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排脚手架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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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脚手架施工方案
双排脚手架施工方案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本方案适用于----工程的主楼地下一层及地上1--6层的外墙体等部位支模操作架,为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补充内容。
本工程本方案的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5米。
一、材料要求
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不得使用壁厚小于3.6的钢管。
2.扣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板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
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二、搭设技术要求
1、地下施工阶段:
立杆纵距1.5米,立杆横距0.9米,横杆步距1.5米。
示意图:
2、地下室施工完毕,施工地上一层至6层墙体时,架体做如下改动:
立杆纵距1.5米;立杆横距0.9米;横杆步距在地下室部分为1.5米,地下室以上每层的操作层为横杆步距为1.5米。
3、立杆的接长采用对接扣件。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纵向横杆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纵向横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a)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b)接头不在同跨内(平面)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5、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即小横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7.脚手板的设置
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板,并设200mm高挡脚板。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a)脚手板对接;(b)脚手板搭接
脚手板对接、搭接构造
8.剪刀撑: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在5-7根之间,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高度在20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剪刀撑接长均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小于1m,用三个旋转扣件等间距布置在钢管端头小于10cm处,剪刀撑下端要落地。
9.最顶层操作层的护身栏杆高度不低于1.8米。
10、连墙件数量的设置为两步三跨,每根连墙杆件覆盖面积不大于27m2: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
(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并不应大于2步。
(5)墙体拆模后,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钢管,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墙体结构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的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
抛撑应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三、施工准备
1.施工员向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2.应按有关规定规定对钢管、扣件、脚手板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四、架体搭设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方案的技术要求;
(2)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4)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为2.0米。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本方案的技术要求;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本规范本方案的技术要求;
(2)双排脚手架内排架至墙体结构面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m;
7.纵向、横向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搭设应本方案的技术要求。
8.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9.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
1―上栏杆;2―外立杆;
3―挡脚板;4―中栏杆
10.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本方案的技术要求;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支;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五、架体拆除
1.拆除脚手架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对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5)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六、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1.钢管检查与验收
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规范的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8.1.5序号3的规定。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8.1.5序号4的规定。
2.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3.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4.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5.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6.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