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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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飞行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第三节飞行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一、机构设立
航空公司经营人为保证本公司的飞行能安全、正常运行必须建立航空公司的“飞行运行控制机构”。
飞行运行控制机构是航空公司组织与实施飞行的中心,是安全飞行的有力保障,飞行运行控制机构是负责放行航空器并实施运行管理的机构,是航空公司的运行程序、方针、政策的执行机构。
航空公司的飞行运行控制机构,即飞行运行控制中心,是根据航空公司本身的经营范围和规模进行编制设立,通常是由总部飞行运行控制中心、地区飞行运行控制中心和基地飞行运行控制中心组成。
随着航空公司运行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公司都建立了“飞行运行控制中心”以便于集中签派放行。
航空公司运行中心AirlineOperationsControl(AOC)或运行控制中心(OCC)是根据自己公司运行规模和特点分别建立了“飞行运行控制系统(FOC)”、“系统运行控制(SOC)”或“运行管理信息系统(OMIS)”。
下面就我国典型的航空公司运行中心(AOC)加以介绍。
二、AOC的概念
AOC由航空公司有关人员、设备设施、规章和程序组成,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也可以依据公司的规模由几个不同的部门组成,它是公司总裁的全天候运行授权的代表,是公司组织和实施飞行的指挥中心,是每时每刻协调、控制公司航班运行的职能部门,是集中、迅速处理不正常及紧急事件的决策和发布机构,它的有效工作程序、运行管理规则和信息处理方法,能保证及时有效地行使运行控制的责任。
在具备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信的环境下,AOC中的各职能代表作为一个团队,共同工作,做出指挥航空公司日常飞行运行的最佳决策。
三、AOC的功能
AOC是航空公司的一个机构,它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管理的一般目的和目标,遵循标准化的程序和手册,对公司日常计划的实施做出最有效的指挥决策。
它是公司运行的决策中心。
AOC的功能必须满足下列航空公司的主要要求:
1.安全(最重要)
2.舒适(服务)
3.正常(服务)
4.经济(效益)
安全
安全是航空公司在有关飞行运行实施和决策的各个方面中的首要考虑。
周密的计划,充分的支持和标准化操作能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提高AOC团队和航空公司的自信心、精确度和可预见性。
舒适
航空公司应关心和尊重他们的旅客,当旅客乘坐他们的飞机时,运行决策应努力超出旅客的期望值,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实现优质服务。
正点
准时的起降确保日常运行的顺利进行,准点运行也能减少诸如耽搁和旅客吃住的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
1.协调起飞前的活动,便于飞机准时起飞;
2.对地面运行做出计划安排,减少地面滞留时间;
3.跟踪航路运行,减少滞空时问和突发事件。
经济
在不影响安全、舒适和运行要求的前提下,航空公司的飞机设备和资源应尽可能地实现最佳的成本运作。
可能会牺牲个别航班的经济性以获得航空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
四、AOC的结构
AOC是一个运行机构,它的组成包括紧密支持飞行运行的各部门代表。
通信是现代化AOC的基础。
AOC必须是航空公司内部和外部运行的通信中心。
当航空公司计划的运行需要调整或做出决定时,必须由AOC完成,以维护航空公司整个系统的完整性。
由于AOC是通信流程的中心,基于完整和精确的通信,它能为航空公司做出更好的决定。
飞行签派是现代化AOC的核心。
AOC中的飞行签派员和区域经理与机长作为一个团队,一起做出运行和经济性的决定。
AOC内的其他职能部门是支持飞行签派的外围团队。
在一些情况下,决策权可以委托给AOC以外的人员,但AOC仍然对影响系统运行的所有决定向高级管理层负责。
AOC是航空公司运行的“大脑”’,同时也是责任中心。
AOC必须不断地发展和提高航空公司的运行效率。
在外部,要通过提高通信能力,改善与飞行机组、空中交通管制和机场当局的关系来实现;在内部,要通过AOC所有岗位紧密的团队协作来实现。
航空公司组织结构和它的AOC机构见图1-1。
五、AOC的运行原则和目标
AOC中的所有职能代表作为一个团队共同工作,做出执行航空公司日常飞行运行的最佳决策。
AOC的运行应遵循下列三个主要原则:
团队协作;
与日常飞行运行相关的各部门的代表组成一个具有综合职能的团队,他们共享信息并做出决策以满足公司安全、经济的运行和旅客的需求。
减少环节;
明确岗位和职责分工,减少组织机构层次,尽量由较低层次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出发做出运行决策。
系统支持;
根据工作职能和符合人类工程学的要求,将工作机构设置在一起,并配以适当的技术和通信工具,用以保证运行的实施。
运行的目标
安全、高效、不正常运行的管理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图1-1航空公司组织结构和AOC机构
2.实现目标的运行原则
(1)迅速获取所有需要的情报资料。
