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版本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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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版本修订版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13.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评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测评办法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5%+专业学习成绩分×60%+体育课成绩×5%+附加分
其中:
附加分=(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其他操行加分)×30%+科技(技能)加分×30%+文体艺术加分×30%+其他操行减分
第四条专业学习成绩分为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外的必修课、限选课和实验课)标准成绩加权分值之和,即:
专业学习成绩=
每门课程标准成绩:
=100×
—课程标准成绩
Ki—课程的学分数
Si—课程的考试成绩
—课程的平均成绩
第三章加分细则
(一)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
公寓去学生行为积分按照《重庆邮电大学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制实施办法》,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供。
(二)其他操行积分(不含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项目)
1.精神文明类
类型
分值
见义勇为
1
拾金不昧
1
志愿者
1
献爱心
1
精神文明服务
1
义务劳动
1
公益服务
1
献血
1
注:
其中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需要被通报表扬或被企事业单位书面感谢才加分,献血者必须出示献血证;以上(除献血外)不累计加分,每学期最多加1分。
2.荣誉称号类
先进个人称号
类型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三好学生
5
9
20
优秀学生干部
5
9
20
优秀毕业生
5
9
20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4
9
20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4
9
20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4
9
20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4
9
20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4
9
20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4
9
20
学习进步先进个人
4
9
20
军训优秀学员
5
—
—
优秀心理委员
4
—
—
优秀共青团员(干部)
4
—
—
注:
不同类型不累计加分(除军训先进个人和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外可独立另加5分),加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
先进集体称号
类型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先进班级体
5
9
20
五星文明寝室
5
9
20
五四红旗团支部
5
9
20
注:
集体获奖,其成员加分为集体加分的一半
其他类别
类型
分值
十佳团日活动
1
—
—
寝室卫生达优率100%、95%、90%
2
1
0.5
3.社会工作类
类别
优秀
良好
称职
校级学生干部部长
9
5
3
学工助理、宿管会干部部长
9
5
3
学生社团干部(会长)
9
5
3
院级学生干部部长
9
5
3
辅导员助理、年管会成员、班长、团支书
9
5
3
班级学生干部
7
4
2
学生会干事
6
3
1
寝室长
2
1.5
1
注:
1.副部长和副会长参照部长加分标准减2分;
2.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加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
3.考核称职及以上者才加分,考核不称职者不加分;
4.学生干部任期至少一学期,任职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任职半年不满一年者加分减半。
4.社会实践类
类别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报告
3
4
6
注: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实践报告加1分。
5.科技(技能)类
技能情况:
类型
分值
通过任选课考试/门
2
通过英语四级
优秀:
5
合格:
3
通过英语六级
5
通过重庆市计算机二级
3
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
2
通过国家计算机三、四级
3
国内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软考)方面(见注3)
4
国外大公司的认证考试方面
(见注4)
5
英语技能方面
(见注5)
5
职业认证方面
(见注6)
2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门
2
驾照
2
注:
1.大二学年通过英语四级水平考试的学生,在通过学期才,其他学期通过四级考试不加分;
2.通过其他职业或技能资格考试方面,当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7分;
3.国内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软考)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初级资格:
程序员、网络管理员、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中级资格:
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高级资格: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
4.国外大公司的认证考试方面包括微软认证、IBM认证、思科认证、Cisco认证、JAVA认证等;
5.英语技能方面包括通过CET口试、剑桥商务英语、雅思、托福、GRE等;
6.职业认证方面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电信业务员、高级市场营销员、报关员、人力资源管理师、涉外职业资格秘书、物流师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各行业部门认定的职业证书参照此标准。
科技情况:
科创比赛类:
类型
奖项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挑战杯”科技竞赛
特等奖
一等奖
5
15
25
二等奖
三等奖
数模竞赛
一等奖
5
6
12
二等奖
4
8
16
三等奖
3
10
20
电子设计竞赛
一等奖
5
6
12
二等奖
4
8
16
三等奖
3
10
20
邮政贺卡大赛
一等奖
3
6
—
二等奖
2
5
—
三等奖
