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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集团采购活动分析终稿

 

双汇集团采购活动分析

 

第1章公司概况

1.1公司简介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目前总资产达200亿元,员工6万多人,年肉类总产量300万吨,是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6位。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在全国18个省市建设了加工基地,集团旗下子公司有:

肉制品加工、生物工程、化工包装、双汇物流、双汇养殖、双汇药业、双汇软件等。

双汇每年可消化生猪2000万头、活牛50万头、羊100万只、10万吨鸡肉、4万吨鸡蛋、5万吨植物蛋白等,带动了周边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和屠宰加工业,形成260多亿元的产值,吸纳150多万农民走出农村,由农业向工业转变。

双汇每年通过养殖业可以转化粮食600多万吨,推动了河南和中西部农业结构的调整。

双汇集团是农业部等八部委认定的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国家质量管理卓越企业”。

双汇肉制品是“中国名牌产品”、“国家质量免检产品”,双汇冷鲜肉是“国家安全食品”。

在国内同行业中率先通过了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1997)和HACCP认证管理体系认证(2002年)。

双汇集团确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全面推行了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营造了“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

先后引进大专、本科、归国留学生、博士、教授各种人才10000多名,每年还要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面向全国招收各类专业人才,充实到企业新项目、新的产业领域。

建立了以技术中心为龙头的科研创新体系。

按照肉制品研究领域划分为高温肉制品、低温肉制品、中式传统制品、生鲜制品等不同专业化的10个产品技术研究所、1个博士后工作站和4个配套的职能部门(包装设计部、综合管理部、中式车间、质量检测部)。

同时,在北京筹建技术中心研究分部,充分利用集团公司总部、外部异地公司及北京地区的各种科技资源优势,促进双汇集团的技术发展。

进一步建立以技术中心、研究分部、外围子公司研究所为基础的三个层次的科研开发体系。

同时,双汇与国内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进行研发公关。

双汇集团还积极探索与国外研究机构合作,已经与台湾粮亿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合作,分别建立了联合食品研究所、食品高分子包装材料研究所。

在产品上,双汇形成了高温肉、低温肉、冷鲜肉三个主导系列,开发了200多种冷鲜肉和600多种高低温肉类制品。

1.2双汇集团经营现状

根据《2011年中国消费品市场重点调查报告一火腿肠》,2011年全国火腿肠销量领先的十大品牌为:

双汇、得利斯、雨润、金锣、波尼亚、旺润、龙大、美好、唐人神、荷美尔。

这十大品牌的市场份额为73.4%,其中双汇市场份额为38.58%,得利斯为9.54%,雨润为9.26%,金锣为6.05%,其余品牌市场占有率均在5%以下。

2011年在主要肉类消费城市双汇肉制品市场份额均为第一位。

2011年,受原辅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及“瘦肉精”的影响,公司产品产销量及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对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6亿元,比2010年同期下降49.17%。

虽然“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双汇集团使出多种补救举措,事件已经渐渐平息,销售也在逐渐恢复,但是有行业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双汇已经走过了“瘦肉精”事件的危险期,但是其对消费者造成的心理创伤并不能立即平复,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化,因这一事件而受损的品牌也不可能在一年的时间里重塑,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从双汇2011年发布的业绩情况来看,“瘦肉精”事件的影响从二季度开始集中显现,双汇在该季度业绩亏损额高达2亿元,也导致其上半年业绩相当“难看”:

实现净利润0.76亿元,比2010年同期下降84.85%。

与此同时,陷入危机的双汇在去年上半年所获的政府补助却高达5747万元,同比猛增11倍,可以说,政府补贴也为双汇填补了不少的损失。

第2章双汇集团采购业务现状

2.1采购业务

采购,是指企业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

其中,物资主要包括企业的原材料、商品、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

采购是企业生产经营的起点,既是企业的“实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与“资金流”密切关联。

众所周知,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供应商的选择、采购合同的订立、物资的运输、验收等供应链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

采购流程的环节虽不很复杂,但蕴藏的风险却是巨大的。

采购的重要性有一下几点:

一是保障供应,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降低缺货风险;二是采购供应的物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本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高低。

能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取决于物资采购所提供的原材料以及设备工具的质量好坏;三是采购是企业和资源市场的关系接口,是企业外部供应链的操作点。

只有通过物资采购部门人员与供应商的接触和业务交流,才能把企业与供应商们联结起来,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关系。

2.2双汇采购业务现状

双汇集团的采购流程图如下: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的有关规定,双汇集团的采购业务主要分为两大部分,购买和付款。

