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金融支持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修改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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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金融支持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修改2
金融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解决畜草产业发展融资难题,促进全县畜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及设施蔬菜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厅双联惠农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定西市畜草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金融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启动金融支持畜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对于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支持全县畜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干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计划的落实,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当前,“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正在向“开展帮扶行动”的纵深阶段转变。
启动金融支持畜草产业发展行动,使养殖户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可以有效解决养殖户发展养殖资金短缺的实际问题。
(二)有利于养殖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促进畜草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由于养殖业前期投资大,见效周期长,加上我县畜草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农户自筹资金不足,贷款抵押担保难落实,制约了全县畜草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启动金融支持畜草产业发展行动,可以有效帮助养殖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促进畜草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把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启动金融支持畜草产业发展行动是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瓶颈问题的又一次大胆尝试,从而把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断引向深入,切实发挥好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发放草食畜牧业贷款、双联贷款、妇女小额贷款、担保抵押贷款等方式,每年向草食畜牧业发展发放贷款4亿元以上。
(一)草食畜牧业贴息贷款。
一是贷款额度。
每年发放草食畜牧业贴息贷款总额度控制在2亿元左右,其中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贷款1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渭县支行发放贷款5000万元,县农业银行、县农发行、县工行、县建行、甘肃银行通渭县支行等发放贷款5000万元。
全县规模养殖户和18个乡镇牛羊养殖重点村农户贷款,原则上每户贷款1-5万元,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金额,但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牛羊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由信贷银行确定。
二是扶持对象。
通过争取省上草食畜牧业贷款贴息资金,县级政府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对经办银行给农户发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发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含),且贷款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国家基准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20%,未享受其它贴息政策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主要扶持符合以下条件的养殖大户和养殖场(小区)、专业合作社:
1.借款人或借款人法人代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养殖圈舍、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已建成,具备必要的养殖条件。
农户饲养基础母牛5头或出栏肉牛10头以上,饲养基础母羊20只或出栏肉羊50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饲养基础肉牛(奶牛)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300头以上,饲养基础母羊3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
3.养殖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贷款主要用于牛羊引进。
4.各类政策性贴息贷款不能同时享受。
5.主要养殖人或股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近五年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及其它经济活动中无不良信用纪录,无违法犯罪问题和黄、赌、毒等不良行为。
6.养殖设施完善,具有三年以上养殖经验,防疫技术成熟,管理能力强,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对外欠款不超过养殖总资产50%的养殖大户、养殖场(小区)优先申报、优先支持。
三是参与银行。
按照“发挥金融优势,方便客户服务”的原则,主要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承担信贷服务,同时鼓励县农业银行、县农发行、县工行、县建行、甘肃银行通渭县支行积极参与,重点加强对养殖及养殖龙头企业的扶持,使其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贷款程序。
农户向村委会提出贷款申请,乡镇政府会同金融机构初审,在所在村委会公示7天,村民无疑意后乡镇政府汇总报县畜牧中心核实;县畜牧中心核实后提交县担保公司审查是否享受过其他政策性财政贴息贷款并出具意见;县财政局根据县担保公司审查结果会同县畜牧中心出具推荐意见,帮助贷款企业和养殖户推荐有关金融机构按照银行信贷程序审批发放贷款。
五是贷款利率。
草食畜牧业贷款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
六是贷款期限。
贷款贴息期限原则上按2年执行。
七是贷款担保。
根据贷款额度采取以下担保方式:
1.对1-5万元(含5万元)的贷款,主要采取信用贷款、5户或3户联保贷款的方式发放。
2.5-10万元(含10万元)的养殖大户或养殖场(小区)、专业合作社贷款,采取财险公司提供保险担保的方式发放。
由县政府与贷款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签订“政银保”合作畜草产业贷款协议书。
每年县财政投入2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并视实际运行情况予以追加,同时存入贷款银行专户。
保险期限同贷款期限,保险费按贷款额度的2%收取,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由县财政补贴交清。
建立风险共担、业务叫停机制,具体赔付分担责任在三方协议上约定。
3.1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养殖场(小区)、专业合作社贷款采取担保公司担保、资产抵押等商业化运作模式。
八是贷款贴息。
畜牧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按照贷款额度,争取省上草食畜牧业贴息,整合扶贫支持畜草产业发展资金、财政安排的扶持畜草产业发展资金作为贴息资金,贴息由省、县两级财政及借款人或借款人法人代表共同承担。
其中:
(1)1-5万元(含5万元)的贷款,省级承担年利率4%的利息,县级财政承担年利率2%的贷款利息,借款人承担剩余贷款利息。
(2)5-10万元(含10万元)保险担保贷款,省级承担年利率4%的贷款利息,借款人承担剩余贷款利息,县财政代缴财险公司2%的保险费用。
(3)1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省级承担年利率4%的贷款利息,借款人承担剩余贷款利息。
(4)300万元以上贷款,由贷款主体全部承担利息。
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按季结息”的方式,贷款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小区)先向经办银行付息,并提出贴息申请,经办银行汇总造册,并附贷款凭证和利息清单及其它附件资料,提交县畜牧中心和财政局申报贴息资金。
贷款贴息按2年执行,对逾期贷款罚金及利息不再贴息。
1.贴息申请审查:
贷款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按季度向经办银行付息,经办银行按季度初审后汇总造册,每半年汇总报畜牧服务中心审查,并附农户贷款申请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贷款申请表、村委会公示证明、畜牧局财政局推荐贷款的意见证明、贴息资金发放审核表、放款凭证、利息清单、动物产地检疫票、专业合作社(小区)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开户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四份,经畜牧中心审查后提交县财政局备案,并报市财政、畜牧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2.贴息发放:
