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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学教育法律法规论文
有关小学教育法律法规论文?
篇一:
关于小学教育论文关于小学教育论文历史是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的一门学科。
中外历史璨若星空的优秀文化,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人们在自觉或不自觉之间,都遵循着历史上被人们所极力推崇的做人或做事的道德标准,它为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怎样提高公民素质,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笔者认为,用历史教育的影响提高公民素质,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1历史教育对公民素质的影响史学的职任是记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总结其发展规律,以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
无论任何时代,史学成果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其传播范围的广狭都直接决定着它对人们的文化素质、民族的精神面貌和社会的总体状态的影响程度。
因而,历史教育作为史学成果的传播手段,对提高公民素质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1.1历史教育对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
科学的“三观”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实际生活中培养出来的,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历史的学习。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卓有成就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等代代迭出,从他们很多人的人生轨迹上可以看出这一点。
“以史为镜”,可以知道自己的得失、是非、善恶,从中照出不足和缺陷,然后拾遗补漏,纠正不足,防微杜渐,见贤思齐,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做到自律、自爱、自尊、自重,从而使自己的素质更加臻于完善。
1.2历史教育对公民道德有重大影响。
在社会道德层面上,长久以来,历史教育都带有浓厚的“天职文化”色彩,视道德教化为天然职任。
其最常见的形式是通过“记事载言”而“劝善惩恶”,使世人“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
见贤而思齐,见不肖而内自省”。
毫无疑问,这种对道德自律的表彰,对背德行恶的鞭挞,有着重要的道德垂范作用,它可以优化民风,“激活”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向善意识”,从而最大限度地消减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的潜在的高危因素,使人文生态在风俗善、祸乱止中得以改善,使俗静民和成为一种常态并最终惠及大众与社会。
1.3历史教育对个人修养有重大影响。
常言说,“腹有诗书气自华”。
一个人拥有了渊博的历史知识,自然会气宇轩昂,始终对人生充满信心。
历史是昨天的事,但与今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历史是一部社会教科书,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包含着极富理性的人类活动的经验与教训,不但有助于今天的现实,还可以指导我们未来的行动。
历史是一种基础知识,不论从事哪一行业,如果具有必要的历史知识,就会增进人生的动力和人生的感悟,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篇二:
法制教育论文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浅析南乐县第一实验小学张树勋小学生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可能难以理解,但我们完全可以把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是每个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的规矩作为法制认识的目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而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尤其是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强弱,更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
目前在校的中小学生,正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和生力军,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仅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遏制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
一立法现状及有关政策我国关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
199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85年国家教委、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加强小学法制教育的意见》;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央综合办、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等。
这些文件从不同角度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南。
二学校法制教育课程设置概况小学阶段法制教育的主题是思想品德教育,主要穿插、渗透在思想品德课、社会课中进行;每所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为学生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专题讲座。
此外,为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每所学校还要求配备固定的兼职老师对学生进行自护教育,承担自护教育的老师须先经过培训,然后才能上岗。
现在,学校基本上都达到了这个最低标准。
而一些法制教育先进学校,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
三法制教育实际效果分析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呼声较高,方法不少,但实际效果究竟如何呢?