(1)购买

双汇集团在全国六大区域的20多个工业基地,建立了统一的生猪和肉制品原料采购队伍,实行统一采购、集中采购、专业化采购,确保采购质量标准的统一。

双汇公司的主要原料为生猪、冻猪肥膘、冻猪肉、活牛、冻牛肉等。

大约占总材料成本的67%。

在产品生产经营中,双汇公司对其原材料方面的经营风险研究出了相应的对策:

公司准备拿出部分资金来扶植农民养猪,发展公司加农户和集约化养殖相结合的道路,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货源;在收购旺季来临之际,公司将加大收购的规模,存贮若干个月的需要量;严格控制收购质量关,确保原材料的高品质,为公司的肉制品生产保证优质的肉源。

在生猪采购方面,双汇集团实行供方评价制度,对供方供货资格进行定期认定,及时更新淘汰;将传统的毛猪收购改为过宰收购,采用进口质量测定仪对过宰生猪的质量进行判定,按质论价;另外,双汇集团严格收购标准,做到疫区生猪不采购,病害生猪不采购,掺杂使假不采购,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入厂;双汇集团还建立了采购信息网络系统,实行网上定价、网上采购、网上结算和网上质量追溯。

双汇要求采购企业要具备相关的原料肉证件,具体包括:

体系认证证书、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料权威部门检验报告,并规定猪肉必须检测瘦肉精、黄体酮、磺胺类、氯霉素、滴滴涕、来克多巴铵、呋喃代谢物四项等检测项目。

原料肉到货的每批次三证为:

车辆消毒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非疫区证明(猪肉、牛肉)、鸡肉(禽流感证明)。

辅料证件包括:

体系认证证书、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辅料权威部门检验报告、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塑料包装袋、膜、塑料肠衣、玉米淀粉、味精、香精、调味品、GB2760食品添加剂)、厂家企业标准、食品添加剂备案书。

包装材料证件包括:

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塑料包装袋、膜、塑料肠衣)、条码印刷许可证(商标、彩袋)、商标印制许可证(特种行业印刷许可证)、产品标准(国家、行业、企业)。

在采购的检验环节中,双汇最重要的规定就是“十八道检测”,分别为:

1、宰前检验:

感官检验,并监督“病健猪”隔离,感观检验有无不健康生猪流入等。

2、CCP1:

验收“三证”(检疫证、消毒证、非疫区证明)。

3、头部检验:

通过剖检两侧颌下淋巴结检查猪的局部性咽炭疽、结核、淋巴结脓肿等。

4.、CCP2:

检验热水温度和压力是否符合工艺要求;5、体表检验:

检查有无体表疾病、异常等;6.、寄生虫检验:

主要检查旋毛虫、住肉孢子虫等;7、咬肌检验:

通过剖检两侧外咬肌检查猪囊尾蚴。

8、胴体初验:

剖检小里脊(深腰肌)和深浅腹股沟淋巴结,同时对体表、四肢、体腔进行检验。

9、胴体复检:

对胴体进行全面复查,并检查有无肾上腺、甲状腺及病变淋巴结漏摘等;10、红脏检验:

主要检验心、肝、肺有无病变;11.、白脏检验:

主要检验胃浆膜、肠系膜及脾门淋巴结等有无病变;12、CCP3:

检查有机酸配置浓度和压力是否符合工艺要求;13.白条检验:

主要检验片猪肉上有无污染物残留等;14、产品检验:

对产品加工标准、卫生等进行检验;15、包装检验:

对包装产品的加工标准、规格、重量、包装等检验;16、配送检验:

对配送产品的各项指标检验并对车辆、库房是否消毒及温控情况检验;17、CCP4:

对包装好的产品进行金属检测;18、冷库检验:

对库温、卫生、冻结温度及时间等检验。

(2)付款

在付款方面,双汇建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申请由物资使用部门根据预算编制,采购部负责询价和招标,仓储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和保管,使用部门和品保部门负责采购物资质量的检验,财务部门负责办理采购款项的支付。

双汇集团的付款及审批资金流程如下:

1、采购资金支出需要先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主管副总、财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后履行借款审批程序。

2、经手人负责填写借款单进行资金支出申请,要求填明资金借款的数量、原因、使用部门和数量及支付方式(现金、支票、电汇),要求经手人本人签字确认。

3、物流经理负责审核采购物资数量和价格的合理性及是否需要采购的适用性,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供应商选择把关,对采购渠道进行审核。

