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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工作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一、院长岗位职责

1.院长是保健院的法人代表,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法人的职能,承担法人的责任,应具有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保健院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保健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领导制定本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4.负责制定并保持保健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5.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它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6.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7.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妇幼保健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妇幼保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9.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保健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0.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保健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11.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2.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3.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保健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4.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保健院党支部日常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保证党支部在保健院的政治核心作用。

3.负责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会讨论、决定。

定期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4.负责领导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5.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章准则制度,搞好班子团结。

维护党纪国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6.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7.密切联:

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职工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8.定期主持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保健院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9.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搞好干部的培养、选拨、推荐、管理工作。

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才干。

10.党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期间,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保健院的医疗、保健、护理、医技等科室工作。

2.督导检查医疗,保健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对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效益情况,总结提高。

4.负责组织保健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县区、医疗保健业务的指导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负责领导保健院科学研究工作。

6.负责组织门诊、急诊工作以及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和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7.负责检查门诊、病区的转诊、会诊、多发病、疫情报告及保健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8.定期或随时向院长汇报工作。

四、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保健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保健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导财务、总务部门保障医疗所需各种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导检查医疗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医疗设备及保健院各种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审计工作,督促检查保健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保工作。

9.定期或随时向院长汇报工作。

五、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1.协助党支部书记完成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并完成党支部决定分管的有关部门的工作。

2.按照党支部工作分工,抓好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及纪检工作和保健院的医德、医风建设。

3.领导分管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各项规章制度。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贯彻党委的决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帮助分管部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4.负责保健院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及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增强保健院的凝聚力。

5.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党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

6.积极参与保健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工作,保障全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7.负责审核以党支部名义起草的各类文稿的签发。

8.承办书记和上级党委交办的事宜。

六、党支部委员职责

1.协助党支部书记完成党委的日常工作,并按党支部分工抓好分管工作。

2.积极参与保健院重大问题的决策。

3.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督促检查分管部门贯彻党支部的决议、决定情况,教育引导分管科室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5.完成党支部和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党支部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领导下履行职责,负责主持党支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为党支部拟定工作计划、决议、报告等,并负责搞好党委阶段性的工作总结及各种党务会议的安排。

3.负责落实党支部委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党支部会议的记录。

4.协调党务部门之间和党支部的工作关系,主动承担书记临时交办的任务,做好信息反馈。

5.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针对职工思想实际,搞好职业道德教育。

了解全院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协助党委进行管理教育。

6.积极投入保健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参与文明保健院检查、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7.负责党员管理、教育、发展工作,做好党员活动的安排和基层支部、小组整顿工作及党费收缴工作。

8.做好干部考核、民主党派、政工职称评定和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9.负责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工作及党刊、党报订阅发放工作。

10.抓好宣传报道工作,有计划的做好保健院通讯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11.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保健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

领导有关人员做好秘书、文书档案、印鉴、收发、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有计划地组织本室工作人员学习政治、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

6.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7.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医务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负责保健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保健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病人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

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

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

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8.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

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11.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医务科科员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院长制定医疗质控标准,定期检查、考核、评价医疗质量执行情况。

3.执行各类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技术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安排医学院校学生毕业前临床实习、进修工作。

5.组织安排在职医技人员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

6.适时安排各项学术活动,做好医学情报的征集和信息反馈。

7.负责院内疑难病人的转诊审批工作。

8.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科长交办的工作。

十一、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保健院(预防保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5.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

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7.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8.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9.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二、病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种病案书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案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人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认真办理病案借阅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病案架要保持清洁、整齐、插人病案时要细心轻柔,防止插错和破损。

8.病案科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卫生、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9.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完成科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三、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负责编报上级制度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期上报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人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四、科教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

2.协助科长具体负责全院的科研、教学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负责全院的进修生、实习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协助科长检查各临床科室对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5.协助科长检查各临床科室继续教育工作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6.负责科研技术档案和科技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7.负责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出进修、专业培训的登记和资料整理工作。

十五、图书管理员职责

1.熟悉图书馆的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劳动纪律。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及其它相关学科的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

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

8.认真执行图书借阅制度,对借阅和归还的图书要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对损坏的图书进行及时的修整,确保图书的完整、整洁。

9.维护、保养馆内各种设备。

十六、质管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保健院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结合保健院工作实际,定期拟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院长审批后,具体组织实施。

2.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严防差错。

3.开展临床对全院辅助科室及后勤支持系统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

4.负责保健院质量考核汇总并实时根据全院的工作重点对有关科室的权重分值进行重新调整。

5.解决全院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患者不满、投诉与纠纷。

6.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七、质管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质管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接待保健院内、外来访人员,做好记录,及时汇报。

3.及时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分类、登记、保管、存档工作,向主任提供各种信息及统计数据。

4.接受并完成主任交办的任务。

十八、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保健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保健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保健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

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2.1工作资历:

必须是本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二级甲等及以上保健院),具有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

12.2工作能力:

对本专业临床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13.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二十、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二十一、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人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

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二十二、病房二诊值班医师职责

1.各科室除设有住院医师24小时值班外,还要设二诊医师值班或备班。

2.二诊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人员担任。

3.二诊要做到随叫随到,指导并参加危重疑难病人的抢救。

二十三、病房进修医师(士)职责

1.在进修期间,服从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医疗作风。

2.在上级医师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的病人。

3.自己分管的病床收住新的病员后,要和上级医师一起及时检查病人,认真书写病历及各项记录。

4.除每天随同上级医师查房外,要经常巡视病人,对重病人应随时观察,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病情变化和各项检查结果并做好记录。

5.根据上级医师指示填写各种医疗申请单和开医嘱、处方,经上级医师签字后方能生效。

6.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后,给予处方权,方能独立处理病人。

7.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可以胜任的检查、治疗及手术操作。

8.病人出院、转科或转院及时和上级医师一起检查和处理病人,交待有关事项,并及时完成病历书写,请上级医师审阅。

二十四、病房实习医师职责

1.实习医师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各科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带教,严格按教学大纲执行。

2.各科实习医师遵守院内、科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带教医师完成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工作;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不得随意更改诊断、医嘱、治疗方案。

4.各种技术操作在有带教医师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方可实施。

5.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生手册。

由带教医师书写实习鉴定,并评分。

二十五、口腔科医师职责

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龋齿防治、口腔正畸和口腔常见病防治工作。

1.遵守保健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诊室清洁卫生,物品放置有序,器械消毒,无菌操作。

2.热情接待患者,文明行医,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合作医疗。

3.做好儿童口腔保健知识的宣传。

4.承担基层口腔保健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技术指导。

5.做好各项登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十六、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定期讨论门诊系统在贯彻保健院(门诊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

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7.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8.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9.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10.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七、门诊主任职责

1.在院长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政治学习、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不断总结经验。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人进行诊疗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随时共同研究解决疑难病历诊断和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认真带领全科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工作。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组织特殊病历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各项考核,不断提高全科的政治,业务技术的整体素质。

10.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11.带领全科认真完成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八、门诊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本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检查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

3.指导本科室主治医师,医师,作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基本功的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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