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实施意见温农132号.docx
《温州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实施意见温农132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温州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实施意见温农132号.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温州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实施意见温农132号
文件
温州市农业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农〔2010〕132号
2010年温州市促进农业机械化
发展项目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农业机械在农业主导产业的应用水平,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和《温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0年我市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组织实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农机化服务中心建设。
以农机合作社或种粮大户为依托,建立统一育供秧、烘干、维修等农机化服务中心。
育供秧中心必须引进高性能水稻插秧机和育秧设备,拥有浸种池、育秧工作间、育秧温室、大棚或秧地(小弓棚)等设施,季育秧能力3000亩以上,连片秧地30亩以上,且沟、渠、机耕路配套。
粮食机械烘干分中心必须引进先进的粮食烘干设备,拥有机库及粮食储备室,批处理能力不小于30吨。
农机维修中心必须拥有先进的维修设备、专业维修人员、维修车间,有统一维修、统一保养能力,区域内拥有高性能农业机械不小于200台。
2、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涉及粮食、果蔬、茶叶、畜牧、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材、水产品养殖加工等农业主导产业。
具有推广应用、试验示范、经营服务“三位一体”的功能,拥有一定数量的新型、特色农业机械及配套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化技术,示范面积在300亩以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3、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建设。
证照齐全,制定健全的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水稻生产、农产品加工、保鲜等农业机械化经营和服务,全年总服务面积在3000亩以上,有开展水稻机插服务。
能有效地整合农机资源,解放农业劳动力,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变。
4、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建设。
镇(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辖区内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及有一定能力的农机维修网点,能满足辖区内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的需要。
全镇水稻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机耕率达95%,机收率达95%,机械栽植率达40%,机械植保率达95%,机械排灌率达95%,机械运输率达90%。
积极引进推广谷物烘干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加强农机装备,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提升农机服务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5、农机安全示范单位建设。
组织机构、制度完善,人、机档案齐全,有活动室,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每年农机安全活动日不少于4天,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学习到课率95%以上,农业机械挂牌率95%以上,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挂牌率95%以上,驾驶员持证率95%以上,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年度检审率95%以上,农机事故千台率低于全市平均数,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6、水稻机械化插秧推广。
水稻机械化插秧环节在省补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大力促进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的推广。
二、项目实施计划
1、建设农机化服务中心26个。
2、建设农机科技示范基地10个。
3、建设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10个。
4、建设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7个,其中新建2个,续建5个。
5、建设农机安全示范单位64个,其中乡镇级4个、村级60个。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照《温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其中:
育供秧中心、粮食机械烘干分中心、农机维修中心补助标准每个控制在5万元以内;农机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补助2-10万元;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每个补助2万元;新建的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补助标准每个控制在10万元以内,续建的每个补助3万元;乡镇级农机安全示范单位每个补助2万元、村级补助1万元;水稻机械化插秧环节在省补的基础上每亩补助10元。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申报双轨并行方式,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地址:
http:
//61.153.26.70:
40080或者(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上支农项目资金管理系统链接),没有网上申报项目,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项目要求的各项指标,且当年购置农机具及配套设施的总价达补助标准的3倍以上(凭购置发票复印件证明)。
各县(市、区)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市农业机械管理处。
经审核评定达标的,根据《温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给予适当补助,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联合下拨补助资金。
五、组织领导
对农机化示范镇、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实行补助政策,是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要根据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参照本实施意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加快我市农机化发展。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温州市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温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申报表
3、温州市农机化服务中心申报表
4、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申报表
5、温州市农机安全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
农业机械化项目意见
抄送:
省农
业厅省财政厅黄德康副市长王蛟虎副秘书长
温州市农业局办公室2010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1:
温州市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
实施地点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现有基础及建设条件
主要示范内容
基地规模简介
辐射及周边农民带动情况
机具拥有量
类型
数量(台)
本年度
购置金额
(万元)
年作业量
合计
其中本年度
新增
建设目标及计划
经济和社会效益
投资估算
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推荐见
(公章)
县(市、区)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附件2:
温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审批机关
成立日期
社员数
注册资金(万元)
理事长
姓名
手机
资产总额(万元)
其 中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
现有机具
类型
数量(台)
本年度
购置金额
(万元)
作业
面积
(亩)
年经营
收入
(万元)
合计
其中本年度新增
大中型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
全喂入收割机
半喂入收割机
乘坐式插秧机
手扶式插秧机
油菜收割机
植保机械
配套农具
其他
合计
谷物烘干机
吨
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县(市、区)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附件3:
温州市农机化服务中心申报表
服务中心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
实施地点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现有基础及建设条件
主要服务内容
年服务能力
固定资产
(万元)
年经营收入
(万元)
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平方米)
机具拥有量
类型
数量(台)
本年度
购置金额
(万元)
合计
其中本年度
新增
建设目标及计划
建设方案
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县(市、区)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附件4:
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申报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全镇机械化作业水平
机耕率
%
机械排灌率
%
机收率
%
机械运输率
%
机械栽植率
%
机械植保率
%
机具拥有量
类型
数量(台)
本年度
购置金额
(万元)
年作业量
合计
其中本年度新增
合作社数量(个)
农机维修网点(个)
农业机械化发展思路、
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县(市、区)
财政部门
推荐意见
(公章)
附件5: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编
传真
E-mail
组织
建设
宣传
教育
村容
村貌
登记
管理
事故
防范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成效
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县(市、区)
财政部门
推荐意见
(公章)
温州市农机安全示范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