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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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总体概况
一、工程简介
本工程位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与T3航站楼之间。
包括运输中转旅为主的捷运隧道和通行行李拖车、配餐车、摆渡车为主汽车隧道。
隧道断面中心线距跑道南端2753米、北端1047米,东侧端点位于中央跑道中心线以东142米、西侧端点位于中央跑道中心线以西613米,两条隧道主体共构呈单层双跨连拱形式并行垂直下穿使用中的机场中央主跑道,W6滑、F滑、Z3滑、Z18滑和T2航站楼东侧机坪。
西端接入T2航站楼前停机坪和地面道路东段接入T3航站楼的地面道路。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北京首都机场旅客捷运系统工程T3E-T2捷运联络线及汽车通道工程
2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3
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国际机场
4
工程建设规模
4.0429亿
5
建设单位
北京中企建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设计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7
监理单位
北京致远监理有限公司
8
招标人要求工期
691日历天
9
质量要求
合格
二、现场施工条件
序号
项目
情况简介
1
地理位置
T2航站楼与T3航站楼之间
2
环境地貌
场地平整,交通受飞行区管制
3
三通一平情况
业主未提供
4
现场水电供应
业主在T3E与ATM维修站提供接驳点
第二节电气工程概况
电气工程主要分为强电工程及弱电工程两部分,强电部分包括:
隧道供配电系统、动力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弱电部分包括:
汽车隧道监控系统(车流量检测、交通诱导及信息提供子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紧急电话与广播系统、捷运系统监控系统)等。
第二章编制依据
一、《北京首都机场旅客捷运系统工程T3E-T2捷运联络线及汽车通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9月编)
二、《北京首都机场旅客捷运系统工程T3E-T2捷运联络线及汽车通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010年11月编)
三、《北京首都机场T3E-T2捷运联络线及汽车通道工程隧道工程(GK0+0~GK0+754.559)初步设计》图纸(2010年9月)
四、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
1、相关建筑规范、规程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3)《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4)《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5)《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6)《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8)《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2、相关安全施工规范、规程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6)《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90);
3、国家、地方有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0年1月10日起实施);
(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起施行);
(1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6﹞
(12)《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
第三章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
一、工艺流程图
管路敷设工艺流程
线槽安装工艺流程
前端设备安装工艺流程
二、施工工艺和方法
1、钢管敷设工程
材料要求
●钢管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沙眼、棱刺和凹扁现象。
除镀锌管外其它管材需预先除锈刷防锈漆(现浇混凝土时,可不刷防锈漆,但应除锈)。
外表层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管箍使用通丝管箍。
丝口清晰、不乱扣,镀锌层完整无剥落、无劈裂,两端无毛刺,并有合格证。
●锁紧螺母(根母)外型完好无损,丝口清晰,并有产品合格证。
●护口有薄、厚管之分,护口要完整无损,并有合格证。
●盒、箱,圆钢、扁钢、角钢,螺栓、螺丝、螺母、垫圈等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有产品合格证。
●其它材料无过期变质现象。
主要机具
●煨管器、液压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压力案子、套丝板、套管器。
●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半圆锉、圆锉、活板子、鱼尾钳。
●铅笔、皮尺、水平尺、线坠、灰铲、灰桶、水壶、油桶、油刷、粉线袋。
●台钻、手电钻、钻头、拉铆枪、绝缘手套、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作业条件
●配合土建安装好预埋件
●明配管应在土建内装修油漆,浆活完成后进行。
●暗配管时注意与土建专业的配合工作
●
吊顶内或护墙内配管与土建作好配合。
操作工艺
(1)、暗配管
●敷设与多尘和潮湿场所,应作密封处理。
●暗配的管子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管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距离不应小于15mm。
●埋入地下管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如过基础时应加保护管。
●管子煨弯、切断、套丝应符合要求,管口无毛刺、光滑,管内无铁屑,丝扣清晰干净,不过长
●测定盒、箱位置。
●稳注盒、箱。
●管路连接:
丝扣连接应上好管箍,焊接应牢固;管路超过一定长度应加装接线盒;管路与其它管道最小距离见表一。