对资金支付的风险负责。

4、主管副总负责审批程序的合理性和采购效益性,是否有采购计划、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标准,采购方的选择及价格是否合理,超标准使用资金需要特殊说明。

5、财务副总负责审核采购审批程序是否健全、对资金的支出计划做出审批。

对往来款项进行账目核对,对采购资金进行合同核对,对资金的支出风险进行审批。

6、采购资金支付严格按公司审批权限审批。

审批人应当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7、财务部出纳员接到审批健全的借款单负责支付资金,对于审批不健全的借款单拒绝支付。

8、发票报销的手续:

已经借款报帐的,要求经手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

未借款直接报账,要求经手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然后按公司的审批权限执行本。

2.3双汇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从2008年开始根据证交所的要求,公开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中指出,针对原材料采购风险,双汇公司分别设立了采购中心肉制品事业部和鲜冻品事业部,并划分了每个部门的职责,同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原材料进行定期监察,确保内控制度有效地实施。

2009年,双汇公司发布了2008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中,对原材料的养殖发展进行了简要介。

2010年发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2009年有所完善,介绍了物资采购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公司制定了《投标管理制度》、《采购工作标准化管理手册》,内控体系进一步完整。

在报告中“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中对2008年的生猪养殖项目做了进一步的介绍。

双汇原材料采购环节的风险应对措施可以从其公布的内部控制制度中找到部分规定。

2001年8月,公司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名义颁布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比较笼统,关于原材料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能从第八条规定中看到简单的陈述。

该条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财务报告、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信息披露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3章双汇集团采购业务存在问题及分析

3.1采购业务存在的问题

3.1.1生猪采购模式存在问题

在我国,食品加工企业与散户农民的交易之中一般都以经纪人为中介,这样可以方便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与散户农民之间的交易,但这一模式会增加流通环节,使得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同时还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双汇集团每年需要3000万头生猪的供应量,而目前集团的自建养猪场一年出栏生猪约为30万头。

这意味着自养比例仅为1%,因此双汇每年肉类加工所需的绝大多数原料都来源于对外收购。

在双汇的供应商中,绝大多数为散户农民。

为了双方交易方便就在产业链中产生了生猪经纪人这样一个交易中介。

由于人们在购买冷鲜肉的过程中对瘦肉有一定的偏好,瘦肉的销售价格要比肥肉高,为了获得暴利,生猪经纪人就会诱导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添加瘦肉精。

由于供应商过于分散,使得企业对生猪养殖的监管以及发现瘦肉精之后的责任追查难度很大。

下图为双汇集团生猪采购的基本模式: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整个生猪产业链中,供应方过于分散而且生猪经纪人的存在使得交易十分混乱,增加了监管以及责任追查的难度。

3.1.2对供应商的激励方式存在风险隐患

对供应商的激励方式会直接影响到供应商对企业的供应行为,有效合理的激励方式既可以调动供应商的供应积极性,还能对供应商的行为起到监督作用,让供应商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结合,自觉主动的为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安全的原材料。

采购价格上的优惠是最传统的最基本的激励方式,除了通过提高采购价格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年终奖金、评选优秀供应商、企业利润分成等方式激励供应商,引导供应商为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安全的原材料。

在双汇集团的原材料采购过程之中,为了降低企业的总体成本,采取一切措施压低原材料采购价格,供应商为企业提供安全的原材料的时候并没有获得企业额外的奖励,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供应商就会往原材料里增加添加剂,也就是往猪饲料里增加瘦肉精,提高生猪的瘦肉率以获得较高的销售价格;同时,由于养殖户规模小,对加工企业依存度不高,在检测出来含有瘦肉精之后企业对养殖户的处罚也不会在长期时间内对养殖户造成重大损失,也就对养殖户起不到警示的作用。

这些都是在自由交易下短期行为博弈的结果。

3.1.3采购原材料的抽检比例过低

对于双汇集团这样的食品加工类企业来说,对采购原材料的抽检是保证原材料安全的基础,只有运用科学合理的抽检体系以及抽检方法才能保证抽检对原材料供应商的监督作用。

但是检测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材料保质期一般的比较短、保存条件比较严格,一般的企业都是根据一定的比例对所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抽检。

根据农业部颁布的规定,生猪进入企业屠宰,采用最基本的盐酸克伦特罗检测生猪,抽检比例标准为3%~10%。

双汇集团有着严格的检测体系,每头抽检的生猪都要经过18道检验程序,这个过程看似很严格,但是双汇集团的抽检比例仅为4.5%。

双汇集团每天的生猪屠宰量为6000头左右,这就意味着每天大约会只会检测30头生猪,大量生猪会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直接加工。

