发出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  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9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

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三、正常操作第

第10条  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

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工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  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

2、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  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  矸石山信号工操作要遵守下列规定:

1、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殷实本规程第4条进行。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呆发出开车信号。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  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希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

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必须按统一击规范化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  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到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第1条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开工前把钩信号工应详细检查电话、信号、保险梯、保险绳及连接装置是否安全灵敏可靠。

第3条行驶车辆在斜井内,要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第4条在传递信号时,把钩信号工应集中精力,按信号种类准确无误的发送信号,上车场把钩信号工要做好二级传递,及时将底车场发送的信号传递给2.5米绞车房,开车时信号不清,应认为无效,必须听第二次发信号听清后方准发信号。

第5条上车场下车时把钩信号工发信号是从上车场信号房至2.5米绞车房,并打信号通知下车场信号把钩工准备下车,下车场上车时把钩信号工发信号是从下车场至上车场再由上车场至2.5米绞车房,信号使用规定为“一”声停止运转,“二”声提车,“三”声下车。

第6条凡是上车场,下车场的保险梯和挡车器要经常关闭,放车时才能打开。

第7条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要将车挡死后停稳后方可进行摘钩。

摘挂钩时要在大巷或宽敞处,以免发生意外。

第8条每钩车挂好后,必须详细检查各处连接装置,三环链或40型链子连接是否牢固可靠,保险绳是否挂好,确定无问题时,才能进入躲避洞内发开车信号。

第9条每钩车的挂车数,上、下物料时1次只准挂4个车,上、下长管子时1次只准挂1个车,上、下超重、超宽、超高、超长物料时,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0条升降车辆和物料时,严禁蹬车或行走人员。

第11条发开车信号及车辆开始运行时,把钩信号工必须进入躲避洞或安全地点。

第12条发生掉道事故时,上车场把钩信号工必须与下车场把钩信号工及2.5米绞车房司机联系好,将绞车停稳锁住,拉紧余绳。

第13条离发生掉道事故地点近的把钩信号工到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并联系进行处理。

第14条现场处理掉道事故时,人员必须站在两侧和上方,首先掩好车,检查各处的连接装置是否松动失效,如有失效必须先处理好后,再行处理掉道事故。

第15条在处理掉道事故时,下车场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第16条掉道事故处理好后,将人员全部撤出,清理干净工具和杂物后,上、下把钩信号工联系好开慢车将车辆运至目的地。

机电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第3条作业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第4条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第5条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第6条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

0.8%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第7条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8条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司机联系。

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第9条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第10条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吊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

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第1l条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须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第12条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液压站、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等应无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3条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4条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扣、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15条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6条检修结束后。

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18条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19条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弱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检修及维护人员要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原理,不要随意拆卸电器设备。

使用喷灯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应做好值班监视工作,经常巡视各种机械动作是否正常,定期测试,定期检查。

3.经常保持机房和机械设备的清洁。

4.进行高处作业时,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处理线路故障时,要注意弱电与强电交叉接触处。

如辨别不清时,应先验电。

6.总机电话间、机要室、电力室等严禁明火作业。

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

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设备时,必须加入70%的四氯化碳。

清洗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7.充电时应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巷道清理工操作规程

1、凡参加巷道清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开工前将工具准备齐全,并检查是否完好。

3、精力集中,注意来往车辆,过车时,提前躲至安全峒或站在巷道较宽的安全地点,躲开时严禁将工具放在轨道上,并将防碍行车的脏杂物清理到一边。

4、在有直流架线区域内工作,应注意架线,有危险时,必须先处理,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5、挖水沟时,人员要拉开一定距离,两人同装一车必须互相关照,并注意手脚。

6、注意保护水沟附近的铁管,电缆、挖完水沟后应将盖板盖好。

7、大巷回收旧料和设备,装车时应互叫互应。

8、清理集中的煤泥和乱料应及时装车运去,用矸石车装运乱料时,要码好,不能超出车沿0.1米。

9、如遇水沟内有沉积硬底,须用钎子打掉,打锤人和把钎人要站好位置,防止走钎伤人。

10、巷道清理人员要保持水沟畅通,巷道内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达到三无一通。

11、清理人员推车或清理装车占道时,要和调度站取得联系,说明清理巷道区及时间,保证正常运输。

12、揭水沟盖板时,要用镐与钎子进行,严防砸脚碰手,揭下的盖板要放至妥善地点,不得影响运输。

13、在弯道上清理巷道时,如需占用道轨,必须在距工作地点40米以外的直道口截车,执行截车制度。

14、巷道清理人员,若遇有交锋车时,人员事先躲至安全峒内,如来不及躲避,应先截住空车,等重车过后,再放空车。

运搬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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