为了对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掌握法律知识的状况以及具有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的情况有更直接更务实的了解,我们最近对学校1500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
问卷结果统计分析显示,接受调查的学生绝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自护意识,其接受教育的渠道包括学校、家庭、新闻媒体等。
1、被调查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大多表现出对学习法律知识的渴望。
81%的学生认为法律知识很重要;58%的学生感觉自己的法律知识很欠缺,表达出对法律知识的求知欲望或对没有太多时间学习法律知识的遗憾;仅有6%的学生认为"不做坏事就行了,学不学法没关系",14%的学生虽承认自己的法律知识欠缺,但坦言没兴趣学习。
2、被调查学生大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由于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力度比较大,被调查学生对这两个法律了解得比较多,绝大多数学生能够正确认识到"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变相赌博、强索财物"等行为属于不良行为,"结伙闹事、吸食毒品、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等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内容,被调查学生也有基本的了解,分别有78%、79%、92%、91%的学生选出了"隐匿毁弃他人电报或邮件、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结伙抢劫或打架斗殴、擅自移动路牌等交通标志"等为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但同学们对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的掌握不容乐观,仅有27%的学生选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而有30%、25%、18%的学生分别选择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3、被调查的学生大都具有一定的自护意识,面对不法行为时能够作出较为正确的选择。
在发现犯罪行为或坏人坏事时,81%的学生选择报警或告诉老师、家长,还有9%的学生选择了上前制止这种见义勇为的作法,只有10%的学生坦露出不管闲事、赶快躲开的心态。
并且面对近年来较为复杂的社会环境,22%的学生称曾经受到非法侵害,而主要侵害行为涉及到被抢劫、被无辜殴打等;那么,面对抢劫等侵害,同学们会怎么做呢?
48%的学生选择打"110"报警,23%的选择赶快跑并呼救,17%的学生认为被抢时应先交钱,事后告诉大人,还有2%的学生选择哭,认为事后也不敢告诉别人。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在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也应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动性。
4、从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来看,学校、家长和新闻媒体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85%的学生表示学校近半年举行过一定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62%的学生表示家长曾对其讲过法律方面的知识,65%的学生表示经常收看有关法律的电视节目或经常阅读报纸杂志中的法律内容。
四未成年人犯罪发展态势严峻从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看,接受调查的学生绝大多数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学校、家庭对学生加强普法教育的意识也逐渐增强,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已被公认为是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主要呈现为急剧上升的犯罪态势、不断恶化的犯罪性质、成人化的犯罪手段、团伙化的犯罪方式、偶发性的犯罪动机、低龄化倾向的犯罪结构等特点。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市、区重点学校也发生了犯罪。
究其原因,既有未成年人主观因素,又有学校、家庭、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
首先,未成年人的生理与心理尚不成熟,辨别善恶、美丑、是非的能力差、自我约束力较弱,情绪不稳定,易受暗示,多盲从,并且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刺激和影响。
其次,社会中各种不健康因素直接毒害着未成年人的心灵:
一些充斥淫秽、暴力内容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起着某种意义的直观示范作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攀比之风、哥们义气等不良思潮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未成年人不成熟的心灵;而一些非法游戏厅、网吧则更是滋生犯罪的土壤,为部分未成年人提供了偏离正轨、走向犯罪的温床。
再次,学校教育的失误以及管理和教育的不到位,没能起到正确引导和有效防范作用:
一些学校的法制教育方法、内容、形式比较枯燥、呆板,难以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使得部分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漠;一些学校对学生管理重视不够,规章制度不落实,出现组织纪律失控现象;还有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根本忽视对未成年人进行遵纪守法观念的培养。
其四,家庭原因也不可忽视,父母行为失当或家庭教育失控都会在未成人犯罪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有的父母对孩子对于溺爱,放任自流,致使子女小错不改,一步步发展到违法犯罪;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简单粗暴,动不动就拳脚相加,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有的父母只管自己拼命挣钱,对子女物质要求尽量满足,但疏于管教,部分子女物欲日渐膨胀,精神日渐空虚,最终走上歧路。
除了上述已被社会公众基本认同的因素之外,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极为贫乏,法律意识极为淡漠,不知法、不懂法、犯罪后而不自知的状况,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可回避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守法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是一项保障未成年人的远离违法犯罪,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五、加强小学法制教育的尝试如前所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是个包含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实践操作上,一方面要注意各个环节的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另一方面要加强各环节间的配合,增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实践性和持久性。