(2)保证所有运行的管理一致性(包括正常和不正常的运行)。
(3)更有效地利用资源。
(4)促进和鼓励所有AOC内部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5)促进和鼓励与ATC、机场运行以及其他外部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6)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情报资料。
(7)办公地点设置在一起,加强了AOC所代表的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8)不断学习以提高业务技能。
(9)对有关人员在政策、程序和技术方面进行充分地训练。
(10)建立连续的学习和反馈制度以提高业务技能。
六、AOC的运行结构
在大多数的航空公司内,AOC通常属于运行管理部。
它根据运行总监的授权,接受运行副总裁的领导。
不同航空公司运行管理部的结构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运行副总裁或AOC经理应持有民航局航空运输驾驶员执照或民航局飞行签派员执照。
任何AOC的核心功能都是飞行签派。
由于AOC是航空公司运行、通信和决策的中心,因此,飞行签派员就成为机长/机组与AOC联系的焦点。
飞行机组与AOC之间所有的相互联系和行动都必须通过飞行签派员。
持有执照的飞行签派员与机长共同对飞机运行的安全和效率负责。
AOC所有的决策和信息都要通过飞行签派员集中,成为在飞行的计划和实施过程中机长不可或缺的资源。
民航局要求机长利用所有可用资源以保证最高程度的安全和效率,而AOC正是这些资源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
AOC与航空公司整个运行中的所有职责都有关,所以在AOC决策过程中所有有关职能(部门)都要有代表参与。
这些代表的作用是:
1.保证完整、准确,及时的情报资料输入AOC;
2.在决策过程中已经考虑了运行的所有方面;
3.保证AOC输出到其他所有相关单位(公司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及时的。
AOC内所有代表的作用都要集中到下列共同目标上来:
1.航空公司安全有效地运行;
2.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3.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AOC内每位代表在决策过程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工作职能的同时,必须把重点放在上述目标上。
在决策过程中,职能代表必须以相称的地位互相合作,这样才能保证所有适当的因素都被考虑。
职能代表可以包含航空公司的许多领域,但最少应包括下列方面:
1.维修;
2.机组跟踪;
3.飞机排班;
4.航站一一机场运行。
5.商务一一客户服务。
职能(部门)代表通过区域经理和飞行签派员发挥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
飞行签派员更关注于单个的飞行,区域经理则更关心航空公司的某一部分航班的系统运行,诸如某一地理区域、航班组或公司分公司等。
飞行签派员和区域经理都必须根据情况与职能代表相互合作。
AOC的运行结构见图1-2。
图1-2AOC运行结构
区域经理负责正常情况下的运行监督和不正常情况下的战术决策。
他们在值勤管理方面监督飞行签派员,并指挥团队的决策行动。
值班经理是公司整个日常运行的主管和监督员。
他的职责是代表航空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对公司日常航班计划的实施具有完全的权力和责任。
他是公司最高级别的运行经理,他要不断了解日常运行的实时状态和AOC内部所有的通信和决策。
他不必做出战术决策,但要负责监督以保证决策是适当的。
七、机构的职责
航空公司的飞行,由航空公司的值班经理通过飞行签派室具体组织与实施,各级飞行签派室人员均应在公司值班经理领导下认真仔细地履行其职责,飞行签派机构的职责是:
1.布置飞行任务,组织飞行的各项保障工作;
2.拟定公司航空器的运行计划,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提交飞行申请;
3.督促检查并帮助机长做好飞行前准备,签发放行航空器的文件;
4.及时与空中交通管制、通信、气象、航行情报、机场等单位联系,取得飞行和保障飞行方面的情报;
5.向机长提供安全飞行所必需的航行情报资料;
6.掌握本公司航空器的飞行动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飞行安全和正常;
7.航空器遇到特殊情况时,协助机长正确处理;
8.航空器不能按照原定计划飞行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妥善安排旅客和机组。
八、签派工作的任务
飞行运行控制中心在履行其职责的同时,各级签派人员要认真完成飞行签派工作的任务。
飞行签派工作的任务是,根据航空公司的运行计划,合理地组织航空器的飞行并进行运行管理,争取航班正常,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九、机构编制与人员职责
飞行运行控制中心设立后,航空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的飞行业务量和派出机构的多少,配备一定数量的飞行签派员。
实施国内或国际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每一飞行运行控制中心安排有足够数量的合格飞行签派员,以确保对每次飞行进行恰当的运行控制。