●暗管敷设方式:
随墙配管;大模板混凝土墙配管;现浇混凝土楼板配管;预制圆孔板上配管。
●作好变形缝处理。
●作好地线连接。
(2)、明配管
●根据设计图加工支架、吊架、抱箍及弯管。
●弯管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扁铁支架不小于30mm×3mm,角钢支架不小于25mm×25mm×3mm。
●测定盒。
箱及固定位置:
根据设计首先测出盒、箱与出线口等的准确位置。
根据测定的盒、箱位置,把管路的垂直、水平走向弹出线来,按照安装标准规定的卧定点间距的尺寸要求,计算确定支架、吊架的具体位置。
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150—300mm。
●固定方法有胀管法、木砖法、预埋铁件焊接法、稳注法、剔注法、抱箍法。
●管路连接:
检查管子有无毛刺,镀锌层或防锈漆是否完整,钢管不准焊接在其它管道上。
●钢管与设备连接应加软管,潮湿处或室外应作防水处理。
●作好变形缝处理。
●吊顶内、护墙板内管路敷设,其操作工艺及要求:
才智、固定参照明配管工艺;连接、弯度、走向等可参照暗敷工艺要求施工,接线盒可使用暗盒。
2、金属线槽配线安装工程
材料要求
●金属线槽及其附件:
应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线槽内外光滑平整,无棱刺,不扭曲、翘边,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绝缘导线:
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套管:
套管有铜套管、铝套管及铜铝过渡套管三种,选用时应采用与导线的材质相同、且规格
相应的套管。
●接线端子的选用应根据导线截面及根数选用相应的接线端子。
●采用钢板、圆钢、扁钢、角钢、螺栓、螺母、螺丝、垫圈、弹簧垫等金属材料做电工工件时,都应经过镀锌处理。
●辅助材料:
钻头、电焊条、氧气、乙炔气、调合漆、焊锡、焊剂、橡胶绝缘带、黑胶布等。
主要机具
●铅笔、卷尺、线坠、粉线袋、锡锅、喷灯。
●电工工具、手电钻、冲击钻、兆欧表、万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作业条件
●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孔洞、预埋铁和预埋吊杆、吊架等全部完成。
●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及壁纸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线槽敷设及配线。
操作工艺
●弹性定位:
根据设计图确定出进户线、盒、箱、柜等电气器具的安装位置,从始端至终端找好水平或垂直线,定位弹线,并标出具体位置。
●预留孔洞:
根据设计图标注的轴线部位,将预制加工好的木质或铁制框架,固定在标出的位置上,并进行调直找正,待现浇混凝土凝固模板拆除后,拆下框架,并抹平孔洞口。
●作好支架与吊架的安装及预埋吊杆、吊架工作。
支架与吊架所用材料、焊接、安装应符合要求,应有防腐处理,固定点间距一般不大于1.5~2m。
严禁用木砖固定支架和吊架。
●金属膨胀螺栓及套管的质量应符合产品的技术条件,安装时不能伤丝扣
线槽安装要求:
1)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附件齐全。
2)接口应平整。
接缝处应紧密平直。
槽盖装上后平整、无翘角,出线口位置准确。
3)在吊顶内敷设时,如果吊顶无法上人时应留有检修口。
4)不允许将穿过墙壁的线槽与墙上的孔洞一起抹死。
5)线槽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线槽本身应断开,槽内用内连接板搭接,不需固定。
保护地线及槽内导线均应留有余量。
●敷设在竖井、吊顶、通道、夹层及设备层等处的线槽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有关防火要求。
线槽敷设要求:
1)线槽直线连接应采用连接板,用垫圈、弹簧垫圈、螺母紧固,接茬处缝隙应严密。
2)线槽进行交叉。
转弯。
丁子连接时,应用单通、二通、三通、四通或平面二通、平面三通等进行连接。
3)线槽末端应加装封堵。
4)建筑物有坡度时,线槽应随其变化坡度。
待线槽敷设确认合格后,再进行槽内配线。
●线槽内配线要求:
配线前应清除槽内的积水和污物;槽内线不超过内部截面积的40%;不同电压、回路、频率的导线应加隔板敷设;应有补偿余量;应有防水措施。
●放线前检查线槽是否清洁,接地是否合格,管与槽连接处护口。
锁紧螺母是否齐全,作好导线的检查、绑扎、标记工作。
成品保护
●安装金属线槽及槽内配线时,应注意保持墙面的清洁。
●接、焊、包完成后,接线盒盖、线槽盖板应齐全平实,不得遗漏,导线不允许裸露在线槽之外,并防止损坏和污染线槽。
●配线完成后,不得再进行喷浆和刷油。
以防止导线和电气器具受到污染。
●使用高凳时,注意不要碰坏建筑物的墙面及门窗等。
3、电气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
(1)、灯具安装
a.灯具安装牢固端正,位置正确。
b.有吊顶的灯具或重量超过3kg的灯具,在顶板上加独立的吊杆或预埋件,承担灯具全部重量,不使吊顶龙骨承受灯具荷载。
c.成排明装灯具,在预埋灯头盒时,先放线,根据灯型留出间距位置。
成排安装的灯具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mm。
d.凡安装距地高度低于或等于2.4m的灯具其金属外壳必须连接保护地线。
e.灯具在吊顶上嵌入式安装,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支吊架上,不应使吊顶龙骨受灯具荷载,支吊架形式要统一,下口留长节螺纹以便调节高度,支吊架必须固定在楼板上,不得固定在管道、风管上,且一套灯具对应一套支吊架,不得用铅丝固定。
(2)、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a.材料要求
Ø
塑料板有足够强度,应平整无弯翘变形,色度均匀不含杂质。
Ø面板的紧线应用光滑的圆头螺丝,不应用平头螺丝,以防损伤导线。
Ø安全插座的各插孔应均匀并带安全门,安全门应使用阻燃材料,硬度高、耐高温、不变形,单孔插不进去。
Ø插座簧片弹性好,插拔时力度感均匀一致,不费力。
Ø铜件连接采用滑铆工艺,连接牢固,没有裂纹,外观光滑细腻。
b.安装位置
Ø开关、插座的位置按图施工,任何场所的窗、镜箱、吊柜上方及管道背后、门后均不应有控制灯具的开关。
Ø开关、插座距管道、接地干线、设备、弱电插座太近时要移位。
Ø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间距控制应一致。
c.接线
Ø开关的接线应正确无误,开关必须切断相线;开关位置应与灯位一致,跷板开关的开关方向应一致。
开关控制线不得采用黄、绿、红、蓝、双色线,一般采用白色线作为控制线。
Ø单相两孔插座在横装时,面对插座为“左零右火”,竖装时面对插座为“下零上火”,单相三孔及三相四孔的接线均在上方。
Ø民用插座的保护线应选用与相线截面积、绝缘同等级的铜芯导线。
Ø在配电回路中的各种导线,均不得在开关、插座的接线端子处以套接压线的方式连接其它支路。
d.安装要求