1.学校教育是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环节。
学校的法制教育,要从素质教育高度出发,明确教育目标、提高教师素质、调整课程设置、建立法治环境,使法制教育产生明显实效。
首先,必须纠正重智育轻德育,注重思想教育,淡化法制教育的错误思想,而要从培养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用科学的知识和法制的观念来教育其做人的道理,明确树立以培养纪律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讲解法律知识为内容的法制教育目标。
其次,注意对老师加强《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并加强教师的示范作用,教育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再次,调整课时设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单设法制教育课,内容集中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公民权利与义务等;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广播站,每周安排一次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广播有关法律知识。
其四,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建设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
学校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历史重托,因此应注意加强行政管理,建设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必将对学生遵纪守法观念的培养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其五,有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在本地建立法制教育基地。
其六,建立家长学校,针对有问题学生的家长和部分认为教育只是学校责任的家长进行个别谈心,必要时可以成立家长学校,通过家长会时间给家长进行法制讲座,以提高家长法制教育的责任心,使法制教育在学校、家长之间形成良好的循环。
2.家庭教育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环节。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是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生活习惯的开端,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首先要从家庭抓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是第一道防线。
因此,家长应当深刻认识到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作用,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认真承担起法制教育的义务,采取科学的方法来教育孩子,不能"只重生理、不顾心理"、"只讲智育,不讲德育",或采取溺爱、放任或者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要从其刚刚懂事起,培养其知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思想,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
3.社会教育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社会教育包含丰富的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都应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各级未委会应当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统领部门,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应当有更为具体的要求和检查。
同时,司法机关应当继续与教育部门联手,通过开展检学共建、法学共建、警学共建活动,充分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学校进行有的放矢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帮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此外,学校素质教育负责人还应当和法制副校长加强联系,通过电话、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了解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违法趋势,针对某段时期内学生的思想状况,共同研究法制教育对策,以便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总之,应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篇三:
关于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关于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一、【教育论文参考文献】[1]王枬王彦教育叙事:
在实践中体悟生命[J],《教育研究》(北京)2005.2[2]王彦王枬,教育叙事—从文学世界到教育世界[J]《全球教育展望》2005第4期[3]张晓乐框架理论视野下的道德叙事[J],《全球教育展望》2005第4期[4]黎加厚信息时代的教育叙事与教师主体意识的觉醒[J],《中国电化教育》2004年第10期[5]丁钢教育与日常实践[J],《教育研究》(北京),2004年第2期[6]丁钢我们如何做教育叙事?
——写给教师们[N],《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21日[7]丁钢教育叙事:
接近日常教育?
真相'[N],《中国教育报》(北京),2004年2月19日[8]丁钢日常教育实践的意义[C]《中国教育:
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5辑,北京,2004[9]田静曹芳与项目一同成长:
一位村中心完小校长的个案[C],《中国教育:
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5辑,北京,2004[10]丁钢我们如何做教育叙事?
——写给教师们[N],《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21日[11]丁钢教育经验的理论方式[J],《教育研究》(北京),2003年第2期[12]刘云杉帝国权冲实践下的教师生命形态:
一个私塾教师的生活史研究[C],《中国教育:
研究与评论》2002教育科学出版社第3辑[13]黄向阳学校春秋:
一位小学教师的笔记[C]《中国教育:
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2辑,北京,2002年[14]丁钢教育叙述何以可能?