县财政局收到省财政贴息资金后,由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县财政局、县畜牧中心将省级贴息资金连同县级应承担的贴息指标下达相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收到贴息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按“直通车”形式及时足额拨付给借款人相应的账户。
3.贴息条件:
符合扶持贴息条件的贷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政策扶持。
已享受财政贴息的双联惠农养殖贷款、妇女小额养殖贷款等不再贴息。
贷款主体申报贴息的贷款原则上必须是本方案出台后投放的贷款或是2014年1月1日后投放的贷款,在此之前的贷款不予贴息。
九是本金收回。
草食畜牧业贷款到期前1个月,金融机构向所在乡镇送达贷款花名册,所在乡镇收到贷款花名册2日内,协助金融机构督促借款对象按期归还本金。
十是养殖保险。
为防控养殖贷款风险,鼓励农户自愿参加养殖保险。
(二)“双联”惠农贴息贷款。
一是贷款额度。
争取发放“双联”养殖业贷款8000万元以上。
其中“双联农户贷”一般农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5万元;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种养大户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双联产业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
二是参与银行。
县农业银行。
三是具体要求。
扶持对象、贷款程序、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本金收回等按“双联贷款”相关政策执行。
(三)妇女小额贴息贷款。
一是贷款额度。
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500万元用于发展草食畜牧业。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妇女贷款额度为1-5万元,对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8万元。
二是参与银行。
确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
三是具体要求。
扶持对象、贷款程序、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按历年相关政策执行。
(四)“扶贫攻坚”行动贷款。
甘肃银行通渭县支行以从事草食畜牧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的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及致富能人为承贷主体,推行“富民接力贷”、“致富能人联动贷”等贷款7000万元,用于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
对农户30万元以下、合作社300万元以下的贷款,纳入草食畜牧业贷款贴息办法进行贴息。
一是“富民接力贷”。
1.贷款模式:
采用“合作社”筹集风险基金、政府财政筹集资金200-500万元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合作社”统借统还、“合作社”主要出资人提供担保模式发放贷款。
2.“合作社”准入条件:
在甘肃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全部或部分结算业务通过甘肃银行办理;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贷款用途主要是合作社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季节性资金缺口及与“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的农户在草食畜特色产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不足;能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甘肃银行提供财务报告或数据,配合甘肃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出资人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无任何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在所在村社有良好的口碑;发生经营、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变动,能及时对甘肃银行履行告知义务;甘肃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是依据“合作社”提交的实际资金需求申请;二是根据“合作社”提供的交易明细、货运明细、已签订的交易合同及银行流水中的任意一类或几类,判定实际经营规模和资金需求;三是根据“合作社”已筹集的风险资金总额,按照不高于5倍核定(管理规范,贷款期内不出现欠息等违约现象的合作社,从次年开始可逐步提高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8倍)授信额度。
根据“合作社”农户人数,每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测算支用额度。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依据资金需求量、资金周转速度及行业生产销售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执行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含)执行。
二是“致富能人联动贷”。
1.贷款模式:
采用“致富能人”筹集风险基金、政府出资设立风险补偿金、“致富能人”统借统还、村干部提供担保发放的贷款。
2.“致富能人”准入条件:
年满30周岁至65周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村民公推的致富带头人,观念新颖、思路敏锐,并具有较高的号召力,具有良好的草食畜产业致富记录,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已完成房产等有形资产积累,在当地有固定的居住、经营场所;拥有自有房产,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联动组的户数原则上以20户为宜,但对于家庭及经营净资产超200万元的草食畜牧业“致富能人”,可适当放宽联动户数组成联动组;当前无不利的相关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责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资信记录和行为记录;筹集的风险基金原则上不低于25万元。
3.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是依据“致富能人”提交的实际资金需求申请;二是根据“致富能人”已筹集的风险资金总额,按照不高于5倍核定(管理规范,贷款期内不出现欠息等违约现象的联动组,从次年开始可提高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8倍)授信额度。
根据“联动组”农户人数,每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测算支用额度。
贷款期限按照联动组农户种植养殖的生产周期进行合理测算,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于特殊的农副产品贷款户,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但不得超过3年。
贷款利率执行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0%(含)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金融支持畜草产业行动,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财政、监察、审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人行、畜牧中心和信贷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全力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专门召开思想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主要内容、工作责任和重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
要向社会特别是养殖户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政策,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各有关金融机构要积极向其上级金融机构衔接汇报,赢得重视和支持,加快贷款投放进度。
(三)严把申报关口。
各乡镇要按贷款条件认真做好贷款申报对象初选工作。
县畜牧中心要严格复审把关,对有意向的贷款户要派人现场核实情况。
各有关金融机构要严格申报准入关口,简化办贷手续,缩短办贷时间,提高办贷效率,为养殖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
(四)强化技术服务。
县畜牧中心要加大对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科学养殖水平,提高养殖效益。
要严格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及时督促落实动物防疫和诊疗措施,特别是在引种过程中,要全程参与,严格检疫程序,切实抓好畜禽引种过程中的技术把关和留观监测。
(五)严格贷后管理。
各有关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管理,定期派人深入贷款户,实地核查贷款户资金使用、生产经营、财务效益等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各乡镇要从乡镇村社干部中至少确定3名以上人员组成服务小组,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后管理,保证养殖业健康发展。
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树立诚信意识,为贷款贴息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对发现贷款养殖户违反约定转移挪用信贷资金的,所在乡镇、县畜牧中心要配合相关信贷银行及时收回贷款,造成贷款本息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