每个飞行运行控制中心一般由飞行运行控制中心经理,飞行签派员和助理签派员组成。
飞行签派人员的配备,应当保证在满工作量的前提下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飞行运行控制中心经理应当加强飞行签派工作的领导,重视飞行签派工作的建设。
飞行签派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命令遵守纪律,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组织和指挥水平。
签派人员在组织与指挥每次飞行时,必须从最复杂、最困难情况出发,周密计划,充分准备。
签派人员在处理重大问题时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示时,可边处置边报告。
1.助理签派员的职责
助理签派员协助签派员组织航空器的飞行和运行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
⑴根据签派员的指示,传达飞行任务,承办飞行组织保障工作;
⑵拟定每日飞行计划,提交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审批,并通知飞行、运输、机务等有关保障部门;
⑶计算航空器起飞重量、油量和载重,提请机长和签派员审定;
⑷根据航空器起飞时间,计算预计到达时间。
并通过有关部门;
⑸及时收集和掌握气象情报、航行情报和机场、航路设备工作情况,并向机长提交;
⑹向机长递交经签派员签字的飞行放行单,并要求机长在飞行放行单上签字;
⑺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申报飞行计划(FPL)。
2.签派员的职责
签派员负责组织航空器的飞行和运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⑴监督、检查和指导助理签派员的各项工作;
⑵检查了解机组和各保障部门飞行前的准备情况;
⑶审核助理签派员计算的航空器起飞重量、油量和载重;
⑷研究起飞、降落、备降机场以及航线天气和保障设备的情况,正确做出放行航空器的决定,签发飞行放行单或电报;
⑸了解并掌握本签派区内天气演变情况,飞行保障设备情况以及航空器飞行情况;在机长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执行原定飞行计划时,协助机长正确处置;
⑹航空器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预定时间或预定计划飞行时,应采取一切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恢复正常飞行;
⑺听取机长飞行后的报告;
⑻综合每日飞行情况,编写飞行简报。
3.飞行运行控制中心经理的职责
飞行运行控制经理除承担助理签派员和签派员的职责外,还负有组织、领导签派室当日值班工作的责任。
十、飞行签派员的合格要求
1.在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中担任飞行签派员的人员,应当持有飞行签派员执照,并且按照批准的训练大纲,圆满完成相应飞机组类中的一个型别飞机的下列训练:
(1)飞行签派员初始训练,但是如果该飞行签派员已对同一组类的另一型别飞机接受了初始训练,则只需完成相应的转机型训练。
(2)运行熟悉,在驾驶舱观察实施的运行至少5小时(含一次起飞和着陆)。
对于驾驶舱没有观察员座位的飞机,可以在配备耳机或者喇叭的前排旅客座位上观察。
本条要求可以用额外增加一次起飞和着陆代替一个飞行小时的方法,将运行熟悉小时数减少至不低于小时。
(3)对于新引进组类的飞机,在开始投入运行后90天之内,不满足第1款第
(2)条中运行熟悉要求的人仍可以担任飞行签派员。
2.飞行签派员所签派的飞机与原签派的同型别飞机存在差异时,应当接受该飞机的差异训练。
3.飞行签派员应当在前12个日历月内完成定期复训地面训练和资格检查。
4.飞行签派员应当在前12个日历月内在其签派的每一组类飞机的一个型别飞机上,满足本第1款第
(2)条中的运行熟悉要求。
对每一组类飞机,本条要求可以使用批准的该组类一个型别的飞行模拟机,完成训练观察5小时的方法来满足。
但是,如果使用飞行模拟机来满足本条要求,不得减少小时数。
5.合格证持有人在批准飞行签派员担任飞机签派任务前,应当确认该飞行签派员熟悉其行使签派管辖权的运行区间的所有运行程序。
但是,经审定合格可以签派飞机通过其他某个运行区间的飞行签派员,在(与经审定合格的对该运行区间行使签派管辖权的)飞行签派员协调后,可以签派飞机通过其他某个运行区间。
十一、飞行签派员的值勤时间限制
1.合格证持有人应当规定飞行签派员日常值勤时间。
值勤时间应当从飞行签派员为签派飞机而了解气象情况和飞机运行情况时刻开始,至所签派的每架飞机已完成飞行,或已超出其管辖范围,或由另一位经审定合格的飞行签派员接替其工作时止。
2.除出现了超出合格证持有人控制能力的形式或应急情况之外,签派员的值勤时间限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⑴任何合格证持有人不得安排飞行签派员连续值勤超过10小时;
⑵如果飞行签派员在连续24小时内被安排值勤超过10小时,该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该飞行签派员值勤时间超过10小时前为他提供至少8小时的休息时间;
⑶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任意连续7个日历日内为飞行签派员安排一个至少连续24小时的休息期,或在任意日历月中被安排相当时间的休息期。
3.合格证持有人在经局方批准后,可以安排在国外工作的飞行签派员,在24小时内连续工作超过10小时,但在每个24小时期间内,应当安排该飞行签派员休息至少8小时。
十二、飞行签派员排班和交班
1.飞行签派员排班管理