Ø面板的螺丝为镀锌件,无杂物,表面清洁、不变形、盖板端正,紧贴建筑表面,不吃墙,没有黑边、缝隙。
Ø线盒太深大于15mm时,要进行套边处理,增加调节盒,如为金属线盒要采用Φ6钢筋在线盒外侧做好接地跨接。
(3)、配电箱
a.配电箱周边平整无损伤,油漆无脱落,二层板厚度不应小于1.5mm,不得用阻燃型塑料板作二层板,箱内各种器具应安装牢固,导线排列整齐,压接牢固。
b.配电箱内的电气器具应间距均匀,开启关闭灵活,其排列间距符合
规范要求。
c.配电箱内的所有金属部位均为热镀锌件。
d.配电箱内的导线应分清颜色,安装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出线的开关应标明回路名称,导线压在针孔内应做双回头(单股线),多股线应涮锡压鼻子进行接线,箱内的导线需排列整齐并绑扎成束,在活动部位应用长钉固定,盘面引出及引进的的导线应留有余量,以便于检修。
配电箱、柜、盘安装完后交工前应在箱门内侧贴好配电系统图。
e.导线剥削处不应损伤线芯或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线不应盘圈压线,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压装,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f.垂直敷设的配电箱,应上进电源下出负荷,横装时,应左进电源,右出负荷。
g.明装配电箱安装,底边距地不小于1.5m,电表箱安装不得小于1.8m,用膨胀螺栓固定,严禁电气焊开孔,不得开长孔。
h.暗装配电箱安装,箱体应嵌入墙内,箱体表面应与墙面平齐,底边距地不应小于1.4m,箱体周围不应有空鼓,进入配电箱的管子应排列整齐,箱体材料厚度小于2.5mm的配电箱不应做接地导体。
i.配电箱严禁熔焊,安装时需注意不碰坏箱体表面。
4、电缆线路敷设
(1)、电缆的排列,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分开排列;
b.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支架上时,应将控制电缆放在电力电缆下面,1kV以下的电力电缆应放在1kV以上的电力电缆的下面。
(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垂直桥架中电缆敷设:
电缆与电缆间应有一定均匀的间距(不小于20mm)。
(4)、电缆敷设完后,应在首端、末端、分支处及转弯处设有标志牌。
(5)、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以免水、汽、油、灰等侵入。
第四章系统调试方案及实施
调试阶段的现场管理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经理负责,对调试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建设单位负责有关施工单位的协调,为调试工作提供方便系统调试的实施步骤
一、线缆测试
设备、管线安装完毕,调试人员应按施工图对实际施工管线、设备安装位置和走向、接线端子号等进行审核,同时对线缆的导通、绝缘、传输性能指标进行测试,若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责成施工队立刻整改,整改完成后需复测并记录,测试过程中做好测试记录。
二、单体设备调试
线缆测试完毕,可进行单体设备如监视器、摄像机、传感器、放大器等的通电、编码、性能调试等。
调试通过,做好调试记录,会同业主、监理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能开始系统调试的必备条件,也可作为主要设备中间验收交付的依据。
三、单项系统调试
这里指智能化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独立调试,如CCTV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并做好调试记录,会同业主、监理在记录上签字,这有利于划清工作界限,也可作为单项系统可以投入试运行的依据。
四、系统联动调试
系统联动调试是在完成各单项系统调试的基础上进行,包括系统各子系统的间的联动,也包括系统与其他系统的联动,如BA系统和空调系统等。
联动调试过程中,调试阶段的现场管理组织要协调各工程公司的调试进度,合理划分工作界面,提供必要的数据接口等。
项目调试组应按计划实施联动调试,注意安全操作和产品保护,做好调试记录,并会同业主、监理在记录上签字,作为系统可以投入试运行的依据。
第五章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严格执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保证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章、程序、标准。
1、正式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民航机场191号令及有关法规,做到文明施工,统一着装,确保飞行区安全。
根据不同的施工地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做到安全教育落实到全体作业人员。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进度抢工期的关键时刻,向首都机场飞行区管理机构申请对航班时刻做短暂临时调整,保证并适当延长施工时间,尽量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3、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4、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人,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保障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不停航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
5、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首都机场飞行区管理机构等各方值班人员手机号码通知到相关人员,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人员跟班作业。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施工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必须不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进入飞行区从事施工作业及与工程有关的人员、机具和车辆必须按规定佩带证件进入飞行区,施工人员进入特殊施工区施工之前,必须事先取得机场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特殊施工区。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进入非施工段的飞行带内。