[C],《中国教育:
研究与评论》2002教育科学出版社第3辑[15]耿涓涓教育理念:
一位初中女教师的叙事探究[C]《中国教育:
研究与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2辑,北京,2002年[16]许美德现代中国精神:
知名教育家的生活故事[C],《中国教育:
研究与评论》2002教育科学出版社第1辑[17]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18]鞠玉翠走进教师的生活世界——教师个人实践理论的叙事探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3[19]肖正德山村小学青年教师需要的叙事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03[20]余丽反思性学习在教师专业发展中作用的研究[D],华南师范大学2003[21]周勇论德育教育的叙事方式[J],《思想、理论、教育》,2004年1[22]刘慧生命叙事的道德教育价值[J],《思想、理论、教育》,2004年1[23]康永久,施铁如,刘良华等整理教育叙事:
来自广州的视角[J],《教育导刊》2003年12月[24]李明汉,教师校本科研与教育叙事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03年12月12期[25]韦桂美,教育叙事研究:
教育科研回归生活的方式[J],《教书育人》2004.10二、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编:
《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2、王道俊、王汉澜主编:
《教育学》(新编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3、叶澜主编:
《新编教育学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4、劳凯声主编:
《教育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5、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
《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6、袁振国主编:
《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7、[日]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钟启泉译:
《现代教育学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8、陈桂生著:
《教育原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9、叶澜著:
《教育概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10、成有信主编:
《教育学原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11、黄济、王策三主编:
《现代教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12、孙喜亭著:
《教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13、胡德海著:
《教育学原理》,甘肃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14、郑金洲著:
《教育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5、石中英著:
《教育学的文化性格》,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16、项贤明著:
《泛教育论——广义教育学的初步探索》,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17、瞿葆奎主编:
《元教育学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18、吴康宁著:
《教育社会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19、金一鸣主编:
《教育社会学》,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20、黄济著:
《教育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21、石中英著:
《教育哲学导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2、李岚清著:
《李岚清教育访谈录》,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23、朱永新著:
《朱永新教育文集》,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24、王炳照等主编:
《简明中国教育史(修订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5、吴式颖等主编:
《外国教育史简编》,教育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26、郭齐家著:
《中国教育思想史》,教育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27、张斌贤、褚洪启等编著:
《西方教育思想史》,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28、张焕庭主编:
《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29、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
《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3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译: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3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著,赵中建编译:
《教育的使命——面向21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纲领》,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32、[英]约翰.怀特著:
《再论教育目的》,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33、[德]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
《什么是教育》,三联书店,1991年版34、[捷克]夸美纽斯著,傅任敢译:
《大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35、[英]洛克著,傅任敢译:
《教育漫话》,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36、[德]赫尔巴特著,李其龙译:
《普通教育学·教育学讲授纲要》,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37、[美]杜威著,王承绪译:
《民本主义与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版38、[法]卢梭著,李平沤译:
《爱弥尔》,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39、[德]福禄培尔著,孙祖复译:
《人的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40、[苏]苏霍姆林斯基,杜殿坤译:
《给教师的建议》,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41、[苏]赞可夫著,杜殿坤译:
《和教师的谈话》,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42、陈永明主编:
《现代教师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43、教育部师范司编:
《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44、叶澜等著:
《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45、刘捷著:
《专业化:
挑战21世纪的教师》,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46、石中英著:
《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47、钟启泉编著:
《现代课程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48、施良方著:
《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49、[美]小威廉姆?
E.多尔著,王红宇译:
《后现代课程观》,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50、朱慕菊主编:
《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51、钟启泉、崔允漷主编:
《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师范生读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52、钟启泉等主编: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53、张华著:
《课程与教学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54、从立新著:
《课程论问题》,科学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55、王斌华著:
《校本课程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56、郭元祥著:
《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实施》,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57、[美]泰勒著,施良方译:
《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58、陆有铨著:
《骚动的百年——20世纪的教育历程》,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59、顾明远、孟繁华主编:
《国际教育新理念》,河南出版社,2001年版60、施良方、崔允漷主编:
《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61、王策三著:
《教学论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62、黄甫全、王本陆主编:
《现代教学论学程》,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63、田慧生、李如密著:
《教学论》,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64、李秉德主编:
《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65、盛群力等编译:
《现代教学设计应用模式》,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66、吴立岗主编:
《教学的原理、模式和活动》,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67、傅道春著:
《教师技术行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68、熊川武著:
《反思性教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69、[日]左藤正夫著,钟启泉译:
《教学论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70、胡守棻主编:
《德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71、鲁洁、王逢贤主编:
《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72、戚万学、杜时忠编著:
《现代德育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73、班华主编:
《现代德育论》,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