在出现“瘦肉精”问题之后,双汇集团采取了头头检验的措施,这样可以保证最终采购的生猪的安全,但会极大地增加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

因此,在检验比例这个问题上,双汇集团要进行权衡,既要保证检测质量,又要保持一定的效率,控制好这个环节的成本。

3.1.4质检人员把关不严

作为采购的后续环节,生猪的验收是企业的重要风险控制点,但双汇的质检员却没有把好这道进厂关。

质检员质量安全意识差,生猪检验只核对有号通行证的三大质检检疫证明手续,别说是检查瘦肉精,就是普通的猪尿检也不做,生猪检验如同走过场,内部检验成了摆设。

即使检查,在实际的操作中也只检测瘦肉精中最普遍的一种---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只是偶尔检测,因为其检测成本高,其他五种则根本不检测。

这也就造成了“瘦肉精“事件事发后双汇集团在其官方网站首次对外发布的多份检测报告也均显示只对盐酸克伦特罗的检测性格,而对另一种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没有提及。

在不法养猪户中,使用这两种瘦肉精的比例是差不多的,其他五种是否使用,我们是不得而知的。

就这样,不难检验出来的瘦肉精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其产品中。

双汇集团执行的“瘦肉率的高低最终决定生猪价格”的定价经营策略是导致“瘦肉精”事件的一个诱因。

据了解,包括双汇在内的不少肉制品加工企业在收购生猪时,最为严厉、苛刻的指标并非瘦肉精或猪尿液检测,而是生产流程中一项叫瘦肉率的检测,他是最终生猪账款结算的主要依据。

双汇为了自身利益,片面强调瘦肉率的高低,没有评估其中所包含的巨大风险。

生猪进入企业的加工程序,依照程序要经过验收。

济源双汇是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4.5%的比例对“瘦肉精”进行抽检。

抽检就有可能存在漏洞,但若大幅度提高抽检比例,将会耗时耗力,影响生产进度。

目前,“瘦肉精”的检测属于日常检测项目,技术上不存在问题。

如果双汇在验收环节就检查出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拒绝接收,也就不会发生“瘦肉精”事件。

现在国内的肉制品加工行业生产的质检一般都包括很多项目。

作为一家全国著名的食品企业,双汇集团在“瘦肉精”事件中,完全暴露了经理、采购员及质检员存在失职的行为。

瘦肉精检测是多道工序中的其中的一道,远远不能代表其全部的工序。

双汇在生产过程中远远没有达到国家对猪肉检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这同样反映了双汇公司在质量检测硬件上做的不够。

硬件配置不够齐全,是导致质量检测多道工序被忽略的主要原因。

按照业务流程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一种最基本控制活动,加工肉制品的生产线流程有十步之多,从生猪检验、屠宰、加工、质检、包装装箱入库等。

每一步都至关重要,稍有差池便会影响整个批次的质量。

双汇公司虽然在大致的生产流程中遵循了基本的生产规范和业务流程,但是该公司违背业务流程的情况是存在的,因此,采购质检人员的素质也是公司存在隐患的一个重要方面。

3.1.5原材料采购安全追溯体系存在隐患

原材料采购安全追溯体系将原材料采购链条全过程的信息衔接起来,加强原材料采购安全信息供给,并根据各环节信息明确食品各环节供应商的责任,使食品安全由信任品转化为搜寻品,有助于克服或缓解食品市场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解决食品安全市场失灵问题。

同时实施原材料采购安全追溯体系还能提高供应链的管理水平,并能保证食品安全和减少召回成本。

双汇集团尚未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安全追溯体系,不能对原材料生产流通过程中的信息进行衔接。

因此,无法了解生猪在放养和流通各环节中瘦肉精的添加情况。

在抽检出含瘦肉精的生猪时,必须对所有采购的生猪进行检测,这也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3.2现存问题的解决方案

3.2.1改变生猪交易模式,实行集中采购

双汇集团根据情况减少供应商数量,实行集中采购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巴雷特法则可知道,在任何特定群体里,重要因子只占少数,而不重要因子占多数,只要控制了重要的少数因子就能控制全局。

这也就是采购管理里面的80/20原则。

即占公司所有采购物品80%资金的物品应该由占公司所有供应商数目的20%的供应商提供。

食品加工企业所有采购的物资当中占用资金最多的、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就是原材料。

因此,原材料供应商应该数目较少而供应的规模比较大,这样才能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同时,总公司应该把各分公司的采购权集中起来,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审核体系,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所有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审核。