7、施工区域一律设置明显标志,施工区域四周用临时围界围成相对独立的区域,临时围界白天插红旗,夜间设置红灯,间距10米,高度120cm。
机具停放场地和料场堆放区域白天插红旗,夜间亮红灯。
临时围界必须符合机场安全运行的标准并且具有一定的抗飞机尾气吹袭能力。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格禁止乱扔废弃物,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批准,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电、气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9、施工作业区凡临近夜航灯处必须有专人看守,防止损坏或弄上灰尘而影响灯光亮度,影响飞行。
10、设在飞行区域内的施工材料,必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以免被风吹入飞行区或被飞机气流吹散。
11、必须了解掌握机场的消防设施、应急通道在施工段内的部位,由安全员巡视看守,并通知施工人员不在该处停留,不在该地段停放车辆、机具。
12、施工区设置6个长期固定门岗、2个临时固定岗和根据飞行区管理机构确定的车辆押运监督管理岗,监督施工人员、车辆是否按规定作业。
13、编制大型机具设备应急拖移方案,以备大型机具设备出现临时故障时的应急处理。
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加强对设备机具的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工作。
14、严格按照首都机场飞行区管理机构施工管理要求作为所有施工人员的行为准则,安全员必须在首都机场飞行区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获得安全员资格方可上岗。
15、所有进入飞行区的施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场。
第六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与措施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工作例会。
2.检查制度: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文明施工责任制。
4.教育制度。
6.宣传制度。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CI形象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北京市建委、业主要求、公司CI手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进行布置及CI形象设计。
现场场容
施工现场内交通道路路面全部硬化,平整坚实,做到黄土不露天。
路面统一设排水系统,设专人协调现场内的交通,及时疏导场内车辆。
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
使用中的安全网必须干净整洁,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做到现场及工人操作面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材料码放整齐。
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料具管理
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各阶段总承包划分的场地按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成一线,并经常清理杂物和垃圾,保持场地清洁,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
施工现场内设垃圾站,施工垃圾应集中分拣、回收利用并及时清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垃极分理处。
环卫卫生
办公区、生活区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存放在密闭式容器,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施工现场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管理目标
1、环境管理目标
项目所有活动符合北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要求。
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使施工对周边单位影响降低到最低。
二、环境管理体系
成立现场环境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挂帅,确定专职环境管理员,明确项目部各部门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和任务。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部与所属各施工队伍签定施工环保承诺书,明确各队伍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奖罚分明,把环境保护工作同施工方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2.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2.1大气污染防治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清扫施工现场时,要先将路面、地面进行喷洒湿润后再进行清扫,以免清扫时扬尘。
3)土方工程施工时,主要采取淋水降尘措施,现场存放的土方用绿色密目网覆盖。
2.2水污染的防治
1)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将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土方施工过程中采取密网防尘,施工作业面配备足够的降尘设备,如:
喷雾器、水管等。
(2)施工现场内硬化绿化处理,如有破坏及时修补。
施工场地和道路经常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3)土方及渣土运输期间,必须使用全封闭车厢的车辆,大门口设洗车池,出场车辆要冲洗轮胎,安排专人清洁汽车轮胎、车身,清扫路面,防止渣土污染城市道路。
(4)砂石等散装材料及时用苫布覆盖,防止扬尘。
(5)水泥等细粒材料全部入库;现场的搅拌机全装喷雾降尘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