1
4
—
类型
奖项
院级
ERP沙盘模拟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电子商务大赛、E-BOOK电子书大赛
一等奖
6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注:
1.参加其他科创活动必须是学院、学生处、团委、招就处、教务处、学校、市级组织认可的比赛,协会、社团或者民间组织一律不认可;(可认可的比赛见附录)
2.参加认可的比赛,若提交了作品而没有获奖,可加参加分0.5分,但每学期不超过2分;
3.集体参加的比赛获奖,其成员加分参照个人加分标准减半;
4.其他大型科创活动获奖情况参照“挑战杯”科技竞赛的加分标准。
文章发表类:
类别
类型
分值
参加学术报告、讲座
书面心得体会/篇(每学期不超过4分)
1
公开发布文章
发表学术科研论文被三大检索系统检索
15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
10
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
6
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他文章(每学期不超过6分)
1
参加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或技术开发项目
5
类别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正式出版的专著或编著
15
20
25
注:
1.学术科研论文及科技作品获得集体奖励,其成员分第一、第二、第三作者,按个人对应分值的100%、80%、50%加分;
2.参加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或技术开发项目,加5分。
6.文体艺术类
文体情况:
类型
奖项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个人(集体加分减半)
一等奖
4
7
10
二等奖
3
6
9
三等奖
2
5
8
类型
奖项
院级
曲艺大赛、管理者杯等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注:
1.文体艺术比赛集体获奖加分参照个人获奖加分标准减半;
2.参加文体艺术活动,加0.5分/次,每学期加分不超过2分。
体育破纪录情况:
类型
校级
省部级
国家级
破纪录(在原有获奖情况下另行加分)
2
4
5
辩论赛情况:
类别
奖项
校级
省部级
辩论赛
前三名
3
5
优秀辩手
2
3
最佳辩手
3
5
主要参与组织者
1
2
7.“5.25”心理健康月
类别
奖项
校级
省部级
心情文化衫
一等奖
1
4
二等奖
2
5
三等奖
3
6
讲课比赛
一等奖
1
4
二等奖
2
5
三等奖
3
6
海报张贴大赛
一等奖
1
4
二等奖
2
5
三等奖
3
6
调研报告(论文)比赛
一等奖
1
4
二等奖
2
5
三等奖
3
6
寝室心理之家建设
一等奖
1
4
二等奖
2
5
三等奖
3
6
班级心理之家建设
一等奖
1
4
二等奖
2
5
三等奖
3
6
注:
1.院级获奖只加参与分0.5分;
2.若是奖项含有特等奖,则在一等奖基础上加1分。
(三)其他操行积分(不含公寓区学生行为积分项目)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减0.5分/次。
2.无故缺席年级集中,减0.5分/次。
3.上课迟到(早退),减0.5分/次;旷课,减1分/学时。
4.升国旗迟到,减0.5分/次;缺席,减1分/次。
5.早操(晨读)迟到,减0.1分/次;旷操,减0.5分/次。
6.晚归,减0.5分/次;夜不归宿,减1分/次。
7.在学校学院卫生检查中,不合格寝室,其成员减0.2分/次。
8.违规使用电器,减1分/次。
9.受通报批评,减1分/次。
10.受警告处分,减2分/次。
11.受严重警告处分,减3分/次。
12.受记过处分,减4分/次。
13.受留校察看处分,减5分/次。
14.其它违纪情况减分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第四章组织实施和适用范围
第八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与实施:
(一)专业学习成绩测评由辅导员、班导师负责组织实施;
(二)综合素质测评以专业年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导师、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具体实施;
(三)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应填写《学生成长信息登记表》,进行自评,并根据综合测评相关条款进行加减分汇总;
(四)辅导员、班导师应以专业年级为单位,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分和综合测评分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本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定公布;
(五)凡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外,并取消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六)专业学习成绩测评、综合素质测评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九条专业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序的适用范围:
(一)作为学生学期或学年鉴定、毕业鉴定等依据;
(二)评定各类奖助学金;
(三)评定各类荣誉称号;
(四)毕业生就业推荐。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评的相关事宜:
(一)校级、院级各类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分别由各相关单位负责考核;班团干部由辅导员(班导师)考核;学生干部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考核;
(二)文体艺术比赛,如果所参加的竞赛是以名次计算,则第一、二名等同于一等奖,第三、四名等同于二等奖,第五至八名等同于三等奖进行奖励;参加的竞赛如果设立了特等奖,则特等奖按照一等奖计算,一等奖按照二等奖计算,依此类推;
(三)B学分(创新学分)不计入专业学习成绩分之列;
(四)加分部分满分100分,同一项加分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操行大类加分上限40分,科技(技能)大类加体艺分上限40分,文术大类加分上限20分。
第十一条本办法涉及的“以上”包括本数、本级别。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个年级可根据年级特点及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以补充说明。
附录
1.可认可的比赛如下:
项目
数模竞赛
学校科普知识竞赛“我是赛先生”
C-word竞赛
波司登PPT
英语配音(剧本)大赛
创业计划大赛
十佳歌手大赛
三创比赛
厨艺大赛
马拉松
校园写手大赛
风筝制作大赛
邮政贺卡营销大赛
青春杯篮球赛
迎新杯足球赛
吉祥物设计大赛
科技文化节社科论文
英语演讲大赛
摄影大赛
原创软件想乐会
废品制造大赛
心理健康月的活动(比赛)
博客大赛
生存挑战大赛
统一企业杯
废品制作大赛
曲艺大赛
12.9活动
泛海扬帆杯创业大赛
博客摄影大赛
征文比赛
沙盘模拟大赛
职业规划大赛
科普先锋秀
挑战杯竞赛
电子设计竞赛
除以上外,还有其他符合要求的比赛均可加分。
2.各类比赛级别参照归属:
(1)国家级协会举办的比赛按照
(2)省部级协会举办的比赛按照
(3)校级协会举办的比赛按照
(4)学校社团举办的比赛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