双汇集团的“健美猪”就出在该公司在河南济源下属的分公司,给总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连带责任。

只有把采购权集中,改变原有的散户—生猪经纪人—公司这种交易模式,形成大型养殖场—加工企业这样的流通环节比较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互相的依存度比较高的交易模式,食品加工企业才能更有效的对供应商进行监管。

3.2.2提高抽检比例和检测手段

双汇集团要重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特别是检验检测手段。

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有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也要有现代化的检验检测仪器,以及专业化的品质管理队伍。

企业要加大检测检验设备的投入,用现代化的检测设备武装企业,不漏检、不误检,把好原料的进厂关、产品的加工关和产品的出厂关,确保出厂产品百分之百的安全放心。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和食品安全的需要,企业要继续增加投入,扩大队伍,使企业的检测手段和能力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和世界先进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是食品加工企业对供应商监督的主要手段,抽检的比例和方法会直接影响最终的监督效果。

目前我国的食品加工企业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都是在本公司内执行同样的抽检比例,由于原材料具有一定的保质期以及成本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全面的检测,这就使得大量采购来的原材料不经检测就直接进入车间加工;同时,由于所有的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都是同一抽检比例,而不同的供应商提供不安全原材料的概率又不一样,这就使得抽检所带来的监督效用降低。

因此,双汇集团应该建立差异化的抽检体系,根据以往的抽检的记录,对不同的供应商实行不同的抽检比例,对那些抽检出过问题的供应商实行较大抽检比例,对长期以来一直提供安全原材料的供应商实行较小抽检比例,对那些抽检不合格达到一定次数的供应商直接取消供应商资格,这样就可以增加抽检的督察效用,促使供应商提供安全的原材料。

3.2.3对供应商实行综合激励措施

对供应商的激励不仅仅可以奖励供应商提供安全原材料,合理的激励方式还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传统的价格激励措施有利于企业成本的节约,操作起来比较简单,是当前食品加工企业对供应商最主要的激励方式,但这种激励方式只能对供应商起到奖励作用,不能起到监督作用。

只有把供应商的利益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才能促使供应商主动为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安全健康的原材料,双汇集团必须改变目前与供应商短期交易的行为,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与供应商分享企业利润、分担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企业应该与供应商签订一些长期合同,在采购的时候先付一部分原材料采购费用,在一定生产期限(一般是一年)内,如果供应商没有被检测到提供不安全的原材料,则附加付给供应商一部分奖金,同时建立综合指标体系,对优质供应商提供一部分企业利润分红。

这样就可以把激励同时变成监督,克服企业与供应商的短期交易行为,确保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安全。

3.2.4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安全追溯体系

随着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流通追溯体系的运用越来越广泛,通过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可以很好的监控整个供应链所有的流通环节。

食品追溯是指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对食品、饲料以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或追踪能力。

食品追溯体系是一种基于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旦危害健康的问题发生后,可按照从原料上市至成品最终消费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必须记载的信息,追踪食品流向,回收存在危害的尚未被消费的食品,撤销其上市许可,切断源头,以消除危害并减少损失。

由于当前的食品加工企业原材料采购的交易模式混乱,流通环节较多,各流通节点都会造成信息的不对称。

只有建立完善的采购安全追溯体系,利用先进的信息系统,将整条供应链上的信息透明化,才能够有效监督各流通环节上的不法行为,保证原材料采购的安全;同时,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安全追溯体系还可以有效处罚不法的供应商,减少抽查成本和召回成本。

3.2.5验收入库人员严格把关

双汇集团应当在生猪的验收控制上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建立严密的合同猪场生猪验收程序和明确的验收标准。

企业应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中的入场(厂、点)监督查验程序。

我国实行的是产地检验制度,合同猪场的生猪进入企业时应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由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以伪造,所以企业在这方面要加强与生猪产地动物检疫机构的沟通,对检疫合格的相关证明进行核实。

同时对供货商的资信进行评级,择优选用。

二是负责监督采购环节的组织要加强对合同猪场生猪验收工作的核查,派专员现场监督验收工作;对质量有怀疑的批次要全面复检,查处相关员工危害企业的行为;对于某些特殊项目要抽检复核,如“瘦肉精”、特定时期流行病等,并适当提高抽检比例。

企业要尽最大努力(资金和人力投入)确保产品安全,提升企业信誉。

三是对于企业自建猪场生猪的检疫,要加强监督核查工作,避免企业内部人员弄虚作假,使不合格生猪流入加工程序。

四是对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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