航空公司运行控制中心飞行签派部门负责签派员的排班管理,在签派放行/飞行监控席位安排足够的、具有资格的飞行签派员,在运行计划控制席位安排合适工作人员,保证所有航班的签派放行、监控和运行控制。
安排飞行签派员值班时间时要符合飞行签派员执勤时间的限制,执勤后安排足够的连续休息时间,时间要求符合规定。
主任签派员具体负责签派员席位安排,协调席位间的工作量,分配任务。
根据飞行运行情况,合理调配与合并席位。
2.工作交接班
为了保证飞行签派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工作的错、忘、漏,值班主任签派员负责组织,并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进行的交接工作;进行交接班时,保证不少于10分钟的交接班重叠时间。
交接班时,以书面交接为主,可用口头说明作为补充,接班飞行签派员必须对有疑惑或不清楚的情况详细询问,并在交班记录本上进行纪录;接班后,由接班飞行签派员在席位工作记录本上登记签派员姓名和接班时间,并承担任何因为交接班不清楚产生工作差错的责任。
3.交接班检查内容:
(1)所负责航班的运行情况;
(2)飞机的运行和保留故障的情况;
(3)所飞机场、航路的天气情况;
(4)所获得的机场、航路导航设备不正常情况和对飞行的影响;
(5)军方活动及飞行限制,以及空中交通流量控制情况;
(6)航班延误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7)航班调整及处理方法;
(8)所使用设备和环境情况。
(9)其它需要交接的情况
4.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的签派员的安排
当出现突发事件或应急情况,主任签派员立即调配专门的签派员协助运行主任/所属公司值班经理或公司总值班经理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
当宣布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时,保证足够的人力支持应急处置的需要。
十三、飞行签派员的初始和转机型地面训练
1.飞行签派员的初始和转机型地面训练应当至少讲授下列内容:
⑴一般科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通信系统的使用,包括这些系统的特性和相应的正常、应急程序;
②气象学,包括各种类型的气象信息和预报,气象资料的分析(包括航路与终端区的气温和其他天气条件的预报),锋面系统,风的条件,以及各种高度的气象实况图和预报图的使用;
③航行通告系统;
④导航设备及其公布资料;
⑤飞行签派员与驾驶员的共同责任;
⑥有关机场的特征;
⑦盛行的天气现象和可供使用的气象资料来源;
⑧空中交通管制和仪表进近程序;
⑨签派员资源管理训练。
⑵对于每一架飞机,讲授的内容应当包括下列项目:
①飞机的一般介绍,着重于运行特性与性能特性、导航设备、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应急设备与应用程序、最低设备清单以及其他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
②飞行操作程序,包括正常、非正常和应急操作的原则以及相应的程序和限制;
③重量与平衡的计算;
④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⑤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
⑥应急程序。
⑶在训练过程中应当强调应急程序,包括在飞机遇到危难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发出紧急通报,以给予该飞机最大限度的帮助。
2.飞行签派员的初始和转机型地面训练,应当包括由有关主管人员或地面教员对其进行的资格审查,以验证其在第1款规定科目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3.飞行签派员的初始地面训练,其计划小时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对于组类I飞机,至少具有下列计划小时数:
①以活塞式发动机为动力的,30小时;
②以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为动力的,40小时。
⑵对于组类II飞机,至少具有40小时。
十四、资格审查
担任签派员和飞行运行控制中心经理人员必须要取得合格的飞行签派员的技术执照,并符合下列要求:
1.熟知国家航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空中规则、空中交通服务规则和程序;
2.熟知有关机场、航路通信导航设备的性能及通信使用规定;
3.熟知有关机场的使用细则和航行工作程序;
4.熟知本签派区域的地形和天气特点;
5.熟知本公司使用的各型航空器的性能数据,应用图表和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处置原则和程序,掌握航空器配载与平衡的业务知识;
6.掌握领航知识和航图知识,熟知航行通告的格式和使用方法;
7.掌握气象知识,了解各系统天气特性及其对飞行的影响;
8.经营国际飞行的航空公司的飞行签派人员,应当具有专业英语知识,了解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航行规章,能处理英文电报和航行通告。
十五、设备要求
为保证航空器飞行安全与正常,掌握飞行动态,及时传递信息,签派室应具备下列通信设备:
1.机场内移动通信设备;
2.甚高频电台;
3.高频电台;
4.签派室之间的有线和无线通信;
5.签派室与空中交通管制、气象、航行情报等单位的有线和无线通信;
6.必要的录音设备。